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文章分類
正文

偶像

(2006-12-11 14:43:24) 下一個





偶像不過是金、銀、木、石、泥,人手所造的東西,實在算不得什麽,不能降福也不能降禍;為什麽神自古以來就非常厭惡偶像,將不可拜偶像的事,列為十條誡命之一呢?
    
    神是忌邪的神。因為偶像是撒但極詭詐的工具,把自有永有、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永遠常在、至大無比的神,用不如人的金、銀、木、石、泥之像來代表祂。如詩人所說:「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詩一○六20)
    
    撒但既所人心中神的概念,一變而為人物、飛禽、走獸的形狀,人便不敬畏神、不怕神、不愛神。以致無惡不作,不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管理人生命氣息的神。偶像雖然不能損害神的榮耀,可是能遮蔽神的榮耀,所以偶像是神所最恨惡的。信徒歸主後,雖不再拜廟裏的偶像,但仍有許多的東西,遮蔽了神,代替了神,這就是我們的偶像。
    
    保羅說:「我所親愛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十14)保羅不是對外邦人說,乃是對信徒說的。難道哥林多的信徒還拜偶像嗎?他們既然在使徒保羅的領導之下,信了基督,他們是不會拜有形偶像的,可見保羅另有所指。
    
    我們應當省察,有什麽事是我們思想上的偶像,它遮蔽了神,我們就要除去它。也許你的偶像與我的不同,他的偶像與你的不同;也許這件事在你不是偶像,在我就是偶像;有人以兒女為偶像,有人以妻子、丈夫為偶像,有人以容貌、錢財、名譽等為偶像。若有一件事,或一件東西,或一個意念代替了神,遮蔽了神,那就是我們應當打碎的偶像。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