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的骨頭不被折斷
(2007-08-14 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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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羊的肉,抹了羊的血,穿了羊的皮,整個的羊都為我們犧牲了,隻有一身的骨頭還未折斷。主耶穌未被傷害的就是一身的骨頭。(詩三十四20)為什麽神還保守祂一身的骨頭不被折斷呢?因為神是為祂複活後祭司的職任而保留的。因為主的傷痕是祂的榮耀標記,約翰在異象中看見祂,象是被殺的羔羊。如果主也象那兩個強盜,腿被打斷了,祂就成了有殘疾的,主複活之後不是不能把傷痕治好,乃是為祂的榮耀而保留著這傷痕的記號。
主複活之後作了我們的大祭司,大祭司又必須有完美的體格,律法上記著:「折手折腳的」(利二十一19)不得作祭司,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所以主一身的骨頭被保留而未被折斷。
主被交出來是為了我們,祂被保守也是為了我們;祂被交出來是為我們贖罪,祂被保守是為我們獻上祭物,祂不被交出來,救恩不能成功;祂不被保守,救恩也不能完全。贖罪祭是要緊,獻贖罪祭的祭司更是要緊;因為我們罪人不能自己來到神的麵前,必須有祭物的代贖,還必須有祭司代獻,然後才能親近神。主作了祭物又作了祭司,祂是把自己獻在神的麵前。祭司和祭物在神麵前一同蒙悅納。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隻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