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思考,讀千卷書,行萬裏路

網絡的海洋浩瀚而且多姿,常常讓海邊拾貝的我流連忘返。收集閃光貝殼珍珠的同時往往忍不住的也要往海裏扔幾顆石子希望激起一片水花。。。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從吳英判死看我的中國:如果邪惡的力量掌握法庭, 法律即成為扼殺無辜和正義的邪惡之劍

(2009-12-26 21:41:21) 下一個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912/news-gb2312-981545.html
 
從一夜暴富到深陷囹圄:億萬富姐的罪與罰(組圖) 時代周報

28歲的吳英走過了極不平凡的3年。她的罪與非罪,死與非死,已不再隻關乎個人。正如財經專家吳曉波評論所言,這一案件是中國金融體係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發生的製度性悲劇。

12月18日麵對死刑宣判,吳英一臉平靜。

從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審被判死刑,28歲的吳英走過了極不平凡的3年。吳英的罪名是“集資詐騙罪”,在民間金融極為活躍的浙江,盡管有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吳英的死刑判決結果依然引發了公眾、包括法院內部人士在內對其罪是否至死的爭議。在浙江,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涇渭從來不分明。顯然,在吳英案上,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已不再隻關乎個人。正如財經專家吳曉波評論所言,這一案件是中國金融體係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發生的製度性悲劇。

在被警方控製2年10個月零11天後,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28歲的吳英聽到的是死刑的一審判決。

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長達近一小時的判決書宣讀過程中,吳英一直鎮定自若。即使聽到“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的最後結果,吳英臉上依然看不出異樣的表情。作為家中長女的她,反而在被帶離法庭時囑托家人“你們都保重”。但剛走出審判庭,吳英即流下淚水。

對吳英來說,這是一個遲到許久的判決,結果近乎殘酷。盡管律師給她做的是無罪辯護,但在二審、終審判決公布前,吳英無法預知自己的命運能否出現轉機。

自浙江東陽本色集團組建伊始,本報記者一直追蹤報道本色集團的發展和隕落狀況,全程見證了吳英紛繁複雜的3年人生軌跡。

起步美容業

與東陽市大部分年輕男子一樣,吳英父親吳永正1979年就遠到甘肅玉門做包工頭。吳英出生不久後就被父母帶到甘肅,除了春節等偶爾跟父母回家外,吳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過。

吳永正一心想生個兒子,結果一連生了4個女兒。7歲時,吳英被送回東陽,在塘下村小學讀書。吳永正說,4個女兒中數吳英讀書最好,小學幾乎每學期都是三好學生。但到北江鎮初中後,吳英的成績開始下滑,1995年7月畢業後,吳英幹脆不想讀書了。吳永正當時正忙於在甘肅打一場耗時8年的官司,沒有太多精力管吳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裏學美容。

在東陽,吳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這家叫“吳小珍診所”的美容店,吳英學了一年多,就跑到寧波慈溪,與人合夥開了家美容店。此時,吳英才15歲。

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結識了許多人。若幹年後,俞亞素等一幹寧波人,成為最早借錢給吳英的放貸者。

吳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東陽,告訴父親想繼續讀書。吳永正四處找人,總算連人帶戶口地把吳英安排到2年製的東陽市技校學習。但讓吳永正失望的是,讀了1年半後吳英又有了經商的念頭,輟學離校。吳永正隻有安排吳英重新到姑姑處學美容。他認為,吳英隻有學到一門手藝,以後才能過上好日子。

2000年,還在吳小珍處學美容的吳英認識了東陽人周紅波。次年,兩人訂婚。此時,吳英已積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紅波為主要出資人,吳英出任老板,兩人在東陽市區十字街開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體沙龍”店。

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2003年8月,吳英盤掉原來的美容店,在周紅波家所在的西街,新開了“貴族美容美體沙龍”,生意越加火爆。當地人士透露,東陽市某些政府機關的女公務員,都成為吳英的長期客戶。在美容店,吳英積累了眾多人脈基礎,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為了從廣州等地進貨,吳英開始到處出差,甚至連丈夫周紅波都不清楚她具體去過哪些地方。在經曆“貴族美容”的初創期後,周紅波轉而在市區好樂多超市租下攤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後由吳英一人打理。

2005年3月,吳英從別人手中接過喜來登俱樂部,成為俱樂部的新老板。在重新裝修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條件最好的KTV之一。一個月後,吳英又在東陽開出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出千足堂分店。吳英被刑拘後,作為唯一沒有查封的實業,義烏千足堂直至今年還在吳英父親的堅持下維持經營。

2006年2月,吳英在母親老家湖北荊門,開設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次月,吳英又在浙江諸暨,注冊成立另一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本色神話

25歲即擁有數百萬身家,吳英在同齡者中無疑已是一個佼佼者。不過事後看來,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隻是為組建本色集團做熱身。

2006年4月開始,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絡、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係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當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吳英的本色版圖,直至當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團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方才組建完畢。

本色引起當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費洗車(但必須在車牌處貼上本色的logo)和免費洗衣服務(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連續3次掮款:東陽西宅小學80萬元,磐安貧困學生50萬元,東陽光彩事業500萬元。

吳英最大的手筆,則是房產投資。僅幾個月的時間,她即投入近1.6億元,其中包括:東陽博大房產2200萬元,通江花園近3000萬元,望寧公寓5000多萬元,湖北荊門1400萬元,浙江諸暨近300萬元等。吳英所購房產,大部分為沿街商鋪,三年過去,這些房產都已大量增值,不過對身陷囹圄的吳英來說,這些增值已經於事無補。

本色集團成立後,吳英對酒店的經營情有獨鍾。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氣組建後(有些尚在裝修即被查封),吳英還準備在全國複製這一概念,並在義烏開出了第一家連鎖店。

2006年10月底,因為杭州、上海幾家媒體的連續報道,吳英及本色集團開始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對外宣稱,本色在購買物業和裝修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億元,但沒有一分錢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2006年11月1日,吳英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暢談一個多小時。吳英將數億元“自有資金”來源,歸結為期貨、炒房、美容業3個渠道。

事實上,此時吳英的資金鏈已經趨緊。12月底,本報記者再次采訪吳英時,她剛脫離義烏幾個債權人的軟禁,回到東陽。本色集團資金緊張的情況此後可見一斑:先是東陽、義烏等很多民間借貸人頻頻向吳英催債,然後是本色集團4900萬元假匯票被沒收、光彩事業500萬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吳英被迫在杭州舉行了一個小型記者見麵會。盡管她的一些說法已不能自圓其說,但吳英依舊保持樂觀,且欣然與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媒體記者一一合影。

此時的吳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將麵臨牢獄之災。兩周後的2007年2月7日晚10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正在北京籌措資金的吳英被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團亦被查封。

從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隻存在了短短10個月。

龐雜的民間借貸網

在吳英被刑拘前,包括媒體在內,幾乎無人知道,本色集團投在東陽的數億資金究竟來自何方。

直到相關案情公布,吳英的資金往來脈絡方才清晰: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的銀行貸款,隻有工商銀行東陽支行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吳英案的《判決書》認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息,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這些人大多係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或此後經人介1979年出生的義烏人楊軍,然後通過楊軍認識了楊衛江,並借到了首批資金600萬元。

楊軍與駱華梅認識,而原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林衛平正是駱華梅的表哥,吳英就此認識林衛平。

2006年3月30日,吳英以到廣州投資白馬服裝城商鋪缺少資金為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首批500萬元,此後經常每隔幾天就有數百乃至上千萬元的借款入賬。至2007年1月5日最後一筆200萬元入賬時,短短9個月時間,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4.7億元。

經楊衛江介紹,吳英又認識了楊衛陵,並與其合作投資銅期貨。在期貨投資出現4740萬元虧損的情況下,吳英仍然“信守諾言”,歸還楊衛陵等人3300萬元投資,並“支付利潤”1400萬元。

此後,吳英又經楊衛陵等人介紹,認識了律師楊誌昂,並從楊誌昂處借到3000多萬元。

法院認定,從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億元。

而吳英之所以能持續借到巨額資金,緣於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時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審時,吳英承認,她向林衛平等人所借資金年回報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達到100%,到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3個月回報期”—即三個月的利息達100%。即使不算利滾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事實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吳英開始為媒體關注時,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經接近斷裂。12月底,一起“綁架案”的發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據吳英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債務糾紛,她被義烏市的楊誌昂、楊衛陵的楊氏家族成員軟禁。吳英及其家屬稱之為“綁架”。

“綁架期間,先後到過杭州、溫洲、安徽馬鞍山、江蘇鎮江,對我進行搜身、猥褻,揚言要將我殺死拋入江中,並強迫我簽署空白文件三十餘份,將我攜帶的現金數萬元、現金支票330萬、銀行卡數張(強迫告訴密碼)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們派人到東陽將我上億元的珠寶拿走,又在同日將我公司的14處房產的全部證件、29輛汽車的全套文件及有關財務憑證全部拿走……”吳英說。

吳英報案後,當地公安一直沒有立案,兩天後,本色集團收到一封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

量刑爭議

按照吳英家屬的說法,吳英想過被債權人綁架,但從未想過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吳英被刑拘2天後,吳英家人在北京和東陽同時向警方報案。

時代周報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顯示,2007年2月9日,在吳英不知下落的情況下,吳英父親吳永正、丈夫周紅波、本色集團常務副總蔣辛幸等人,同債權人林衛平、駱華梅、徐玉蘭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開會,商討對策。最後各方達成共識:在吳英出現之前,本色集團授權由林衛平管理。林衛平等人還提出以借貸資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談攏告吹。

林衛平是義烏有名的資金掮客,一人就向吳英放貸4.7億元,超過吳英借貸資金的一半,案發時吳英尚欠林衛平借款3.2億元。而法院認定吳英最終“集資詐騙”的金額,不過3.8億元。

讓與會各方沒有想到的是,林衛平、駱華梅兩人開完會剛走出本色酒店,即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團被查封,來自義烏的掮客楊衛陵、楊誌昂被拘留。此後,徐玉蘭、楊軍、楊衛江3人亦先後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吳英、林衛平等8人同時被批準逮捕。吳英案就此塵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東陽市人民法院對涉及吳英案的林衛平等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定罪處罰,刑期從18個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衛平向71人和1個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6515萬元,除吳英外在義烏還有其他上線,借貸總額甚至超過吳英,然而隻獲刑6年。

與林衛平等人的宣判較為平靜不同,吳英案的審理,頗費波折。

在今年4月16日吳英案開庭前,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和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先後於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訴書。

在第一份起訴書中,吳英的罪名是合同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項,且兩個罪名的主體都是本色集團,吳英作為本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訴書中,罪名和主體都發生了變化,起訴罪名為集資詐騙,吳英作為個人被列為被告。

在東陽市檢察院起訴階段,吳英與林衛平等8人一起被起訴,但由於量刑規格發生變化,吳英被獨立出來,其一審地點由東陽市人民法院更換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訴方也由東陽市檢察院變更為金華市檢察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在刑法上區別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後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審開庭時,吳英辯護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給吳英做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該案屬於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的罪名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3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據我們了解,吳英借來的錢隻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並沒有使用欺詐手段,也沒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於公司經營上了,並承諾歸還。所以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隻能算民事糾紛。”楊照東說。

但在一審宣判時,辯護律師有關上述3個方麵的辯護,未被法院采納。

吳英成名、被綁架和被刑拘後,吳英及其家人曾先後聘請過3任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在業內頗有名氣,楊照東目前還是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此次宣判,楊照東因另有安排沒有到庭。

但對吳英最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樣以“集資詐騙罪”入罪的杜益敏經最高法院複核,最終被執行死刑。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吳英案的開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決書的落款時間為2009年10月29日。這意味著,早在宣判前40天,吳英的死刑判決已經認定。

民間借貸困局

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民間對吳英是否罪該至死議論紛紛,即使在金華市中院內部,亦有不同聲音。尤其在網絡上,同情吳英、認為其罪不當死的觀點,占據一邊倒的位置。

著名財經評論員葉檀認為,圍繞吳英是否應被處極刑的激烈爭議,事實上是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的長期爭議。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加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一直盛行,尤其在溫州、金華等地。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罪與非罪,涇渭並不分明。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曾聯合下發一個主題為“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明確指出,“為生產經營所需,以承諾還本分紅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對固定的人員籌集資金,主要用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應當作為民間借貸糾紛處理”,“不應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或者集資詐騙犯罪”。

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認為,杜益敏、吳英等諸多人物的出現,是在現有金融體係結構不合理的背景下發生之製度性悲劇。一個很可能的情況是,再過若幹年,隨著中國金融體製的市場化改革,杜益敏和吳英們的行為應是符合商業規律和合法的。

12月22日發表的《非法的吳英與“合法”的貪腐》一文中,吳曉波得出一個結論,當代中國經濟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進的,因此具備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眾多高級別的貪腐都是自上而下進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顯然不僅僅是吳英一個人的事。

吳英:我非十惡不赦

2009年12月17日,兩個法官帶著今年4月開庭的筆錄到看守所,讓吳英簽字。雖然法官沒有明說,但吳英已預感到對自己的宣判即將來臨。此前,在看守所羈押近3年的吳英通過30多封明信片,袒露了自己的內心世界。12月18日下午,本報記者獨家目擊了吳英案的宣判過程。

出奇鎮靜的吳英

12月18日下午2點整,時代周報記者趕到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4樓審判庭,旁聽席上尚空無一人,隻有書記員和幾個執勤的法警先期到場。

場麵異常肅靜。因消息封鎖,到場旁聽的隻有區區幾十人,讓容納數百人的審判大廳顯得十分空落。除吳英家屬、吳家親戚朋友等10餘人外,到場的幾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員,包括執勤法警,對吳英案充滿好奇的年輕法官,甚至還有法院的物管人員和清潔工。

除金華當地一位黨報記者外,庭審沒有通知任何記者到場,也沒有全程錄像,由金華中院統一對外發通稿,以致第二天出現在各家媒體上的,幾乎都是今年4月吳英案第一次開庭時的照片和視頻

2時30分,主審法官宣布開庭,吳英被帶入法庭。吳英照例穿著看守所的黃色囚服,留著馬尾辮,神情鎮定,臉型較上次開庭又消瘦了些許。

一位法警給吳英解開手銬。審判長趙群直接宣讀(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號判決書。

判決共有32頁,一直宣讀了50分鍾。中間,吳英曾兩次回頭,望向家人所在位置。整個宣判過程,兩位女法警都攙著吳英的胳膊。

判決書過於冗長,聽到一半,吳英父親吳永正即在旁聽席上睡著。3天前,他從律師處得知吳英要宣判的消息,一直沒睡好覺,中午又喝了不少酒。吳英的母親黎世梅坐在吳永正旁邊,一直掩麵抹淚。

3時25分,判決書宣讀到最後部分,全體起立。

“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聽到這個結果,黎世梅馬上癱在座位上,失聲哭泣。吳英卻出奇鎮定,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變化。但旋即,吳英的眼眶變紅。

法警將判決書交到吳英手中,吳英看了幾眼,即卷在手中,閉上眼睛。法警再次給吳英戴上手銬,將吳英帶離法庭。

有人喊著吳英的名字,吳英邊走邊將身子轉向旁聽席,剛說完“你們都保重”,即被帶出法庭。在審判庭外的過道裏,一直以堅強示人的吳英,第一次流下淚水。

“我沒有騙人”

沒有人知道,聽到死刑判決的吳英當時是什麽心情。當天上午10時,吳英才從律師張雁峰那裏得知,下午2時後要進行一審宣判。

據張雁峰介紹,12月17日,即庭審前一天下午,兩個法官帶著今年4月開庭的筆錄到看守所,讓吳英簽字。雖然法官沒有明說,但在看守所羈押近3年的吳英,已經預感到對自己的宣判即將來臨。

但吳英依然倔強。她以筆錄上錯別字太多為由,拒絕簽字,並表示自己“不是電腦”,8個月前庭審的很多話都忘了。最後,吳英根據法官的要求,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據說比實際日期早了一天)。之後,吳英特意加了一句話,大意為:“因為時間太長記不清,以當庭錄音為準”。

張雁峰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得知下午就要宣判,吳英顯得有些緊張,對他說:“萬一判死刑,就太慘了,我才20多歲。我根本就沒騙別人,也沒有揮霍,就是向別人借錢了。”

自從2007年六七月間受理吳英案以來,張雁峰去看守所會見吳英已近20次。今年4月16日開庭後,張雁峰見過吳英三四次,每次吳英都顯得有些著急,詢問怎麽還不判,會怎麽判。根據原先的安排,宣判應該在今年國慶前進行,後因故推遲至今。

在看守所期間,吳英曾通過明信片,給家裏寫過30多封信,袒露自己的內心世界(詳見本報2009年4月23日《東陽富姐吳英回歸本色》)。在得知幹姐徐玉蘭重獲自由後,她給徐玉蘭也寄了多張明信片,其中一封寫道:如果有機會重新讓我選擇,我會選擇做一個平凡的人,選擇平平凡凡過一生。她還特地告訴幹女兒吳曉丹:“我和你媽媽雖然出了這事,但你要記住,我們並不是十惡不赦的人,我們隻是人生道路上犯了一點點錯誤。”

12月19日,一審宣判次日中午,吳英父親吳永正回到浙江東陽。3年過去,東陽街頭再也見不到任何本色的影子。本色洗衣店、洗車店所在的樓房,正在招租;本色集團所在的本色商貿,變成了夢依達商貿;本色概念酒店,雖然格局未變,但名字變成了百特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則成了蘋果酒店。隻有“本色一條街”漢寧西路上的一眾商鋪,至今依舊查封。

吳英的老家在東陽市歌山鎮塘下村餘店,距離東陽市區頗遠,一家人至今仍住在30年前蓋好的一棟3層樓裏。1981年5月吳英出生時,沒有人想象得到,這個不足200人的小山村,會走出這麽一位人物。

村裏人都聽說了吳英一審被判死刑的消息,隻有吳英的奶奶被蒙在鼓裏。因父母長期在外做包工頭,吳英長期跟奶奶生活,感情很深。

黎世梅難以接受對吳英的死刑判決。她原以為會是無期,最差也是死緩。回到家後,除了做飯,她就躺在床上,一聲不吭。隻有吳永正一如既往地相信,吳英不該、也不會被判死刑,他要傾其所有,支持吳英上訴。

12月18日庭審結束後,張雁峰曾趕到金華市看守所,希望見吳英一麵,可惜錯過會見時間,隻有以留言形式寬慰吳英。時代周報記者獲悉,直到12月22日下午,吳英尚沒有決定是否上訴。當天晚上,吳永正緊急聯係律師,希望其能說服吳英上訴。

“法律是公平的,是死板和單一的,但執行法律的人是複雜和多變的。這就是我的命運。”今年6月30日,吳英在寫給幹姐徐玉蘭的信中曾這樣寫道。

吳英背後的公職放貸人

隨著吳英案一審宣判,有關義烏市官員通過資金掮客放貸給吳英的舊事再度沉滓泛起。經時代周報記者獨家調查,在義烏籍上百名放貸者中,除民營企業老板外,不乏國家公務員、官員家屬、律師、教師等。甚至在義烏之外,還有更高級別的領導幹部涉案。

2006年底,本色集團的廣告遍布東陽街頭。【本報記者 陶喜年 攝】

“吳英被判死刑,對有些人來說是個好事,有些事就可以了結了。”12月21日,義烏一位曾通過掮客楊衛陵借錢給吳英的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隨著吳英案的一審宣判,有關義烏市官員通過資金掮客放貸給吳英的舊事,再度沉滓泛起。經時代周報記者獨家調查,確有為數眾多的義烏市公職人員,將數千萬資金轉借給吳英。

至少25名公務員涉案

2007年3月24日,《21世紀經濟報道》曾刊發《137人:吳英手中的“黑名單”》的調查。文章稱,東陽與義烏警方已掌握了一張吳英背後的債權人名單。名單上50萬元金額以上的義烏債權人有103人,加上東陽債主,共137人。

“這份名單一旦公布出來將引起很大震動。”一位證實此消息的人士表示,103人中部分是官員。

該報記者經過多方打聽,確認名單中當地官員有義烏市公安係統的某隊長,義烏市政府某官員,另有浙江省政府的一名處長涉案,該處長與吳英案中被捕的楊姓律師有涉。

緊隨其後,3月29日,新華網刊發新華社浙江分社記者的文章—《傳言不實 “億萬富姐”吳英案未涉領導幹部》。文章稱,警方已經約談了絕大多數涉案債權人,目前沒有涉及東陽和義烏兩地的領導幹部。經公安機關證實,這些涉案債權人中沒有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隻有極少數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

文章還特別指出,義烏、東陽兩地市場經濟活躍,百姓較為富裕,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政府工作人員進行投資行為也比較常見。

新華網報道澄清了吳英案“沒有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涉案,等於從另一角度承認有副科級及副科級以下官員涉案。在經濟異常發達的縣級市義烏,副局長、副鎮長之類都是副科級,雖級別不高,但職權不小。義烏究竟有多少官員涉案,曾引發民間諸多猜想,義烏市行政機關內部亦多有議論。不過在此後的媒體報道中,再未有這方麵的信息出現。

然而,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有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提供了2007年5月31日東陽市公安局出具的“東公訴字[2007]第343號”《起訴意見書》。該《起訴意見書》共47頁,詳細羅列了吳英、林衛平、楊衛陵、楊誌昂等8人的每一筆資金借貸情況,其中涉案的義烏市公務員至少25人。

在義烏6位資金掮客中,光林衛平一人就借給吳英4.7億元。林衛平原係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在義烏官場有廣泛的人脈基礎。單林衛平一人涉及的債權人,就包括義烏市10多名國家公務人員。

《起訴意見書》認定,林衛平從義烏市文化局同事處非法吸收存款共計2130萬元,其中包括蔣永賢900萬元,應治中850萬元,吳迎飛60萬元,劉文寶、鄭賢平各30萬元,虞月青20萬元,季孝偉、吳璀義各10萬元。

林衛平從其他義烏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處非法吸收存款共計980萬元,其中包括義烏市環保局幹部呂榮貴60萬元,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幹部樓燦茂240萬元、吳光榮100萬元、葉榮全120萬元,義烏市稠城街道幹部李金財200萬元,義烏市稠江街道幹部樓益仁10萬元,義烏市中心醫院醫生駱臻斌250萬元。

此外,林衛平還從親戚、戰友處吸收存款6998萬元。比如從在義烏蘇溪農行工作的戰友蔣樂周處吸存380萬元。從遠房親戚、義烏市國稅局幹部孫朝陽處分5次共吸存資金1750萬元,這是林衛平從單個公務員處吸存的最大資金。

除林衛平外,從官員中吸收資金最多的是楊衛陵。《起訴意見書》認定,楊衛陵從應軍處吸收資金110萬元(應軍另借給楊誌昂350萬元),從楊衛清處吸收資金130萬,從趙曉處吸收60萬,從季誠鬆處吸收55萬元,從傅湘華、沈瑉等人處各吸收50萬元。

時代周報記者調查獲悉,趙曉原係義烏市府辦建設科科長,今年剛被提拔為義烏市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季誠鬆原係義烏市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黨組成員,後任義烏市市場貿易發展局副局長;傅湘華係義烏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應軍係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沈瑉為執行庭副庭長,楊衛清原為義烏市北苑派出所副所長、現為義烏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指導員。

此外,中國農業銀行義烏經發支行行長陳忠慶亦借給楊衛陵140萬元。

掮客夫人即為政府部門領導

在義烏籍上百名放貸者中,除民營企業老板外,還不乏官員家屬、律師、教師等。甚至在義烏之外,還有更高級別領導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這麽多有級別的官員之所以放心將錢借給楊衛陵等人,與楊衛陵妻子吳小英當時為義烏市府辦工業科科長不無關係。

該人士透露,2006年底,林衛平、楊衛陵等人將巨額資金借給吳英,導致大量資金從義烏流向東陽,引起當地銀監部門的重視。楊衛陵和楊誌昂通過特殊關係,獲悉吳英資金鏈即將斷裂的信息。2006年12月底,由兩人主導,吳英被楊氏家族成員軟禁達8天之久,其間被迫簽署空白文件30餘份。

據吳英向律師反映,在其被軟禁過程中,吳小英亦曾參與。目前,吳小英已調離義烏市府辦,到義烏市科技局任科長。

12月22日,時代周報記者聯係到吳小英,希望核實相關情況。吳小英表示,她沒什麽好對記者說的,一切以公安機關的說法為準。

就在本色集團被查封兩天後,2007年2月12日,義烏市人民政府召開緊急會議,對有關案情進行通報。全市清理社會非法融資整頓金融秩序工作小組在會上成立,時任義烏市長的吳蔚榮親任組長。

(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陶喜年)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