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切關於光的話
(2006-12-11 15:07:51)
下一個
—、光的功用就是顯明(弗5:13)。
二、基督徒都是光的兒女(弗5:8)。
三、同時也是世上的光(太5:I4)。
四、光照在人前,就是好行為——出於生命的行為——行在人前(大5:16)
五、主的生命,就是人裏麵的光(約1:4)。
六、裏麵的光,可能被蒙蔽而黑暗(太6:23);人的眼睛若不專一,裏麵的光總不能頂透亮的(太6:22)。
七、主自己是大光(太4:16;約8:12),是外邦人之光(約8:12)。
八、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九、神自己是光,並且是毫無黑暗的(約壹1:5);神以外之光,都是有黑暗摻雜。
十、教會是燈台,有光在裏麵(啟1:20)。
十—、屬靈的交通是在光的裏麵(約壹1:7)。
十二、光與暗不能相交(林後6:14)。
十三、光從靈裏發出,照在心思裏,心思是看見光的機關,也是明白光的意義的機關。
十四、光照的時候,人就覺察自己的真相,也就看見、同時也除去所照出的惡行。所以光不止是照亮,也是除去。
十五、人可以清潔方正而無光。隻有光能使人透亮透明。許多人因為方正而自義,以致落到黑暗裏去,以行為代替光。
十六、有光的人,雖然失敗,但卻學功課,更認識自己,更蒙純潔。在黑暗中的人,沒有功課學,所遭遇的事,不能發生屬靈的果效。
十七、黑暗是撒但保守它在人裏麵已得產業的工具。亮光是聖靈拆毀並奪回撒但產業的工具。
十八、光越多,所受的審判也越多,聖靈在這人裏麵的自由也越多,人就越屬靈。
十九、以色列人得迦南地,須用腳掌去踏;腳掌踏到哪裹,哪裏就為他們所占有。今天在我們裏麵,聖靈是用光作腳掌去踏的,光所照到的地方,就是被神占有的地方。
二十、第一次得光照時,人就悔改;繼續的光照,人得更新。
二十—、越順服已有的光,光就越多。若背著光,光會變作黯淡,以致犯罪都不感覺了。
二十二、撒但的欺騙與詭計,都需要光來揭穿,不然就要受它的愚弄了。
二十三、光在各人身上是不一樣的,是有限的,也是進步的。
二十四、許多人以新的思想當作光,其實光是由於啟示而來的,是出於聖靈的。
二十五、所謂殺死的光、強烈的光,像保羅在大馬色路上所遇見的,乃是一次厲害的光照。他不止外麵看見比正午太陽更強的光,在他裏麵也遇見了聖靈光照的焚燒,所以他裏麵亮了,他完全改變了。這類的大光不多,但能遇見的人有福了,因人所不能勝過的,這光能完全燒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