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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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神的愛

(2007-07-17 18:15:13) 下一個





主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主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隻管去傳揚神國的道。」(路九59至60)
    
    看這兩處話好象主是離間人與人的關係,但是主自己也是這樣作。祂的母親和弟兄去找祂,主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8、50)
    
    主並不是要離間人與人的愛情,而是叫人放棄人的愛,接受神的愛,不用肉體的愛來愛人;甚至於自己的父母、弟兄、妻子、兒女,也要放棄人的愛,用神的愛愛他們;主也不用人的愛愛自己的骨肉。因為人的愛、肉體的愛都要隨著人而淪亡,惟有神的愛是長存的;神的愛高過人的愛,也包括人的愛;神顧念人的靈魂也養活人的肉體,人的愛隻顧念人的肉體而不掛心人的靈魂。若是以神的愛來愛人,人的靈魂得了拯救,人的肉體也蒙了恩典。
    
    當我們接受了十字架的大愛,神的愛就在我們心中起了頭。不接受神愛的人,就沒有神的愛;我們既然有了神的愛,就當多多運用它,漸漸放棄了人的愛,脫離人愛的束縛,在神愛中長進,使我們所結的果子都可以常存。
    
    「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舍命。」(約壹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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