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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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磐石之上》5 悟罪悔罪

(2009-04-20 19:12:02) 下一個






將新生命的教義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險的,因為這會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屬靈生命可以不必花時間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馬上達到成熟的地步。對上帝的恩召那個題目來說,剎那間的感召也許可以講得通。不過這麽說也不太妥當,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喚是即興的、短暫的。聖經中其他有關新生命的教導,和我們個人實際生活中的經驗都告訴我們,上帝有效的恩召是會延續一段相當長的時段的。而事實上,教會曆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視為同義詞來理解。後來,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來的行動。以前人們用的「覺醒」那個詞,可能有助了解這個概念。覺醒就是說,有人在我們沉睡的時候要把我們叫醒。他們叫喚的聲音,我們潛意識聽到了,那聲音不斷地在幹擾我們的睡夢。不久,我們漸漸覺察到這個聲音是外來的,於是,我們意圖製止它,好讓我們繼續安靜地睡下去。但這聲音已經進到我們的意識裏了。我們漸漸開始覺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們周遭的處境,並且也開始能分辨是誰在叫喚我們。對許多人來講,他們靈裏麵的醒覺就是這麽一個過程,有時這幹擾的經曆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時候,英國還沒有廢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會在那一天早上,突然從夢中驚醒過來,然後感到懼怕。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我們從夢中醒過來,意識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並且記起來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會是一種什麽樣的感受呢?「覺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喚,一種心靈裏的過程,而這種呼喚就是讓人察覺到,自己在上帝麵前的光景正像剛才所說的那般可怕。它讓我們覺悟到,我們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們想辦法找人來救我們。

這也是我們的主在講到那個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頭的慈父)時,所要表達的意思。在遠方,這個荒淫無度的年青人已是饑寒交逼,走投無路了。然後他仿佛在良心深處聽到了家鄉的召喚。於是他「醒悟過來」(路15:17),要回到父家裏去。在大數的掃羅也有過同樣的經曆。他一向以為自己一切都很不錯,起碼和他的同輩相比,他在上帝麵前的地位似乎是無容置疑的(腓3:6)。然而,上帝對他說話了,借著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羅7:6-13)。掃羅起初極力反抗,用腳踢那定罪之刺(徒26:24)。然後,他醒悟過來了,意識到自己靈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與主相遇了,他蒙召進入了上帝的國度。他當時的經曆可以被形容為:「罪人脫離麻木不之仁狀態。」說得淺白一點,就是他覺悟到他是罪人了。

我們對悟罪這個屬靈經驗實在談得不夠多。但悟罪和我們的靈命素質是息息相關的。由於我們向來對悟罪、悔罪這些題目沒有好好注意,以致於今天的信徒,靈命變得十分膚淺、貧乏。當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顯得越強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徹的地方。主與法利賽人西門的對話中就提到了這一點:自覺蒙赦免越多的人,愛就越多(參路7:36-50)。但是自覺蒙恩越大的人,豈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嗎?

使人知罪的是誰?

耶穌應許,祂必要差派聖靈來,「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麵指證世人的罪。」(約16:8)約翰在這裏用的「指證」這個詞,有「藐視」、「折服」、「使之自漸形穢」的意思。聖靈要來執行的,正是這種嚴厲的控告職份。祂來的目的是要高舉基督,印證基督的工作。為要達成這個使命,祂必須要在人心裏先開這痛苦的一刀;祂要維護基督,為基督作見證,但如此行,祂就必須得在上帝的法庭裏,作罪人的檢控官。

要正確了解主指著聖靈所說的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我們必須從上文下理來看。主說聖靈要來,乃是指著五旬節說的,因為隻有等「聖靈來了」,人才能「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麵」受責備(約16:8)。主在祂的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複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邊之後,聖靈才會來(約14:26;15:26;16:7)。「祂來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節的日子(參徒1:8;2:1),如果我們從五旬節之預言的應驗來看主的這項預言,就能夠揭開聖靈的工作範圍。聖靈在每個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聖靈指證的工作分三方麵:在罪、在義、在審判。

為罪受責備是因為人不信基督(約16:9)。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人是因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誤解這段經文,說如今是主後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說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於他們是罪人,而罪的最頂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麵對從天而來的真光時,仍然拒絕這光。這樣,當聖靈進到一個人的生命裏,喚醒了他,他這時會有什麽感覺呢?他會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麵前原來是有罪的,同時還會發現,他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脫罪,也不知道該往那裏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憤怒(因為他不信基督嘛!)他沒有基督,沒有盼望。(弗2:12)

為義受責備是因為基督往父那裏去了(約6:10)。要是這句話是這麽說:「人為義受責備,因為當他們被聖靈喚醒後,發現自己是何等的不義,而基督卻能將這義加給他們。」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問題是主不是這麽說的。這句話裏根本沒有提到聖靈將人指向基督。主說,人在義這方麵受責備「是因為我到父那裏去。」讓我們就從這句話本身找答案。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基督往父那裏去,是借著死亡、複活和升天(參約14:12,28;16:28)。聖靈正是為這一係列的事情為基督作見證,因為這些事就是基督神聖的工作印證。這一係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絕了上帝兒子的時候,上帝為祂申辯,稱祂為義,也許正是這一點,擊發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3:16寫道:基督是「被聖靈稱義」(很可能特別指的是祂的複活;羅1:4)。當聖靈宣布基督的義時,也就同時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隨之而來的,就是叫人有一種責備感、悔疚感。

為審判受責備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許多人一聽到那末日有審判,常會嗤之以鼻,譏笑嘲諷這種講法。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撒旦蒙蔽了他們(林後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戰勝並審判了這個世界的王,並且以凱旋的姿態將仇敵公開示眾(約12:32;西2:13-15)。如果連那個不信、不義的王都受了審判,何況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視基督的死為上帝對祂的刑罰,他們卻萬萬沒有料,到受審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們自己的命運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們可以看見,聖靈工作的果效跟我們所想的剛好相反,聖靈來是要調整我們的思想。從前我們來質問基督,如今發現我們自己被聖靈質詢;從前我們藐視祂、厭棄祂,如今我們自覺羞愧,又覺得該被棄絕的是自己;位置整個倒過來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審判,是我要受審判。

在五旬節那天,這些有關聖靈的預言得以應驗,也證實我們剛才所講的。當聖靈在門徒講道時降臨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講、被高舉,有三件事情發生:

(i) 叫人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覺得心情沉重(徒2:23,37);

(ii) 他們被基督的義和上帝給祂義的印記所折服;

(iii) 他們認基督是那被高舉、勝過一切仇敵的主(徒2:34-36)。接踵而來的結果就是眾人都感到受責難。使徒行傳2:37說:「他們聽了以後,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

『弟兄們,我們應當作什麽?』」這就是人感到罪疚時講的話。主所預言的應驗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認為,五旬節那一天對罪的責難並非基督預言的應驗之全部。我們可以這麽說,五旬節那一天的經驗隻不過是基督徒信仰經曆的一個典型例子。同樣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就有馬丁路得、本仁約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過,近年來,有人質疑,悔罪、悔罪這些前提假設是否仍然正確。今天,普遍來說,要追隨主必須先認罪這個教導,已經沒有什麽人要講了,有的甚至要否定這個定律。所以,以下讓我們來思想三個問題:

有關悟覺、悔罪的問題

(i) 為罪而自責是必須的嗎?

的確有不少人信主時從來沒有感到過該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有許多基督徒根本無法想象別人信主時怎麽會經曆那般的衝擊。還有一些是在青少年期或再大一點信主的,從來未嚐到過什麽內心爭戰的滋味。我們必須承認這些的確是事實,否則我們很可能會未經聖經的許可,擅自把聖靈的工作僵化了。這也是為什麽保羅要強調:「工作的方式有許多種,但仍是一位上帝。」(林前12:6)司布真在《美滿的收割》一書講過這樣一段話,他說:

「在我的教牧事奉中,看到有成千上萬的人信主。我在他們當中,就常常發現有相當一部份人,有的甚至是教會中相當不錯的會友,他們信主不是出於律法的責難,而是借著一些溫和的方式...我曾經問過一個靈性美好的年青女子,我問她:『到底是什麽催使你尋求這個救主的呢?』她回答說:『哦,是基督慈愛的性情。當我看到基督是那樣的仁慈,那樣的完美,那樣的無私,那樣的舍己,我就感到我自己是何等的不一樣。我對自己說:「哎,我怎麽不像耶穌!」我想做祂的門徒,於是我回到家裏,自己開始禱告,就這樣信了。』」

司布真的這段話有幾點很具啟發性。首先,在我們把保羅信主的經驗視作是所有人經曆的唯一模式之前,我們得把聖經再好好仔細讀一遍。五旬節所發生的事件並非後來的人悔改信主必須經曆的,那不是一個定律。但司布真的話也提到了一個要點:即使上帝用「溫柔的方法」來帶領人歸主,也總是會有指證罪的成份的(起碼,對那些心智已經成熟的人來說,是如此的。)「哎,我怎麽不像耶穌!」這句話就顯示了這位女子對罪的覺悟。如果我們要被聖靈從罪中喚醒,從而進入上帝聖潔的國度,沒有類似的悟罪經驗是講不過去的。

我們當曉得,知罪、悟罪不是我們人能自發的。假如我們真誠對待信仰,就當知道因罪疚而產生的懼怕和憂慮,是我們大可不必承受的副產品。如果你看到本仁約翰對罪徹悟得那樣深刻,然後你自己也刻意去照著做,你就大錯特錯了。上帝不是用那種方法來待我們的。清教徒作家約翰歐文(JohnOwan)則表達了一種較正常的心態,他說:

「在這事上,上帝有祂的特權,有祂的主權,祂愛怎樣行使就怎樣行使,祂可以用無數種方式來救人靈魂。有的,祂讓他們看到陰間的大門,然後再把他們接到祂慈愛的懷抱中--另外的,祂也許會給予較平坦、較順利的道路。」

(ii) 為罪而自責要責備到什麽程度才足夠呢?

最好的答案是:隻要最終能把我們引向基督就行了,罪責的深度和長度是不重要的。正如信徒不都一樣,同樣,罪責的程度也不盡相同,要拿出一份通用處方是不可能的。我們也不能事先斷定聖靈是怎麽樣運行的。在此,讓我們再回到早期聖徒的作品中,看看這個涉及牧納的課題,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些啟發。我們來看另一位清教徒湯馬斯.華遜(ThomasWatson),他寫過一段相當有力的話,他說:

上帝並沒有說人必須嚐受多大份量的憂傷和羞愧...一堆糾纏到一塊兒的木材自然多需要幾下斧頭來劈砍;有的人的腸胃就是比別人要腥臭些,因此用的藥也得重些。究竟到了什麽地步,你才算是在罪上夠謙卑了呢?答案是:當你願意對罪放手的時候。浮渣從烘爐中被倒出來時,金早已在爐火中燒足燒夠了。照樣,當你把對罪的愛戀清除後,你的靈魂就夠謙卑,可以被上帝接納了(縱使仍不足以叫上帝滿足)。現在,你若已經夠謙卑了,請問你還要做什麽?假如一根針已經可以將一個膿瘡挑破,那麽要一支長矛來幹什麽?你對待自己的尺度休要比上帝的更嚴。

(iii) 為罪自責的目的是什麽?

聖靈之所以責備我們,為的是要領我們歸向基督。悔罪隻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得以認識自己在上帝麵前的光景,從而投向十字架的恩典和憐憫中。悔罪一定會給信徒帶來兩個特征:

1. 叫我們謙卑

當保羅論到罪人在上帝麵前無可推諉時(羅1:18-3:20),他要表達的就是這種謙卑下來的態度。到時,所有的人都將啞口無言,整個世界都知道自己有罪了。這種經曆一直存留在人心裏。在上帝的寶座前無言以對是一件難忘的經驗。每一次我們跟人交談時,都會流露出我們這曾經有過的經驗。

2. 叫我們感恩

我們的需要有多大,對上帝恩惠的領受就有多深;我透過悔罪對自己的光景了解得越清楚,上帝向我們所施的恩就顯得越突出。感恩的心在悔罪的搖籃裏最能生長得好,就好象有一些夏天開花的植物,它們的種子是必須先埋在冬天的土壤裏的。

環境無論是對肉身嬰孩的誕生,還是屬靈生命的誕生,是同等重要的。上帝知道祂要將我們培育成怎樣的人,因此祂就讓我們經曆不同的罪責。有的人,好象聽彼得講道的那些人一樣,受責片刻就行了;有的人,像保羅,也許需要受責數天;還有些人則要渡過一段漫長的心靈黑夜,像本仁約翰、馬丁路得那樣。這些的分別,是由上帝來決定的。我們可以做的是,不管我們心中的罪責有多大或多小,我們都需要來到主跟前,完全信靠祂,唯獨信靠祂,以祂為救主。當「我需要主」這個意念在我們裏麵不斷加強時,我們就自然能學會過一種向上帝衷心感恩、完全順服的生活了。
 
我靈深處感罪疚,
向你呈述我苦愁,
求主施恩側耳聽,
聽我衷心的祈求。
主若不以慈麵迎,
察驗罪孽不徇情,
隱罪顯惡一一數,
主前誰能不顫驚?
我罪如山重難挪,
我主恩惠掩蓋過,
主施恩手供我需,
我罪越重恩越多。
主耶穌,好牧人,
以色列民祂羊群,
常引導,時看顧,
終必贖其脫罪汙。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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