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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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操練禮讚》第三部 團契的操練 拾 · 認罪的操練

(2008-02-17 16:00:44) 下一個




傅士德



  "承認惡行是善行的開端。"
        --希坡的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上帝心中有一種願望,就是饒恕和賜予。因此他發動了整個救贖程序,這程序在十字架上達到最高峰,又在複活的事上加以證實。人們通常對耶和華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大概是這樣看法:人是那麽壞,那麽卑鄙,上帝大發烈怒,因此除非有人夠偉大去擔當他們的全部刑罰,否則上帝不會饒恕他們。

  沒有比這更與真理不符的了。把耶穌帶到十字架上的不是忿怒,而是慈愛。各各他是上帝亟欲饒恕的結果,不是他不願饒恕的結果。耶穌曉得,藉著他代替性的受苦,他實在能夠把人類所有的邪惡都吸收在自己身上,這樣便得以去醫治它、饒恕它、救贖它。

  那就是為什麽耶穌拒絕喝人們給他那習慣上的減痛劑的原因。他要完全清醒地從事這最大的救贖事工。用一種深而奧秘的方法,他準備去承擔人類整體的罪。在一個極深的和神秘的層麵上,他預備進入人類整體的不自覺的意識中。由於耶穌活在永恒的現在中,這種事工不單是為他周圍的人,他是擔當過去、現在和將來一切的暴行,一切的懼怕和一切的罪惡。這是他最崇高和最聖潔的事工,這種事工使認罪和赦罪都成為有可能的。

  有人似乎認為,當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麽離棄我們?"(可 15:34)時,乃是軟弱的一刹那。其實完全不是。這正是他最大勝利的一刻。這位一向以來都與父上帝保持不斷聯係的耶穌,如今與人類全然認同,以致他成為罪的實際化身。正如保羅所寫的:"上帝使那無罪的(或'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 5:21)。耶穌成功地把目前這個邪惡世代的一切黑暗勢力帶到他自己身上,並且用他同在之光打敗了其中每一個。他達成了這樣一種與人類的罪完全的認同,以致他感悟到上帝的棄絕。隻有用那種方法他才能贖罪。那誠然是他最大勝利的一刻。

  完成了他這最大的事工以後,耶穌喝了一點東西,他說:"成了!"那是說,救贖的事工已經完成了。他感覺到人類痛苦的最後渣滓從他身上通過,到達上帝的看顧之下。邪惡、仇恨、忿怒和懼怕的最後刺痛從他身上徐徐流出,而他得以再次轉向上帝麵前的光輝。"成了!"任務完成了。不久以後,他便自由地把他的靈魂交付上帝。

  為我們罪的羞辱他流出鮮紅寶血;
  他閉上眼睛,向我們顯示上帝的慈愛;
  讓全世界俯伏和醒覺,
  除了上帝以外,再沒有這樣的慈愛。
   --貝納德

  這種救贖的程序是一個偉大的奧秘,隱藏在上帝心中。但我知道那是真的。我曉得這一點,不僅因為聖經說這是真的,並且因為我在許多人,包括我自己的生命中看到它的果效。就是有這樣的根據我們能夠曉得認罪和赦免的確是改變我們的實體。沒有十字架,認罪的操練將會隻是心理學上有醫治作用的東西。然而它所包含的還多得多。它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上包含一種客觀的改變,在我們裏麵又包含一種主觀的改變。它是一種醫治和改變內心的媒介。

  你可能會說:"但我以為基督釘十字架以及救贖都與救恩有關。"確實有關。不過聖經所說的救恩,遠超乎說誰會相信基督,或者誰會上天堂。聖經看救恩,既是一個事件,又是一個過程。保羅對已經悔改相信的人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 2:12)。約翰· 衛斯理在一篇題為《信徒的悔改》的講章中,說到基督徒要更多的前來領受上帝赦罪之恩的需要。認罪的操練能夠幫助信徒"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3)。

  "然而認罪豈不是一種恩典而不是一種操練嗎?"兩者都是。除非上帝賜予恩典,不可能有真誠的認罪。但它也是一種操練,因為其中有些事是我們必須做的。它是一種故意揀選的行動過程,這種過程會把我們帶至全能之主的蔭下。

  "為什麽把認罪列在群體的操練之下呢?我原以為這是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私人事件。"答案又不是"或這或那",乃是"二者皆然"。我們對改教運動中特別強調的聖經教訓十分感激:"在上帝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 2:5)同時我們也對這個時代重新著重的聖經教訓心存感激:"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 5:16)。二者都在聖經中找到,任何一點都毋須排擠另一點。

  認罪對我們之所以是那麽難的一種操練,原因是在我們未曾把信徒的群體看作一個罪人的團契之前,我們看它是聖徒的團契。我們總覺得其他所有的人在聖潔方麵已前進得那麽遠,以致我們變得孤立,自己單獨留在我們的罪中。我們不能忍受把我們的失敗和過錯向別人顯露。我們想象,惟獨我們沒有踏上通到天堂的大道。於是我們彼此隱瞞,生活在掩藏的謊言和虛偽中。

  然而,如果我們曉得,上帝的子民首先是罪人的團契,那麽我們便會有自由去聆聽上帝那無條件的愛的呼召,並且能在我們的弟兄姊妹麵前公開承認我們的需要。我們曉得我們不是惟一的罪人。那像水中甲殼動物一樣緊緊地依附在我們身上的懼怕和驕傲,也同樣依附在別人身上。我們同是罪人。在互相認罪的行動中,我們把那醫治的能力釋放出來。我們的人性不再被否定,乃是被改變了。


〖 赦罪的權柄 〗

  跟從耶穌的人得著權柄去接納認罪並且奉他的名赦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被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被留下了。"(約 20:23) 那是多麽奇妙的一種特權!我們為什麽規避這種賜生命的服侍呢?如果我們不是因為自己的功勞,乃是純粹因著恩典,得著權柄去釋放人,那麽我們怎敢如此大膽扣留這種偉大的恩賜呢?"我們的弟兄…… 是主賜給我們來幫助我們的。他代表基督來聆聽我們的認罪,他又奉基督的名赦免我們的罪。他把我們所承擔的罪保守秘密,像上帝將它保守秘密一樣。當我前往我的弟兄那兒認罪時,我是到上帝麵前來。"(注1)

  這種權柄對私下認罪的價值和果效並無威脅。一個人毋須任何屬人的中保的幫助,可以直接藉著十字架進入新生命中,這是一個奇妙的真理。那種真實性在改教時期,像一股新鮮的空氣一樣橫掠過來。它成為解放的號聲,把人從那潛進了教會的認罪製度裏麵的束縛和支配中釋放出來。但我們也需要謹記,路德本人相信弟兄之間互相認罪的事。在他所著的《教義問答》(The Large Catechism)中寫著說:"因此,當勸告你認罪時,我是勸告你作基督徒。"(注2)我們也不要忘記,當認罪製度最初在教會出現的時候,它引發了一種真心的個人敬虔和聖經之複興。

  一個藉私下認罪獲得了赦免,並且從難以擺脫的罪的習慣中得到釋放的人,應該因上帝憐憫的證據而高興快樂。但對有些人,這種情形從沒有發生過。讓我試行描繪它的情況。我們曾經禱告,甚至迫切祈求赦免,雖然我們希望我們已蒙饒恕,但我們沒有察覺到得釋放。我們懷疑我們的赦免,並且對我們的認罪失望。我們擔心也許我們隻是對自己認罪,而不是對上帝認罪。過去縈繞心頭的悲愁與傷感未曾得蒙醫治。我們曾經嚐試說服自己,上帝隻赦免罪,他不醫治記憶中的悲傷,但在心靈深處我們知道,必然還有更多的東西。別人告訴我們用信心接受赦免,不要稱上帝為說謊的。既然不願意稱上帝為說謊的,於是我們盡力以信心去接受。然而由於痛苦和愁煩仍舊停留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便再次失望。終於我們開始相信,赦免隻是一張進天國的門券,不是要影響我們現在的生活;不然就是我們不配得上帝赦免的恩典。

  我們中如果有人覺得上麵的話與他的處境有點相同,那麽他可以歡喜快樂。當我們嚐試了私下的認罪以後,並沒有用盡我們的辦法,也沒有得盡了上帝的恩典。在《公禱文》一書中,主禮人號召我們自我檢討和悔改以後,有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中間有人用這方法不能使他的良心安靜,而需要更多的安慰和開導,讓他到我這裏來,或者任何一位上帝之道的仆人麵前,敞開他的憂傷。……"(注3)上帝把我們的弟兄姊妹賜給我們,站在基督的地位上,使我們確實體驗到上帝的同在和赦免。

  聖經教導我們,一切信徒在上帝麵前都是祭師。"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師"(彼前 2:9)。在改教時期,這稱為"眾信徒普世性的祭師職"。舊約祭師的職責之一是藉著聖經的祭帶來罪的赦免。《希伯來書》當然清楚說明,耶穌是最後和充足的祭。但他把他的祭師職賜給我們,就是使那祭在其他人類心中和生活裏麵變得真實。藉著我們弟兄和姊妹的聲音,我們聽到罪得赦免的話,並且讓這話在我們生命中植根。潘霍華寫著說:"一個人在一位弟兄麵前承認他的罪,那人知道他不再孤單;他在另一個人的真實裏麵體驗到上帝的同在。當我獨自承認我的罪時,每一件事仍舊停留在黑暗中,可是在一位弟兄麵前,罪必須給帶進光中。"(注4)

  這種幫助途徑傳統的方式稱為"認罪禮"或"補贖禮"。雖然我們中許多人,包括我自己,對那種認罪方式會覺得極不舒服,然而它到底有幾種好處。第一、這種印好了的正式認罪方式,不容許有任何借口或者減輕罪疚之情況。個人必須承認他是因自己的錯誤而犯罪,而且是最嚴重的錯誤。一個人的罪不能說是判斷錯誤,也不能歸咎於教養、家庭或鄰舍不好。這是一個最好的麵對現實的治療法,因為我們喜歡先把我們的罪歸咎於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然後才把責任歸到自己身上。

  這種認罪的第二種好處是認罪人心中期待著赦罪的宣告,而且在解罪儀式中赦罪的話也公開說出來。聖經的話或者類似的說法,都確確實實的高聲說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9)。然後認罪之人聽見主禮人用清晰而具有權威的話說,他的罪全然得赦免,他已從罪中獲得釋放。當赦罪的保證從我們的弟兄或姊妹奉基督的名說出來時,這保證便在靈裏蓋印加封。

  製度化的認罪還有第三方麵的好處,即作出贖罪的苦行。如果把這種苦行看作賺取赦免的一種方法,那當然是危險的。可是如果把它當作一個機會,叫人停留片刻,仔細思想我們的罪的嚴重性,那麽它便有真正的好處。今天我們把我們對上帝之愛的觸犯看得太輕了。如果我們對於上帝對罪所感到的厭惡有些微的感覺,我們都會趨向於較聖經的生活。上帝向我們呼籲:"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耶 44:4)贖罪的苦行目的是要幫助我們,對罪的邪惡本質有更深的體驗。

  這些東西當然可以毋須正式的認罪方式都能達成。事實上,當我們曉得我們所要做的是什麽的時候,我們便可以進步到把認罪的職事看作上帝子民共同的產業,這怎能做到呢?也許一個活的例證有助於這些觀念更具體化表現。


〖 認罪日記 〗

  雖然我在聖經中讀到關於基督徒弟兄之間認罪的職事,但直到我在第一間教會中作牧師時才體驗到這一點。

  我不是因為自己內心有什麽深刻的重擔或者罪的意識,而采取一個艱難的步驟,把我的內在生命向別人表白。我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麽事不對--除了一件事以外。我渴望有更多的力量去做上帝的工夫。我覺得自己在麵對許多迫切的需要時力量不足。除了我所體驗到的以外,應該還有更多的屬靈資源(而我已經有過你能列舉的任何"聖靈的經驗")。我禱告說:"主啊,是否還有更多的東西你要帶進我生命裏麵呢?我願意給你們征服和管理。如果在我生命中有什麽東西攔阻了你們能力的流注,請你們向我顯示。"他這樣做了。不是藉著一種聽得見的聲音,甚至不是藉著任何屬人的聲音,隻是藉著一種繼續增長的印象,覺得也許在我過去的生命曆程中有些東西妨礙了他的生命之流注。於是我設計了一個計劃。我把我的一生分為三個時期:兒童時期、青春時期、成年時期。在第一天,我到上帝麵前來禱告默想,手中拿著紙筆,我邀請他向我顯示,在我的兒童時期,有什麽事情需要饒恕或者需要醫治,又或二者都需要的,我絕對靜默地等待約十分鍾。在我清醒的意識中浮現的任何有關兒時的事,我都寫下。我不試行分析各件事,也沒有給它們任何價值判斷。我的信念是,上帝會顯示任何需要他醫治和撫觸的東西。完結以後,當天我把那塊紙頭放下。第二天我用同樣的辦法審查我的青春時期,第三天則審查成年時期。

  然後我拿著那張紙到我一位在基督裏親愛的弟兄那裏去。我在一禮拜前已通知他這件事,因此他了解我們這次見麵之目的。我慢慢地,有時痛苦地讀那張紙上所寫的東西,隻偶然加上一兩句解釋的話,使所記錄下來的罪顯得清楚明白。當我讀完以後,我打算把那張紙放回我的公文包裏麵。我的顧問和"告解人"明智地輕輕阻止我的手,把那張紙拿去。他一言不發,拿過一個字紙簍,在我眼前把那張紙撕得粉碎,丟進字紙簍中。做完了那種有力的無言的赦罪措施以後,他隻說了一句簡單的赦罪文。但我曉得,正如聖經所說的,東離西有多遠,我的罪也離我有多遠。

  然後我的朋友按手在我頭上,為我禱告,求主醫治我過去一切的憂愁和損傷。那次禱告的力量,直到今天仍舊與我同在。

  我不能說我體驗到任何戲劇性的感覺。我沒有這種體驗。事實上,全部經驗隻是一個純粹的順服行為,連最微小的令人覺察的感覺都沒有。但我深信,它使我有一種前所未知的自由。我似乎得蒙釋放,去探索那對我而言,是新的、未踏入過的聖靈的區域。那事以後,我進入在本書中所描述的好幾種操練中,那些操練是我以前未曾經曆過的。那是否有因果的關聯呢?我不曉得,而且坦白地說,我對這並不在意。順從了從上麵而來的內在提示便夠了。

  一件有趣的偶然事件也值得記述。我暴露了自己的人性以後,在我那位顧問朋友身上也觸發了一種自由,因此當他為我禱告以後,他立即說出一件在此之前,他不能承認的極深和困擾著他的罪。自由產生自由。


〖 認罪之指導 〗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不僅這句話是真的,並且我們之所以能夠認罪,也隻是因為,而且特別因為他先愛了我們(約一 4:19)。憐憫與恩慈的明證,激發了一顆憂傷痛悔的心,因此也便容許認罪的意念湧流出來。像何西亞告訴我們的,我們被他的"慈繩愛索"所牽引(何 11:4)。我們懷著希望的心前來,因為我們到他麵前的那一位,像浪子的父親一樣倚閭等待著我們,當他看見他兒子的時候,雖然相離還遠,但動了慈心,立即跑過去,擁抱他,歡迎他回家(路 15:20)。他最大的喜樂是饒恕。每當有人認罪的時候,他便召喚他天上光明的使者歡樂慶祝。

  我們做什麽呢!利顧理(St Alphonsus Liguori)寫著說:"一個良好的認罪有三件事是必須的:審查良心、憂傷以及決心與罪隔絕。"(注5)

  "審查良心"(注6)正如史蒂理(Douglas Steers)所說的,這是一個特別的時候,那時,"靈魂在上帝凝視之下,在上帝那肅靜仁慈的同在中,靈魂受刺而變得機靈,對必須蒙赦宥和加以改正的事有所覺悟,這樣才能繼續愛那位時常關懷我們的主。"(注7)我們是在邀請上帝在我們心中運行,向我們顯示,在那些地方需要他的饒恕和醫治的撫摸。

  在這種敞開我們自己,讓"上帝凝視"的經驗中,我們必須願意對付確實的罪。一般性的認罪可能使我們得免蒙羞受辱,但它不會激發內在的醫治。那些到耶穌麵前來的人,都帶著明顯的特別的罪,而他們每一件事都得著主赦免。在一般性的認罪中極容易避開我們真正的罪疚。在認罪時,我們應把具體的罪帶來。不過,所謂具體,不僅指外表的罪。我是指明確的罪,心中的罪:如驕傲、貪婪、忿怒、恐懼;也指肉體的罪:如懶惰、饕餮、情欲、謀殺。我們可以采用前麵所說的方法。也許我們會喜歡路德所采用的方法,他根據十誡去審查自己。我們也可能蒙引導采用另外完全不同的辦法。

  不過,在我們渴求作明顯的認罪中,我們不要走進另一個極端去,就是過分關心,要把我們生命中最微末的細則都徹底挖出來。沙爾的聖芳濟以深刻的常識勸告我們:"如果你在認罪時,不能記起你所有的微小過錯,不要擔心,因此正如你常常不自覺地跌倒,照樣你也常常不自覺地給扶起來。"(注8)

  "憂傷"對一個良好的認罪是必須的。與認罪相聯的憂傷,基本上不是一種情感,雖然也可能包含情感。那是對曾經犯了這樣的罪所生起的厭惡,是一種極深的遺憾,因為曾經傷了父親的心。憂傷首先是一個意誌的問題,然後才是情感的問題。事實上,在情感上悲傷而沒有一種在意誌中的敬虔憂傷,會破壞認罪。

  憂傷表明對認罪存著認真的態度。它與喬叟(Chaucer)在《坎特伯利的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 )一書中所譏誚的祭司相反,也無疑的與他所譏誚的懺悔人相反:

  "他滿心甜蜜地聽人認罪,
  他的赦免也是愉快的。"(注9)

  "決心與罪隔絕"是良好的認罪第三重要因素。在認罪的操練中,我們祈求上帝賜我們一顆渴慕聖潔生活、恨惡不聖潔生活的心。約翰· 衛斯理曾說:"給我一百個傳道人,他們不怕什麽,隻懼怕罪;他們不渴望什麽,隻渴望上帝。…… 隻需這些人,便會動搖地獄的大門,並且在地上建立天國。"(注10)當我們準備認罪時,我們從上帝那兒尋求的,乃是我們的意誌要從罪中得拯救。我們必須渴望給上帝征服和管理。如果我們不渴望它,那麽,讓我們渴望有這樣的渴望。這樣的渴望是從上帝而來的一種親切禮物。尋求這種禮物乃是向一位弟兄或姊妹認罪之初步行動。

  這一切豈不是相當複雜嗎?你是否擔心你可能漏掉其中一點,以致一切都變得無效呢?通常分析總比經驗複雜得多,謹記天父的心:他像一位牧人,願意冒一切危險去找尋那失落的羊。我們毋須設法使上帝樂意赦免。事實上,上帝正在設法使我們願意尋求他的赦免。

  關於認罪的準備還有另一點當注意的。在自我檢討的過程中必須有一個肯定的終點。否則我們可能很容易跌進一個永久性的自我定罪的習慣中。認罪以憂傷開始,但以喜樂結束。罪得赦免值得慶祝,因為它產生一種真正的改變的生命。

  接下來有一個實際的問題:我們應當到誰那裏去認罪呢?在神學上說,每一位基督徒都可能接受另一位基督徒的認罪,這是不錯的。不過並非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足夠的感應和了解。還有很不幸的一個人生的事實,就是有些人似乎不能保守秘密。另外有些人不合資格,因為他們會給某些罪的顯露嚇倒。又有人對認罪的性質和價值不了解,會聳一聳肩說:"那不算很糟。"幸而有好些人實在了解,並且會高興這樣服務。要找出這些人,我們必須向上帝祈求,請他向我們顯示這些人。藉著觀察他人,我們也能找出這些人。我們要看誰表現出對上帝饒恕的能力有活潑的信心,在他或她心中展露主的喜樂。最主要的資格是靈性的成熟、智慧、同情心、良好的常識、能夠守密,並且有健康的幽默感。許多牧師--雖然並非所有牧師--能夠在這方麵服務信徒。許多時候,沒有任何職守或銜頭的常人,卻屬於最好的接受認罪的人。

  然而如果有一種罪過是我們永不能自行向人顯示的,那便怎麽辦?如果我們不夠勇氣打開我們生命中某一特別角落則怎麽辦呢?那時我們必須做的隻是向我們的弟兄或姊妹說:"我需要你們的幫助。有一項罪是我無法鼓起勇氣自行承認的。"那時,我們的"告解朋友"會"采取一種容易的方法,把那頭會吞噬你的野獸從它的巢穴中拖出來。你必須做的隻是對他的問話回答'是'或'不是'。看哪,暫時的和永恒的地獄都消失了,上帝的恩典重新恢複,良心的平安高高在上管理我們。"(注11)


〖 接受認罪之指導 〗

  像任何屬靈事工一樣,要能夠正確地聆聽一位弟兄或姊妹的認罪,必須做好準備功夫。
  我們開始這事工時,要學習在十字架下生活。潘霍華說:"任何在十字架之下生活的人,任何在耶穌的十字架中認識一切人的全然邪惡,以及他自己的絕對邪惡的人,都會發覺,沒有罪對他是陌生的。任何人如果曾經一度因他自己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那罪而震驚,他不再會給他弟兄最卑鄙的罪所嚇倒。"(注12)這種經驗會挽救我們,使我們不會在別人的認罪中絆倒。它也會拯救我們,叫我們不會對認罪人表現出一種優越的態度。我們曉得人心的虛偽,而我們也知道上帝接納罪人的恩典和憐憫。我們一旦看見罪的可怕時,我們曉得,不管別人做了些什麽事,我們自己仍舊是罪人中的罪魁。

  因此,任何人所能說出來的東西,沒有什麽能幹擾我們的。完全沒有。藉著活在十字架下,我們能夠從可能是最好的人口中聽到可能是最壞的事而毫不驚愕。如果我們活在那種實際中,我們會把那種精神傳達給別人。他們曉得,到我們麵前來是安全的。他們曉得,我們能夠接納任何他們能夠顯示的東西。他們曉得,我們永不會傲然屈尊俯就他們,反而能夠了解他們。

  當我們活在這種精神中,我們毋須告訴別人說,我們會把一切應當保持秘密的消息保持秘密。他們曉得我們永不會出賣他們對我們的信任。我們不用告訴他們。我們也不會有出賣他們的信任之念頭,因為我們深悉是來自上帝的憂愁才驅策他走這困難的一步。

  活在十字架下,我們便能脫離在屬靈的事上支配他人的危險。因為我們自己也曾經站在我們的弟兄如今所站立的地位上,因此想要利用他的認罪去敵對他的念頭不可能停留。我們也不覺得有任何需要去控製他或改正他。我們所感受到的隻是接納和了解。

  當我們準備做這種神聖的服侍時,一件明智的行動是,我們必須經常禱告,祈求上主在我們裏麵增加基督之光,好叫我們與別人同在一起時,能對他們散發基督的生命和光。我們要渴望學習如何生活,好叫我們的整個人會流露上帝的愛和赦免之恩。我們也應祈求上主增添我們的辨識力。在人們認罪以後,我們為他們服役時,這是特別重要的。我們必須能夠認出在人們心靈深處所需要的真正醫治是什麽。

  一件重要的事是,當別人向我們傾吐他們的憂傷時,我們要約束自己保持安靜。我們會有極強烈的試探,不時加插幾句未經仔細思索過的臨時評語,去減輕那緊張的氣氛。其實這會使人對這神聖的一刻分心,甚至損害它。若是沒有必要,我們也不應該企圖引他們講出一切的詳情。如果我們覺得他們由於不好意思,或者心中懼怕而有所保留,最好的辦法是以禱告的心情安靜等待。

  一次有一位姊妹對我也對主承認她的憂傷。當她說完以後,我覺得有感動要安靜等候。她隨即開始述說心靈深處一項罪,是她從來沒法告訴任何人的。後來她告訴我,當我等待時,她望著我,"看見"在我的眼睛上麵投射了"另一位"的眼睛,眼中的表情滿有愛意和接納,使她得到力量放下她內心的重擔。我沒有覺得什麽,也沒有"看到"什麽,但我對她的經驗毫不懷疑,因為它產生了一種奇妙的內在醫治的果效。

  這故事闡明在接納認罪時另一個重要因素,將十字架置於你自己和"認罪人"之間常會有幫助。這種幫助是藉著用想象力去禱告而來。十字架會保護他們,使他們不會隻從那裏領受屬人的情感;它又保護你,使你不致於從他們身上得到任何有害的影響。每一件事都經過十字架之光的過濾。你屬人的同情藉著屬神的愛增加而且變得更有活力。你藉著十字架的能力為他們禱告。

  不用說,當他們向你傾訴時,你默默地為他們禱告。在心內,在不知不覺中(如果你故意顯示你在為他們禱告,則會令他們難堪),你把愛和饒恕之光,藉禱告投射在他們身上。你也求上帝讓他們向你提供開啟內心之鑰匙,叫你直到在什麽地方他們需要基督醫治能力的撫摸。

  最後,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是,你不要單單指導他們,也要為他們禱告。在禱告之前或者在禱告之中,你要向他們宣布,那在耶穌基督裏的饒恕,如今對他們是真實的和有效的。我們可以用滿有權威的說話和語氣向他們宣告,因為天上的一切都支持這赦罪的宣言(約20:22、23;注13)。

  這禱告是為了醫治罪所造成的內在創傷。在禱告時最好也配以"按手禮",那是聖經的一種基本教訓,也是上帝藉以傳送他賜生命的力量的一種方法(來 6:2)。邀請上帝澆灌心靈深處,醫治過去的憂傷。想象那醫治。感謝他醫治之能。孫鳳女士論到這種禱告事工時曾這樣寫著:

  "一個人對這種禱告有極深的共鳴。他感受到他所代禱之人的感受;他的感受是如此之深以致往往有眼淚從內心極深的同情中心流出來。然而,如果他哭,不是因為憂傷,乃是由於喜樂,曉得這些眼淚不是他自己的,乃是基督滿有憐憫之心思想那位失喪之人時所流的眼淚,又是基督快樂的眼淚,因為他終於得到一個媒介,讓他可以藉以達到他所愛的這個人。"(注14)

  認罪的操練結束了虛偽的借口。上帝正在呼召一個教會出現,這個教會要能夠公開承認其脆弱的人性,又曉得基督赦免和加力的恩典。誠實導致改變。願上帝施恩給教會,使它再次恢複認罪的操練。


〖 進一步研究 〗

  認罪是一個群體的操練,因為罪一方麵冒犯上帝,另方麵又在基督徒的團契中製造一個傷口。在基督教早期幾個世紀,赦罪與複和牽涉到一個長的醫治過程,犯罪的人藉著整個基督教團體的服役得以康複。在中世紀時,認罪日益轉變為一種私下的聖禮。到了宗教改革以後,新教人士越來越把認罪看作個人與上帝之間的事情。可是在開始的時候,認罪不像今天一樣,看作一件私下的事;事實上,在《馬太福音》第18章,耶穌把認罪的基本公有性質表達出來,並且解釋,赦免怎能臨到團體而不致把它破壞。施行赦免的是上帝,不過,上帝很常揀選人類,作為他赦免之恩的渠道和媒介。

  人類就是這樣,當他們"共同生活"時,時常都會在某方麵彼此傷害。在一個傷害人以及滿了受傷害的人的團體中,赦免是十分重要的。在經曆赦免中,一件重要的事是,要了解什麽不是赦免。有四件事通常都被誤認為赦免。

  第一、有些人想象赦免的意思是,假裝它並不真正嚴重。我們說:"啊,不要緊,它畢竟沒有真的令我傷心!"那並不是赦免,那是說謊。愛與謊言極不相容。事情的真像是,這些事相當嚴重,逃避問題,於事無補。我們所需要的不是逃避,而是複和。

  第二、有人認為,赦免的意思是停止傷心。有人相信,如果我們繼續傷心,那便表示我們沒有真正饒恕。那簡直不真確。傷心不是邪惡的。我們可能有很長的時間傷心。赦免並不意味著我們會停止傷心。

  第三、有好些人要我們相信,赦免的意思是忘記。我們常說:"赦免及忘記"(Forgive and forget)。但事情的真像是,我們忘不了。我們還記得,不同之處是,我們不再需要也不再想要采用記憶去對付他人。記憶仍在,報複的心則沒有了。企圖勉強人把不能忘記的事忘記,隻有使他們受捆綁,並且把赦免的意義弄糊塗了。

  第四、有許多人假定,赦免的意思是,假裝彼此之間的關係跟未犯罪之前一模一樣。然而事實不然。彼此間的關係再也不會一模一樣。我們倒不如安心接受這一事實。藉著上帝的恩典,這關係可能比以前好過百倍,但決不會一模一樣。

  真正的認罪和赦免給基督徒團體帶來喜樂,也給有關雙方帶來醫治。最美妙的是,它說明與上帝複和,因為正如那位蒙愛的使徒很久以前所說過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9)


〖 讀經日程表 〗

  星期日--認罪及赦免的需要。賽59:1-9;羅3:10-18
  星期一--赦免的應許。耶31:34;太26:28;弗1:7
  星期二--赦免的保證。約一1:5-10
  星期三--耶穌基督,我們足夠的救主、中保和辯護者。林後6:21;提前2:5;約一2:1
  星期四--一個認罪的比喻。路15:11-24
  星期五--權威與赦免。太16:19,18:18;約20:23
  星期六--基督徒團契的服役。雅5:13-16


〖 研討題目 〗

  1. 用你自己的話試行描述認罪的操練背後的神學。

  2. 製度化的認罪有哪三方麵的好處?這種認罪方式有缺點嗎?

  3. 我提出三件事是良好的認罪必須具備的。在這三件事中,你發覺哪一件最難體驗?

  4. 關於認罪,活在"十字架下"的觀念有什麽意思?

  5. 列出你能想象得到的兩三樣,在實施基督教的認罪操練時,會隨之而來的危險。

  6. 宣告赦罪究竟是指罪得赦免呢,抑或使赦免生效呢?

  7. 什麽時候認罪的操練是一種對罪不健康的全神貫注?什麽時候它是對我們需要赦免的一種正當認識?

  8. 你怎樣去分辨假的罪疚和真的罪疚?

  9. 聖奧古斯丁稱洗禮和聖餐兩個聖禮為我們罪得赦免的看得見的道(verba visibilia );而史托德(John Stott)注意到,"由於洗禮是獨一和不能重複的,因此它是我們的稱為義的一次過的聖禮;聖餐,由於一再享受,因此它是我們每日得蒙赦宥的聖禮。藉著它們,我們獲得保證,可以耳聞目見,我們蒙接納,蒙赦免。"你對這思想有何反應?

  10. 本星期內,撥出十五分鍾的時間,在上帝麵前靜默,邀請他向你顯示,在你裏麵有什麽東西需要認罪的。


〖 進一步閱讀資料 〗

  施寧(Basilea Schlink)著:Repentance:The Joy-Filled Life,London,Marshall Pickering,1985。這是一本薄薄但極有幫助的書。作者是德國信義會一個宗教團體"馬利亞姊妹會"(Mary Sisterhood)的領導人。

  杜尼亞(Paul Tournier)著:Guilt and Grace,Crowborough:Highland Books,1987。這本書對於內疚、悔改,以及上帝的赦免和恩典有觀察入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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