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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聖靈……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十五20、27)
「我的見證」——不單指所有信徒,更特別指到傳福音的人。因他們有從神而來的呼召,也是傳道者唯一的能力——竭盡所能,為耶穌作見證。
這方麵蘊藏兩個重要真理。首先,任何傳道者須按神的話和會眾的需要來教導,務要以傳講基督為首要的目標。這是門徒起初所行的:「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也是腓利在撒瑪利亞所做的:「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保羅還寫道:「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隻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作為福音的執事,總不能忘記神將他分別出來,正因為他要與聖靈一起為基督作見證。惟有借他所行的,罪人才得拯救,神的兒女得到潔淨,主的聖工得以裝備。也惟有這樣,基督才能在人們心裏和世界當中占一位置。
其次同樣重要的,就是傳道者的教導必須是從實際中經驗了基督作為他生命的見證,以致聖靈把他的信息活生生地帶到別人心裏。借此就能建立信徒,讓他們與基督同行,耶穌也能向他們顯明自己。於是,他們便曉得要維持屬靈生命的健康,每天需懷著赤子之情,虔誠委身給神,每天借禱告與神相交。
虔誠的禱告,是何其蒙福的操練,能讓聖靈的喜樂在心裏湧流,不住說出讚美與榮耀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