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 (約十四21)
三位一體神:聖父、聖子與聖靈,深知自己與其他兩位有所不同,而神希望以人的形象向人顯現。我們每一個都是獨立個體,曉得自己與別人不同,而且又與其他人有一定關係。神將以人的形象向我們顯現,並且呼召我們與他建立相交的生活。
神很希望與人相交,可惜罪介於人與神之間。即使是基督徒,滿心以為自己認識神,可是,他內心也往往忽略了神的愛,甚至對於與神建立這種個別關係,完全漠不關心。
人們相信在決誌的一刻,罪就得赦免,自此神接納他們,使他們死後可以往天國去,而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就應該設法遵行神的旨意。可是,要他們相信即如地上父子,均樂於彼此溝通,所以他們必須每日與神相交,卻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縱然神賜下愛子耶穌,來把我們帶到他跟前,但惟有我們與耶穌基督有親密的相交生活,我們才可以到神那裏去。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主要基於他對人深切、溫柔的愛。我們靠著自己,根本無法愛神,不過,聖靈卻在我們裏麵,幫助我們。因此,我們需要每天從世俗裏分別出來,憑信轉向主耶穌,讓他把自己的愛灌注我們心內,使我們可以深切愛慕他。
請安靜默想以上所說的,同時細讀基督的話,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給自己時間來相信這種個別與神建立的關係,向他傾訴你對他的愛,對他說:「主啊!你曾深愛我,我願愛你勝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