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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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兩約敬拜的不同

(2006-07-14 08:38:20) 下一個





  什麽叫新約?什麽叫舊約?舊約是說外麵的,新約是說裏麵的──神在我們裏麵。不要教導你的鄰舍說當怎樣認識神、當怎樣事奉──都不需要。聖靈會在各人裏麵說:你們當怎樣認識神,和神有交通。我們要活在新約裏,因我們是新約的信徒。

  新約是大約。聖經裏麵神和人立了好幾次約,新約是最後一個約,是頂大的約,因為是神用他兒子的血所立的約。

  我們擘餅聚會,這個杯是預表主耶穌的血,我們喝這個杯的時候,要想到主為我流血了。主耶穌說:“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什麽叫約?比如說,我向人租一間房子,就立一個字據,雙方講好租期、租金。在這期間內,我有責任交房租,房主不得收回房子。房主簽上名,我也簽上名,這就是約的意思。

  神愛世人,願意我們得他的恩典,有份於他的生命。可是人悖逆他,活在罪裏,神憑他的公義,無法赦免我們的罪。於是神立一個新的救法,就拿他兒子主耶穌的血來遮蓋人的罪。凡是願意藏身在主寶血之下的,神看見這血,就看不見人的罪了。因他兒子流血的目的就是赦免人的罪。新約是神的兒子替人受刑罰──凡接受主的代罰的,神就沒有權再審判這人。

  那些不靠主的寶血、不相信主的寶血、不活在主的寶血裏麵、要憑自己的行為稱義、要靠自己的立誌行善的人,在神的公義標準麵前,是絕對無法通過的,是要受到審判的。

  主的寶血不但有赦罪的功效,把神的恩典帶給我們,另外還有一個奧秘:在舊約裏麵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吃血,到新約時代,吩咐教會不準吃血──血表示罪的懲罰。神在<利未記>還告訴我們,血裏麵有生命。

  什麽叫新約?就是神在他兒子的血裏麵,已經免去我們罪的懲罰了,同時還要我們有一個新生命。

  你有這個經曆嗎?當你重生的時候,是憑什麽呢?是憑著你在主的十字架麵前祈求說:“主耶穌啊!我感謝你。你為我釘十架流出你的寶血來,赦免了我的罪,在此我接受你的救恩。”就在這刹那之間,裏麵有了新的感覺,人生不一樣了,認罪前後完全是兩個人了。有些人也喊“主耶穌”,但非常羞澀;也喊“天父”,但裏麵一點沒有感應,勉強得很。這是個宗教的呼喊法──儀文的呼喊,和主的寶血連不起來。

  隻有在十字架麵前真正謙卑、誠實、發自內心的認罪,裏麵才有變化。當你喊一句“天父啊!”時,裏麵就感覺親密得很;喊一句“主耶穌啊!”真比兒子喊媽媽時還要甘甜。這就是生命的感覺,就是得救,就是重生。

   不活在新約裏麵,就不認識寶血的功效;未經寶血的改變,就沒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麵,就根本談不上事奉。

  所以神把人從舊約裏麵帶出來,從聖殿裏麵帶出來,從耶路撒冷帶出來,從祭司的體係裏帶出來,從法利賽人的傳統裏帶出來,進到基督裏麵、寶血裏麵,借著寶血使我們得了生命。承認主的寶血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若一承認,裏麵就變化了,這個生命在我們的裏麵,有個感覺,實實在在地使我們認識神了。

  神是我的神,不是我爸爸的神、我媽媽的神,不是某一個傳道人的神、某一個團體的神,而是我自己的神。

 恩膏的教訓,在我裏麵是真的,不是假的。這個生命的感覺是人造不來的、裝飾不來的、模仿不來的。正像前麵那個人一樣,他雖然模仿得那麽好,喊“天父”,喊“主耶穌”,又讀經,又禱告,又講道,可最後還得曝露出來──他並不是神的兒女,是反對神的、抵擋神的,是迫害神兒女的。

  所以新約和舊約的關係是這麽得不同。若活在舊約裏麵認識神,隻能是外表的認識。可是今天很多新約的信徒過著舊約的事奉方式。他們像猶太人一樣光講外表,進不到裏麵,心也沒有誠實地歸向主,有帕子隔著。以色列人為什麽看不見律法的目的?看不出會幕、聖殿、十條誡命、祭司製度、獻祭、燈台、陳設餅、香壇……的意義。這一切他們都不懂得,光知道“這是我們當守的規矩,是神借著摩西傳給我們的。神借著摩西說了,我們就做。”一代一代傳下來,越傳離神本意越遠,他們越守律法越反對神、越抵擋神,到最後被神丟棄了、滅亡了。以色列民若不是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約,他們就不能再複國。

  今天很多新約裏的信徒還是隔著帕子用舊約的方式來事奉,這樣怎能滿足主的心意,達到主的要求呢?何時我們的心向著主,何時我們的帕子就揭去了。讓聖靈帶領我們、吸引我們、感動我們、催促我們,把心傾向主。

  把心敞開了,主的靈在我們裏麵是自由的,不是受捆綁的、受限製的、受約束的。讓聖靈在裏麵引導我們認識神,和神交通。當你這樣把心歸向神的時候,你就敞著臉看見神了;和主麵對麵,就不像是從鏡子中反照一樣了。

  我個人在追求認識神上有一段不正常的經曆(不是很好的經曆)。有時是很多天和神見一次麵;有時候一天能和神見一次麵;有時雖拚命禱告、讀經、思想,仍然見不到主;有時走路、行事,主忽然向我顯現,可是一眨眼之間又消失了,就是沒有力量把主留住。去以馬忤斯的路上的兩個門徒,把主勉強留住了,這一留裏麵就亮了,就有福了。可是我這一亮,馬上又過去了,真是很可惜。

  以後慢慢地摸索到一條規律,就是不活在外邊,要活在裏麵。由裏麵的光引導生命──放下我的一切,把心都傾向於主。“主啊!你向我顯現就是我的滿足,你指引的路就是我當遵行的。”

  這光向我顯現,當時我不知道,可能是叫我悔改,可能叫我放棄什麽,可能叫我追求,也可能叫我去安慰一個人,或者去做某些事情。當光一來,把什麽都放下,趕緊順著光往前走,把心傾向他,他會引導我們到美好的地步。

  人就是可憐得很,非常不容易受聖光的引導,跟著跟著就左顧右盼。聖光消失了、隱藏了。東方博士來以色列地尋找主,本來道路是很清楚的──從遠方來到耶路撒冷,和主隻有一步距離,可是還受那宗教的影響:他們以為這是一個基督降臨的國度,他們都是盼望基督;他們的王一定認識基督、尊重基督。我們這麽遠都來敬拜基督,他們的王還能不敬拜基督嗎?基督是一個和平君、永世的王,誰不認識他呢?去問問這裏的王,基督在哪裏?他們陷入宗教影響裏,那個光就沒有了。光沒有了,損失又是想像不到的大──“兩歲以內的嬰孩都被殺掉。”假若博士們不去尋找希律王的話,這殺害孩子的慘案就不會發生了。

  所以我們應當把握著光──在我們裏麵,不管什麽時候出現光,就當順從這個光,千萬不要消滅裏麵光的感覺。這個光就是感動、就是引導、就是道路、就是山上的樣式。裏麵的光一亮,就順著光去思考、去尋求、去悔改,傾向、愛慕光,這樣一來,裏麵更多的光就出來了,樣式有了、能力也有了、熱心也有了,工作果效當然也有了。

  活在光裏麵,到什麽地方都不受攔阻──山可以挪開、海可以讓路、時間可以更改。可惜我們就是不肯順服光的引導。我們的失敗、軟弱,都在這一點上。不注意裏麵給你的光照和靈的感動,隻注意自己的感覺、人的話語,注意願望、誌向,就是把靈的光忽略了。這損失無法估量。

  有時光稍微出現一下,就歡喜得不得了:“哎呀!我有啟示了,我有光照了!”就以此為滿足,就不更深地去追求。這個光就成為我們的財富、成績、誇耀、工作的本錢了。再過一點時候,力量沒有了,自己不受感動,講出去別人也不受感動。因為那生命的光淡沒了,已經變質了。好像小溝裏的水,當它不能成為活流的水時,就要變質了、發臭了。

  聖靈的工作總是活的,他不停滯,目的是叫人學會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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