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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裏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5~6)
禱告不是呼籲的問題,禱告不是時間的問題,禱告更不是什麽形式問題,禱告乃是人在神麵前的態度問題。人向神的態度對了,禱告很自然就要蒙悅納;否則就是外表形式再敬虔,用時間再多,說的也不少,也不能蒙悅納。
我們在神麵前的禱告,是內心的態度,決不在乎話語(路十八9~14)。所以我們應當記著,當我們向神禱告時,不可不注意,說話再屬靈、好聽,這都不能使所求的蒙悅納,除非我們有了正確的心。我們隻要用單純的話,把所需要的事告訴主,並把所感覺到的罪或虧欠向主誠懇的承認就夠了。
無數次的經曆,使我們認識到,神是聽禱告的主。我們所求於祂,隻是為了靈性的、德行的、愛神的、榮耀神的、美好的,神就最樂意聽了。
可歎的是,我們為著肉體的情欲,所求的要超過靈性所求的;所以就感覺有多少事沒有得著應允,啟示我們忘記了所求的是妄求,所以神就不聽我們了。
如何端正我們的態度呢?一、謙卑;二、認罪;三、順服。
就如神對但以理說:“不要懼怕,因為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將來的事,又在你神麵前刻苦己心,你的言語已蒙應允;我是因你的言語而來。”
如果我們的禱告目的是正確的,神的旨意是不怕我們去試驗,神會應允的;越試驗就越清楚,越清楚就越有能力,正如基甸一樣。但在清楚神旨意之後,卻不當再做試驗,否則就作試探了。
我們的禱告祈求,不應該隻存著主觀的態度,希望神的恩典能力來為我們服務,叫神的旨意,服就我們的需要,這是不對的,是大大的錯誤,應當悔改。
我們在祈求禱告後,就當存著謙卑順服的心,聽候主旨意的裁決,照著祂在我們環境中,心靈內所運行的去行;果能這樣,我們要蒙主恩待眷顧。
人往往會犯一個大罪,尚不自知,就以祈求來左右神、來支配神的作為(雖然有時神也喜歡以此來鼓勵我們,為祂的工作顯出能力),總是把我們的欲望私意的成就放在首要上,而忽略了頂大的工作,就是我們憑著信心,去順服神的旨意,這才是我們祈求禱告的正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