12月18日麵對死刑宣判,吳英一臉平靜。
從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審被判死刑,28歲的吳英走過了極不平凡的3年。吳英的罪名是“集資詐騙罪”,在民間金融極為活躍的浙江,盡管有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吳英的死刑判決結果依然引發了公眾、包括法院內部人士在內對其罪是否至死的爭議。在浙江,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涇渭從來不分明。顯然,在吳英案上,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已不再隻關乎個人。正如財經專家吳曉波評論所言,這一案件是中國金融體係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發生的製度性悲劇。
在被警方控製2年10個月零11天後,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28歲的吳英聽到的是死刑的一審判決。
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長達近一小時的判決書宣讀過程中,吳英一直鎮定自若。即使聽到“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的最後結果,吳英臉上依然看不出異樣的表情。作為家中長女的她,反而在被帶離法庭時囑托家人“你們都保重”。但剛走出審判庭,吳英即流下淚水。
對吳英來說,這是一個遲到許久的判決,結果近乎殘酷。盡管律師給她做的是無罪辯護,但在二審、終審判決公布前,吳英無法預知自己的命運能否出現轉機。
自浙江東陽本色集團組建伊始,本報記者一直追蹤報道本色集團的發展和隕落狀況,全程見證了吳英紛繁複雜的3年人生軌跡。
起步美容業
與東陽市大部分年輕男子一樣,吳英父親吳永正1979年就遠到甘肅玉門做包工頭。吳英出生不久後就被父母帶到甘肅,除了春節等偶爾跟父母回家外,吳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過。
吳永正一心想生個兒子,結果一連生了4個女兒。7歲時,吳英被送回東陽,在塘下村小學讀書。吳永正說,4個女兒中數吳英讀書最好,小學幾乎每學期都是三好學生。但到北江鎮初中後,吳英的成績開始下滑,1995年7月畢業後,吳英幹脆不想讀書了。吳永正當時正忙於在甘肅打一場耗時8年的官司,沒有太多精力管吳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裏學美容。
在東陽,吳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這家叫“吳小珍診所”的美容店,吳英學了一年多,就跑到寧波慈溪,與人合夥開了家美容店。此時,吳英才15歲。
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結識了許多人。若幹年後,俞亞素等一幹寧波人,成為最早借錢給吳英的放貸者。
吳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東陽,告訴父親想繼續讀書。吳永正四處找人,總算連人帶戶口地把吳英安排到2年製的東陽市技校學習。但讓吳永正失望的是,讀了1年半後吳英又有了經商的念頭,輟學離校。吳永正隻有安排吳英重新到姑姑處學美容。他認為,吳英隻有學到一門手藝,以後才能過上好日子。
2000年,還在吳小珍處學美容的吳英認識了東陽人周紅波。次年,兩人訂婚。此時,吳英已積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紅波為主要出資人,吳英出任老板,兩人在東陽市區十字街開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體沙龍”店。
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2003年8月,吳英盤掉原來的美容店,在周紅波家所在的西街,新開了“貴族美容美體沙龍”,生意越加火爆。當地人士透露,東陽市某些政府機關的女公務員,都成為吳英的長期客戶。在美容店,吳英積累了眾多人脈基礎,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為了從廣州等地進貨,吳英開始到處出差,甚至連丈夫周紅波都不清楚她具體去過哪些地方。在經曆“貴族美容”的初創期後,周紅波轉而在市區好樂多超市租下攤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後由吳英一人打理。
2005年3月,吳英從別人手中接過喜來登俱樂部,成為俱樂部的新老板。在重新裝修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條件最好的KTV之一。一個月後,吳英又在東陽開出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出千足堂分店。吳英被刑拘後,作為唯一沒有查封的實業,義烏千足堂直至今年還在吳英父親的堅持下維持經營。
2006年2月,吳英在母親老家湖北荊門,開設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次月,吳英又在浙江諸暨,注冊成立另一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本色神話
25歲即擁有數百萬身家,吳英在同齡者中無疑已是一個佼佼者。不過事後看來,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隻是為組建本色集團做熱身。
2006年4月開始,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絡、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係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當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吳英的本色版圖,直至當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團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方才組建完畢。
本色引起當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費洗車(但必須在車牌處貼上本色的logo)和免費洗衣服務(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連續3次掮款:東陽西宅小學80萬元,磐安貧困學生50萬元,東陽光彩事業500萬元。
吳英最大的手筆,則是房產投資。僅幾個月的時間,她即投入近1.6億元,其中包括:東陽博大房產2200萬元,通江花園近3000萬元,望寧公寓5000多萬元,湖北荊門1400萬元,浙江諸暨近300萬元等。吳英所購房產,大部分為沿街商鋪,三年過去,這些房產都已大量增值,不過對身陷囹圄的吳英來說,這些增值已經於事無補。
本色集團成立後,吳英對酒店的經營情有獨鍾。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氣組建後(有些尚在裝修即被查封),吳英還準備在全國複製這一概念,並在義烏開出了第一家連鎖店。
2006年10月底,因為杭州、上海幾家媒體的連續報道,吳英及本色集團開始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對外宣稱,本色在購買物業和裝修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億元,但沒有一分錢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2006年11月1日,吳英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暢談一個多小時。吳英將數億元“自有資金”來源,歸結為期貨、炒房、美容業3個渠道。
事實上,此時吳英的資金鏈已經趨緊。12月底,本報記者再次采訪吳英時,她剛脫離義烏幾個債權人的軟禁,回到東陽。本色集團資金緊張的情況此後可見一斑:先是東陽、義烏等很多民間借貸人頻頻向吳英催債,然後是本色集團4900萬元假匯票被沒收、光彩事業500萬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吳英被迫在杭州舉行了一個小型記者見麵會。盡管她的一些說法已不能自圓其說,但吳英依舊保持樂觀,且欣然與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媒體記者一一合影。
此時的吳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將麵臨牢獄之災。兩周後的2007年2月7日晚10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正在北京籌措資金的吳英被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團亦被查封。
從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隻存在了短短10個月。
龐雜的民間借貸網
在吳英被刑拘前,包括媒體在內,幾乎無人知道,本色集團投在東陽的數億資金究竟來自何方。
直到相關案情公布,吳英的資金往來脈絡方才清晰: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的銀行貸款,隻有工商銀行東陽支行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吳英案的《判決書》認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息,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這些人大多係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或此後經人介1979年出生的義烏人楊軍,然後通過楊軍認識了楊衛江,並借到了首批資金600萬元。
楊軍與駱華梅認識,而原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林衛平正是駱華梅的表哥,吳英就此認識林衛平。
2006年3月30日,吳英以到廣州投資白馬服裝城商鋪缺少資金為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首批500萬元,此後經常每隔幾天就有數百乃至上千萬元的借款入賬。至2007年1月5日最後一筆200萬元入賬時,短短9個月時間,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4.7億元。
經楊衛江介紹,吳英又認識了楊衛陵,並與其合作投資銅期貨。在期貨投資出現4740萬元虧損的情況下,吳英仍然“信守諾言”,歸還楊衛陵等人3300萬元投資,並“支付利潤”1400萬元。
此後,吳英又經楊衛陵等人介紹,認識了律師楊誌昂,並從楊誌昂處借到3000多萬元。
法院認定,從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億元。
而吳英之所以能持續借到巨額資金,緣於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時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審時,吳英承認,她向林衛平等人所借資金年回報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達到100%,到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3個月回報期”—即三個月的利息達100%。即使不算利滾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事實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吳英開始為媒體關注時,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經接近斷裂。12月底,一起“綁架案”的發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據吳英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債務糾紛,她被義烏市的楊誌昂、楊衛陵的楊氏家族成員軟禁。吳英及其家屬稱之為“綁架”。
“綁架期間,先後到過杭州、溫洲、安徽馬鞍山、江蘇鎮江,對我進行搜身、猥褻,揚言要將我殺死拋入江中,並強迫我簽署空白文件三十餘份,將我攜帶的現金數萬元、現金支票330萬、銀行卡數張(強迫告訴密碼)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們派人到東陽將我上億元的珠寶拿走,又在同日將我公司的14處房產的全部證件、29輛汽車的全套文件及有關財務憑證全部拿走……”吳英說。
吳英報案後,當地公安一直沒有立案,兩天後,本色集團收到一封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
量刑爭議
按照吳英家屬的說法,吳英想過被債權人綁架,但從未想過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吳英被刑拘2天後,吳英家人在北京和東陽同時向警方報案。
時代周報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顯示,2007年2月9日,在吳英不知下落的情況下,吳英父親吳永正、丈夫周紅波、本色集團常務副總蔣辛幸等人,同債權人林衛平、駱華梅、徐玉蘭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開會,商討對策。最後各方達成共識:在吳英出現之前,本色集團授權由林衛平管理。林衛平等人還提出以借貸資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談攏告吹。
林衛平是義烏有名的資金掮客,一人就向吳英放貸4.7億元,超過吳英借貸資金的一半,案發時吳英尚欠林衛平借款3.2億元。而法院認定吳英最終“集資詐騙”的金額,不過3.8億元。
讓與會各方沒有想到的是,林衛平、駱華梅兩人開完會剛走出本色酒店,即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團被查封,來自義烏的掮客楊衛陵、楊誌昂被拘留。此後,徐玉蘭、楊軍、楊衛江3人亦先後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吳英、林衛平等8人同時被批準逮捕。吳英案就此塵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東陽市人民法院對涉及吳英案的林衛平等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定罪處罰,刑期從18個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衛平向71人和1個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6515萬元,除吳英外在義烏還有其他上線,借貸總額甚至超過吳英,然而隻獲刑6年。
與林衛平等人的宣判較為平靜不同,吳英案的審理,頗費波折。
在今年4月16日吳英案開庭前,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和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先後於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訴書。
在第一份起訴書中,吳英的罪名是合同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項,且兩個罪名的主體都是本色集團,吳英作為本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訴書中,罪名和主體都發生了變化,起訴罪名為集資詐騙,吳英作為個人被列為被告。
在東陽市檢察院起訴階段,吳英與林衛平等8人一起被起訴,但由於量刑規格發生變化,吳英被獨立出來,其一審地點由東陽市人民法院更換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訴方也由東陽市檢察院變更為金華市檢察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在刑法上區別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後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審開庭時,吳英辯護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給吳英做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該案屬於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的罪名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3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據我們了解,吳英借來的錢隻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並沒有使用欺詐手段,也沒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於公司經營上了,並承諾歸還。所以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隻能算民事糾紛。”楊照東說。
但在一審宣判時,辯護律師有關上述3個方麵的辯護,未被法院采納。
吳英成名、被綁架和被刑拘後,吳英及其家人曾先後聘請過3任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在業內頗有名氣,楊照東目前還是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此次宣判,楊照東因另有安排沒有到庭。
但對吳英最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樣以“集資詐騙罪”入罪的杜益敏經最高法院複核,最終被執行死刑。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吳英案的開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決書的落款時間為2009年10月29日。這意味著,早在宣判前40天,吳英的死刑判決已經認定。
民間借貸困局
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民間對吳英是否罪該至死議論紛紛,即使在金華市中院內部,亦有不同聲音。尤其在網絡上,同情吳英、認為其罪不當死的觀點,占據一邊倒的位置。
著名財經評論員葉檀認為,圍繞吳英是否應被處極刑的激烈爭議,事實上是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的長期爭議。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加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一直盛行,尤其在溫州、金華等地。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罪與非罪,涇渭並不分明。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曾聯合下發一個主題為“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明確指出,“為生產經營所需,以承諾還本分紅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對固定的人員籌集資金,主要用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應當作為民間借貸糾紛處理”,“不應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或者集資詐騙犯罪”。
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認為,杜益敏、吳英等諸多人物的出現,是在現有金融體係結構不合理的背景下發生之製度性悲劇。一個很可能的情況是,再過若幹年,隨著中國金融體製的市場化改革,杜益敏和吳英們的行為應是符合商業規律和合法的。
在12月22日發表的《非法的吳英與“合法”的貪腐》一文中,吳曉波得出一個結論,當代中國經濟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進的,因此具備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眾多高級別的貪腐都是自上而下進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顯然不僅僅是吳英一個人的事。
吳英:我非十惡不赦
2009年12月17日,兩個法官帶著今年4月開庭的筆錄到看守所,讓吳英簽字。雖然法官沒有明說,但吳英已預感到對自己的宣判即將來臨。此前,在看守所羈押近3年的吳英通過30多封明信片,袒露了自己的內心世界。12月18日下午,本報記者獨家目擊了吳英案的宣判過程。
出奇鎮靜的吳英
12月18日下午2點整,時代周報記者趕到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4樓審判庭,旁聽席上尚空無一人,隻有書記員和幾個執勤的法警先期到場。
場麵異常肅靜。因消息封鎖,到場旁聽的隻有區區幾十人,讓容納數百人的審判大廳顯得十分空落。除吳英家屬、吳家親戚朋友等10餘人外,到場的幾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員,包括執勤法警,對吳英案充滿好奇的年輕法官,甚至還有法院的物管人員和清潔工。
除金華當地一位黨報記者外,庭審沒有通知任何記者到場,也沒有全程錄像,由金華中院統一對外發通稿,以致第二天出現在各家媒體上的,幾乎都是今年4月吳英案第一次開庭時的照片和視頻。
2時30分,主審法官宣布開庭,吳英被帶入法庭。吳英照例穿著看守所的黃色囚服,留著馬尾辮,神情鎮定,臉型較上次開庭又消瘦了些許。
一位法警給吳英解開手銬。審判長趙群直接宣讀(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號判決書。
判決共有32頁,一直宣讀了50分鍾。中間,吳英曾兩次回頭,望向家人所在位置。整個宣判過程,兩位女法警都攙著吳英的胳膊。
判決書過於冗長,聽到一半,吳英父親吳永正即在旁聽席上睡著。3天前,他從律師處得知吳英要宣判的消息,一直沒睡好覺,中午又喝了不少酒。吳英的母親黎世梅坐在吳永正旁邊,一直掩麵抹淚。
3時25分,判決書宣讀到最後部分,全體起立。
“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聽到這個結果,黎世梅馬上癱在座位上,失聲哭泣。吳英卻出奇鎮定,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變化。但旋即,吳英的眼眶變紅。
法警將判決書交到吳英手中,吳英看了幾眼,即卷在手中,閉上眼睛。法警再次給吳英戴上手銬,將吳英帶離法庭。
有人喊著吳英的名字,吳英邊走邊將身子轉向旁聽席,剛說完“你們都保重”,即被帶出法庭。在審判庭外的過道裏,一直以堅強示人的吳英,第一次流下淚水。
“我沒有騙人”
沒有人知道,聽到死刑判決的吳英當時是什麽心情。當天上午10時,吳英才從律師張雁峰那裏得知,下午2時後要進行一審宣判。
據張雁峰介紹,12月17日,即庭審前一天下午,兩個法官帶著今年4月開庭的筆錄到看守所,讓吳英簽字。雖然法官沒有明說,但在看守所羈押近3年的吳英,已經預感到對自己的宣判即將來臨。
但吳英依然倔強。她以筆錄上錯別字太多為由,拒絕簽字,並表示自己“不是電腦”,8個月前庭審的很多話都忘了。最後,吳英根據法官的要求,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據說比實際日期早了一天)。之後,吳英特意加了一句話,大意為:“因為時間太長記不清,以當庭錄音為準”。
張雁峰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得知下午就要宣判,吳英顯得有些緊張,對他說:“萬一判死刑,就太慘了,我才20多歲。我根本就沒騙別人,也沒有揮霍,就是向別人借錢了。”
自從2007年六七月間受理吳英案以來,張雁峰去看守所會見吳英已近20次。今年4月16日開庭後,張雁峰見過吳英三四次,每次吳英都顯得有些著急,詢問怎麽還不判,會怎麽判。根據原先的安排,宣判應該在今年國慶前進行,後因故推遲至今。
在看守所期間,吳英曾通過明信片,給家裏寫過30多封信,袒露自己的內心世界(詳見本報2009年4月23日《東陽富姐吳英回歸本色》)。在得知幹姐徐玉蘭重獲自由後,她給徐玉蘭也寄了多張明信片,其中一封寫道:如果有機會重新讓我選擇,我會選擇做一個平凡的人,選擇平平凡凡過一生。她還特地告訴幹女兒吳曉丹:“我和你媽媽雖然出了這事,但你要記住,我們並不是十惡不赦的人,我們隻是人生道路上犯了一點點錯誤。”
12月19日,一審宣判次日中午,吳英父親吳永正回到浙江東陽。3年過去,東陽街頭再也見不到任何本色的影子。本色洗衣店、洗車店所在的樓房,正在招租;本色集團所在的本色商貿,變成了夢依達商貿;本色概念酒店,雖然格局未變,但名字變成了百特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則成了蘋果酒店。隻有“本色一條街”漢寧西路上的一眾商鋪,至今依舊查封。
吳英的老家在東陽市歌山鎮塘下村餘店,距離東陽市區頗遠,一家人至今仍住在30年前蓋好的一棟3層樓裏。1981年5月吳英出生時,沒有人想象得到,這個不足200人的小山村,會走出這麽一位人物。
村裏人都聽說了吳英一審被判死刑的消息,隻有吳英的奶奶被蒙在鼓裏。因父母長期在外做包工頭,吳英長期跟奶奶生活,感情很深。
黎世梅難以接受對吳英的死刑判決。她原以為會是無期,最差也是死緩。回到家後,除了做飯,她就躺在床上,一聲不吭。隻有吳永正一如既往地相信,吳英不該、也不會被判死刑,他要傾其所有,支持吳英上訴。
12月18日庭審結束後,張雁峰曾趕到金華市看守所,希望見吳英一麵,可惜錯過會見時間,隻有以留言形式寬慰吳英。時代周報記者獲悉,直到12月22日下午,吳英尚沒有決定是否上訴。當天晚上,吳永正緊急聯係律師,希望其能說服吳英上訴。
“法律是公平的,是死板和單一的,但執行法律的人是複雜和多變的。這就是我的命運。”今年6月30日,吳英在寫給幹姐徐玉蘭的信中曾這樣寫道。
吳英背後的公職放貸人
隨著吳英案一審宣判,有關義烏市官員通過資金掮客放貸給吳英的舊事再度沉滓泛起。經時代周報記者獨家調查,在義烏籍上百名放貸者中,除民營企業老板外,不乏國家公務員、官員家屬、律師、教師等。甚至在義烏之外,還有更高級別的領導幹部涉案。
2006年底,本色集團的廣告遍布東陽街頭。【本報記者 陶喜年 攝】
“吳英被判死刑,對有些人來說是個好事,有些事就可以了結了。”12月21日,義烏一位曾通過掮客楊衛陵借錢給吳英的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隨著吳英案的一審宣判,有關義烏市官員通過資金掮客放貸給吳英的舊事,再度沉滓泛起。經時代周報記者獨家調查,確有為數眾多的義烏市公職人員,將數千萬資金轉借給吳英。
至少25名公務員涉案
2007年3月24日,《21世紀經濟報道》曾刊發《137人:吳英手中的“黑名單”》的調查。文章稱,東陽與義烏警方已掌握了一張吳英背後的債權人名單。名單上50萬元金額以上的義烏債權人有103人,加上東陽債主,共137人。
“這份名單一旦公布出來將引起很大震動。”一位證實此消息的人士表示,103人中部分是官員。
該報記者經過多方打聽,確認名單中當地官員有義烏市公安係統的某隊長,義烏市政府某官員,另有浙江省政府的一名處長涉案,該處長與吳英案中被捕的楊姓律師有涉。
緊隨其後,3月29日,新華網刊發新華社浙江分社記者的文章—《傳言不實 “億萬富姐”吳英案未涉領導幹部》。文章稱,警方已經約談了絕大多數涉案債權人,目前沒有涉及東陽和義烏兩地的領導幹部。經公安機關證實,這些涉案債權人中沒有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隻有極少數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
文章還特別指出,義烏、東陽兩地市場經濟活躍,百姓較為富裕,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政府工作人員進行投資行為也比較常見。
新華網報道澄清了吳英案“沒有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涉案,等於從另一角度承認有副科級及副科級以下官員涉案。在經濟異常發達的縣級市義烏,副局長、副鎮長之類都是副科級,雖級別不高,但職權不小。義烏究竟有多少官員涉案,曾引發民間諸多猜想,義烏市行政機關內部亦多有議論。不過在此後的媒體報道中,再未有這方麵的信息出現。
然而,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有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提供了2007年5月31日東陽市公安局出具的“東公訴字[2007]第343號”《起訴意見書》。該《起訴意見書》共47頁,詳細羅列了吳英、林衛平、楊衛陵、楊誌昂等8人的每一筆資金借貸情況,其中涉案的義烏市公務員至少25人。
在義烏6位資金掮客中,光林衛平一人就借給吳英4.7億元。林衛平原係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在義烏官場有廣泛的人脈基礎。單林衛平一人涉及的債權人,就包括義烏市10多名國家公務人員。
《起訴意見書》認定,林衛平從義烏市文化局同事處非法吸收存款共計2130萬元,其中包括蔣永賢900萬元,應治中850萬元,吳迎飛60萬元,劉文寶、鄭賢平各30萬元,虞月青20萬元,季孝偉、吳璀義各10萬元。
林衛平從其他義烏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處非法吸收存款共計980萬元,其中包括義烏市環保局幹部呂榮貴60萬元,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幹部樓燦茂240萬元、吳光榮100萬元、葉榮全120萬元,義烏市稠城街道幹部李金財200萬元,義烏市稠江街道幹部樓益仁10萬元,義烏市中心醫院醫生駱臻斌250萬元。
此外,林衛平還從親戚、戰友處吸收存款6998萬元。比如從在義烏蘇溪農行工作的戰友蔣樂周處吸存380萬元。從遠房親戚、義烏市國稅局幹部孫朝陽處分5次共吸存資金1750萬元,這是林衛平從單個公務員處吸存的最大資金。
除林衛平外,從官員中吸收資金最多的是楊衛陵。《起訴意見書》認定,楊衛陵從應軍處吸收資金110萬元(應軍另借給楊誌昂350萬元),從楊衛清處吸收資金130萬,從趙曉處吸收60萬,從季誠鬆處吸收55萬元,從傅湘華、沈瑉等人處各吸收50萬元。
時代周報記者調查獲悉,趙曉原係義烏市府辦建設科科長,今年剛被提拔為義烏市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季誠鬆原係義烏市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黨組成員,後任義烏市市場貿易發展局副局長;傅湘華係義烏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應軍係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沈瑉為執行庭副庭長,楊衛清原為義烏市北苑派出所副所長、現為義烏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指導員。
此外,中國農業銀行義烏經發支行行長陳忠慶亦借給楊衛陵140萬元。
掮客夫人即為政府部門領導
在義烏籍上百名放貸者中,除民營企業老板外,還不乏官員家屬、律師、教師等。甚至在義烏之外,還有更高級別領導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這麽多有級別的官員之所以放心將錢借給楊衛陵等人,與楊衛陵妻子吳小英當時為義烏市府辦工業科科長不無關係。
該人士透露,2006年底,林衛平、楊衛陵等人將巨額資金借給吳英,導致大量資金從義烏流向東陽,引起當地銀監部門的重視。楊衛陵和楊誌昂通過特殊關係,獲悉吳英資金鏈即將斷裂的信息。2006年12月底,由兩人主導,吳英被楊氏家族成員軟禁達8天之久,其間被迫簽署空白文件30餘份。
據吳英向律師反映,在其被軟禁過程中,吳小英亦曾參與。目前,吳小英已調離義烏市府辦,到義烏市科技局任科長。
12月22日,時代周報記者聯係到吳小英,希望核實相關情況。吳小英表示,她沒什麽好對記者說的,一切以公安機關的說法為準。
就在本色集團被查封兩天後,2007年2月12日,義烏市人民政府召開緊急會議,對有關案情進行通報。全市清理社會非法融資整頓金融秩序工作小組在會上成立,時任義烏市長的吳蔚榮親任組長。
(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陶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