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家,危險也被我拋到了腦後。其實,一場大禍正悄悄地臨近呢。
05 年 5 月 16 日 的早晨,像每一個星期一的早晨一樣平常。我提前 10 分鍾來到辦公室。返聘的原副院長徐yg已坐在了辦公室裏,桌上的書打開著,一杯熱茶正溢出淡淡清香。嫩黃的茶葉在透明的玻璃杯裏舒展開來,深褐色的桌麵在燈光下泛著光。
這裏的環境我很喜歡,簡潔,又有著一種溫馨與平和。我常常說:這裏就像一個家。
兩位返聘的老領導很關心很照顧我,總是悉心地傳授給我他們的工作經驗和心得,尤其是徐院長,將自己的幾本工作筆記也送給了我,同時送給我的還有他的一隻派克筆,他說,是朋友從美國帶回來的。他送我這些時並沒有說太多,但我明顯地感覺得到那份沉甸甸的期待與祝願。
這是一個巡回法庭。是在金融部門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力度時,成立的。主要負責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共有九個人,三位審判員,三名執行員,兩名書記員,還有一位返聘的老副院長。執行員中有一位也是返聘的,是多年的老庭長。從人員的配備就可以看出我們這個法庭的力量之強。
是的,那時候,我們度過了一段很有意義的時光。工作著,快樂著,也收獲著。雖然我臨時負責,但更多的是兩位老領導在悉心引導我。 我尊重他們,他們也愛護著我。
那天,就在我像往常一樣,安排好工作之後,大約是 9 點多鍾,徐院長接到一個電話,然後他對我說:院裏讓你過去一下,紀委找你落實一些事情。在卜書記辦公室。
一聽是紀委,我立即回絕。我搖搖頭,說:“不去!他們亂來!上次就差點非法拘禁了。”麵對我如此強烈的反應,徐院長有些尷尬,臉漲紅了一些。這樣幹脆的回絕讓他有些掛不住。沉吟了一會兒,他說:“這次是在我們法院,他們不敢亂來的,再說,還是在卜書記的辦公室呢。”他的意思是卜書記也不會讓他們亂來。卜,是西南政法學院的高材生,是徐院長以前很信任的一個下屬,法治觀念很強的。當時是法院紀檢書記。
徐院長這樣一說,我也動搖了,似乎自己真的緊張過了頭。徐院長可是德高望重的老領導,經曆閱曆都那麽豐富,他說的還會有錯麽?再說,在自己單位呢,他們敢亂來麽?況且,也隻是說核實一個問題麽。這樣一想,我覺得自己完全錯了。我燦然一笑,說:“也是啊,有什麽好怕的!嗬嗬,那我先過去了。”
一路上,我興衝衝的,和以往到院裏去處理事情沒什麽兩樣。
法院的辦公大樓離法庭不到十分鍾的路程。一口氣趕到卜書記辦公室時,我帶著一絲微喘。卜書記一見我,就離座起身和我招呼: “劉代表來了!”我點頭微笑。
我是省十屆人大代表,當時正在任期內。
就在我和卜書記打招呼的時候,靠牆的那個長條椅上坐著的人也欠了欠身子。我轉過頭去也和他打招呼。他是我第一次在紀委接觸的那個人,姓陳,名字不知道。
陳手裏正捧著一本原始帳單,帳單打開著,似乎正要了解什麽似的。
我一過去,他就說:“這本據是你們承辦的破產案件的吧?”我接過單據翻了翻,是自己幾年前經辦的一個案件的財務資料。我點頭,說,是的。
然後,他隨便翻了幾下,問了我一些問題,都是財務審批程序方麵的,我將自己知道的全告訴了他。這時,又進來了一個人, 30 出頭的年紀,中等個,長得挺敦實,隻是走路有點笨拙,重心似乎都落在腳跟上。陳對我介紹說:“這是艾科長,以後他和你聯係。”
我起身和他握了下手,算是認識了。然後,陳起身離開。
艾坐下後,也沒有問什麽,讓我感覺,他們似乎並不是為問什麽來的。於是我說:“那邊還有很多事呢,要是沒有問的,那我先走了。”
聽我一說走,艾伸出手攔了一下,說:“不急,我們還有些問題需要你過去核實一下。”
他的伸手一攔,讓我很反感,似乎是不準走的意思。我說:“材料不是在你手上麽,要問你就在這裏問嘛。為什麽非得到你那裏去 ? ”
聽我這麽一說,他似乎有點生氣,語氣提高了一點,他說:“劉庭長,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我反唇相譏:“我不是很配合麽 ? 你們要來,我就來了,你們問什麽我就回答什麽,我哪一點不配合了 ? ”
“有些事情你必須過去一下。”他堅持著。
“告訴你,我是不會過去的!在這裏,你們有什麽我就回答什麽。”我也很堅持,寸步不讓。
說完,我從長椅上站起身,說:“如果沒有什麽要問的,我到法庭去了,那邊還有庭要開呢 . ”
聽我這樣一說,他迅速起身堵在了門口,一邊堵一邊拿出手機給誰打電話。
我很氣憤,說:“你這是什麽意思,限製人身自由 ? ”
這時,卜書記也坐不住了,他站起來,說:“都坐下來,慢慢說。”
那個狀況還有誰坐下?我們就這樣相持著,誰也不改變觀點。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是書記員陽黎打來的。她說:“您通知的當事人到了。”
我說:“好的,我就來。”
放了電話,我對卜書記說:“那邊有庭,我真的要回去了 。”
於是,卜書記對艾科長說:“她有庭要開,你讓她先回庭裏去吧。”
誰知,艾科長來了一句讓我們驚愕萬分的話:“換人開庭!”
要知道,開庭的人員可不是說換就換的,這裏麵涉及到回避權的問題。按法律的規定,如果審判人員具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情形的,當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請的。也就是說案件在立案後,合議庭組成人員以及主審法官名單是要提前告知當事人的,以便當事人排除需要回避的情況。 他的一句“換人開庭”說起來輕鬆,可無形之中就剝奪了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
他這麽一說,我感覺有點可笑,我譏諷道:“法律可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容不得半點隨意。你說換人就能換人的麽?”雖然當時他什麽也沒有說,不過,後來,在 40 多天以後,他對我說:“我的話就是法律。我想關你多久就多久。我可以將你關到長袖子變為短袖子,短袖子變回長袖子。”那是後話,還是先說當時的情況吧。
那一刻,僵化的局麵似乎就要改變。卜書記說:“這樣吧,等她把庭開了再去。”
我說:“最近三天都有庭呢,傳票已經發出去了,開庭公告也公示了。要去的話,也得三天以後。”
艾科長用懷疑的眼神盯著我。我說:“這是做不好假的,你可以去看傳票存根和當事人的簽收回執。”
“讓庭裏的人送過來。”他說。
於是,我打電話給書記員yl。很快,yl就帶著一些傳票存根和送達回證氣喘籲籲地跑來了。
我正要離去,這時,先前離開的陳也氣喘籲籲地跑來。他堵在了門口,說,不行,今天非得跟我們走。
他的囂張激惱了我,我不好氣地說:“跟你走 ! ?你是什麽人 ? 你有什麽權力 ? 沒有法律的規定誰也無權限製人身自由。”
我的話也激怒了他們,一向養尊處優慣了的他們,何曾見過如此針鋒相對的人?要知道,被他們纏上的人大都是言辭謙恭,不敢有半點得罪之意的。我的鋒利也讓他們氣惱。
“今天就非得帶你走!”他叫囂。
現在回憶那時的場景,我知道我剛毅的性情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實,事情也可以不以那樣的結局收場的。如果,我能靜下心來,和顏悅色地和他們周旋,或者也謙恭一些,甚至找到一些關係去疏通,也許事情會有轉機。不過,多年的法律工作,讓我養成了單一的行為習慣,一切以法律的規定為基準,法律倡導的,我不折不扣地去履行,法律禁止的,我也以為任何人都不會更不敢去違反。那時的我,對“和稀泥、周旋”等態度和行為是很不齒的。最最主要的是,我自認為行得正坐得直,沒有必要偷偷摸摸地去做一些幕後的事情。所以,如果是誰,現在對我說“性格決定命運”,我想我是不會有任何懷疑的了。
是的,前幾天也總是上不來,提示說服務器在維護。這兩天有點不想寫,有點憂鬱。昨天去新華逛了逛,剛看了兩首詩,就淚流滿麵的,隻有趕快下線了。嗬嗬,現在好了~情緒就是這樣,夏天的雨
嗬嗬,是啊,就是那個樣子的。感覺那時的自己就像一隻小刺蝟。不過,最後,受傷害的也隻有自己。:)
謝謝高子來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