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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麵前。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現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現為清正。(詩五一3~4)
會愛需要謙卑、需要流淚、需要不顧臉皮,心中受了真理洗淨、聖靈光照、真理的裁判、自己責備自己,毫不掩飾,好不回避;然後靠主的大力走上正路,這是一個淺薄虛浮者難以走上的。
死是從罪來的,人犯了罪就死了。要得生命的途徑是:謙謙卑卑來到十字架前承認主的拯救、主的釘死是為了我(你);向主承認自己的罪,並相信祂必赦免你的罪,主的寶血必能塗抹你的罪。你人真能做到如此謙卑誠懇,並真心相信時,主的聖靈就必會將主的生命放入你的心裏。主的生命一進入你的心時,你就馬上要有改變;人生觀變了,即刻有極大的平安充滿你,因罪而有的黑暗、痛苦、悲哀的感覺也沒有了。你不再為你的生活、疾病、危險而擔心了,覺得一切都是有希望的、光明的、輕省的,你的人生開始快樂起來了,光明充滿了你。
這時,你就會覺得主耶穌與你的關係大不相同了;是何等親密,何等美好,勝過世上所有的親屬友朋的關係。
這個改變不是學來的,是頃刻的、是霎時的,是在不知不覺間就臨到的。就在你俯伏主前認罪、仰望十字架的那刻,神兒子的生命就已進入你的心靈了。向風吹一樣,有覺無形非常奧秘,這就是重生,這就是生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