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死詛。 (加三13)
聖經教導我們可以從兩方麵看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意義。
首先,就是十字架的救贖:基督的受死是為救我們完全脫離罪的咒詛。其次,就是十字架的相交:基督叫我們與他同死,使我們同嚐他死亡的經曆。
從這節經文中,我們可以找到三個鮮為人知的重要思想。神的律法對一切罪惡皆下了咒詛,而基督卻承擔了我們的咒詛,以致他本身亦成了一個咒詛,反過來摧毀它的權勢。那十字架上,我們現在已從罪和它的權勢裏釋放出來,得著永恒的救贖大恩。十字架揭示了人類的罪惡,使人落於咒詛之中,而基督卻要成為咒詛,並把它製服,使我們從這咒詛中完全和永恒地釋放出來。
因此,即使是最絕望的罪人也肯定尋找得到信和望的根基。神確曾在天堂上咒詛大地與其中一切的事物;在以巴路山上,正當律法頒布,半數的以色列人有十二次宣布對罪的咒詛(申二十七15至20),並給他們連續的提醒:「人若犯該死的罪,……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麵前受咒詛的。」(申二十一22至23)可是,卻有誰想過神的兒子他竟掛在那被咒詛的木頭上,並且為我們而成了咒詛呢?然而,這正是神的大愛。於是,悔改的罪人現在乃能滿有信心,歡喜快樂,相信借著耶穌基督,已經把那咒詛從一切信他的人心裏永久除掉。
傳講十字架的救贖正是聖經裏救恩的基礎和中心。相信它整個真理的人,要因此不住的感恩。它讓我們放膽在神裏麵喜樂不已。除此以外,就再沒有別的事更能使我們的內心謙卑柔和的向著神,幫助我們住在神的大愛中,並讓尚未尋到他的人認識他。願神因著十字架的救贖而備受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