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與否的關鍵不在於能力,而在於在道德上的品質。
托爾金(J. R. R. Tolkien)的《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被喻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文學作品。“廿世紀文學……的學術會議上,至少都有一篇關於托爾金的論文……"而《魔戒》三部曲,毫無疑問是托爾金最重要的代表作。
但《魔戒》剛剛發表的時候,卻並不被評論家們看好。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像托爾金這樣嚴肅的牛津大學大牌語言文字教授,居然去寫這種小兒科的東西"。不過托爾金自己卻對“神話故事",有著特殊的熱情。這股熱情乃根植於他深厚的基督教信仰和敏銳的文學洞見。
另一位與托爾金在信仰之旅上相互影響的牛津巨匠──魯易士(C. S. Lewis),亦寫出了《那裏亞童話》(Tales of Narnia)、《裸顏》(Till We Have Faces)這樣的作品。相對而言,若說魯益士的作品充滿了《天路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式的隱喻,因而比較容易被所謂的“職業評論家",揪出“藏在外套下的牧師圓領"(雖然這類評論本身往往隻是暴露出評論者的淺薄),那麽托爾金的作品,就更像是“為文學而文學"、“為藝術而藝術",以至於會使最挑剔的評論者啞口無言。
不是意誌的結果
雖然托爾金在《魔戒》的序言中明白的告訴讀者,他不是要寫一部《天路曆程》式的隱喻小說,因此不建議讀者如此去欣賞他的作品。然而,自《魔戒》出版以後,把它當成基督教隱喻作品來讀的人,仍然數不勝數。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把弗羅多當作基督。弗羅多抵擋了誘惑,背負著魔戒(罪惡),經曆了背叛(他堅持信任咕嚕,咕嚕卻把他出賣了);被囚、被剝去衣服、被嘲笑(均發生在西力斯昂哥之塔);而為要到達末日火山,他還走過了“葛哥洛斯"平原──這與“各各他"的發音也很相近。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弗羅多在最後時刻的“失敗"。表麵上看來,這似乎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命運不吻合。按隱喻的方式來解讀《魔戒》的人,似乎可以從托爾金自己的說法,找到支持。因為按照他的解釋,弗羅多在最後時刻被魔戒徹底壓垮,並不表示他在道德上的失敗,因為魔戒的力量在那時超過了任何“人"所能承受的極限。換句話說,托爾金同意弗羅多在那一刻“死"了。
然而,托爾金反對將弗羅多視為基督的象徵。姑且不論上述解讀在結構上的牽強,單就弗羅多的“死"來說,仍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死"這個行為,而在於“死"所帶來的效果(姑且不論基督的死乃出於自願,而弗羅多則是被迫):基督的死本身就完成拯救;而弗羅多的“死",若沒有咕嚕的“意外",所完成的不是最終的拯救,而是最終的滅亡。
與此相關的另一點是,索隆的斷指帶來了第一次的勝利,而弗羅多的斷指則帶來了第二次的勝利。因此,如果硬要將弗羅多與某個角色對比的話,托爾金在這裏是用魔王索隆而非基督與弗羅多對應。所以,我們不能用這種憑己意解讀的方式來欣賞文藝作品,應尊重文藝作品自身的規律。
當然,這不是說文藝作品不能蘊涵或者表達基督教精神。事實上,按基督教神學來說,藝術本身不可能起源於“那惡者";一切的“美"與一切的“善",都是從眾光之父那裏來的。因此在一個信仰虔誠的基督教作家(如托爾金)的作品中,若不能發現基督教信仰的元素,反而是怪事。
以我們前麵談到的“最後拯救"為例,托爾金自己是這樣評論的:
正是因為弗羅多的“憐憫"和“對傷害的饒恕",全世界和弗羅多自己都得到“拯救"。人們告訴過弗羅多,咕嚕一定會背叛他,也一定會在最後關頭搶劫他。因此,“憐憫"咕嚕、不殺他,或是出於愚昧,或是一種對“憐憫"和“慷慨"等價值的神秘信仰(以至於即使當事人正處於危機四伏的環境之中,仍會持守這信仰)。
咕嚕的確在最後搶劫並傷害了弗羅多──但正由於這最後一刻的惡行,救了弗羅多!正是因為“饒恕",弗羅多自己得到了拯救和解脫。
在這裏,托爾金完全體現了他對英雄主義的基督教式理解:英雄不是意誌的結果,而是恩典的產物(注1)。
我們再看《魔戒》中,其他幾位英雄人物。
費瑞的英雄“光譜"
根據費瑞(Frye)的看法(注2),若按能力劃分,一般而言,我們可以在文學作品中看到五種類型的英雄:
第一類是“神話式的英雄",他們有超自然的能力,比如甘道夫。
第二類是“浪漫主義的英雄",一般來說是傳奇中的主人公,本身不一定有超自然的能力,但卻有異於常人的地方,如亞拉岡。
第三類是所謂“高效仿式的英雄",其本身隻是普通人,卻帶有一種高貴的品格和魅力。許多評論家把弗羅多看作是這一類的代表。
第四類即所謂“平凡的英雄",費瑞把他們稱為“低效仿式的英雄"。因為他們就是普通人,有時甚至還帶點喜劇色彩,山姆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最後,現代文學作品中有時還會看到一種所謂“吊詭式的英雄",或“荒謬的英雄"、“反英雄"。咕嚕可以算這種類型的代表。
所以總括來說,五種類型都可以在《魔戒》中找到對應──《魔戒》氣魄之宏大,大約在此也可略見一斑吧!
按費瑞的理論,我們一眼就可看出哈比人山姆是當之無愧的英雄。托爾金筆下的哈比人,是我們在鄉下最常見到的村民:單純、善良、誠實,但有時又有一點固執、帶著天真的狡黠、甚至貪婪。山姆就是典型的“平凡"的哈比人。
但如果沒有山姆在一路上的幫助,弗羅多的使命絕不可能完成。所以,可以說,山姆是“平凡人通過努力而做成了偉大的事跡",正符合費瑞對“低效仿式的英雄"的定義。而這正是最能引起讀者共鳴的地方──你我不需要有什麽超群的品質或能力,也可以做成偉績、成為英雄,就像山姆那樣。
那麽究竟是一些什麽“在平凡人身上都找得到的"因素,最終使山姆成為英雄呢?托爾金的基督教觀念在此得到了體現:英雄與否的關鍵不在於能力,而在於在道德上的品質(這些品質在平常人身上都找得到,所以平常人都可以成為英雄)。托爾金說:“英雄主義乃根植於順服和愛,而非驕傲和意願。"在這個意義上,山姆是當之無愧的英雄。
托爾金在小說中給山姆的角色是弗羅多的仆人,因此,“順服"的品質,可以得到更多的發揮。在現代社會裏,因為“順服"和“忠誠"在觀念上的接近,所以我們可以後者來理解這種品格,而電影《魔戒》(傑克森導演)便是以這種“忠誠"的形像,把山姆呈現給我們。
至於托爾金所說的“愛",不是指現代愛情故事中的浪漫氣氛和情緒,而是與基督教中“望"(hope)相關的觀念,即“對美好之事的向往和熱愛",是一種對“美的異象,對比自己更高貴之事的敬畏,一種與尋求自我滿足的安逸的爭戰。"我們常人在生活中,就時常有一些美好、但“不那麽切實際"的幻想。山姆也是如此,不過他把這種幻想付諸行動,甚至為此付上一點代價。
這種愛(或望),也正可以是憐憫的基礎──弗羅多與咕嚕的關係最能清楚地說明此點。在電影《雙城奇謀》的上半部分,有這樣一段場景:弗羅多對山姆頑固不化地歧視咕嚕生氣,他說道:“你不知道它(指魔戒)對他產生的影響……和它仍在繼續產生的影響……"“我必須相信他能回轉過來。"
這一段有好幾個地方都值得提出來。首先,弗羅多、魔戒、咕嚕之間的關係,正符合基督教對祭司、罪以及罪人關係的描述(參見《希伯來書》5:1-3),因此也正是聖經要求基督徒憐憫(或悲憫)罪人的原因。
其次,弗羅多對咕嚕能“回來"的“信仰",正符合我們上麵說的對“更美之事"的盼望,較之山姆,弗羅多的盼望更內化和深刻。
第三,這種盼望攸關弗羅多的生死,不同於山姆可有可無的幻想。因此可見,“高效仿式的英雄"雖與“低效仿式的英雄",在構成英雄主義的(道德)要素上類似,但在層次上卻更深刻。
一隻伸下來的手
另外,從作品的技巧上來說,我們發現基督教倫理當中最核心的信、望、愛等觀念,在這裏都被巧妙地編織在一起。
山姆和弗羅多所表現出來的品質,比如忠誠(或順服)、愛(向往、憐憫)等等,若就自身來看,其實並不能保證他們取得費瑞所謂的英雄地位和成績。相反的,有時甚至正如托爾金所言,憐憫本身是一個愚蠢的行動。順服、忠誠或信守承諾,也都是一些愚蠢、自尋死路的想法。比如,山姆因為信守諾言,差點兒被淹死;弗羅多因為信守諾言,被魔戒壓垮;而他對咕嚕的憐憫,導致被咕嚕攻擊,差點掉進萬劫不複的深淵……
在故事中,這些危機最後被一一化解,乃是由於一些很特別的因素或事件。對不信上帝的人來說,這些關鍵叫做“偶然因素",但對托爾金來說,這些危機的解除卻是由於一份“恩典"。換句話說,英雄本身的品質,還要加上上帝無微不至的護理,才能保證英雄最終的誕生。英雄在“拯救"時,自己也需要被拯救。
因此《魔戒》影片的導演傑克森,在處理山姆被弗羅多拉上船,以及弗羅多被山姆拉上懸崖的時候,都用了同樣的富有基督教寓意和象徵的圖像,即一隻手從上麵伸下去,拉住一隻從下麵伸上來的手。這實在非常高明──這裏即使要說傑克森煽情,恐怕也隻能說他煽得恰到好處了。(未完待續)□
注:
1. Birzer, Bradley J. J. R. R. Tolkien's Sanctifying Myth: Understanding Middle Earth.
2. Frye, Northrop. Anatomy of Criticism: Four Essays.
作者來自中國,加州大學物理博士,現居美國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