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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隻要從你的意思。”(可十四35~36)
我們不要憑著魂的敏感而活著,要憑靈的直覺而活著。敏感是人的聰明,直覺是神的生命;敏感是憑外貌,直覺靠信心順服神為中心。
但難的是人分不清敏感與直覺的區別,常會把魂的敏感當成靈的直覺。這主要是自己沒有舍掉,沒有真正的釘死,遇到人事物時,總是以自己的得失為背景,結果就難明白“是”與“非”、“真”與“假”。在我們處理的問題上覺得沒有讓自己受虧損時,就以為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就以為是背乎主旨的;許多人所謂的遵行神旨,也都是在這種情形中。
真實的遵行神旨,乃是徹底沒有自己。不是求自己的安全,不是求自己的益處,不是求自己的榮耀。在合乎神旨的道路上,往往是:順逆、榮辱、貧富、高低都會有的(林後六3~11),並不是照我們所想,盡是順利、盡是平坦、盡是美好;真正合乎主旨意的決斷,是要看結果是否彰顯神自己。人被消失,舊生命失勢,世界在人心中降低,而主自己卻逐漸被顯明出來。
主在人身上被顯明出來,並盡是照常人所說的那些見證,隻有順適美好、榮耀安全;而是在各種情形裏,使己受到對付,使人根深的認識舊造,並漸漸脫去他的份,讓基督被尊崇、被彰顯,這就需要有裏麵的認識,裏麵的憑藉。
這裏麵的憑藉,就是指著靈的直覺,學會活在靈的直覺裏,就必須使我們漸漸地多認識靈的引導、神的作為、神的超奇等等。有了這些認識後,我們就漸漸失去自己,活在基督的聖靈裏。當然在靈的直覺裏引導的事情,也都是合乎聖經的,並且要實現主的話,證實主的話,主也必以正路指示我。
“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