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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誌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四1)
一切跟從主的人,就當有一個認識,有一個準備,就是受苦的心誌。
因為跟從主就免不了十字架,且是必須天天背,才能跟得上去;一天不被就要落後。還必須明白,凡事十字架的事,就必要伴隨著痛苦,因為他是為了對付撒旦、世界、肉體的,這是神的旨意。
凡遵行神旨意的事,都是要與這些東西相對抗的。有對抗就有爭戰,爭戰就要受苦,這就是凡背十字架都要受苦的原因。我們即是要跟從主,就必得準備一顆受苦的心誌。
摩西是一個遵行神旨意、奔走天國道路的人;正因如此,他才不甘心作法老女兒之子,寧願和神的百姓同受苦難,不願享罪中之樂。他看基督所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埃及—世界)。
但有一件事我們也不可忽略,就是所有犯罪的事,並不一定都是痛苦的,罪是有其快樂的。有不少的罪,在犯時是有樂趣的,不過所有罪的結局都必是痛苦的。所以,我們要跟從主,就要預備好一顆受苦的心誌,拒絕罪中之樂;要拒絕這個就得背十字架,就得忍受十字架的痛苦,否則肉體怎能丟棄呢?
弟兄你要跟從主嗎?你對罪中之樂還有留念嗎?你怕吃苦嗎?若是那樣就不能跟從主了。
苦難是主的道路,十字架是主的成功,我們也當在這條血染的道路上直奔。得勝的道路就是背十字架的道路,要想不背十字架、不遇苦難、不爭戰、不犧牲,而平平坦坦地進天國,是不可能的。
為主受苦這件事,有兩種不同的態度,應當分別開來:(1)是因主名而受苦(太五11);(2)是為主名而受苦(腓一29)。
這兩者之間有著顯然不同的內容。一個是強迫的、勉強的,像古利奈人西門一樣;這裏麵有不甘心、會發怨言、會變心、會憂傷、煩躁,甚至會顯出失敗來。另一種是為主受苦,這裏麵有清楚的認識,有榮耀感,甘心樂意,以受苦為報答主恩,覺得不配,也是願意藉著為主受苦而熬煉自己,更純潔、更能討主喜歡,所有天路英雄,都是肯為主受苦,也不願接受罪中之樂。
一個真誠愛主的人,一定是樂意為主受苦的,心也得為主受苦,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但一個受苦的人,並不一定會愛主,甚至不一定是為了愛主。因此,我們可以說,愛主的人必要為主受苦,受苦的人卻不一定愛主,二者之間是有極不同的區別;一個是以主為中心,一個卻是以自己為中心。
主啊,你一生的道路就是受苦,叫我們也踏著你的腳蹤,因學生不能高過先生。
一大陸屬靈傳道人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