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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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禱慧語》耶利米書的新約

(2009-02-23 17:27:43) 下一個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

(耶三十一31、33)

 

   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時,他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出十九5)可惜,以色列人卻沒有順服神,他們愛世界,以及他們犯罪的本性,使他們沒法順服於神恩典的約中,而律法隻是把他們的罪顯露無遺。

    這段經文中,神應許要與人另立新約,使人能夠借此過真正順服的生活。在這新約裏,神的律法會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不是用墨寫,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因此,他們能與大衛回聲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律法能借著聖靈顯明它的權柄。或者如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中,神問道:「豈有我難成的事嗎?」後,又說:「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跟舊約和它使人未能誠實麵對神的弱點相比,這新的應許肯定了信徒全心順服的記號,就是他們遵行神的話,又完全緊握他的應許。

要曉得在新約裏,神的大能彰顯於「不離開我」的人身上。要全然在神跟前肅靜,相信他的話,我們就能夠經曆神的保守,不致遠離他,同時能遵守律法,因為:「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我們需要把新約和舊約劃分得非常清楚。舊約包含奇妙的恩典,卻不足以使人順服在神的權柄下,惟有到了新約絕對的應許,人心裏才結出新的果子。聖靈要帶領我們,並且向人顯明那保守我們「成為聖潔,無可指責」的全備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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