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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係列之十七 -- “免我們的債”

(2008-02-17 16:04:07) 下一個



馬太福音6章12,14-15
原講者:張熙和牧師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如同”是什麽意思呢?赦免(或饒恕)是有條件的嗎?通常我們犯了罪,隻會禱告說“主啊,饒恕我”,就停在這裏了。耶穌說這樣禱告不對,應該說:“饒恕我,如同我饒恕別人。”

這句話非常重要,因為主禱文一結束,耶穌立刻又回到了這句話:“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15)。

換言之,除非我們饒恕別人,否則就沒有資格求神饒恕。經曆了神的饒恕後,必須饒恕人;不饒恕人,就不能繼續經曆神的饒恕了。

不饒恕人的惡仆的比喻
主設了一個比喻(太1821-35),幫助我們明白饒恕人的重要。主用這個比喻解釋他所說的饒恕是什麽意思,所以我也打算借用這個比喻。

比喻中說到了一個王的仆人,此處“仆人”並非奴隸,而是政府高官,是王的臣仆。而且顯然這個臣仆是總督,很可能是波斯某省的總督,代表王治理那個省份,當然也掌管著一大筆稅收款項。今天的省長也是這樣,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就掌管著上千萬加元,當然一旦有什麽差錯,省長和財政廳長都得下台。

這位政府官員管理財政失當,難辭其責,王打算對他嚴加查辦,工作失職當然要受到懲治。無從知曉這筆錢是如何丟失的,也許是經營不當,也許是貪汙腐敗等等。這個比喻似乎說的是經營不當所致。但無論如何,他得向王交待,而王也召了他來盤問。

他竟然欠了一千萬兩銀子(大約十六萬年的工資)!他根本沒辦法賺到這麽多錢,所以按照東方人(特別是波斯)的傳統,王打算把他及其全家賣為奴隸。當然他全家也賣不了多少錢,大概幾千塊吧,根本抵不上那筆債。但這是懲罰,從此要淪為奴隸,受人頤指氣使。他連自己的生命都管理不好,那就由別人管理他吧。這是當時慣用的懲罰方法。

這個可憐人太絕望了,便俯伏在王麵前,請求寬容,說自己將來一定還清。他怎能賺得一千萬兩銀子呢?但王動了慈心,看見他這麽可憐,就饒恕了他:“好吧,我赦免你,免了你的債。”他一下子轉悲為喜,無債一身輕了!

他出來後,第二天看見一個同伴,也是政府官員,顯然官階比他低,因為欠的錢少多了。這個同伴欠了他十兩銀子(大約一百天的工資),十兩跟一千萬兩相比,簡直天懸地隔。

同伴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十兩並非天文數字,完全可以償還。可他揪住同伴,掐住其喉嚨,像拎起小雞一般,這還不夠,又把他下到了監裏。他就是這樣對待同伴的,不達目的不罷休。進了監牢就很難還債了,可見他把同伴下在監裏純粹是出於報複。

消息傳到了王那裏,“你的臣仆欠了一千萬兩,你一筆勾銷了;同伴欠了他十兩,他卻不依不饒。”王又召了他來,說:“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留意,耶穌說“主人大怒”。王惱怒這個官員,便把他下在監裏,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一千萬兩。換言之,他永遠都還不上了,這是個永遠的刑罰。他用盡一生也無法償還一千萬兩。

接著耶穌用一句話總結了這個比喻:“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罪比作債
我不明白為什麽很少人講解這個比喻。這個比喻令人震撼,而且含義極其豐富。首先可以看見罪的本質,罪不斷地被比作債,欠債,為什麽呢?因為每每犯罪,就讓別人受了虧損,自己也受了虧損,將來你要為這個罪付上代價。

罪的本質是毀滅、透支,不斷地透支,最後出現了赤字。所以罪的代價往往是慘重的。

前幾天查經時討論到一個問題:為什麽神不幹脆饒恕我們算了,不必耶穌上十字架?當時很多人都答不上來,因為他們不明白罪的本質就是債。你讓別人遭受了損失,那麽你就欠了他的債,不是饒恕就能了結了,而是必須還債。正因如此,誰免了你的債,誰就得自己承擔那筆損失。

你砸破了別人的窗戶,他就損失了窗戶,單單一句“請饒恕我”並不足夠。他可以饒恕你,可一句“饒恕你”並不能讓窗戶複原,他得付上玻璃錢。

罪造成了傷害,而且非常具體。除了傷害身體,也可以傷害人的感情、心靈,而這種傷害比物質傷害更嚴重。玻璃可以重裝,不太麻煩;身體受傷也可以複原,當然也許要永遠帶著傷疤;心靈受傷,則傷痕是永恒的。

所以物質損失,還無足輕重;身體受傷,代價就比較高了;心靈受傷,簡直無法計算。難怪耶穌說:要是你絆倒人,傷害了人的屬靈生命,就真的有禍了。

要知道,罪並不是小事一樁,隻要向神道歉——“神啊,對不起”,就可以一筆勾銷了。沒那麽簡單!你已經造成了屬靈傷害,必須有人償還。

剛才已經提過,無論什麽東西,其價值越高,損失也就越大。屬靈事物遠遠比物質事物價值更高,所以損失也就更大。我摔了個杯子,隻損失了一、兩塊錢。要是金杯,當然就不隻是一、兩塊了;要是水晶杯,那麽我就欠了兩萬。關鍵是破壞了什麽。

屬靈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
摔破了東西不算是罪,因為隻是物質損失。當然也可以是一項罪,但並不嚴重。屬靈上的破壞才是罪,而且損失無以計算,是永恒的損失。

當然,一千萬兩並非無以計算,但這個比喻是要告訴我們,屬靈的罪所欠下的債是有個永恒後果的,無法彌補。你可以償還一個杯子,但彌補不了屬靈的損失,根本無能為力;你可以悔改,卻無法彌補。

要明白罪的本質,這樣才能明白為什麽耶穌必須死,為什麽神不幹脆說“我赦免你的罪”就行了。因為必須賠償損失,把債還上。

可見我們不能拯救自己脫離罪,這是債!犯罪就是欠了神的債,自己根本償還不了。宗教人士想憑好行為賺得自己的救恩,足見他不明白罪的本質。我們不能靠好行為自救。一旦明白了罪的本質,就會明白:無論有多少好行為,也還不清罪債。

每天去教會不是自救的方法。友善待人固然好,但也不能因此而自救。這筆債太大了,無論投入多少好行為,也無法還清所欠下的罪債。因為一件事得罪神,就是欠下了千金。

無論犯了多大的罪,神都願意饒恕
得罪人當然不好,得罪省長就更糟了。得罪了王,那就是自討苦吃了。得罪人已經不得了了,更遑論得罪神呢?

留意這個比喻,耶穌說神願意饒恕。隻要真誠悔改,那麽無論罪債多重,神一定會饒恕。要明白這個原則:你悔改,神就既往不咎。

我常常說,即便出賣耶穌的猶大,要是他在最後一刻來到耶穌麵前,跪下來說:“主耶穌啊,我竟然出賣了你,出賣了無辜人的血,求你饒恕我”,你認為耶穌會不會饒恕他呢?我敢肯定,耶穌一定會饒恕猶大。他會說:“我完全饒恕你。”

可猶大求饒恕了嗎?沒有。要知道,你求饒恕,那麽無論犯了多大的罪,神一定會饒恕。隻要真誠悔改,則沒有什麽罪是他不能饒恕的。但首先你必須謙卑地悔改。切記:無論你犯了多大的罪,他都會饒恕。

我們簡直難以置信,但這就是耶穌的教導。無論你如何得罪神,神都會饒恕。可猶大並沒有回到耶穌麵前求饒恕,沒有求,就得不到了。而來到神麵前求饒恕,神就一定會饒恕。

我也要提醒基督徒:神一定會饒恕你,但也會管教你。

自滿的人,神會收回饒恕
這個仆人得到饒恕了嗎?他起初豈不是被饒恕了嗎?

神是一位滿有憐憫的神。在這個世界上,要是哪位政府官員請求王饒恕,免去一千萬兩的債務,當然是絕無可能的。沒有哪位王會饒恕他。而比喻中的這位王卻非同尋常,可見神願意饒恕。

但留意,得到饒恕後,是不是就可以自滿了呢?很多人以為然,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是這樣嗎?你自己看看聖經教導吧。

這個人就好像基督徒一樣,來到神麵前,悔改了。他是真悔改嗎?當然,所以神饒恕了他,正如你悔改,神也饒恕了你一樣。他真的得到饒恕了嗎?當然!他的債被一筆勾銷了。王說:“你一千萬兩的欠款被豁免了,你自由了,走吧。”

這恰恰是我們的經曆。我們來到神麵前,說:“主啊,饒恕我。我是罪人,不敢要求什麽,隻求你憐憫。你能夠任意處置我,也許賣了我,也許交給掌刑的。可是憐憫我!”結果神赦免了我們的罪。

但這人後來怎麽樣了呢?他走出去揪住同伴,要求他償還十兩銀子。雖然他起初真的得到了饒恕,但因為他這樣對待同伴,結果怎麽樣呢?他的饒恕被撤消了。

必須配得饒恕
也許你一切債都真的得到赦免了,可你一出去就粗魯地對待同伴,不依不饒,那麽你再回到神麵前時,就會發現那一千萬兩的債又回來了。

這裏有個重要原則,務須掌握,就是配得的原則。仆人本來已經得到饒恕了,但最終不配得到饒恕。可能你得到了饒恕,但最終不配。而要是不配,就絕不會得到饒恕了。

正因如此,保羅不斷提醒基督徒行事要對得起主(弗41,西110,帖前212)。什麽意思呢?保羅是在說:“我求你行事千萬要對得起主,否則就會被棄絕。”他還說,“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被棄絕”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不配!

做基督徒不容易,並非“我相信神、相信耶穌”那麽簡單。除非你經曆到神的饒恕後,徹底改變對別人的態度,否則的話,你可以自稱是基督徒,但到了那一天,神不認識你。

這是配得的問題。比如大筵席的比喻,那些人被邀赴宴,但他們不配,所以不能品嚐宴席。耶穌的“配得”教導是:做了基督徒,不要停滯不前、自負自滿,說:“現在好了,我可以上天堂了。”

感謝神,他非常有智慧,絕不容許我們持這種一勞永逸的想法。這不是保障,這是自欺、自滿。

聖經的“保障”截然不同。隻要行在光中,與神相交,順服他的命令,那麽聖靈就會跟你的心同證你是神的兒女(羅816)。這才是聖經的保障。要是聖靈沒有證明你是神的兒女,則一切所謂的“保障”無非是自欺罷了。

你有聖靈的明證嗎?這才是真保障。我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無需猜測。但這個保障不會讓我自滿——“我已經是基督徒了。”

自高自大是今天的教會、基督徒最致命的問題。不要與這種所謂的基督徒為伍,你必須配得福音,正如彼得寫信給門徒說:“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110),即配得所受的呼召。要是不配,那麽到了那一天,你會發現神不認識你,你根本不是基督徒。

我們如何待人,神就如何待我們
你如何待人,神就如何待你,務須明白這個原則。神怎樣待你,他希望你也怎樣待人,否則的話,他就要依照你待別人的方式來待你了。這就是“如同”的意思,“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留意“如同”一詞,聖經中有很多淺白的字眼,卻非常重要。有的教授喜歡用詞晦澀,以為越晦澀就越重要。其實有些最淺白的語言,卻傳達出了最重要的道理。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意思就是:你饒恕人,就會得到饒恕;不饒恕人,也就得不到饒恕了。你怎樣饒恕,就怎樣得到饒恕。

聖經用了很多不同的表達方式來強調這一真理。你對人不客氣,無論是弟兄、姐妹、母親、妻子(或丈夫)等等,那麽神就對你不客氣。你如何善待別人,也就證明了你配得神的恩典。

不妨想一想,我待人粗魯、刻薄,就別指望神善待我了。我善待人,哪怕一點點,就也會從主那兒得到一絲恩惠。你能明白背後的用意嗎?可能起初很難明白,但漸漸就會明白了。這就是神的智慧,他讓你決定如何審判自己。換言之,你成為自己的審判官。這恰恰是耶穌所說的:“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7)。即是說,你要為自己宣判。

神真是太有智慧了!我越讀聖經,就越對神的教導驚歎不已。到了審判那一天,你會發現你是自己的審判官,審判自己。如何審判呢?你如何審判了別人,就如何審判了自己。

這也是“愛鄰舍如己”的主旨。鄰舍就是你,你如何待他,就是如何待自己。所以你最好愛他如己,因為你論斷他,就是在論斷自己。

難以理解嗎?你如何待別人,就表明你認為那人應該受這樣的對待。既然你覺得別人應該受這樣的對待,則為什麽你就得受不同的對待呢?這就是關鍵了,你明白嗎?我粗魯待人,為什麽還希望受到禮遇呢?難道我認為自己比他好嗎?這樣想就是自欺了。

再換一幅圖畫,聖經用了很多不同的圖畫來傳達這個真理。比如加拉太書67節,保羅的話也如出一轍:“人種的是什麽,收的也是什麽。”種的是刻薄,收的也是刻薄;種的是良善,收的也是良善,最終你要自食其果。還是這個原則,保羅用了不同的圖畫幫助我們明白。

在馬太福音72節,主耶穌又說:“你們用什麽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麽量器量給你們。”難怪他說不要論斷,因為你嚴厲待人,就受到嚴厲對待;你恩慈待人,就受到恩慈對待。神真是太有智慧了!所以要想得到饒恕,就必須饒恕人。

現在就能明白這句禱文中的“如同”一詞了,意思就是:“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15)。一言以蔽之,我們如何待人,神就如何待我們。

下次待人要小心了,神會按照你待人的方式來待你。無論是孩童、還是成人,總之無論什麽人,你如何待他,神就如何待你。可見基督徒必須行事謹慎,對得起主。所以與人相處非常重要,我盡心盡力愛人,神也會盡心盡力愛我,這就是“配得”的意思。

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原則,掌握了這個秘訣,也就掌握了一切。你有所保留,神也對你有所保留。所以每每你不願為神而活,想有所保留,就要考慮一下自己的損失了。你為神而活,神也為你而活;你為自己活,他也不為你而活,你休想得到什麽。

這就是耶穌在傳講的基督徒生命的重要原則:你如何待人,神就如何待你。一旦明白了,那麽我們與人相處就會謹慎了。下次發脾氣前要想一想:“且慢!要是神衝我發脾氣怎麽辦?我論斷他,就是在論斷自己,不能這麽做!”

“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71)。你要是喜歡隨意論斷人,就請便吧,但你如何論斷人,也就如何被論斷。教會中那些喜歡飛短流長的人,我真不敢想象他們以後麵對神審判時會有什麽下場。

要饒恕七十個七次
你會說:“看來我們總要饒恕人了。”比喻的一開始就是這樣說的: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1-22

“七十個七”,很多人以為是七乘以七十,其實是七的七十次方,簡直是天文數字,就像一千萬兩銀子一樣。這是圖畫語言,意思是:隻要他求饒恕,就饒恕他,永無止境。

要知道,神吩咐我們做的,他都已經身體力行了,無一遺漏。所以我一開始就說,無論我們欠下多少罪債,哪怕是個天文數字,他也會饒恕我們。

但這是不是說我們就可以隨便占神的便宜,隨便占基督徒的便宜呢?你是個好基督徒,總會饒恕我的。聖經說你必須饒恕我。饒恕後,我就再冒犯你一次。不要緊,這隻是第二次,機會還多得是呢。我就繼續冒犯你,而你必須饒恕我,太好了!

真奇怪,有些基督徒就是這樣行的。記得在倫敦的時候,有一次我搬家,是跟兩個弟兄搬進一套公寓。我們約好了時間碰麵,大概是早上九點鍾。我準時到達,從九點鍾等到了十點、十一點。房子裏有電話,可沒有人打來,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兩個半小時後,他們來了,笑容可掬:“對不起,我們遲到了。你不介意吧?”

“沒關係。”
我永遠不能忘記的是,一人對另一人說:“你看,我說什麽來著?熙和總會饒恕你的。要是你這樣待別人,那人一定會怒形於色了。可你看熙和,這麽平靜,根本不在意,他總會饒恕你的。”

我想:“天哪,這就是他心目中的基督徒嗎?”他非常了解我,知道我不介意,所以就可以讓我等上兩個半小時。他知道最終我會說“沒關係”,那就等著吧,有什麽大不了的?

看來基督徒真是好欺負,你可以永遠占他的便宜。身邊有好基督徒真不錯,你可以得罪他,而他總會饒恕你。

罪是在得罪神
我告訴你,這種想法太愚蠢了,因為足見你還不明白罪的本質。罪是在得罪神。關鍵不是那人饒不饒恕你,而是神饒不饒恕你。你讓我等了兩個半小時,我饒不饒恕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神饒不饒恕你。

別以為可以占基督徒的便宜,因為他總會饒恕。當然他會饒恕,但請記住:罪是在得罪神。問題是你得罪了人,又不悔改,神會饒恕你嗎?顯然你輕看了罪,根本沒有誠心悔改。要是你毫不在意得罪弟兄姐妹多少次,則可見你輕看了罪。你覺得他很好,不會介意。

聖經的教導是:我們禱告這句禱文時,其實是在求神饒恕。這句禱文並不是衝人說的,而是衝神說的,為什麽呢?因為聖經說,一切罪都是得罪了神,這是罪的本質。得罪人就是違背了神的命令。

所以大衛在詩篇51篇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大衛並沒有得罪神,而是得罪了烏利亞,可為什麽他說自己惟獨得罪了神呢?因為大衛知道,一切罪都是在得罪神,必須向神交待。

我可以饒恕你,但問題是神能饒恕你嗎?其實每每饒恕人,我就是在說:“我不審判你,我不配審判你。現在我把這件事交給神,這是你跟神之間的事,不是你我之間的事了。”

所以要記住:每當得罪了弟兄姐妹,不要以為對方說饒恕了你,便完事大吉了。沒有完事大吉!

從這段比喻中可見,一旦成為基督徒,那麽你與人相處的態度必須徹底改變。否則的話,你如何對待人,神就如何對待你。下一次惱怒、發脾氣時,要小心了。別自欺,覺得自己是基督徒,一定會上天堂的。我告訴你,你用什麽量器論斷人,神就用什麽量器論斷你。

總括來說,我們如何待人,神就如何待我們。做基督徒不是單單跟神建立關係,與人無涉。恰恰相反,一旦成了基督徒,你跟每個人的關係就都至關重要了。每每待人刻薄、無禮,不饒恕、發脾氣,那麽你最好跑到施恩寶座前,說:“主啊,求你饒恕我。”否則的話,神就要以同樣方式待你了。

不饒恕的受懲罰,配得饒恕的為子嗣
那個不饒恕的仆人最後怎麽樣了呢?馬太福音1834節說,“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這個一度得到饒恕的人,其結局真可怕,被交給掌刑的了。

“掌刑的”是什麽意思呢?路加福音16章“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用到了一個相關詞,意思是“痛苦的地方”(23節、28節)。那個財主生前不幫助拉撒路,結果時過境遷,現在他到了痛苦的地方。

“痛苦”與“掌刑的”,這兩個希臘文屬於同一字係。換言之,那個一度被饒恕的人最終下了地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你要是信奉這種教義,那麽最好仔細查考一下聖經。神不接納自高自大、自負自滿、不冷不熱的基督徒,不要以為這種基督徒可以上天堂。這人最終去了“痛苦的地方”。

弟兄姐妹們,主耶穌的教導一直在警告我們,而且一針見血!要時刻警醒,按照神的呼召而生活。否則就不配受呼召,遭神棄絕,不能做神的兒女。

我們已經查考過了馬太福音五章,其中有一句話說:“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太545),即配稱為神的兒子。要是不配,那麽他根本不認你為兒子。這個教導太重要了,希望我們真的能夠銘記於心。

弟兄姐妹們,我們有一個崇高的呼召,而且我們的生活必須配得這個呼召。神非常關心教會的純潔,非常關心我們的生命素質。神不能容忍那種不即不離、不冷不熱、無動於衷、平平庸庸的基督徒。切記:神如何待我們,就在乎我們如何待神以及如何待別人。所以要檢討一下自己的生命,你合格嗎?配得饒恕嗎?

我們愛神,因為神先愛我們。但務須真正愛神,而愛神就體現於愛別人。約翰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一420)。我們的生命一定要體現出對神的愛,好讓教會反映出神的榮耀,這就是我們所受的呼召。

記住這句話,非常重要:“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不饒恕人,也就得不到饒恕了。我們用什麽量器量給人,神也必用什麽量器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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