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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祭》第七部份 “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 五、遭遇幹涉

(2009-12-08 17:48:56) 下一個





  文革開始後,中國幾乎關閉了所有的教會,焚燒了許多屬靈書籍,所有的宗教事務停頓,三自的教牧工作者也受到衝擊。教牧人員多數是被下放或是勞教。七九年,伴隨著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發展,中國的宗教政策也有一係列的變動。首先是在七十年代末,中國恢複了五八年前的宗教政策,去除了極左路線的幹擾。七九年六月,上海市三自召開了文革後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三自組織重新恢複,一大批原屬三自的教牧人員重新走上崗位。七九年九月二日,上海沐恩堂恢複禮拜,這也是文革後第一個恢複崇拜的教會。

  八十年代初,不論是政府還是三自,對家庭教會還是接納的。曾有三自的領導人說過:“不要把家庭教會看做是另類的,他們也是我們的弟兄姐妹。”這是一個短暫的接納期,接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三自的很多領導,雖然在文革前把不參加三自的送入監獄,但在文革中,他們自己也未幸免於難,也在逼迫中度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這一段時期不僅是中國所謂“三自路線”的真麵目的自我暴露,更是神藉著曆史的手,擊打悖逆的兒女的時期。也因著這一段逼迫的時期,恢複權利後的“三自”才能短時期內體諒自己的弟兄姐妹,不把他們視為敵人。

  然而,在中國的宗教問題上,有很多事是宗教界本身無法控製的。

  一九八二年,中國頒布了《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這是文革後第一份正式針對宗教事務的國家文件,人們稱之為“十九號文件”。文件規定:一切宗教活動場所都要在政府事務部門的行政領導之下,由宗教組織和宗教職業人員負責管理,對家庭教會原則上不允許,但不硬性製止。

  中國的家庭教會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到一九九一年這一段較為寬鬆的時期內得到迅猛發展的。九十年代初,家庭教會的信徒人數,已遠遠超過三自教會的人數。家庭教會信徒在對真理的追求上,更貼近於聖經,在對自身的信仰問題上,家庭教會的觀點也明顯地不討政府喜歡。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於九一年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幹問題的通知》即“六號文件”,文件中強調要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提出:“一切宗教活動場所都應依法登記,堅決製止自封傳道人的傳教活動,以及其它各種非法的傳教活動。”家庭教會已經被冠以“非法”的罪名。

  從一九九一年起,有一定數量的家庭教會負責人受到逼迫。

  一九九四年二月,由國務院頒布的第一四五號法令《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亦再次重申:“所有宗教活動場所必需進行登記。”

  一九九四年五月,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根據國務院“一四五號法令”精神,製定出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詳細列出了有關宗教活動場所的條件與申請手續。也就是說,隻要求家庭教會進行登記,而不要求家庭教會加入“兩會”。這個辦法中雖不再強調申請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必須要隸屬於官方認可的愛國宗教組織,但在第二條的條件中,卻提及必須“有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各宗教規定的人員”一項,意義不明確,模棱兩可。很多家庭教會因看這一條,擔心一旦登記後,政府就會把三自的教牧人員派進來,管理登記的家庭聚會點,所以拒絕登記。但政府又規定,若不進行登記,就要停止聚會。

  一九九四年夏末初秋,一位出國的弟兄願意把他在東城區朝陽門內南豆牙胡同六十八號的住房借給袁相忱用,袁相忱就和妻子梁惠珍搬過去住,聚會卻仍在白塔寺。搬過去住的原因,一是那裏比較清靜,方便接待;二是把床櫃等搬走後,可以使白塔寺聚會的地方多容納三十多個人;三是可以利用這裏的獨門獨院的環境,為信徒施洗。但一年過後,民警就開始不斷來找麻煩。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一,派出所的人突然來到袁相忱的家裏,對他說:“你們住在這裏不合適,到你們這裏的人那麽多,那麽複雜,你們也沒有辦理租賃手續,也沒報戶口。現在'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很快就要召開了,所以限你們在這個星期五之前一定要搬走。那天我們會來看你們搬走沒有。”說完這番話,又問袁相忱:“你家裏有沒有宗教書籍?”袁相忱實實在在地回答說:“有。”公安人員就開始搜查。當時在另一個房間裏,有許多書籍,窗台上放著一些聖經,在靠牆的櫃子上,還有好幾百本參考書籍。袁相忱想:“如果參考書籍被他們搜去的話,就太可惜了!這是國外的弟兄姐妹千辛萬苦,冒著風險才帶進來的。”但聖靈提醒他還是要實實在在地說家裏有書,並且告訴他們在哪個房間。可是那麽多人進來後,都隻看到窗台上的書,說:“這是非法的,要沒收,”卻沒有一個人注意到櫃子上也有書。所以,被他們拿走的隻是一小部份。公安人員走後,袁相忱高興地對梁惠珍說:“說實話真是有好處的,神自已會保守他的書籍。”

  星期四晚,公安局的人又來了,態度十分蠻橫強硬。當時己經是晚上九點多了,但他們讓袁相忱立即去派出所見所長。袁相忱對所長說:“無論如何,星期五是搬不了家的,因為家裏隻有我們兩個老人,要搬,也要等到星期六孩子們都休息的時候。”所長這才勉強同意。所長旁邊有一個女公安忽然問袁相忱:“你知道什麽叫三自嗎?”袁相忱說:“我知道。”隨後他們就不再說什麽。這次公安走的時候,又把袁相忱家裏的一些福音單張也一並帶走。但和上次一樣,他們沒有看到那些重要的書籍,也沒有給袁相忱留拿走東西的字據。

  更令袁相忱憤慨的是,派出所的人走了不久,家裏的電話就被他們做了手腳。拿起電話來什麽聲音也沒有,既打不進來,又打不出去,顯然有關方麵企圖利用電話來對袁相忱施加搬家的壓力。家裏的電話不能用,袁相忱隻得跑到街上去打公用電話,通知家人和朋友來幫他搬家。第二天,快要搬完東西的時候,電話又突然間能用了。他們根本沒有向電話局申請修理,電話就自動修複,說明電話出毛病,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故障,而是被人故意掐掉的,也說明在袁相忱的住宅周圍,政府有自己的耳目,看到袁相忱已快搬完了東西,就把電話恢複了。

  這是自七九年袁相忱出獄後,公安局第一次為信仰的緣故出麵幹涉他的工作。但這僅僅是序曲。

  一九九六年,政府人員找到袁相忱,把有關文件讓他讀過後,讓他辦理登記手續。袁相忱反複看過有關條例後,又與同工進行商量,答案是:“拒絕登記。”

  為登記的事,西城區管宗教的李科長來了三次,李科長統管宗教民族工作。他對袁相忱說:“這裏雖然不算是正式的宗教活動場所,但可以說是簡易的,所以必需要登記。”但他也知道袁相忱在家庭教會中以及外國宗教界中的影響力,所以被拒絕後仍然努力爭取,他讓袁相忱下禮拜去區政府再詳談。

  袁相忱在下個禮拜二就去了區政府,他們對袁相忱很客氣,反複地宣講政策。袁相忱把經過與同工們商量後的意見告訴政府:“我們六月四日己經在聚會時對大家宣布:從下星期起停止聚會了。我們不登記,是因為我們不夠登記的資格。按宗教活動場所登記條例的第二條和第六條規定,我們都不夠條件。我們就一間小屋子,這是我家的住房,不是專用禮拜堂;我也不是牧師。我們既沒有規章製度,又沒有經濟基金,我們認為自己不夠登記條件,所以不登記。”李科長聽了,也沒什麽可說的。因為袁相忱一邊告訴他不登記,一邊又說已宣布停止聚會。政府規定:凡是不登記的聚會就要被停;現在袁相忱自己主動把聚會停了,所以他們也沒什麽把柄可抓。李科長告訴袁相忱,他打算召集西城區家庭聚會的負責人,大家一起統一開個會,讓袁相忱一定要來參加。袁相忱說:“我們既然不登記、不聚會了,也就沒有參加的必要了。”最後袁相忱留下一張自己的名片,說:“你以後有事再找我,或者打電話吧。”就這樣,結束了政府人員的糾纏。

  袁相忱家裏的聚會已宣布自行停止了,可信徒卻照舊來。宣布停止聚會的一兩個星期之內,信徒比較少,大約隻有三十多人,但後來人又漸漸地多了起來。人多了,李科長又來了,並且這次是帶著派出所的所長一起來的,可見他們己經觀察了很久,是有準備的。禮拜天正在聚會的時候,李科長和派出所所長在外邊喊:“把老袁叫出來!”信徒們傳話進去,把正在講道的袁相忱叫了出來。所長對袁相忱說:“這樣不行。讓你們登記你們也不登記,現在又這麽多人,妨礙了交通。這裏是非法聚會,現在正式取締,你讓聚會的人都走吧。”因為袁相忱耳朵不好,所以所長說的話沒太聽清楚;既然沒聽清楚,他也就不去理他,又進了屋,沒有宣布散會,而是繼續講道。所長在外麵聽到袁相忱又在講道,就很生氣,更加大聲地喊:“這裏不能聚會了,馬上停止!把老袁叫出來,你們大家都散開,回家去吧!”於是就把老人都趕走,留下三個年輕人和袁相忱一起問話,還查他們的身份證,間是什麽地方的人,後來也把他們放走了。派出所所長就與袁相忱談了二十分鍾,袁相忱據理力爭,所長最後說:“老年人可以留下在這裏聚會,年輕人都要上大教堂。要控製人數,人數太多了就是你的責任了。”

  後來袁相忱照樣堅持聚會。李科長不得不第三次到他家裏來,這一次雙方談得很僵。袁相忱說:“信徒要來,我沒辦法,除非你把我家的門封上,把我帶走,他們就不來了。至於我個人,我是信仰至上,國家的法律如果和我的信仰抵觸,我隻有順服神。”那天談話很僵,旁邊還有一個女的在記錄。李科長很生氣,說:“你是怎麽念聖經的?聖經上寫的,在上掌權的,你們要順服。你念了半天聖經,卻一點都不順服政府。關你門就關你門,你不要以為我們不敢。我隻要說一句話,就可以把你逮起來。但你要想一想,你家裏的人等了你二十多年,才把你等回來;你如果再犯法,屢教不改,被我們抓起來,你這樣做對得起老梁嗎?”李科長很會說話,軟硬兼施;但說來說去,袁相忱就是不肯登記。李科長走的時候還說:“你不要以為我們不敢動你。隻要我說一句話,你就完了。”袁相忱以為他們會再來逼迫他,甚至逮捕他。但感謝神,一直沒有,並且政府人員也再沒有為登記的事來幹擾聚會或強迫停止聚會。

  宗教場所辦理登記的這件事傳到外國後,許多外國人不理解:“為什麽不登記呢?我們國家也是都要登記的,登記就合法了。”他們不理解,在中國目前這個法製還不健全的時期,管理是幌子,要控製才是真的。

  袁相忱曾對信徒說:“大家要做好準備,現在我們是允許一天就聚會一天;這個地方不允許了,就去那個地方。總之,聚會不能停,神的工作不能停。”

  登記風波過去了,其後雖然不再提登記的事,但袁相忱家中的聚會,卻有四次被強迫停止。第一次是在九七香港回歸的時候,派出所通知,在三天之內不許袁相忱家裏有聚會,因為國家領導人要去香港,出席回歸儀式,要確保北京安全,所以就把袁相忱夫婦都接走了。不是拘留審查,而是很好的待遇。汽車接、汽車送,到袁相忱家附近公安局的一個地方,跟賓館一樣,有空調,但不是賓館,可能是個秘密開會或接待的地方--大鐵門,沒有門牌。他們一大早就來把袁相忱夫婦接走,晚上再用汽車送回來,還有兩個幹部一刻不離地陪同著,袁相忱就和梁惠珍在那裏看了三天的電視。六月二十九日正趕上是禮拜天,公安局比平時更早地接他們走,為的是不讓信徒們看見。七月一日是禮拜二,晚上也有聚會,公安局就不讓他們回來,比平時送回來的還要晚,可見他們對袁相忱家裏的聚會時間和聚會情況,是很了解的。

  第二次是一九九八年八、九月份,初秋時節,美國的一個由三個宗教組織組成的代表團,來中國考察,《參考消息》上登過這個消息,是江澤民請他們來考察中國是否真有宗教信仰自由。客人是江澤民請來的,但政府卻不讓袁相忱聚會,怕代表團來找他,其實袁相忱當時根本不知道有這麽回事。公安局的人來到袁相忱在北京昌平的住所,對袁相忱說:“這麽熱的天,你們就在這裏自己查經吧。”他們也知道這麽做不對,要講人權,袁相忱又不是犯人,所以他們很客氣。他們不說是有什麽事,隻是不讓袁相忱離開昌平,讓他好好休息,袁相忱是後來才知道是因為有這麽個代表團來了,想要見袁相忱,而政府卻不讓見。

  那天袁相忱本來是事先約好了一位叫喬治的弟兄在白塔寺講道,喬治不知道袁相忱當時被強留在昌平不能來,就照舊去了,而袁相忱當時也無法再通知他不要去。好在袁福音早上十點鍾就去了白塔寺,他知道喬治今天要來,但不知道父親不能來。福音去了白塔寺後,發現門口有公安人員站著,福音就去開門上的鎖,公安看著他進屋後,也就跟進來,勸福音說:“你回家去吧。”福音說:“這就是我的家,我己經到家了。”公安說:“你知道今天不讓聚會嗎?你有兩個選擇,要不就回家,要不就留在這裏。但出去時,得告訴我們。”福音沒理他們,進屋後給昌平打了個電話,袁安湖正在昌平。袁福音說:“白塔寺這裏公安已經全把上了。”安湖說:“昌平也是,四處有人轉來轉去。”福音又問了父母的情況,聽說人沒事,就放心了。

  快到中午十二點的時候,袁福音就想喬治他們快來了,他就往胡同口走,想找機會提醒他們不要進來。他一走,身後的公安也跟著走,但福音做出要買東西的樣子,左轉右看,公安跟了半截就回去了。福音在胡同口轉了一圈,就看見喬治等四人在過馬路,福音一擺手,他們四個人認識福音,就過來了,福音急忙對他們說:“現在公安人員已看著我們了,你們趕快走!今天停止聚會。”翻譯就翻給喬治聽,正翻著的時候,兩個公安就過來了,問福音:“幹嗎呢?”福音說:“沒幹什麽。”公安又問:“你跟他們說什麽?”福音說:“人家是旅遊的,問個路,我能說什麽呢?”公安又對喬治說:“拿護照來。”喬治卻從衣兜裏拿出一塊糖來擱嘴裏了。福音一擺手,他們四個人就快速走了,福音也往回走。那兩個公安措手不及,不知道該跟哪一個,最後沒有跟喬治,卻跟著福音,並對福音說:“你快回家,不能在外麵。”福音還沒進門,一個年輕的公安就過來了,很嚴厲地問:“你剛才到底跟他們說什麽了?”福音說:“你知道我說什麽了?人家來旅遊的,問個路都不行嗎?”那人說:“不對,你沒說實話。”福音說:“那你說我說了什麽,就是什麽。剛才你不也在旁邊嗎?你聽見什麽,就算什麽。”最後,福音急了,說:“我在家裏說話都沒自由了!以後別這樣,有事好說好商量。”那個年紀大的公安人員就說:“算了,算了。”他們兩個就出去了。

  那天有些信徒來走到胡同口,等在那裏的公安就說:“別上老袁那裏去了,今天不聚會。”也有的信徒不相信,就問:“為什麽沒有聚會?”公安就告訴信徒:“老袁病了,你們走吧。”

  第三次是在中國召開“十五大”期間,袁相忱的聚會也被迫停止兩個禮拜--兩個禮拜不讓袁相忱去聚會,也不讓他離開昌平。袁相忱說:“你們這是強製,我心裏不服氣。”

  第四次是在克林頓訪問北京的時候,當時有兩千多名記者隨同,有關方麵怕有記者來找袁相忱,所以不讓袁相忱來聚會。袁相忱說:“克林頓是大總統,我是小老百姓,他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他來和我有什麽關係呢?”有關方麵回答說:“克林頓來,帶著很多記者,這些記者難免不找你。所以隻要克林頓在北京,你就不能聚會。”袁相忱很生氣,說:“克林頓來是政府邀請來的,又不是我請他來的。你們請來的客人,你們自已管好,憑什麽反倒來管住我,不讓我出門?”最後,政府就派公安在昌平堵住袁相忱,不讓他出來,還讓袁相忱寫個紙條,說自己生病了,停止聚會。袁相忱說:“我們基督徒不能說謊,我不會寫的。”公安局就派人在胡同口攔住信徒,不讓他們進來,說:“袁相忱先生生病了,你們回家去吧。”

  除了這幾次被迫停止聚會外,袁相忱也多次被公安局找去談話,原因不外乎是因為發送書籍、聚會人數過多等等。一九九八年八月一日,袁相忱為三百一十六人施洗,租用北京某廠的遊泳池兩個小時。後來袁相忱被叫到公安局,他說:“我沒有犯法,我是在遊泳池裏活動,不妨礙交通和治安。”公安局說:“宗教活動隻限於教堂裏邊,不許在外邊。”袁相忱說:“宗教事務局不應該管這些事,你們隻應該領導我們愛國就行了,這是我們教會內部的事。”公安局的人很生氣,警告袁相忱說:“下次不許你再這樣。否則後果自負。”袁相忱就和同工們商量:“下次,我們就去遠處。隻要有信徒願意受洗,我們就有責任為他們施洗。”公安局還提醒袁相忱說:“一九九九年很重要,一是澳門回歸,二是‘六四’學運十周年紀念,你們要有思想準備。”意思是又要停止聚會。袁相忱說:“你們停止我的聚會是違反憲法的,因為宗教信仰自由,你們是強迫,但我心裏不服。我活一天就要工作一天,我要向我的主交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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