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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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磐石之上》2 神形象的虧損

(2009-04-01 09:10:05) 下一個






萊爾主教在他著名的作品《聖潔》一書中,開門見山地寫道:「明白基督徒的聖潔始於全麵認識罪。樓宇要想築得高,唯有地基挖得深。若在聖潔這第一步的環節上差之毫厘,往後一切都將會謬之千裏。人們對聖潔的誤解往往可以追溯到對人性的敗壞有錯誤的認識。因此,在寫《聖潔》這本書之前,我要毫不客氣地先來談談罪。事實上,對罪的正確認識是了解救恩的基礎。缺乏這一基本的概念,什麽『稱義』、『悔改』、『成聖』...等教義都隻能是虛渺之談,不可能產生任何意義。這也是為什麽神重生一個人的時候,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光照他內心的眼睛,使他看清自己原來是罪人一名,汙穢不堪。」

萊爾這番話講得再正確不過了!他不僅在教義的層麵上講對了,在信徒實際生活的層麵上,更是一言中的。唯有當我們認識到我們在未信主時是怎樣的人,(或者說,如果我們今天不是成為基督徒的話,我們會是怎樣的人),我們才能夠真正體會,上帝在基督裏把我們造成新造的人是一件何等巨大的工程。縱使人類沒有犯罪墮落,我們還都需要上帝的慈繩愛索來牽引我們走在正途上,更別說現在了。福音之所以賜給人類,乃是由於人類現今的光景比什麽時候都嚴峻危險。除非我們先察覺到自己為什麽需要上帝的恩典,否則,我們永遠不可能正確認識上帝在信徒生命中所作的工。

罪的後果:

聖經用了許許多多的描述,要表達的不過是同一個訊息,即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之間的和諧關係已因罪而遭到破壞。罪的意思就是「不中的」:上帝給人的目的,人喪失了;上帝造人所賦予的榮耀,人虧缺了(羅3:23)。罪的意思就是指人類偏離了正道,以致於在永生審判主的麵前被定為有罪。說得更淺白一些,罪的意思就是指對公義、慈愛之君的反抗,或者說,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叛逆(羅3:10-18)。為免籠統,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要點著眼,好叫我們能更仔細地認清犯罪後的人類,是身處在什麽樣的光景中。

(i)神的形象被扭曲了:

在創世記一章26、27節,上帝向我們啟示了人類原有的、神聖且崇高的生命樣式:人乃是上帝形象的記號,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於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記1:26-27)

神學界對「上帝的形象」一詞向來有很多見解。究竟是上帝擁有物質界形體的特性呢,還是物質界的人裏頭具有三位一體的性質呢?又或者說,是不是由於人有思維和語言的能力,所以他像那位會跟人說話的上帝呢?也許「上帝的形象」一詞,應該指,上帝造人的原意是為要叫人反射出他聖潔的本性,又使人藉著對其他受造物管治的權柄,讓他彰顯出作主作王的位份。正是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要像上帝。

試想想,上帝把人安置在天地間,目的是要人成為他自己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創世記一開頭的幾章正是在默默地述說上帝這般奇妙的作為。上帝造人,賦之予創造性(創1:28);人可以行使管治權(創1:26);人像上帝一般,是一個富有創意的工匠(創1:25)。

可是,來到創世記第三章,一件事情的發生使到以上提到的這些範疇,都一一受損,以致於上帝美好的計劃被歪曲了。從人犯罪的那一刻起,就好像有一種劇毒的傳染病菌開始蔓延,蔓布到人的每一個部份,延伸到人的一生。他要在園子中藏身以躲避上帝(創3:8-10);他和妻子、妻子和他的關係也頓時變質了,變得失和醜陋,相互反咬(創3:13-17);大地也受了咒詛,人每天的工作不再是享受,而變成勞苦(創3:17-19)。這些本來已經夠可悲的了,但更甚的是,伴隨著這一切的悲劇而來的是上帝的形象遭到破損。

神學家常常愛討論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聖經是不是說如今上帝的形象已不在人身上複現呢?還是說,那形象仍然存在,但已遭到全麵的扭曲呢?其實,還有比這些更可悲的看法。試想想看,這世上有什麽事比消滅上帝形象一事更具災難性呢?但是,事實上的確發生了比這更可怕的事。您不妨問問自己,要是那原本用來彰顯上帝偉大榮耀的「上帝形象」,現在變成了他本性的扭曲,那會如何呢?又,要是人沒有將上帝的榮耀反射出來,反倒開始反射出一切上帝形象的反麵,那又會怎樣呢?要是上帝的形象變成「非上帝」或「敵上帝」了呢?以上種種並非假設的問題,而恰恰是墮落後的人對上帝所做出的冒犯和侮辱。上帝施恩予人,叫人因順服而能夠自由、喜樂地生活。但人卻將這一切上帝賜予的恩典倒戈相向,使之成為敵擋那位造他之主的武器。上帝賜予人每日的氣息,人卻肆意用來犯罪。人的罪有多重,就表示他對救恩的需求有多切。然而上帝救贖目的之奇妙乃在於,他期望在我們身上所恢複的,不僅是我們曾經失喪掉的那些這麽簡單。舊的創造會過去,新的再造會成全;人要是想有機會再次嚐到墮落之前上帝的榮耀,那麽,凡在亞當裏所失去的,都必須在基督裏得到恢複。關於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比加爾文闡釋得更清楚有力,他說:亞當是頭一個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以致於他可以像一麵鏡子,反照出上帝的公義。但由於那個形象已經被罪抹除掉了,現在必須在基督裏重新得以恢複。敬虔本質的再生是必須的,正如林後3:18所言。那裏所說的莫過於上帝形象在他們身上的重現。但是這第二次的創造比起第一次的創造,帶有上帝更豐富、更有力的恩惠。亞當那失去了他起初所領受的形象,因此在基督裏,恢複那個形象就是必要的。因此他(指保羅)在此教導我們說,重生的巧思安排是為要引導我們從歧途重新歸回,歸返到我們原本受造而有的目的那裏。

(ii)人處在罪與死的權勢之下:

罪與死的警告早在創世記一開始就發出了。上帝在創世記2:17給了人一道吩咐後,人就被放在一個考驗期裏,上帝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撒旦以蛇的化身出現,來破壞這人與上帝之間的契合。它以「你們不一定死」(創3:4)來攻擊上帝給人的「人會遭到死之轄製」的告誡。此外,它為要抵毀上帝的良善,揚言上帝妒忌人會與他有同等的智慧同住在伊甸園中(創3:4-5)。創世記第三章接下來的部份所記載的,是人如何向試探低頭之悲劇的開始。緊接著下一章,我們就發現,「罪就伏在門口了;它要纏住你了。」(創4:7)在這裏呈現出一幅圖畫,罪被描繪成一頭凶猛的野獸,等待隨時攫取倒黴的獵物。有關同樣的真理,耶穌則用了另一種的描述來道明,他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8:34)而保羅在羅馬書中也作了同樣的強調,指出人活在罪中如同奴仆一般。而事實上,羅馬書5:12-6:23所提及的「罪」字,在希臘文原文裏常常用的是「那罪」,彷佛罪是據有位格特質似的。

正因如此,人在罪麵前變得軟弱無力,即使人立誌行善,但「我所不願意的罪,我倒(一味地)去做。」(羅7:19)這種罪的結果,在同一卷書信中的另一處有更透徹的論述:
「肉體的意念是死--因為肉體的意念跟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之律法,也實在不能順服。」(羅8:6-8,呂振中譯本)

(iii)人在上帝麵前有罪了:

上麵提到的兩方麵都集中在罪的後果對人自身的影響。但聖經還強調了一點,就是罪也破壞了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人有罪了。人不僅要承受由罪所帶來的痛苦後果,還要麵對上帝的審判。

羅馬書在這一點上,有再清楚不過的宣告,保羅在羅馬書2:1-6明確地列示出上帝定人為罪的原則。他首先指出上帝的審判永遠是以真理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第2節);其次,上帝是照著各人所作所行的來審判各人(第6節);並且是根據人對律法的領受程度而裁決的,而這審判則是藉著基督來執行的(第16節);因此,連人的隱情也通通要計算在內。有人認為這些話暗示上帝在審判時會采取一種寬鬆的態度。這是對上帝的嚴重誤解,也是對保羅的錯誤認識。保羅的信寫到這裏,提到這些,為的是要清楚揭示人在上帝麵前的罪惡。他之所以講上帝審判的原則,不過是想要以此為工具來更清楚地道明罪的事實和本相。我們人沒有義行可誇;按照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是非標準,我們都是有罪的罪人。可見,上帝的審判的確是依據真理的。保羅以為無論根據以上任何一項審判的原則,都足以定人的罪,判人的刑。也就是說,當末日來臨,麵對最後大審判時,各人均難辭其咎,當上帝宣判人有罪時,人也隻有默然認罪。(羅3:19)

保羅並不是說人會「感覺」到有一股罪惡感。人是否自覺罪大惡極,不是他的重點。保羅要描述的是上帝的審判,並非人的心理狀態。然而,還有更可怕的事隨著這審判而來,那就是上帝的憤怒,從天而降,傾倒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1:18)。那位以愛見稱的使徒約翰也說,除了藉著基督使罪得赦以外:「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vi)人受控於撒旦:

在聖經裏有一個定律,就是上帝啟示之光照得越亮、與黑暗所形成的比較就顯得越強。光是能夠照出黑暗的本相,對揭露邪惡勢力來講,光更是如此。在舊約裏,我們也能找到有關撒旦和它工作的記載,並且可以隱約看到它的本性和它邪惡的目的。但畢竟還是要等到新約,在基督全然的光輝照耀之下,撒旦才被赤裸裸地顯露出來,叫我們能認得出它來。在新約聖經裏,例如以弗所書2:1-4,我們也同樣可以找到一些光照性的經文。在這些經文裏,人不但顯得像行屍走肉,隨從今生世俗之風飄來飄去,人更被描述成是伏在魔鬼的權勢之下的。使徒約翰更進一步指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權勢之下。這也正強調了耶穌的話,主稱撒旦作「這世界的王」(約壹5:19對照約12:31;16:11)。人類最大的悲劇,莫過於人自以為自己是自由的,能夠像一個絕對自由的主體去愛、去恨、去做選擇,卻意識不到自己早已是罪的奴仆,所能順服的隻有撒旦的意願。

照這樣說的話,福音能滿足我們哪些方麵的需求呢?
1. 我們需要基督的再造,好讓那曾遭受扭曲的上帝形象得以恢複。
2. 我們需要從罪中得到釋放,以致於我們能夠向上帝自由地活著。
3. 我們需要從撒旦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以致我們的生命能夠歸給主基督,甘心樂意地作主的仆人。
4. 我們需要從上帝的憤怒中被解救出來,好使我們既然從這最可怕的景況中得到了釋放,今後就能夠過著罪蒙赦免,如釋重負的日子了。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榮耀正在於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於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裏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淨(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當當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不是隻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曆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豎立了框架。(羅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著基督施予我們的呢?神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於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羅6: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製。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才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加3:13),他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裏麵成為義(林後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麵前來(彼前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歌2:15);因此藉著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啟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麽,現在剩下的隻有兩個問題了。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正是以下諸章所要講的內容:

第一, 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基督裏支取救恩?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新生命誕生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第二, 我們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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