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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賣主的猶大
(2006-08-10 0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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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黃煥超
主耶穌所揀選的使徒中竟然有一位出賣耶穌,這絕不是耶穌特別選出一個壞人來成就救恩,而是神奇妙地將人的軟弱轉為神救恩的完成。我們除了由《聖經》學習好的模範以外,失敗的例子尤其值得查考,做為我們靈修生活中的警惕,在我們奔跑天國路中不要犯同樣的錯誤。以下就從猶大身上,提出幾點來探討。
貪財
「……他是個伲?謳е?X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十二6)。被耶穌揀選為使徒,一定有相當好的表現,並且深得主及其他門徒的信任,才會被選為負責管理錢財的人。但猶大卻常私自取用其中所存的錢,且一直到最後,竟不滿足,還為了三十塊錢將耶穌出賣。
貪愛銀子的不因銀子多而知足(傳五10),貪財是一個無底深淵,若陷入其中,會盲目追求,無法自拔,甚至貪贓枉法。所以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9~10)。
《聖經》中因貪財被處罰的例子相當多,如以色列人攻打艾城時,神說要滅盡所有的東西,亞幹卻私自留下好東西,最後全家被石頭打死;以利沙先知在乃縵元帥得醫治後,拒絕他的禮物,但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卻起了貪念,在乃縵離開後,假藉先知名義上前去追討,基哈西就受到大痲瘋的懲處。
這些人的下場都十分悽慘,在現今笑貧不笑娼的世代中,貪財的問題更加嚴重,以下列出一些經節,供我們反覆咀嚼《聖經》中的教訓:「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廿三4~5);「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隻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7~9)
虛偽
有一次,馬利亞拿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猶大卻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約十二3~5)?猶大用體恤窮人,掩飾內心的貪婪。而出賣耶穌時,更以表示親愛的親嘴作暗號(約廿六48~49),顯示猶大虛偽。
如果一個人善於遮掩、辯駁,而不真心檢討本身的過錯,將使自己良心漸漸泯滅,陷在敗壞之中。耶穌一再譴責法利賽人,重點即在法利賽人虛偽。法利賽人表麵上嚴守摩西的律法,內心卻充滿惡毒(太十五1~20)。
虛偽隻可以欺騙世上的人,因神看透人心;虛偽隻對人有效,對神是毫無用處。而且末日審判時,不是人在審判,是神在審判。「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4),所以我們要搞清楚狀況,不可存僥倖的心理,在良善的
麵具下隱藏著壞心腸,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全能全知的真神一切都看在眼裡,我們必須對所做的一切事在神麵前有所交待。
俗話說:「傻人有傻福」,為什麼呢?因為傻人比較正直,表裡一致,不會彎彎曲曲,而神就是喜歡這樣的人,並且應允要賜福給他及其後代。
「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八四11);「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詩一一二2)。所以我們不必為了麵子或為贏得別人稱讚而虛偽,這樣反而會失去神所賜的福氣。
執迷不悟
耶穌曾多次暗示門徒中有一位要出賣祂,甚至明白向猶大說已知道是他,並以洗腳方式表達徹底、永恆的愛,但均無法點醒猶大。照說東窗事發,應該悔改,不然也該逃走,但猶大卻壞事做到底,終至無可挽回。
人都有肉體的軟弱,犯錯在所難免,重要的是要能悔改認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將轉為憤怒,屆時就後悔莫及了。
「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4~5)
大衛之所以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不在他所犯的錯比別人少,而在能真心悔改,甚至一些隱而未現的罪,也求神寬恕。「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十九12);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詩五一17)。我們要謙卑俯伏在神麵前悔改認錯,承認自己的軟弱與不足,仰望神的慈愛與憐憫,如此才能得到神的寬恕。
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耶穌不釘十架,無法完成救恩,神的旨意透過猶大來完成,但猶大是無辜的嗎?神給人自由意誌,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而所作的也都是出於自己的意願,所以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或許有人會問猶大沒有出賣主,那救恩如何完成?其實如果猶大沒有出賣主,救恩仍可透過其他人完成。
舊約中的預言隻有說賣人子的是耶穌知己朋友(詩五五13,四一9),沒有說非猶大不可。而賣人子的,必要因他出賣的行為受到嚴厲的刑罰,「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
所以保羅強調「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人人都當三思而後行,因為自己所作的要自己負責,沒有任何可推託之處。
遲來的悔改不能得到赦免
猶大到最後是後悔了,不然不會還錢並且上吊自殺。但悔改已太遲了,還是無法得到赦免,所犯的錯誤有些是不能得到神的赦免。有哪些是不能得到神的赦免?「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來六4~6)。我們應當將這些牢記在心,儆醒不犯。
悔改的方式要正確
猶大悔改的方式也錯了,因上吊是自殺,是犯了殺人罪(殺了自己),不能以此方式來表示自己悔改的徹底。亞哈為以色列的國王,壞事做盡,但神派先知警告他時,他卻能確實悔改,而得以蒙神將原本要降給他的災禍延後。
「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麵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麵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王上廿一27~29)
約拿先知傳警告給尼尼微人時,尼尼微人也確實悔改,蒙神悅納,免去災禍。「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5~10)。
以上蒙神赦免的悔改,方式為禁食、自卑、離開惡道,可作為我們悔改時的參考。
結語
猶大的失敗對跟從主的人是一個很好的警剔。我們當求主的保守,棄絕貪財之心,持守一顆謙卑、正直的心,隨主行完天國路。而從猶大身上我們也可以知道,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可推託給別人,更要知道有些罪是無法被赦免,千萬不可去犯,而悔改時要確實悔改,悔改方式要正確,才能得到神的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