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熙和牧師
在很多西方國家,因為複活節前的星期五“耶穌受難日”是假期,不用上班,信徒都紛紛跑到教堂紀念主耶穌的受難。有些電影甚至以耶穌的受難作為題材,把一個遍體鱗傷、鮮血淋漓的耶穌呈現在銀幕上,使觀眾觸目驚心。到底主耶穌為什麽要受苦受死?他的犧牲跟我們又有什麽關係呢?今天,我打算跟大家分享《以賽亞書》53章,借著這段經文來明白主耶穌受苦的意義。 |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自己路。
《以賽亞書》53:4-6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為什麽耶穌要受苦,甚至要經曆最殘酷的刑罰,被釘十架?第6節把原因道出了:“因為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所以耶和華使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從古到今,人類都活在罪的捆綁下,無法自拔。即使在伊甸園,一個盡善盡美的樂園中,亞當和夏娃還是敵不住魔鬼的試探,違背神的命令,陷入罪裏。神明明說:不可吃那棵樹的果子;但人偏偏想吃,難道嚐一口也不行嗎?接著,亞當和夏娃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兩兄弟應當手足情深,誰料該隱嫉妒弟弟亞伯。神明明對該隱說:“罪就伏在門前,隨時等候機會發動攻擊,你要製伏它。”但該隱卻置若罔聞,甚至把弟弟殺了。
從古到今,人類都活在罪裏,無力掙脫。可能你心裏想:我向來奉公守法,又沒有做過傷天害理、殺人放火的壞事,又怎麽會有罪?在神的眼中,什麽是罪?光是殺人放火嗎?當然沒有那麽簡單。第6節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自己路。”“偏行己路”就是罪,罪的定義就是偏行己路了。
做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這是人之常情呀!為什麽聖經以這個為罪?神的心意不是要人偏行己路,而是要人行他的路;不是做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而是做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人的道德標準往往是相對的,隨著時代潮流而改變。比如以前社會道德標準高,對淫亂絕對不能容忍。現在社會道德標準下降了,人們多半無動於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前同性戀簡直是令人惡心的大罪,現在很多西方國家不僅把這個罪變得合理合法,而且還給予同性戀者結婚、收養孩子的權利。同性戀者大聲疾呼:這是我個人的性取向,又沒有傷害他人的利益,跟你有什麽關係?你喜歡跟異性結婚,這是你的事;我喜歡跟同性結婚,這是我的事。井水不犯河水,為什麽要幹涉我的私生活?
可能你從來沒有做過不道德的事,但如果整天隻做自己看為好的事,你還是偏行己路,離開了神的心意。從我的觀察所得,現在父母越來越緊張孩子的學業。有的孩子本來就非常用功,在學校的表現不錯,可是父母還是不斷給孩子施加壓力,整天催促孩子複習,考取更好的成績,要出人頭地,否則父母就沒麵子了。有的父母為了激發孩子努力學習,經常拿別人做比較:哪家的孩子考上了全國有名的大學,哪家的孩子出國留學了。難道督促孩子學習也有什麽不對嗎?表麵來看,一切都合情合理,沒有什麽不對。唯一不對的地方就是這不是神的心意,是你自己的意思。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培育小孩,讓他在各個方麵有平衡的發展,比如知識的學習、性格的培養、群體生活的鍛煉,使得將來能夠為社會做出貢獻。學習的目的不是為了競爭,更不是為了父母的麵子。難怪有的小孩不僅沒有把書念好,反而變得越來越反叛,因為壓力越大,反抗越大。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雖然人活在罪裏,無法自拔,但為什麽耶穌一定要犧牲自己?以前有一個問題使我困惑不解:既然神是無所不能的,為什麽不宣告世人都獲得赦免?為什麽勞師動眾,一定要耶穌釘十架?比如,我欠了債主一大筆錢,無力償還,出於對方的恩慈,他免了我的債,願意既往不咎,所有借貸一筆勾銷。既然神是無所不能的,隻要他開口,宣告我無罪不就行了嗎?為什麽一定要耶穌受苦受死?
《以賽亞書》53:7-8說:“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在整篇經文中,有兩組詞組是經常出現的。第一組是跟罪有關的,比如,“過犯、罪孽、罪過、罪犯”等。第二組是跟受害、受苦有關的,比如,“壓傷、刑罰、鞭打、剪除”。你知道嗎,罪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犯罪的人必須付上犯罪的代價。
很多時候,人都被魔鬼迷惑,以為罪隻會帶來快樂,不會帶來痛苦。恰恰相反,除了犯罪的一刹那帶給你短暫的快樂以外,接下來等著你的就是痛苦和更大的捆綁。比如,你一時控製不住自己的脾氣,跟同伴打起來了,無意之中打掉了對方的牙齒。事後你非常後悔,便懇切的求對方原諒:“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隻是一時衝動,根本沒想過要傷害你的。請你原諒我吧!”對方願意原諒你,但你卻要付出一筆可觀的醫療費,讓他鑲牙,代替那顆掉了的牙齒。雖然你已經盡了一切努力,又賠罪又賠償,但牙齒還是掉了,假牙不可能代替真牙。
大家要明白:犯罪是易如反掌的事,但犯罪的人卻要付上沉重的代價。小罪帶來比較輕微的後果,大罪帶來非常嚴重、甚至無法挽回的後果。正因為如此,要解決罪,一個宣告是不足夠的,正如對方宣告原諒你了,但問題還沒有解決,他還是缺了一顆牙齒,必須有人付上代價才行。
耶和華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這個沉重的代價由誰來付呢?
《以賽亞書》53:10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不管怎樣努力,人還是無法掙脫罪的捆綁。你以為隻要從教育方麵著手,多讀書,有了學問,犯罪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嗎?事實卻並非如此。知識使人變得更精明,卻不能使人變得更良善。有了學問,你就更懂得如何遮掩自己的過犯;有了學問,你就更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的漏洞。
於是,你嚐試多做好事,周濟窮人,積德行善,以為這就是解決罪的途徑了。連基督徒也有這樣的錯覺:這個禮拜犯了罪得罪神,彌補的方法就是奉獻多點錢給教會吧。平時隻奉獻幾塊錢,這個禮拜破格奉獻五十塊。還有,平時從來都不參與服侍,更不會打掃衛生,這個禮拜卻一反常態,積極地參與服侍;雙管齊下,應該足以彌補自己的過犯吧!
或者對你來說,教育、善行都不能解決罪的問題;對你來說,罪是屬靈的問題,必須尋求屬靈的方案。那屬靈的方案又是什麽呢?當然是尋求神的饒恕了。犯罪得不到饒恕,基督徒生命就活不下去了。要得到饒恕,必須來到神的麵前。於是,早晨一睜眼,就跪在床前把自己的過犯都陳述一遍,大聲痛哭,求神饒恕。結果如何呢?罪的問題徹底的解決了嗎?
無可否認,流淚痛哭,大聲呼求那一刻,心靈很暢快,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可這個做法隻治標不治本,罪還是根深蒂固的控製著你。罪是認了,但很快又重蹈覆轍,整個人又掉進深深的內疚和絕望中。你非常沮喪,非常困惑:神啊!天天認罪,又天天犯罪,這就是《聖經》所說的豐盛生命嗎?有些聽眾寫信來分享心裏的困惑:明明知道違背神,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知故犯。即使求神饒恕,但總是良心不安,覺得屬靈生命某一塊出了問題。我隻能說他感覺對了,這種屢戰屢敗的生活並非聖經所描繪的豐盛生命。
神用什麽方法解決罪的問題呢?《以賽亞書》53:10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神差耶穌來到世上作贖罪祭,用他的生命來成就我們的救恩。
為什麽不能單憑神宣告我們得赦免就解決罪的問題?因為在屬靈領域裏,除了神之外,還有魔鬼。隻是神宣告赦免是不足夠的,神必須把你從魔鬼的手中拯救出來,隻有這樣,你才能脫離罪的控製。正如舊約的以色列人,他們在為奴之地受盡壓迫,心裏哀歎。怎樣才能脫離法老的轄製?神借著羔羊的血來施行拯救:那些門楣和門框上打了羔羊的血的,都不會被滅命者所擊殺,性命都得以保全。因為埃及人,從法老到老百姓,家家頭生的都無一幸免,於是,法老迫不得已才讓以色列民離開。
神就是透過羔羊的血來成就救恩的工程。他的血非比尋常,有奇妙的功效。我跟大家看兩段很重要的經文。請大家先翻到《希伯來書》9:13-14。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希伯來書》的作者把舊約的獻祭跟基督做一個比較。舊約時代,神設立了獻祭製度,讓以色列人透過獻祭作為親近神的途徑。他們把母牛焚燒,把母牛的灰調作除汙穢的水。除什麽汙穢呢?比如,有人摸了屍體、墳墓、人的骨頭,他就成了不潔淨了,必須由潔淨的人用除汙穢的水灑在他身上,使他成為潔淨。細節是記載在《民數記》19章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既然這些動物的灰也能起潔淨的作用,更何況基督的血,如同無瑕疵的羔羊,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一切罪嗎?把東西弄髒是很容易的,比如,明明一件又新又漂亮的襯衫,吃飯時不小心弄髒了,之後無論怎樣洗,用漂白水,清潔劑都無法把油漬除掉。同樣,一個人犯罪,良心就汙穢了,經常感到良心不安,非常內疚。你以為叫自己樂觀一點,忘記它,時間會把一切的汙點衝洗得一幹二淨嗎?很奇怪,即使過了五年、十年,那個汙點還在,揮之不去。唯一能夠洗淨良心的就是耶穌的血,他的血比任何清潔劑更有效,讓我們深深感受到神的赦免,讓我們重新有無愧的良心。
請大家翻到另一段經文:《希伯來書》2:14。
“兒女既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
耶穌不僅作了贖罪祭,用血來洗淨我們的心,而且他更經曆死亡,借著死亡敗壞魔鬼的權勢,把我們從魔鬼的手中釋放出來。世人都犯罪,活在魔鬼的權勢下,沒有逃脫的指望。神差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他受過試探卻沒有犯罪,他經曆死亡卻從死裏複活,結果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今以後,所有與他聯合的人都能夠經曆罪中得勝的自由,都能夠得著死裏複活的盼望。
為什麽神宣告我們得赦免是不足夠的呢?因為我們根本不是魔鬼的對手。除非有一個勇士比魔鬼更強,把魔鬼製伏,然後從他的手中把我們救出來。這個勇士就是耶穌。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仆得稱為義。
不知道你會用什麽態度去紀念耶穌的受難?有人覺得應該以哀傷難過的態度去紀念耶穌的受難,不流淚痛哭就等於不敬虔了。當然把主耶穌的犧牲銘記在心是應該的,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立定心誌,與他聯合,靠著他過一個遠離罪,榮耀神的生命。
《以賽亞書》53:11說:“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仆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耶穌受苦,目的是為了使我們成為新人,從罪人變成義人。關鍵是我們的生命,並非我們的外表。以前你是無神論者,現在卻做了基督徒,這就成就了耶穌的心意了嗎?如果以前犯罪,現在還繼續犯罪,這隻是虛有其表,自欺欺人了。耶穌受苦,目的是要把新生命、公義的生命帶給我們;以前無能為力,現在因著與他聯合,凡事都能。
顧名思義,公義的生命是一個遠離罪的生命。對於剛信主的人來說,你要立定心誌,從今以後不向罪妥協,以致救恩的計劃能夠成就在你身上。當你繼續在天路前行,就更要效法基督的榜樣,不僅遠離罪,而且要學習受苦的心誌。
在結束今天的分享之前,請大家看最後一段經文,作為彼此勉勵。經文是《彼得前書》2:21-24。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隻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
當彼得寫這封書信時,他想到了《以賽亞書》53章。基督甘願受苦受死,為了擔當世人的罪,好讓我們不再為罪而活,不再偏行己路,而是從今以後為神而活,過著公義的生命。基督雖然沒有犯罪,卻願意擔當世人的罪,我們當學習他的榜樣,為著別人的救恩受一點點委屈,這是討神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