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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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愛(上)

(2010-08-01 20:43:31) 下一個




達秘



“神就是愛。”(約壹4:8)

詩:哦,聖哉神意!已經規定,榮耀都要歸於神;哦,聖哉神愛!已經發令,藉血我們也有分。

最深奧而又最簡單的,那就是神完全的愛。什麽時候我們真的認識神,我們就認識祂是愛。既知所有臨到我們身上的,都是從祂而來,因此雖然現在我們所過的生活像荒漠一樣,但不管什麽地方,或什麽環境,我們都能用神的大愛來解釋一切。

神在祂自己的愛中,需要有其它生靈為對象而使他們得著喜樂;祂是願意他們喜樂的,也隻有這樣,祂自己在愛中才有完全滿足的感覺。

律法是命令說“你要去愛”。這是公義的要求,但在福音書裏,基督是說“神愛”(參閱約3:16——譯注)。

沒有一種受造之物,或世上任何東西,能和十字架一樣。受造之物可能彰顯神的能力,卻不能像十字架那樣表達神的愛和真理。所以十字架永遠是那奇妙有福的東西,給我們來探討,領會。要認識神一切的所是,隻有藉十字架。

人自私自利的心太厲害,因此,神的愛對他就成了一個謎。這愛比較祂的聖潔更難得到人的了解。當時沒有一個人了解主耶穌,因為祂是彰顯神。

聖靈使我們感到父的大愛。祂顯示給我們的,不是我們的微小,而是神的偉大,藉此使我們進入自由。

信心的眼光,是在十字架裏,才能最厲害的看出人類罪惡的深重,和神對罪的憎惡。信心的眼光,又在那裏看出神勝過一切的大愛和憐憫,是如何在祂兒子身上向人布開。百夫長的槍刺透主的肋旁,這不過是引出愛與憐憫的明證。

在人間有一件真正痛苦的試煉,就是看見自己的骨肉,在想不到的日子忽然去世。然而若能抬起頭來仰望主的愛,心境又有何等大的區別呢!這一個安慰,能叫一切改觀。在親友離世這一件事上認識神的大愛,能叫所有死的黑暗,給有福之愛的光照亮了;並且那黑暗也不過更加證明,這光是何等有效的安慰。

基督必須作我們的一切,不然我們就會很快的灰心喪氣。基督若不是我的一切,而父的愛如果也不是我們生命所呼吸的空氣,那麽我們就不是走在正路上了。

天父的愛,萬福之源,甘甜遠超恩物,臨到我身,永不收回,如主存到永古。

耶和華管教祂所愛的人。這裏可得到兩個結論:一、這管教必不是無緣無故。二、這管教絕對不會不帶著神的愛。所以我不可輕看管教,因為在我裏頭有一個緣由,使聖潔有愛的神要執行這件工作。我不可灰心,因為是祂大愛的作為;這管教是天父對所喜悅的兒子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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