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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祂的威榮......親自聽見這聲從天上出來。(彼後一16~18)
傳道者如何傳道,傳什麽道?第一要傳我們體驗到的主的話。也就是說:傳我們所經曆的道,這才是能幫助人的道,不是信口開河,亂說亂講不能體會別人生命的真實光景。
若是我們傳經曆過的道,就不是憑空遙讀,而是實際經曆,是符合實際生命的,也就是說,能真實幫助人心。
第二當傳的,就是我們的內心之光,就是在我們的心靈裏所湧現出來的光感。這內心之光使我們能明白主話的奧秘,能發揮主道的奧秘,使人容易明白主道,容易啟發更親近主、更愛主,信心更堅強,這是重要的一點。
我們不能說隻傳發來的貨,隻作販賣商,而不作製造者。販賣貨往往給人起的作用不大。若是我們自己從“內心之光”徹悟的真理,那必定能使人大得益處,大蒙恩眷。
所以我們應當回到裏麵去就近光,尋找光,光就必要發現出來,照亮我們的路。我們有光,就能叫凡就近我們的人也看見光,且一同行在光中。且還要記住,不要憑自己的經曆去傳;也不能照人的經曆去幫助人、帶領人,要照著主的話去傳,這是個中心宗旨。
每個人的經曆雖然原則上差不多,但細節是各不相通的,我們隻能照主話的原則去講,讓各人去領受,否則會誤了神的工。
正確領悟經訓,乃是把自己的經曆放在聖經下麵,是先有經訓,後有經曆。經曆應當跟在聖經後麵,且是以聖經的話來糾正、指引、潔淨、啟發我們的生命,使生活更符合聖經真理,這才是正確。
-- 一位中國大陸傳道人屬靈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