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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秘
“人要成了愛自己的。”(提後3:2新譯)
詩:人啊!你已證明,你心一切蘊藏;神恩不能感應,因你受“己”捆綁。
肉體總是把自己圈起來,因為肉體總是自私的。什麽時候我們是在靈裏,什麽時候就有合一。
我們若專顧自己,就不能在人前見證神。
惟我主義與自愛觀念所產生的愁煩,勢必在人心中給邪靈有工作的餘地。
愛,歡喜服事人;利己,則喜歡受人服事。
如果我看準了主耶穌的道路,祂的靈與祂的心意,那麽就沒有其它東西比“己”更可憎的。你在基督身上,永遠不能找出一件為己的事。主不隻沒有自私自利,祂根本沒有“己”。
人若完全交托了神,在試煉當中就必有主同在,心思也就蒙保守,有完全的平安。愛的靈,就是基督的靈,必定同在。那時若還想自己,那就是自私的靈。
聖靈是不能與“己”相交的。在聖靈沒有帶領我們的思想朝著主耶穌之前,這一個心是不能脫離“己”的。聖靈的實際同在,就把“己”釘死。顧念自己的意向一消失,我們的思想就專以主為對象。
我們有這樣的特權,就是在神的居所和胸懷裏,我們自己就完全了。
“己”的意誌和以“己”作中心的思想,就是我們所有苦惱之源;因為外麵的環境縱使難當,也許會帶來憂患,但不能叫我們苦惱。如有苦惱,那必定是“己”的不安抑不滿所造成的結果。
我們天然的傾向,都是為自己求娛樂。這種種的娛樂,表麵上好像無甚妨害,但能夠叫我們的心離開神,它們是罪惡所驕寵的東西。許多人要問這些娛樂有什麽害處。問題是在於:它們對你有什麽用?你的心在哪裏?人什麽時候稍微離開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向一切死),我們的主就要說“退我後邊去罷!”
摩西沒有去追求臉上發光,及至臉上發了光,他也不自知。由於他的與神同在,臉就發起光來。一個會發光的臉,是永不會看見自己的。因為這個人的心專向基督,可以說“己”在大體上是滅沒了。
“己”總是與神分離的。
自信自恃是最壞的,“不要自以為有智慧”。眼睛隻見自己的人,不能高瞻遠矚,我們的光景,常是如此。
我們的禱告,我們的讚美,以及我們的事奉,是這樣的可憐而沒有價值,但我們還自以為不錯。我們把那些受罪的玷汙,需要向神認罪的東西,用來向人誇耀,博取稱讚。所以你們看,何等需要敞開我們的心,對主說“看在我裏麵有什麽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當人開始操練舍己,就可以從軟弱中解脫出來,才可以真實去饒恕,並愛那些有需要的人。我們禱告我的神,賜給我們心中的力量,持續不斷地去為萬人代禱,為世人代求。當我們開始這樣行了,神就將祂的喜悅和能力向我們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