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683)
2007 (428)
2008 (436)
2009 (659)
作者:巴刻(J. I. Packer)
人要成為基督徒,一定要相信耶穌基督救贖的能力。然而,福音明白地顯示救贖信心與教義知識之間畫不上等號。耶穌在地上傳道的時候,人們隻要有一點點的認識就可以成為基督徒。他們相信耶穌是從神那裏來的;他們認為祂是帶領跟隨者進入榮耀裏的那位,他們愛祂,願意成為祂的子民。雖然他們對於關乎祂的所有真理並沒有深刻的認識,但他們的生命仍借著在基督裏的關係而有所轉變。這告訴我們,說下麵這話時要非常小心:"除非你了解所有的教義,否則不能成為一個基督徒。"
雖然如此,教義仍然需要講解明白。例如人心總是傾於相信成為基督徒是靠著自己的善行,因此要有人教導我們是因信稱義,大多數人才會清楚明白把自己交托給基督是什麽意義。我們需要知道,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耶穌代替了我們,因為如此,也唯有如此,我們的罪才能蒙赦免,若非如此,我們就會失喪,哀哭切齒。
許多人有著根深蒂固的,借行為得救贖的理念,以致不能明白將自己委身於基督的意義。要等到關於耶穌代償的死和神因耶穌基督而接納他們的真理在他們心中顯明時,他們才終於能夠清楚了解這樣的意義。隻有那些知道沒有基督,自己是"罪惡的、墮落的、無助的"人(正如詩歌所描述的)才會全心信靠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