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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博
禱告是靈魂呼吸,服事是靈魂運動
●你提到「得癒」,好像說我的靈魂有病。靈魂又不是身體,怎麽會生病?
謝謝您提出這個疑問。會的,我們每個人除了有血肉之軀,及感覺、情緒的心理之外,還有更深的一層,就是我們的靈魂(spirit)。我們都會思考尋求:物質世界之外,有屬靈世界嗎?這個偉大的宇宙,到底有沒有一位造物主?祂在那裏?人死後要到哪裏裏去?人死真如燈滅嗎?萬一燈不滅,真的有來生,怎麽辦?我的人生到底有什麽意義、什麽目的呢?
聖經對這些問題都有明確的解答。創世記記載,神造人的時候,「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這種從神的生命而來的活氣,就是靈魂,使我們能夠和這位愛我們的神有心靈的相通。神曾吩咐人類的始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隻是分別善惡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而在亞當、夏娃聽從蛇的引誘,吃而犯罪的時候,靈魂就「死」了。
●死了,這麽嚴重啊?他們吃禁果之後,神不是仍然和他們講話嗎?
因著他們的背叛,他們和神之間的生命關係就斷絕了。身體雖然沒死,關係卻已「死」。而始祖這種「罪性」也遺傳給所有的後代。
●能不能說明「罪性」?罪性和罪行有什麽差別?
罪性就是作壞事、打壞主意的本性。當您把一籃美味的橘子放在孩子麵前,說「你可以選一個」時,他一定自私地選那個最大、最好的果子。您把一盤糖果放在架子上,對喜歡甜食的孩子說:「飯後才可以吃。」如果你不注意,他一定想辦法在飯前就拿來吃。而當您質問他:「糖果怎麽少了兩塊?」時,他一定裝作不知道或者撒謊。
因為每個人內心都有犯罪的本性。經由這種本性所產生的行為,如偷、搶、說謊等,就是罪行。年紀愈大,人越聰明、罪行也越大。
●這樣說來,到底是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呢?
荀子提出人性本惡,觀察到人性中確實存在著惡念、惡行這一方麵。孟子提出人性本善,觀察到人有良知,有同情心,有向善之念,也是確實存在的另一方麵。其實聖經顯示得最清楚明白:神造人的時候,是按著祂的「形像」造的(創1:26),所以人也都有神「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的善性在內。可是當我們的始祖亞當違背神的吩咐,用自由意誌,選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上帝為什麽要給人自由意誌呢?祂造亞當夏娃的時候,如果不讓他們自由選擇,要他們一定選生命樹的果子,不是省掉許多麻煩嗎?
您想,如果神不給人自由意誌,會怎麽樣?這位有性格、有感情的神創造了人,愛他們,希望和他們有心靈的來往,就如一位慈愛的父親向往和他所愛的兒女一起玩、一起歡笑;當兒女遭遇傷心、困難時,父親願意聽子女的傾訴,也願意指引他們。如果這些兒女生下來就隻會陪著笑臉、畢恭畢敬地說:「爸爸好!媽媽好!我好愛您!」這樣的愛是否有價值、有意義呢?必須是兒女可選擇不理睬或敵對父母,也可選擇出自內心的敬愛而親近爸媽,這樣才有意義。所以神「不怕麻煩」地賜給人自由意誌。雖然祂預知人會背叛、會犯罪,可是祂也預備了要賜給人類的拯救。
●老實說,我不太覺得我需要被拯救。我凡事憑良心作,也作得不錯。你們為什麽說我有罪呢?
每位基督徒說人有罪時,一定包括自己在內。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這裏所說「虧缺了神的榮耀」,指「矢不中的」,就是在神的標準上,箭沒有射中箭靶的紅心。「五十步笑百步」,百步雖然有罪,五十步一樣有罪。
殺人、放火、奸淫等是罪(crime),但看到別人有一支好手表就想占為己有,即使未偷未搶,在神的眼光中已經有了罪(SIN) 。看到別人被褒獎、得功勞時,就心存妒嫉;這種嫉妒也是罪。看到漂亮的小姐,動了淫念,雖然並未「毛手毛腳」,也犯了罪。人應當孝敬父母,但若對父母粗聲大氣,雖然事後道歉,但汙點已在。輕視別人,或自覺一切成就都是靠自己的本事而得,這種驕傲也是罪。
一個人在虛心謙卑的時刻,就會察覺自己雖然沒有crimes,卻有不少的sins。我們必須承認自己在神麵前有罪,祈求被赦免、潔淨;這個指示在聖經中講得非常清楚。
●嗯,這樣說來,我也有罪羅。如何被赦罪,得到靈魂的健康呢?
幸虧神差遣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一位完全無罪的神道成肉身,為了擔當世人之罪的「工價」,最後被釘在當時最殘酷死刑的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窒息而死,第三天複活。當我們誠心誠意接受耶穌基督到心裏,向祂認罪,求祂赦免,又表示願意尊祂為主,聽從祂時,「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便重新建立,原來死(與神隔絕)了的靈魂又重新活過來,這就是聖經所說的「新人」(弗2:15,4:24,西3:10)。不是隻把不好的行為改良、改善,而是得到一個被更新的生命。
一個人決誌信主,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也是最美好的祝福;因為得到永遠的生命,尋見正確的信仰對象。這和其它的宗教、哲學、佛理等,是完全不同的。
●當我們成為基督徒後,難道就不會犯罪了嗎?
還是會犯罪。因為我們雖然得到新生命,成為新人,但是以前的生命所含的罪性仍然存在,就是「舊人」(弗4:22,西3:9)。魔鬼敵對耶穌基督,牠也不會放過信徒,牠「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求可吞吃的人。」(彼前5:8)牠會想盡辦法,引誘信徒去犯罪,使靈魂「生病」,甚至病入膏肓。這就是靈魂也需要保健的原因。但是我們裏麵的新生命,能依靠聖靈的幫助,過健康、快樂的靈性生活。
●那麽,靈魂如何保健呢?
就像我們的身體需要新鮮的空氣,靈魂需要用禱告與天父交談,有如呼吸一樣。隨時隨在,好事壞事,都可向愛我們的天父傾吐心聲,也「聆聽」祂的心意,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不住的禱告」(帖前5:17)。我們都知道,身體不能飽一頓、餓一頓,我們也需要固定地讀經。每天維持一段靈修時間,與神親近,從聖經了解祂的旨意,這是良好的靈魂保健。讀經的時間可任選精神最好的時刻。與飲食營養一樣,必須養成好習慣,天天實行,靈性纔能健康成長。
●還有沒有其它的靈魂保健習慣?
信徒的事奉和傳福音就像人體的運動一樣重要。信徒若不傳福音,靈性也會衰退。自己蒙受這麽大的恩典和福氣,應當去作見證,分享給別人。另外,但我們也需要教會的同伴,可以互相鼓勵,彼此督責,有急需時伸出援手。所以固定地參加教會的崇拜,又參加小組聚會,是良好的保健習慣。若能夠找到一兩位可以知心談論,不會把您的困難失敗告訴別人、不會用鄙夷的態度批評;能用愛心說誠實話,會給您善意的建議,這種人就如千年人參,是心靈健康的大補藥。我們自己也要努力學習,能作這樣的人,成為親友寶貴的祝福。
建議:
1.請分享自己的靈性成長情況。小組討論中要有靈性較成熟的人參與,沒有批評、沒有譏笑。積極地鼓勵大家清楚重生、得到新生命,並養成良好的靈修習慣,繼續成長。
2.根據各人不同的靈性健康需求,如慕道、初信、受洗、進深等;成立有一定期限(如每周一次,共六周等)的小組,互相幫助。
3.在教會中注意找到您的:「保羅」:一 位屬靈的長輩,有疑問、困難時可請教 。「提摩太」:一、兩位較年輕的初信者,幫助、訓練他(她)長進,將來能作善工。「巴拿巴」:幾位教會的同工,雖然有時可能意見不同,但心誌相同;齊心合力,興旺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