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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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祭壇──徹底奉獻

(2007-02-05 15:28:50) 下一個







讀經:《但以理書》9:1-23

  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麵前。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倒在地上;隨有雷轟、大聲、閃電、地震。

  ……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啟示錄8:3-5,11:19)

  律法時代,隻有大祭司才能進到至聖所裏朝見神。以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工作,聖殿裏的幔子裂開了,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是主給我們的特大恩典。但是應當怎樣進入至聖所呢?

  要進入至聖所必須先經過祭壇,就是借十字架得救恩;再經過洗濯盆,就是用水借著道及聖靈的潔淨,然後經過幔子進入至聖所,就是信心借著順服進入基督裏麵,與世俗隔開。與主交通,必須要人自己肯踏進門去。所以說,奉獻、追求、成聖是自願的,不是勉強的,一踏進門就要與世背向了。

  隻有憑著信心踏入門裏的人,才能領受神的話(陳設餅),看見靈裏的光(金燈台),這樣的人才會作禱告的工作(向金壇獻香),最後才能進入至聖所,親近主麵。隻有學會禱告的人,才能進入主裏麵,在施恩座前與主相交,並領受主話的真實。

  像我們這些人能夠到聖所裏麵來事奉神,是何等不配啊!神既然那樣愛我們,我們隻有把自己徹底奉獻上,滿足主心。

  一、祭壇──徹底奉獻

  弟兄姐妹,要想跟從神,要想事奉神,第一步必須有徹底的奉獻。這個奉獻,不是個儀式問題,乃是以心靈和誠實,把自己獻在壇上麵。每一個事奉神的人,都應當有這一步經曆。如果沒有經過祭壇,沒有經過十字架愛火的焚燒,那麽再往前走,事奉道路就越走越糊塗,越走離神越遠了。即或發熱心、立誌向,即使花很多功夫學習,也還是摸不著神的心意。

  事奉神的人,仍在自己裏麵,那是沒有辦法得神喜悅的。必須經過一個徹底的奉獻,把自己擺在祭壇上麵。

  1. 手按祭牲頭上──與主聯合

  如果我們查考<利未記>第一章,就可看見獻燔祭的條例。

  獻祭的人,把祭牲牽到祭司跟前,要自己按手在祭牲頭上,這是預表獻祭的人與祭牲聯合。祭牲被殺,就是代表獻祭者定罪被殺。隻把祭物交上去了,沒有伸手去聯合,它被殺和我們就不相幹。同樣,對主的贖罪,我們裏麵若沒有真承認和主聯合,恐怕主的死和我們也就沒有關係了。

  人若沒有從心靈深處感覺到罪對自己的壓力、罪的可怕、罪的嚴重,他在神的公義麵前,就不會懼怕,不會徹底認罪悔改;那麽,即使獻上一百隻祭牲,也無益處。

  一個人到神麵前來,要認識奉獻的意義。首先對自己的罪有認識──從心裏麵承認、懊悔自己的罪,知道罪的結果是滅亡;認識到隻有主耶穌是我的祭牲羔羊,隻有他能替我的罪死,救我脫離神的公義刑罰和我的滅亡。在這個時候,神才能悅納這祭物。

  2. 把皮扒下──與世隔絕

  不但如此,把祭牲殺了之後,獻祭的人還要親自把皮扒下來。那就是告訴我們:一個真正認識什麽叫事奉的人,他向世界死了,他在世上沒有保留了。當他身上有皮的時候,還有名望、地位遮蓋他;把皮扒開了,就把本相、虛偽都交出來了。

  我們光認了罪還不夠。一個真正奉獻的人,認罪以後還必須有扒皮的工作!光認罪,不對付罪,那還不行。我們都會有這個經曆的:認了罪以後,總是不能得勝它。心裏明白這個罪我不能再犯了,可是過不多時,不知不覺又被罪追上了,又重新犯這個罪了。再認罪、再悔改,過幾天又軟弱了,又去重新認罪悔改──總是被這個罪纏住,脫不出來。

  什麽原因呢?前人的經曆告訴我們說:不但要在神麵前認罪,還須在人前對付罪。一個不知道對付罪的人,永遠不能勝過罪。要按聖靈的引導,有話語的承認,有物質的償還等等。聖靈怎麽引導你,怎麽感動你,你就怎麽去對付。這樣,每一個罪經過實際對付以後,你才能從心裏勝過它,徹底擺脫它的束縛。

  我有一個經曆,給弟兄姐妹作一個鑒戒。1948年,我在南京某神學院讀書。有一次,一個老師(一個很忠心的傳道人,很喜歡我)帶我到上海去開會(好像是培靈會)。在開會期間,有一天這個老師帶我到一個存放各樣救濟物資的倉庫,叫管倉庫的人開了門。他說:“因為你也是憑著信心跟從主的,這裏麵有很多救濟物資,救濟對象是在中國教會中有缺乏的信徒。我認為你夠上資格了,所以帶你來,照你所喜歡的,揀幾件衣服穿穿吧!”

  那我就問:“是不是人家許可呢?”

  他說:“沒有關係。它的性質就是幫助你這樣的人。你已經符合這個條件了,可以去拿,他們不會怪罪你的。”

  當時,聖靈在我裏麵感動說:“沒有經過當地負責人的許可,這個事情不大合適。”但是我想,他是很屬靈的老師,又是很好的傳道人;他這樣說了,就不會錯。我的年紀很輕,怎麽能夠明白這麽多事情呢?心裏想,應當聽他的話,所以就跟著他進去了。

  可是,聖靈在裏麵定罪了:“你有了貪心,貪心的後麵還有一隻偷竊的手。”但是我裏麵隨著人的影響、人的教條、人的榜樣、人的規矩,就把裏麵的感動抹掉了,盡量找理由賄賂自己的良心:“並不是我一個人來拿的,是老師叫我拿的;另外,這東西也不是任何私人的東西,是救濟物資,我拿幾件不算犯罪。”

  所以我就硬著心揀了我所喜歡的東西:這件西裝很好,那條領帶很漂亮,這個禮帽很好……,揀了一大包回到南京。當我穿上這些衣物時,看看鏡子,自己很得意,既漂亮又瀟灑。但聖靈卻不放過我。外邊還可以讀聖經,還有聚會,還和別人一起傳福音;但當我個人靈修禱告的時候,我裏麵卻跪不下去了。禱告時,裏麵和神之間有牆隔開了,聲音達不上去了。隻是按著規矩,按著宗教習慣,禱告也能夠跪上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但裏麵和神沒有真正的交通。按外麵看,我每天還禱告、讀經、聚會、傳福音,但是我靈裏麵說,通向神的道路已經受阻了,靈生命已經下沉了。

  一旦靈的生命和神沒有交通了,是何等的痛苦!真正有生命、真正嚐到過天上那種甘甜滋味的人,是會寶貝這個靈的交通的。所以弟兄姐妹,頂重要的,不是別人斷定你的好與壞、錯與不錯,是自己裏麵和神有沒有交通。如果你裏麵和神沒有交通,就肯定在哪裏出問題了。

  有很長的時間我裏麵沒有光。我到神麵前省察自己:我平常和同學在一起有謙和,有溫柔;在學校裏麵我很守製度、規矩,又經常找一些機會幫助人,作一些份外的好事;有機會還給別人傳福音……。從外邊看,我是一個很好的學生;按信仰傳統來看,我還是個很屬靈的青年人。

  但是我裏麵知道,我失去信仰的實質了──信仰不是個教條,不是規矩,而是靈裏麵和神有交通。我裏麵和神的交通斷絕了,裏麵的信仰沒有了,光保持著外邊的殼子。這個沒有用處,這個不能救我,不能使我裏麵的良心歸於安息,所以裏麵非常痛苦。

  實際上我知道毛病是出在那一包衣服上,我一直在用理由來賄賂良心,壓製良心:“這不是我自己要拿的,是我所佩服的一個屬靈人、傳道人,他出於愛心幫助我,叫我拿的。那會錯嗎?”

  因為神還是憐憫我,所以神的手抓住我不放,不理睬我所說的理由。神仍然向我隱藏;我需要尋求神,需要和神恢複交通。外邊的忙碌、熱心不能滿足我的幹渴,不能使我有平安。

  白天我忙碌了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歎息說:“主啊!你又向我遮臉了,我這一天的忙碌落空了。”我跪下來,很虔誠地守著規矩禱告,雖然跪了很長時間,仍歎息說:“主啊!雖然我很長時間跪在你麵前,但是我見不到你啊!”

  我在學習之外,一天讀三、四十章聖經,拚命地讀,甚至把吃飯的時間節省下來,少吃一點飯也要讀聖經。可是讀到後來,我說:“主啊!在聖經裏麵我沒有遇見你啊!讀這麽多聖經,對我還不過是文字、是知識、是外表,卻沒有摸到你。主啊!我的讀經又落空了。”

  假如我不尋求主,可能我裏麵良心要麻木一點,但是我不願意舍棄和主交通的甜蜜,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在神麵前更加奮鬥,更加掙紮。奮鬥來、掙紮去,隻有一個焦點:“因為你沒有順服聖靈,你做了不應當的事情。”當然,這事情在外邦人身上講不是個罪;憑肉體來說,也不算是個大的錯誤。但是神不放過的問題,可不是個小問題;若不悔改、不徹底對付的話,要想見神的麵,那是不可能的。

  掙紮了近兩個月,我投降了。既然這樣,我想我可以把衣服重新包起來,交還給老師,讓他分給別人。老師若問我,我就說我良心不平安,這樣就不算我的罪了。然而我又怕老師的麵子下不來。老師肯定想:“哦!你比我還屬靈啊!比我還好啊!是我叫你拿的,那我的愛心也錯了嗎?”為了顧全老師的麵子,我就說自己不需要,也不喜歡穿這種外國人的衣服。

  這些理由都想周到了,可是當我把衣服包好,要想拿去的時候,我裏麵還是不平安:“對付罪必須實事求是,有一點假冒,有一點裝飾,就不算你對付,是罪上加罪了。”主進一步指示說:“你把它送回原地方去,並且誠誠實實地說,你犯了偷竊的罪。” 我說:“主啊!這個太難啦!同學們和老師都說我靈性好,很誠實,很謙和,是個追求屬靈的人。假若我承認我犯了罪,偷了人家這麽多衣服,今後老師們對我再也不相信了,同學們要說我‘假屬靈’,是‘一個賊’!這話是多麽難聽啊!麵子太難看了!主啊!你給我個通融的辦法吧!稍微讓點步。這罪我已經恨惡了,我已經吃盡苦頭了,我願意對付這個罪,離開這個罪。隻是你的要求太嚴厲了!”

  可是聖靈就是不許可。要想擺脫這個罪的話,我隻有從內心誠誠實實地承認自己的罪。實際上我不就是個賊嗎?如果不是貪心、為自己求利益的話,就不犯這個罪了。

  又經過很多天的掙紮,到最後神的手抓著我說:“你是要和我交通,還是想作個外麵的宗教徒呢?”我當然不願光做個宗教徒,願做一個和神有交通的人。主說: “誠誠實實地去對付你的罪吧!”因我裏麵受的壓力實在太重,爭戰也兩個多月了,主都不放過我!我隻好對主說:“主啊!我不能再抗拒你了。”

  第二天早晨,天還沒亮,我就把衣服全部包好,背起來往院長家裏去。他家還沒開大門,看門的問:“你這麽早來幹什麽?”我說:“有急事找院長。”他把院長喊起來。院長本來就喜歡我,他拉著我的手,撫摸著我的頭:“小兄弟啊,你這麽早來找我,有什麽急事情?請給我講。隻要我能夠解決的,一定會給你辦。”

  當他講這句話的時候,試探在我裏麵又產生了:“你看,院長這麽相信我、喜歡我。如果我說我是賊,犯了偷竊的罪了。這一來,把院長對我的信任都推翻了,那多麽可惜啊!”但是一想:“院長可以不相信我,或者把我趕出學校,但隻要我和神恢複交通,就夠了!我是事奉神的、尋求神的,所以我要追求一個屬靈的實際,不願意活在屬靈的外表裏。這個苦我是吃夠了,我不能不認罪。”

  我就跪在地上說:“我今天是來對付罪的。”

  “你犯什麽罪了?我看你在學校裏是最誠實、最有忍耐、最愛幫助人的。你還犯罪啊?你講講看。”

  “這個包袱就是我犯罪的憑據。我偷了一大包袱衣服。”

  他很吃驚,就問:“你在什麽地方偷的啊?是撬人家門呢,還是撬人家牆呢?”

  “比那個還要厲害!我從存衣服的倉庫裏麵偷來的。”

  他很生氣:“你膽子這麽大啊!我覺得你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誰知是個大強盜!多麽可怕啊!”

  “是的!的確我比強盜還要壞。”我就把這犯罪的過程對院長講了。

  當我這樣憂傷、痛哭流淚地承認自己罪的時候,他也一同跪下了。他說:“今天你的認罪,也光照了我的罪。如果你是個小賊的話,我就是個大賊啊!你看我家裏麵很多東西,都是從倉庫裏麵拿出來的。你看我穿的衣服,也是這樣拿來的,因為我也不懂得聖靈裏麵的律啊!我沒有活在聖靈裏麵。來吧!咱們一同禱告、一同認罪吧!”他就和我一起在神麵前禱告認罪。

  這一個禱告,話語雖然不多,哎呀!靈裏麵通了,覺得那不是在院長家裏麵,好像天為我們開了,我裏麵也得著釋放了。先前看不見主的榮麵,這次也看見了。這也是我靈性當中的一個很大的轉機。

  我把這個經曆擺在大家麵前,要說明一個問題:想獻祭蒙神的喜悅,真正踏上奉獻的道路,就要把祭牲的皮扒下來。神對人的要求是從來不馬虎的,相反是非常認真的。每一步道路,如果不照神的旨意去走,半步也走不上去。神也不會把他的恩典給你。

  我常常說:事奉神,不是一件馬馬虎虎的事情。想想看,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是何等的公義,何等的聖潔,何等的威嚴!眾天使、天使長在他麵前都是恭恭敬敬的,一點都不敢隨便。<以賽亞書>第六章的撒拉弗在神的寶座麵前,尚且用翅膀把臉遮著,不敢直接看至高者主的榮麵。我們事奉神怎敢隨隨便便 ──高興了,為主發一點熱心;不高興了、路難走了,那麽就另外打算?這樣算事奉神嗎?這樣算奉獻嗎?

  巴不得主給我們看見,我們是不是經過了徹底的奉獻。這個奉獻不是你禱告的問題,不是一次在神麵前許願的問題。就是說,你經過了神徹底的對付沒有?在你心裏麵,還有什麽罪是神抓住你要你對付的?若不及時對付,天長日久了,有很多傳統的習慣、很多宗教的知識,使你的良心麻木、糊塗,你就不認為是罪了。但你想和神有交通的話,神決不放過你!他一定用他的愛,要摸著你裏麵的潰爛處。要過一個奉獻的生活,必須剝掉皮,拿掉一切虛假,顯出真實醜陋的本相,才能謙卑,才能完全在裏麵失去自己。如果我們獻祭,達不到在神麵前蒙悅納,那個祭有什麽意思呢?

  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犯了罪以後,就失去和神的交通,不敢見神麵,不敢和神來往。後來神給他們安排一個恢複交通的辦法,就是流血代贖,用皮子給他們做衣服,讓他們穿起來,遮住犯罪後的本相。這不僅是個穿衣服的問題,而是從靈裏麵看見神憐憫了亞當、夏娃。

  亞當、夏娃犯罪後,曾用無花果葉子編作裙子,但什麽葉子也不能遮蔽他們的羞恥,不能抵禦寒冷。從肉體的軟弱上神憐憫他們,用一個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禦寒,但這不是神的目的。神的意思是啟示說:要想和神恢複交通,想避免寒風的侵襲,要遮蔽自己的羞恥,必須要有一個犧牲作代贖者,擔當他們的罪。人和神一交通,神的榮耀、恩典就會環繞人。這就是亞當、夏娃沒有犯罪以前所蒙的恩典。神的榮耀遮蔽他們,使他們沒有羞恥,他們也不受環境的影響。亞當、夏娃犯罪以後,天就起了涼風。難道說沒犯罪以前,就沒有風嗎?不可能沒有風的──萬物生長需要有風。風再大,對他們來說也毫無關係,因為他們和神的關係是正常的,萬物就都和睦。當他們和神之間一出問題、一斷絕交通,環境就變了。仍然是那個風,再臨到他們時,他們就受不了!寒冷了,淒涼了。

  是的,一個和神沒有交通的人,會感覺周圍的人都沒有愛心,都很毒辣,到處都是冷的、涼的。要恢複和神關係正常,除了為自己的罪獻祭、釘死舊人,還要在祭壇上把自己的皮完全扒下來,承認我本相就是如此醜陋。屬靈、愛心、誠實、謙卑是裝作不了的,現在隻有求主作我的一切。

  是的,皮沒有扒掉,神怎能悅納你的祭呢?沒有經過扒皮的經曆,你怎麽能說奉獻給神了呢?神要我們的,不是外麵的體麵,而是內裏的誠實。神從來是認真負責任的,決沒有馬虎過。

  3. 切成碎塊──完全破碎、沒有自己

  我們又看見,扒了祭牲的皮還不夠,還需要把祭牲切成塊子。整隻的牛、整隻的羊獻上去,主耶穌並不喜歡。要把祭壇上的祭牲切成塊子,擺上去再經過火燒,才蒙神悅納。

  這意思是把“我”這個祭物都切成塊子,打亂了,不能聯合在一起了。頭也碎了,腿也斷了,身體也切開了,所看見的隻是一塊一塊的肉,看不見整個的“我”。神悅納這樣的祭物。

  一個真正奉獻的人會說:主啊!我的人生,沒有我的計劃,沒有我的打算;你看怎樣安排就怎樣安排。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不知道往哪裏去,他也沒有自己的計劃。他因著順服神,一生過著帳棚的生活,今天在這裏,明天在那裏。不過有一點:在什麽地方支搭帳棚,就在什麽地方築祭壇獻祭。

  祭壇是離不開帳棚的,帳棚和祭壇是聯合在一起的。沒有帳棚,祭壇就沒有了。想保持祭壇的生活,就要有帳棚的生活。羅得下到所多瑪,並在那裏營造了房屋。房屋是固定且長期的居所,也就是說,他以這世界為家了。帳棚是臨時性的,隨著神的引導隨時遷移、隨遇而安。到哪裏就可以在哪裏築壇,隨時可敬拜神,和神同在。這才是事奉主的人應有的態度。

  我年輕時,有對自己一生的營造。我想:要為主作一番工的話,我必須有知識。所以計劃用幾年時間學一種外文,接下去再用幾年時間學另一種外文。多學幾種外文,查考聖經就更能正確領會、了解聖經真理。我應當有多種語言、文字恩賜,在教會裏麵作一個被主大大使用的傳道人。

  我也思想我的舉止動作應當怎麽樣,衣服穿著應當怎麽樣。也曾想設計一種衣服的樣式,穿出去,叫人一見就知道是個傳道人。又想怎樣去查考聖經,怎樣去追求長進,怎樣帶領教會……。

  真是太感謝主了!主沒有按照我的願望給我成全,反而是經過一年一年的磨煉、一年一年的破碎,叫我看見我以前所設想的,不是事奉神。照我理想、知識上的追求──屬靈傳統的追求──無非是表現我自己。真照我願望成全的話,我不就成為追求智慧的亞當一樣,陷入罪而不自知了嗎?我豈不是反對神、抵擋神、遮蔽神了嗎?

  幸虧主憐憫了我,讓我在茫茫的曠野裏麵受對付、受造就。這時我才看見什麽叫事奉神,就是把我的人生交給主──主看怎樣好就怎樣,甚至主叫我一輩子病在床上來事奉神,也應當說:“阿們!”主若是把我擺在一間小房子裏,不能和任何人見麵,就這樣一輩子過下去,直到生命的結束,也應當說:“阿們!”

  經過多年的磨煉、造就、對付,我才慢慢摸著一點主的心意:“主啊!事奉原來是這樣。”

  我們如果不被切成塊子,不見火在我們身上燒著,那麽我們就隻能說一點空頭大道理。道理不能使別人愛心焚燒,不能給人一個真正愛神的心。隻有我們自己被神完全破碎了,才能夠在我們身上顯出神的榮耀。

  神對人的破碎,是一步一步引導的。如果神來強製破碎我們,那還不容易?他有權柄,有能力,不破也得破,不碎也得碎。但神從來不作侵犯人意誌的工作;他要人和他同心,和他同工。就是說,他把要求和願望告訴人、感動人;人若願意接受神的對付,願意順從神的旨意破碎自己,然後神的手才開始在你身上做工作。

  我們不要以為,為主吃苦、為主受磨煉,是主苦待我們。如果你不願意的話,神還不“苦待”你呢!除非我們自己願意說:“主啊!我奉獻給你了。沒有我的揀選,沒有我的要求,沒有我的理想,沒有我的願望,隨便你怎麽樣待我!你使用我的話,我感謝讚美你;你若不使用我,我也願意謙卑地站在你麵前。在你的工作上麵,如果使用我,我沒有可驕傲的,我並不比別人強。若不用我,叫我做一個人認為平常的信徒,這樣度過一生,我也甘心樂意,在大事小事上作一個服事人的人。”

  一個人有這樣的奉獻,神的火必會在他身上燒起來,神也悅納他的奉獻。

   “解放”(1949年)以前,我在一所聖經學校讀書。學校當然有校長,有教務主任,有老師,還有很多學生。他們從外表看都是很屬靈的:學生是奉獻作傳道的,老師是牧師,神的仆人。可是,在整個學校裏麵卻沒有一點屬靈氣氛。講台上講的是聖經,嘴上唱的是詩歌;每天都有敬拜,有聚會──早上有,晚上也有。這環境真是好得很嗎?是個屬靈的環境嗎?但是每個人心裏都很髒:有嫉妒、有紛爭、有驕傲,甚至還有嚴重行出來的罪。

  在另外一個角落裏──在學校的灶房裏,有位老弟兄,他是人所不重視的。但他是按著心靈的新樣來事奉主、順服主的。他是沒有自己的人。別人看,這個老弟兄不過燒燒飯,也不會講道,也沒有什麽特別的恩賜,但是他裏麵有神的火。他說:“我在做一個餅的時候,我感覺這並不是做餅的問題,是我事奉神的工作。我早晨起得很早,去點火燒飯的時候,我裏麵說,這不是給教師、學生燒飯,而是在事奉神。所以我點火也不敢隨隨便便,一粒米我也不敢浪費。我做飯做菜能合得別人口味,不是為討人的喜歡,我是想合乎神的旨意。”在他心裏麵,沒有一點人的影響,沒有人的地位。他從心裏說:“我這樣事奉神,我真不配。”

  有一個老師,是個很出名的傳道人,領了幾天奮興聚會,但氣氛仍是冷清清的,人們心裏仍舊冰涼。為什麽呢?聽的人裏麵“滿”得很,都是來作評論員的──“這個道理我們都懂得”,“那段聖經我們太熟悉了!”“這節聖經你那樣解釋,不能令人滿意”,“那節解釋得還差不多”……這樣來聽道,效果可想而知。兩天、三天、五天的聚會都是在這可憐的光景中度過的。

  到最後一天,人看不起的這一位燒飯老弟兄來到了會場,他受感動站起來禱告。他一開口禱告,不得了!有一股很大的能力,抓住了每一個人。人的剛硬都被打破,人的那一個知識的論斷、知識的驕傲,都消失了!不得不都跪下來在神麵前大哭認罪。從此,那個學校被複興的火燃燒起來,以後的生活大不一樣了。課餘時間,再不是去談論這、追求那,而是去愛靈魂了,到處去傳福音。彼此之間不再論斷、批評,而是謙卑下來,隻感覺別人比自己強,進而彼此都感覺虧欠。這一來你向我認罪,我向你認罪,同學向老師認罪,老師向同學認罪,老師之間彼此認罪,同學們彼此認罪。這一下,學校完全變樣了 ──真正成為一個事奉神的團體了。神也就借著這個團體,掀起一個福音複興運動,有很多靈魂都得了拯救。

  那一位老弟兄,從外表看,他沒有擔任什麽聖工,也沒有恩賜來服事神的教會。在這一個神學院裏,他沒有地位,沒有資格講話。但他裏麵有一個心誌:“我是順服神的旨意做這工作,沒有我的揀選,沒有我的要求,沒有我的願望。我隻是把自己擺在主的手裏。”就是這樣一個絕對沒有自己的人,神的火把他燒熱起來了。

  火,它從來是不保守的。如果火要保守自己的話,它就滅掉了。火無論放在什麽地方,都要把周圍一切燃燒起來,這是火的本性。今天的教會裏,何等需要我們作一團火啊!不要怪環境不理想、家庭不同心、教會太複雜。是我們裏麵太冷了!自己沒有被神的火燒起來,怎能把家庭熱起來,怎能把教會熱起來,怎能把我們的環境熱起來呢?

  火若在我們中間燒不起來,弟兄姐妹都要省察:自己的奉獻徹底不徹底?

  今天我們中間,都是事奉主的,都已經奉獻過了,可能你奉獻十年、五年、三年了。但是回想一下,神的火在你身上燒起了沒有?你事奉主以來,有幾個靈魂是被你蒙恩的火燒起來的?

  我深切感覺今天主實在恩待我們的教會。他有一個願望,要把更大的托付放在弟兄姐妹身上。他很願意借著我們把全中國都燒起來。我們不能小看這個職份,不能推卻這個使命。但有一點:火在我們中間先燒起來沒有?看見弟兄軟弱、社會越來越腐敗、家庭還有很多人沒有信主時,我們的心怎樣?求主的愛火在我們中間熊熊燒起來吧!

  弟兄姐妹,把我們的心敞開來,不要逃避。應當說:“主啊!我願意對付我的罪,把我的皮扯開了,把我的肉切成塊子獻在你的壇上麵。”當我們照神旨意把祭物獻上去的時候,神會讓火從我們身上著起來的。我們就不由得要為主奔跑,要去愛弟兄,要去愛姐妹,愛失喪的靈魂。今天,神在教會裏麵,何等需要被聖靈之火燒起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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