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禱慧語》基督——我們的義
(2009-12-27 1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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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二24)
福音書首三位作者認為救贖的意義就是罪得赦免,或得稱為義,至於約翰,他則認為是基督住在我們裏麵的生命,或是重生。而到了保羅,便把這兩方麵的真理集成,把它配合得天衣無縫。
羅馬書首先說及稱義(羅三21至五11),然後談論與基督聯合的生命(五12至八39)。在羅馬書第四章裏,保羅指出從亞伯拉罕身上可以看見這兩方麵的事情。首先,「亞伯拉罕信神」,「稱罪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然後,亞伯拉罕相信神,「是那叫死人複活」的神,正如神最初以亞伯拉罕的信算為義,然後引領他相信他使死人複活。今日,神也要如此帶領我們的信心。 基督徒的生命總要經曆一個複活,好讓我們從死的事情裏活過來,好歸榮耀於神。
稱義的第一步,是著眼在主耶穌身上的信心,既完全又完滿。可是,它隻是個開始而已,基督徒要漸漸明白他同時重生了,有著基督在他裏麵,他又蒙召要住在基督裏,讓基督常在他裏麵居住和作工。
大部分基督徒卻緊握稱義的生活,竭力追求和增強感恩與順服的生活,可惜始終徒勞無功,因為他們沒有完全憑信降服於那位希望維持他們內裏生命的基督。他們從亞伯拉罕身上學會相信那稱罪人為義的神,可是,卻不再進一步相信他能使死人複活,並且有基督住在他們裏麵,成為他們的力量和全然的福氣,使他們的生命每天都在基督裏得以更新。基督徒的生命必須「本於信,以致於信」。赦罪的恩典隻是個開始,我們要靠著恩典成長,直至更全麵地看見和經驗「在基督」裏的真諦,以他為萬事的元首,往在他裏麵,並且日漸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