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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詩三十七4)
神是愛,是一道活湧泉源,流看他永不止息的心意,使受造物能夠分享他裏麵一切聖潔與恩福。他願意人人得救,這正是他完美的旨意、最高的榮耀。
神把這份愛的希望置於人心裏;分給他每一位甘願獻上自己的兒女。借此,人擁有神的樣式和形象——擁有如他那充滿愛的心靈,令我們象他一樣,在愛裏獲得至高的喜樂。
這樣,就能成就聖經上「要以耶和華為樂」,享受他愛的生命,以及「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這些教導了。愛的祈求達至高天,我們心裏所想所求就能成就。我們以神的喜樂為樂,神就必然啟示我們如何禱告,並使它成就。同時,我們不斷地傾吐「父啊!你的心願就是我的心願,你慈愛的意旨,也是我的意旨」。
與神相交,我們就得到勇氣,且能全心全意,竭盡所能,把我們所關心的人或群體帶到他跟前,並且恒久深信禱告必蒙垂聽。我們以愛待人,就能得力,抓緊神的心意,祝福他人,並且相信神要不斷給予我們內心的盼望,以成就他自己的心意;因為神希望成就的,已經成為我們內心所渴慕的事情了。
我們就得以成為神的同工;我們的禱告,成為了神接近與拯救失喪靈魂的聖工之一部分。也叫我們明白到為著周遭的人得救而舍己,正是神所喜悅的。
天父,求你教導我們以你和你對人的心意為樂,借此激發我們禱告的心,並肯定你必垂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