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683)
2007 (428)
2008 (436)
2009 (659)
他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
謙卑乃通向死的途徑,因為謙卑的極至與最高明證就是死。謙卑是花,結出來的完全之果就是向己死。耶穌自己卑微,以至於死,遂開出一條路徑,我們也必須走在其上。他除了藉著死以外,無法證明他對神的降服已達於極點,也無法棄絕人性而躍入父的榮耀裏,我們也是如此。謙卑必然導致向己死,惟有藉著向己死,才能證明我們是完全謙卑、全然棄絕給神;也惟有如此方能脫離墮落的天性,進入神裏麵的生命,使新性情完全誕生在裏麵;謙卑成為這新性情的氣息和喜樂。
我們已提過耶穌為他的門徒所作的事,他把複活的生命交通給他們,藉著聖靈的降臨,那位得榮耀且坐寶座的謙卑羔羊,真真實實地從天而降,親自住到他們裏麵。他藉著死得著了這權柄,他所賜之生命最內在的形態是由死入生、降服至死、經過死而得勝之生命。親自住到人裏麵的那一位,乃曾經死過,現在又活了,且活到永永遠遠。他的生命、身位與同在都帶著各類死的標誌,乃是從死亡生出的生命。因此在他的門徒裏麵的生命,也始終帶著各類死的標誌。隻有曾死過的那一位的靈--“死之靈”--住到人裏麵作工時,人才會認識它生命的大能。主耶穌的死之首要標誌是謙卑,因此那些真正跟隨耶穌的人身上也必須有這死的標誌--謙卑。原因有二:惟獨謙卑導致完全的死;也惟獨死能成全謙卑。謙卑與死本來就分不開:謙卑是花蕾,藉著死,果安才成熟而臻至完全。
謙卑導致完全之死--謙卑意謂著棄絕己,在神麵前取一個全然一無所有的地位。耶穌自己卑微,有心順服,以至於死。他放棄自己的宏願而選擇神旨意的最高且完全之明證就是死。他棄絕了他的己來就死,而己的天性本不情願喝這杯,他棄絕了與我們人性相融合的生命;他向己死,也向試探他的罪死;因此他雖然成為人的樣式,卻進入了神完全的生命裏。如果不是因著他無限量的謙卑,覺得自己算不了什麽,不過是遵行神旨並為神旨而受苦的一個仆人而已,則他決不會死。
這就解答了常有人問起的一個問題:“我如何才能向己死?”但清楚領會這事的人少之又少。向己死不是你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裏,你向著罪是死的;在你裏頭的生命是經過死亡而複活的生命;你可以確信你向罪是死的。但死的能力彰顯在你的性情和行為之豐滿程度,取決於聖靈所賜下的基督死之能力有多少。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這其中的教訓:如果你想完全交通於基督的死,從己的捆綁得著完全的釋放,你所當作的乃是降卑自己。在全然無助的光景裏,把自己擺在神麵前,由衷地默認你沒有能力殺掉自己或使自己活過來,並且深深地浸入你自己的無有裏,帶著溫柔、忍耐、信靠的態度把自己交給神。要接受每一種屈辱,視每一個磨難你、激怒你的同伴為神降卑你的工具,是出於神的恩典。要利用每一個在同伴麵前降卑自己的機會,使之成為幫助你常常謙卑在神麵前的方法。神悅納你這樣的自卑,視此為你全心渴望謙卑之明證,並視之為祈求謙卑之最佳禱告與接受恩典之大工的預備,於是他藉著聖靈大大地剛強你,把基督完全啟示在你裏麵,以致他那仆人的形像真實地成形在你裏麵,並住在你心裏。謙卑之路引向完全的死,完完全全經驗到我們在基督裏已經死了。
然後跟著來的是:隻有這種死引向完全的謙卑。但務要謹防許多人所犯的錯誤;他們固然願意謙卑,卻又惟恐自己太過於謙卑,所以給自己許多的限製和定規,許多的推論和探究,以判定真正的謙卑是什麽、當做什麽,卻從未將自己毫無保留地交付謙卑。要謹防這種態度。務必自己卑微以至於死。在向己死的過程裏,謙卑才得完全。所有經驗神更多恩典的真實經曆、所有在奉獻一方麵的真實長進、一切真正愈來愈和基督聯合一致的形像,都必須以向己死為根基,並藉著對神和人所表現的態度與習性證明之。一個人極有可能常提到死的樣式、在聖靈裏行走,然而即使最愛他的人也會看出他仍然充滿了己。一個向己死的人身上最明確的死之標誌,莫過於不求讚譽的謙卑--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像。人有可能多多且誠懇地提到與被藐視、被厭棄的耶穌有交通,也提到背十字架,然而在他身上看不見柔和謙卑,也找不著神羔羊所具有的慈愛溫和之謙遜。一說到“神的羔羊”意謂著兩件事--柔和謙卑與死。讓我們在這兩方麵接受他的形像並追求之。在他身上這兩種形像是分不開的,在我們身上也必須如此。
如果要靠我們自己來達成實在無望!天然決不能勝過天然,即使有恩典之助也辦不到。己永不能逐出己,即使是重生的人也做不來。但讚美神!這項工作已告成,且永遠地成全了。耶穌一次的死就永遠成為我們向己死的根源。耶穌升天--他一次且永遠地進入至聖所--就賜下聖靈的權能,把死之生命的能力傳遞給我們,使之成為我們自己的生命。當人願意跟隨耶穌的腳蹤,去追求並操練謙卑時,會意識到自己裏頭有更大的需要,而生發出渴慕與盼望,信心就剛強起來,開始學會仰望、要求得著、並實際領受聖靈真實而全備的福份,日日持守在聖靈豐滿的能力裏,有份於耶穌的向己死、向罪死,使謙卑漫溢我們整個生命。(參注三)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要像從死裏複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3、11、13)基督徒的自我意識全然被使基督從死裏複活的靈浸透、烙印。他把自己當作一個在基督裏死了,在基督裏死而複活,身上帶著主耶穌死之印記的人,一直把自己獻給神。他的生命帶著雙重標誌:深深地紮根於耶穌的墳墓裏,紮根於向罪死、向己死的真實謙卑裏;在複活的大能裏抬頭望天--耶穌就在那兒。
信徒們!要宣告耶穌的死與生是你的。進入他墳墓的安息裏,歇了自己的工,享受神的安息。像基督一樣,把靈魂交與父神,謙卑下來,每天站在全然無助、完全倚靠神的地位,神就要舉起你,把你升高。每天早晨深深地沉沒於耶穌的墳墓裏,成為一無所有;則取穌的生將每一天顯明於你的身上。要明確地宣稱“浸入基督的死”是你與生俱來的權利,因而顯在你身上的乃是一種甘心樂意、充滿愛心、安詳愉快的謙卑。“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凡下到他的屈辱穀的人,將會在他裏麵找到能力,可以看自己、算自己是死的,像那些已經接受他、學他樣式的人一樣,一直行走在柔和謙卑,用愛心彼此包容。帶著死的生命係顯於像基督那樣的柔和謙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