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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一篇2節)
默想是「不斷地深入思考某一件事」。對基督徒而言,默想代表持續地在神麵前思索祂向我們啟示的真理,直到這真理成為生命中真實的個人經驗。這是需要花時間的。在山上,耶穌曾訓誡一些自稱是信徒的人,他們口中稱呼祂:「主啊,主啊」,卻不遵循祂的話(路加福音六:46)。他們頭腦空有正確的真理,卻沒有化知識為順服的行動。當你默想經文,真理會從你的頭腦流入你的心裏,然後生成了順服。正如同詩人所說:「我將??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詩篇一一九:11)當你腦中知道神的話,卻不把那些話放在你的心裏,你隻是學會一些關於神的原則、觀念與神學教義,你根本尚未親身認識耶穌。你能夠拒絕一條神學教義、漠視一個觀念,或是對一個原則有異議,然而,對一個人漠不關心則更困難得多。你可以有滿腦子的經文,卻仍做出得罪神的事。有些人可以背誦長篇的經文,卻仍然過著不聖潔的生活。你無論如何絕對不可能讓經文充滿你的心,卻又繼續得罪神。當神的真理觸及你靈魂的深處,聖靈會改變你,使你有耶穌基督的形像。不要隻是讀聖經,要默想神的話,求祂改變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