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耶穌所傳的福音是講罪的福音。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很容易隻講信主的好處(像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等等),卻不講罪;但是,如果我們不講罪,那麽即使我們也提到了主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那也是蒼白的,是被邊緣化了的。就像司布真在他的《自傳》裏提到的,“有太多人輕看了罪,因而也就輕看了救主。”
如果在我們所傳的“福音”裏麵,沒有提到罪,沒有提到主耶穌的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替罪、受死、和第三天的複活,那麽,我們所傳的“福音”就不是完整的福音,甚至不是真正的福音。那我們所傳的,可能就與功德性的宗教世界觀、與教人如何“獲得幸福”的處世之道,沒有什麽區別了。唯有講清楚我們的罪,我們的當死,主耶穌的替死,主耶穌的複活,我們口裏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才是救人的生命之道。
主耶穌所傳的福音裏麵,不僅講罪,而且把罪的重要性講得很清楚,絕不含糊。
麵對被別人抬來的癱子,主耶穌說,“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路加 5:22)主耶穌很清楚的說明了,罪人的悔改和罪的赦免,遠勝於身體得醫治、今生得好處。
對已經被主醫治了的人,主耶穌總是提醒他們離開罪惡。對已痊愈的癱了38年的病人,主耶穌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翰 5:14)
對行淫被抓、又被釋放的婦女,主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 8:11)
在我們所傳的福音裏,有沒有對罪不加粉飾、不留餘地的闡明呢?如果沒有,那我們就需要快快的加進去了;否則,我們所傳講的便不是生命之道了。
(5)主耶穌傳福音時,總是很尊重對方的意願、等候對方自己主動顯出信心。
在畢士大水池旁,那個癱子無望的等了38年,仍舊沒有等到醫治的機會 ―― 我們會怎麽看他呢:這當然是一個不顧一切想要得到任何人幫助的人!但是當主耶穌看見他時,雖然知道他病了許久,仍然問他,“你要痊愈麽?”(約翰 5:6) ―― 在這裏我們看到,主耶穌是何等地尊重我們的意願和選擇呢!主耶穌願意我們自己表達出我們對祂的信心:“主啊,我相信你能做成我本以為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常年失望之後,若是這個癱子對主耶穌沒有信心,他大概隻會求一些施舍,或是幹脆不理耶穌。)
還有那個在路邊討飯的瞎子,當他聽到主耶穌經過的時候,就高呼耶穌的名字,主耶穌吩咐門徒把瞎子帶到自己麵前,沒有立即治愈他的眼睛,而是問,“要我為你作什麽?”(馬可 10:51) ―― 再一次,我們看到主耶穌是怎樣的尊重我們的願望和意誌,祂願意我們自己邁出那信心的一步,並按照我們的信心回答我們。(長期失明之後,若是瞎子對耶穌沒有信心,他大概求的隻是食物或零錢,而不是完全恢複光明。在瞎子憑信心說了“我要能看見”之後,主耶穌便徹底醫治了他,並說,你的信救了你。)
神創造我們,並賦予了我們自由意誌;作為這樣創造的結果,神非常尊重我們的選擇權,神不會強行改變我們的意誌去做一件事情,而我們呢,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負100%的責任。(當然,一切的事物,都在神的主權之下;我們的得救,更是神預定的揀選。這看似矛盾的關係,實在是我們在地上難以理解的屬天奧秘。)記得C. S. Lewis在《Mere Christianity》裏麵說過這樣的話:上帝給我們的,總是我們自己最終想要的;當一個人選擇了不接受耶穌為救主,他也就是選擇了與上帝的隔絕,也就是選擇了地獄。
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呢,卻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要操控對方的心理活動,不是用愛和尊重,而是用強勢和壓力。很長一段時間,我傳福音的時候就是這樣,看重的是技巧和姿態 ―― 為了使對方馬上做決誌禱告,我有時甚至可以說是不擇手段,軟硬兼施,威逼利誘,隨便替主許諾。
但主耶穌從來沒有這樣做。其實如果主願意,祂從一開始就可以這麽做 ―― 祂不必以一個馬槽嬰兒的方式來到世間,把自己交在我們的手裏,卻可以以一位征服者的摧枯拉朽的姿態降臨到這個世界。但事實上,就如Yancey在《耶穌真貌》裏說的,主耶穌總是選擇放棄強勢,而選擇一種比我們想象的要艱難許多,耐心許多,謙卑許多,柔和許多,也是徹底許多的方式。主耶穌在世上的一生,是拒絕走捷徑的一生:主沒有用強力消滅罪人,而是用愛擔當了罪人的罪;主沒有從十字架上走下來,而是從墳墓裏走了出來;主沒有隨意改變我們的心,而是尊重我們的自由意誌。
我們傳福音,也當是這樣 ―― 不是用心理上的強勢,也不是利用屬世的權力和優勢,而是用基督生命中的愛、謙卑和尊重,以禱告、盼望和忍耐的心,依靠福音自己的大能,並把最後的結果交托給神。
(6)主耶穌所傳的福音,不僅是被聽到的,也是被感受到的。
主耶穌所遇見的每一個人,對於主來講,不僅是一顆顆需要被拯救的靈魂,也是一個個被疾病、傷害、勞苦和魔鬼所重壓、所捆綁的活生生的人,他們麵對的是真實的苦難,經曆的是真實的掙紮,需要的是真實的幫助。
對於向主耶穌尋求醫治的人,主從來沒有拒絕過。主耶穌憐憫他們靈魂的同時,也憐憫他們的身體。主耶穌正是通過實實在在地體恤、關懷和醫治對方身體上的苦楚、生活中的掙紮,進而觸摸到、拯救了他們的靈魂 ―― 主耶穌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神跡,就是醫治了一個大臣的兒子,而因為兒子的痊愈,“他自己(大臣)和全家就都信了。”(約翰 4:53)。
主耶穌主動醫治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而這個肉眼重見光明的人,因著主耶穌這樣的憐憫,也漸漸的打開了他屬靈的眼睛,靈魂也重見光明 ―― 麵對權高位重的法利賽人的盤問,他開始勇敢地為主作見證:“祂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祂從哪裏來,這真是奇怪!...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麽也不能作。”(約翰 9:30)直到他再次遇見主耶穌的時候,完全被聖靈所感動,便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全然歸向了神。
主耶穌憐恤我們靈魂的心,也同樣憐恤著我們的身體,注意到我們生活中所需的每一個細節:“耶穌叫門徒來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裏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馬太 15:32)
主耶穌主動接近社會上的弱勢人群,並滿足他們的要求:一個剛剛失去了獨生兒子的寡婦,在出殯的路上,被主耶穌看見了,“主見那寡婦就憐憫他,對他說,不要哭。”並且吩咐那已經死去的少年人坐起來。(路加 7:13)
而對置他人苦難於不顧的人,一向柔和的主耶穌表現出來的是不加掩飾的憤怒:“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馬可 3:5)
在我們傳福音的時候,也許我們沒有主耶穌那樣隨時隨刻醫病、趕鬼的能力,但是我們應當有的,是同樣一顆充滿愛和憐憫的心。如果我們沒有一顆關心他人疾苦的心,我們又怎麽可能有一顆真正關心他人靈魂的心呢?
常常的,我傳福音時,心裏就缺乏愛,我的心思意念在我所說的每一個句子結構上,卻一點不在對方身上,好像隻是為了完成一件任務;這時,我甚至能感覺到我所說的話和對方隔著一層空氣牆,根本不能進入到對方的心裏。這時聖靈就責備我,使我不得不停下來,注視對方,把對方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來看,聆聽他的愁煩,關心他的需要,並盡我的力所能及,切實地付諸行動。一個人悔改信主,在於神的憐憫和揀選,而不在於我們的能力,也不在於見到神跡奇事,但當我們順服神、願意為福音付出愛心和代價的時候,我們必蒙神的悅納,必使人在我們身上看到神自己的形象,使我們成為福音最美好的載體。
(7)主耶穌傳福音,直到在地上生命的最後一刻。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加 23:43)―― 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刻,主耶穌拯救了又一個靈魂,一個強盜的靈魂。尋找、拯救失喪的靈魂,主耶穌,為此而來,直至地上生命的最後一刻,也牽掛在心,不曾忘記。主耶穌在地上的一生,是傳福音的一生,從始至終,一刻不曾停歇。事實上,主耶穌就是這福音,就是福音本身。
像主耶穌一樣,我們也當不停地傳福音,並且直到最後一刻啊!我們當看生命中的每一天為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並且用這最後的機會為主傳福音 ―― 罪和罪工價的可怕,我們難道不著急使別人也意識到嗎?信靠耶穌便可馬上得救的真理奧秘,我們難道不興奮地向別人指明嗎?我們得救那一刻的大喜樂,難道不願意別人也經曆嗎?愛我們以至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我們難道不渴望介紹給別人嗎?
讓我們一起為傳福音的大使命禱告:“親愛的主耶穌,讓我有一顆越來越愛你、愛靈魂的心,使我更加認識你的愛,你的福音,你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更加被你的靈所感動,讓我有一顆迫切拯救靈魂的心。主啊,求你來使用我,讓我每一天都有傳福音的機會,讓我天天為你作見證,靠著聖靈,用愛傳講純正的福音,使罪人悔改、歸向你,使他們因認識你而滿足喜樂、並將一切榮耀歸給你!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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