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約”,有古卷作“新約”。)
希伯來書第八章八至十三節:“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恒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節:“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汙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麵,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麵,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新約的內容
從希伯來書及以西結書,我們看見新約包括了三大部份,一是赦罪,二是新生命──神賜新心和新靈。三是新的能力── 即賜聖靈成為新生命的律(能力)。下麵介紹新約的內容:
一、赦罪
希伯來書第八章十至十一節是一氣聯下去的,第十二節是另外起頭。照原文,第十二節的起頭要加上“因為”:“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就可見神寬恕我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是在給我們生命之前的。換句話說,第八章十二節的,是在第十至十一節之前的。所以我們要先來看,憑著約,我們的罪是如何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
罪的兩方麵
憑聖經來看,罪,是有“罪性”與“罪行”的分別。罪性, “是住在人裏麵的罪”,是罪在人裏麵作主,轄製人,主使人去犯罪的。(羅六17、七20、21)罪行,是“顯在人外麵的罪”,是在人日常生活中所顯出的。我們人的每一罪行,無論是小的,或者是大的,無論是隱而未現的,或者是任意妄為的,在神麵前都有罪狀,同時也都有神的判定。(羅一32、六23)這叫我們每一想起,良心就感覺不安。我們受罪的轄製,怎麽都掙紮不脫的時候,我們裏麵就感覺苦悶。(羅七23、24)所以,罪行是需要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罪性是需要脫離,需要得著釋放的。(羅六7、22)感謝神,主耶穌的血是對付我們在神麵前的罪狀,是洗淨我們良心的(太二十六28、啟一5、來九14小字);主耶穌的十字架,是對付我們的舊人,是叫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從罪得著釋放的。所以,羅馬書第一章到五章十一節說到我們在神麵前的罪的時候,都是題起血;從第五章十二節到第八章說到在我們裏頭的罪的時候,就說到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滅絕,不再作罪的奴仆。現在我們要來看,我們的罪是如何需要赦免,如何得了赦免,如何得了洗淨的。
罪需要赦免
一個真醒悟了的人,沒有不感覺自己的罪的。像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所說的那個浪子,他一醒悟過來,就覺得他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一個真被聖靈光照的人,沒有不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約十六8)就是在這樣的時候,神的赦免是他所需要的。人沒有看見自己的罪則已,人一看見自己的罪,就自然會想到在神麵前的罪狀,想到罪所當得的刑罰,想到地獄永久不息的痛苦,也就盼望有一個救法。就在這樣的時候,有一個福音傳給我們說,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他的寶血,就是要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就是要使人的罪惡得洗去,(啟一5看小字注)我們聽見了這福音,我們一信,我們的罪就得赦免了,(徒十43、二十六18),我們的良心就得洗淨了。(來九14)
赦免的可靠
在事奉主的人的經曆中,越是在光照之下看見罪的人,越對罪憂傷,越是覺得赦免的恩典。但是,有些人因罪犯得太多、太重,總怕神不赦免他。有些人因過去為罪所纏,為罪所苦得太厲害了,以致良心軟弱不堪,就是罪已經得著赦免了,但是每一回憶,仍然怕沒有得著赦免,甚至以為神如果赦免的話,赦免是太便宜了。凡是抱這種態度,有這樣情形的人,他就必須知道,赦免的可靠,不是沒根據的。這樣的人,必須注意──赦免是靠神的義││。
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彼前一16),是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神。(來一9)他聖潔的的性情,不能容忍罪惡;他公義的態度,不能不審判罪惡。他的話是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他的話是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我們犯了罪,神不能不定我們的罪。按著神的性情來說,他是聖潔的,所以他不能容讓罪。按著神作事的手續來說,他是公義的,所以他不能不刑罰罪。按著他的自己說,他是榮耀的,所以罪人不能親近他,親近他的就必定死。神必須按著他的聖潔,按著他的公義,按著他的榮耀的原則來對待人。所以,我們的罪不是不經過神的審判就得赦免的。神並不忽略我們的罪狀。神乃是因著主耶穌的血赦免了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太二十六26、弗一7)
恩典從來沒有自己作王,恩典乃是藉著義作王的。(羅五21)恩典從來不是直接臨到我們的身上,恩典乃是通過了十字架才臨到我們的身上的。我們的罪得赦免,不是因為神看見我們為罪在那裏懊悔,在那裏憂傷,在那裏哀哭,就可憐我們,就赦免我們的罪。不,神絕對不這樣。神乃是先審判了我們的罪,然後才赦免我們的。(賽五十三5、10、12)
人有一句常話說,“恩義不能兩全”,但是,凡受過恩典的教訓的人就要說,我們的神赦免人的罪,是恩義兩全的。不隻他是如此,連他所救贖的人,有時也顯出一點恩義兩全的影兒。
從前有一個中學的女學生,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她的校長,是一個屬乎主的人。有一次,不知是誰把學校裏的某種校具弄壞了。校長在那裏一直查問,卻沒有人承認。她開導學生說,把公共的校具弄壞了是不該的,弄壞了校具而沒有勇氣出來承認更是不該。她一直說,一直流淚。結果,有一個學生出來承認了,卻又賠不起。她就自己替這個學生拿出錢來賠了,也赦免了這個學生的罪。這一個又恩又義的態度和行為,不隻叫這個學生對於罪有了認識,並叫她對於義也有了認識。但這不過是蒙了救贖的人所顯出的恩義兩全的一點影兒而已。
二、新生命
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麵;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是指神要把新生命賜給我們,即藉水和聖靈使我們重生。
重生
我們要說到神如何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麵,寫在我們心上,我們還得從重生說起。因為重生是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重生是在人的靈裏所發生的一件新事,所以重生不是行為的修養,乃是生命的問題。
重生,“從神生的”(約一13),是“出於天的。”(林前十五47)
重生,是“從聖靈生”。聖靈來叫人悔改,叫人“為罪…… 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聖靈引導人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救主;聖靈進入這樣悔改而相信的人裏麵,將神的生命賜給他,叫他得著重生。聖靈光照人,叫人悔改,引導人相信,叫人接受神的生命,都是用聖經的話語,福音的真道。所以聖經說,神用福音,用真道生了我們(林前四15、雅一18),我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神是藉著聖靈用他的話,將他的生命送到我們裏麵,種在我們裏麵。我們因著聖靈的感動,而相信神的話,神的生命就進入我們裏麵。神的話裏麵藏著神的生命。並且神的話“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我們一接受神的話,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
重生叫人所得著的生命,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屬靈的。這個生命像風一樣的無形可見(約三8),卻是人所能感覺得到的,是非常實際的。
所以重生不是別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
神的生命,是有神的性情的;所以我們一得著神的生命,就 “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就能懂得神的心意,就自然願作神所願作的事,也就有活出神的形像的可能。(西三10)人如果說他接受了神兒子的生命,而在他的生活上一點顯不出這生命的性情,一點不喜愛公義,一點不恨惡罪惡,就這個人的相信,這個人的重生,是可疑惑的。因為神的生命是有神的特性的,人沒有神生命的性情,就怎敢說有神的生命呢?
當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還賜給我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我們裏麵。(結三十六26)神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不是另外賜給我們一個“心”,乃是把我們那個壞了的心更新過來。神賜給我們一個“新靈”,也不是另外給我們一個“靈” 乃是叫我們的那個靈活過來,把那個舊了的靈更新過來。我們有一個新心,就會想神,要神,愛神。我們有了一個新心,對屬天屬靈的事,就有了新的喜好和傾向。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軟弱無能;對於屬神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一竅不通。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剛強有力;對於屬神的事,也能通曉;(林前二12)與神也能交通了。
三、新的能力──聖靈的內住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七節又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麵,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第二十七節的“使”,乃是 “主使”的意思,是聖靈在我們裏麵,給我們新力量來遵行神的旨意,來討神的喜悅,以致神能作我們的神,我們能作神的子民。神將他的靈放在我們裏麵,即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所應許的。他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麵。”(約十四16、17)
聖靈內住
這位保惠師的來,乃是主換一個樣子來,因主接下去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8節)第十七節的“他”,就是這裏的“我”,所以說這位保惠師是主換了一個樣子來。當主在世上的時候,他是常與門徒同在,但他不能住在他們裏麵。主複活之後,是穿上了聖靈,所以能住在他們的裏麵。神如何在基督裏藉著基督來到人間,基督也如何在在聖靈裏,藉著聖靈進到人裏麵。所以,聖靈在人裏麵,就是基督在人裏麵;(羅八9、林後十三5)而基督在人裏麵,也是神在人裏麵。(弗三17的“基督”,就是19節的“神”。)哦,這是多麽有福的一件事,造物者竟然住在受造者的裏麵,這是宇宙中最希奇,最有福,最榮耀的一件事。主不撇下我們為孤兒,就是說到他自己要看顧我們,要培養我們,要造就我們,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換句話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是客觀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麵,要把客觀的事實變成我們主觀的經曆。真理的聖靈是把人帶進到實際裏去的。(“保惠師”,按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在旁的幫助者”,這是說到聖靈是我們現成的幫助者。你什麽時候需要他幫助,他好像就在你旁邊,就能幫助你。還有一個意思是“辯護者”,像基督在神麵前替我們辯護,為著我們的益處。)
生命的律
聖靈內住在我們裏麵,他是賜生命的律(能力),隻要我們隨從聖靈行事,聖靈必在我們裏麵運行,使我們勝過罪性和死亡的能力。正如保羅所說:“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能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因為是從父出來的靈,他能夠把神性情和能力放在我們裏麵,使我們活出聖潔的生活。正如葡萄樹能結葡萄是因它有結葡萄的生命(本能),就像正常人的耳朵能聽,眼睛能看一樣。
新的認識──屬神的智慧
因聖靈的內住,我們才能認識屬神的事,我們接受聖靈的教導有多少,我們對神的事的認識就有多少。因為屬血氣的人,天然人未更新的心思是無法認識神的事,反倒以為是愚拙的。正如瞎眼的人無法看東西一樣。(參林前二6--16)
裏麵的知識──個人直接的認識
新約內容的特點,我們已經說了兩大部份。不錯,神寬恕我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是神在新約裏所給我們的恩典,但這還不過是達到神永遠的目的的一個手續。不錯,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但是,新約並不停在這裏,下文,又緊接著說:“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更深的認識神,這是認識神的自己。神藉著聖靈把他所救贖的人帶到最高點,就是認識神的自己。神把律法放在我們心裏裏麵,寫在我們心上,不過是神的手續,為要達到更深的目的,就是認識神的自己。我們要知道,神的目的就是要將他自己組織在我們裏麵,要與我們打成一片。新約的特點,就是使人在生命的律裏來認識神的自己,來完成這一個目的。何西阿書第四章六節有一句話說: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這裏所說的無知識,就是無認識神的知識。以色列人所以那樣背道以至於滅亡,最大原因,就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但是感謝神,新約有一個特點,就是凡有永生的人,都是認識過神的人,(約十七3)而且這永生在今日是一種認識神的功能。新約的特點,就是神在生命的律裏啟示我們,引導我們,叫我們能敬拜神,事奉神,與神有交通,而一步一步的長進,而越過越認識神。現在我們要來看,在這個生命的律裏,怎麽“決不用各人教導就能認識神”。
恩膏(聖靈)的教訓──父子的關係及認識
我們再讀希伯來書第八章十一節:“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裏的“不用”,在原文是一個很重的詞,可譯作“決不用”。)這裏所說的與約翰壹書第二章二十七節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裏麵,並不用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麵”的話正相合。一個有神生命的人所以決不用人教導,是因有主的恩膏常住在我們裏麵。恩典越大,好像我們越有點信不來,所以神的話說了“這恩膏是真的”,接著又說“不是假的”。我們千萬不要因自己屬靈的情形不正常,就懷疑神的話。我們的神所說的,和他所成就的是一致的。我們要相信神的話,我們也要感謝讚美他。到底恩膏的教訓是怎麽回事呢?我們要說到恩膏的教訓,還得先從人的靈的三種功用說起。我們在前麵已經說過,人的靈的功用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就是直覺,交通和良心。現在我們把這三個功用分開來說一下。
靈有交通的功用
我們知道,我們一重生,我們的靈就活過來了。靈先活過來,乃是神人交通的第一步。我們已經說過,我們一重生,聖靈就已經住在我們裏麵了。我們也已經說過,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靈和誠實拜他。聖靈就是在人的靈裏引導人敬拜神,引導人與神交通。這是說到人的靈交通的功用。
聖靈與良心的功用
我們一重生,我們的良心就複活過來了。主耶穌的血洗淨了良心,叫良心清潔,感覺敏銳了,聖靈是在我們的良心裏見證我們的行事為人到底如何。(羅八16“靈……同證”,九1“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林前五3“靈……判斷”,和林後一12“良心見證”,都是說到靈有良心的功用)。如果我們錯了,聖靈就在我們的良心裏責備我們。我們要注意,良心所定罪的,神必定定罪。斷乎不會良心都定罪了,而神不定罪的。所以良心如果說這是錯了,就必定是錯了。既然錯了,就必須悔改,必須認罪,必須靠主的寶血洗淨。(約壹一9)我們的良心清潔無虧,(提後一3、徒二十四16)我們才能坦然無懼的事奉神。
聖靈與人靈的知覺
人靈的知覺,我們所以稱它為“直覺”,是因為這種知覺是基督從我們靈裏麵直接發出來的聲音。人平常的感覺,都是有因而起,或是因為人,或是因為物,或是因為事,就發出某種的感覺,如果是可喜的,就喜樂,如果是可憂的,就憂愁。這樣的感覺是有因的,所以不得稱為“直覺”。我們所說的直覺,是無所憑依而直接從人裏麵發出來的。
例如:我們想作某件事,理由很充足,心裏也很喜歡,並且也定規了去作。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裏麵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情形,很重很悶的,好像在那裏反對我們的心思所想的,情感所喜歡的,意誌所定規的,好像對我們說,這件事是不應該去作的。這就是直覺的禁止。
又如:有一件事是沒有理由的,是和我們的喜好相反的,同時,我們也不願意去作。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裏麵就是有一種的催促,感動,策勵,要我們去作。我們去作了,裏麵就覺得舒服。這就是直覺的催促。
恩膏是在靈的直覺裏
直覺,就是恩膏指教我們的地方。使徒約翰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裏麵,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麵。”(約壹二27)這一段聖經,將聖靈的恩膏如何教訓我們,說得很清楚。聖靈是住在我們的靈裏,恩膏是在靈的直覺裏。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意思就是聖靈在靈的直覺裏教訓我們,叫我們在靈裏有所覺得,像膏油塗在人的身體上叫人有所覺得一樣。當我們的靈裏有了這樣一種感覺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聖靈所說的是什麽了。我們要分別 “知道”與“明白”的不同;知道是靈知道,明白是心思明白。我們是藉著靈的直覺來“知道”一件事,然後心思裏得著亮光, “明白”直覺所知道的事;我們是在靈的直覺裏“知道”聖靈的意思,是在魂的心思裏“明白”聖靈的引導。
恩膏的工作是獨立的,不必人幫助的。它乃是獨立的表明它自己的意思。它在靈中自己作工,人靈裏的直覺知道它的意思。這一種在靈的直覺裏知道事情,就是聖經裏所說的啟示。啟示並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聖靈將一件事的真相在我們的靈中指示給我們看,叫我們清楚的知道。這一種的知道是比心思中的明白更深的。
主的恩膏的住在我們裏麵,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所以我們才決不用人來教導。這恩膏能在凡事上教訓我們,就是直覺的功用。聖靈就是藉著靈的直覺發表他的意思。直覺具有一種本能,就是知道聖靈那樣的感動到底有什麽意思。所以,我們如果要遵行神的旨意,不必去問人,也不必問自己,隻要隨從直覺的指示就可以了。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沒有一次,沒有一件,它是不教訓我們的。我們的責任沒有別的,就是受教訓。
我們現在來舉幾個具體的例子。
有一個弟兄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弟兄很會喝酒,並且喝得很厲害。這位弟兄也是很會喝酒的。後來他們兩個都的救了。有一天,年輕的那一個請年長的那一個吃飯,桌子上也擺上了酒。年長的那一個就說:“我們得救了,恐怕不能喝酒罷?”年輕的說,少喝一點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喝的是『提摩太酒』,這是聖經許可的。”後來他們問一個傳道人說:“人得救了,到底『提摩太酒』可喝不可喝?”那個傳道人說:“ 我作工作了十幾年,從來沒有聽見過有什麽『提摩太酒』。” 過了幾天,他們來對那個傳道人說:“我們不喝『提摩太酒』了。”那個傳道人問他們說:“有沒有人教導你們呢?”他們說:“沒有。”“那麽是不是聖經教導你們的呢?”他們說: “不是。聖經反而是說提摩太可以稍微用點酒。我們的不喝,乃是因為我們的裏麵不許可。”弟兄姊妹們,這裏麵的不許可,就是生命的律不許可。生命的律是活的,是有能力的,是它不讓喝,是它不許可喝。這生命的律會說話,會起作用,會給我們感覺,所以我們要尊重它。
有一個神的仆人說:有一位弟兄來問我說:“某件事我該不該作?”我就說:“你裏頭知道不知道?”當我這樣一問,他立刻說:“知道了。”過了一些日子,他又來問我一件事。我仍是問他:“你裏頭知道不知道?”他又說:“知道了,知道了。”他第三次又來了。我第三次問他說:“你裏頭怎麽說?” 他又立刻說知道了。那時,我口裏雖然沒有說什麽,但是我心裏說:“你何必舍近求遠呢?你裏頭有一個東西是會在凡事上教導你的,這一個東西是真的,不是假的。”這一個東西就是生命的律,它會教導我們,什麽該作什麽不該作。
所以,所有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跟隨你裏麵的這一個律;所有的問題,是你的心夠不夠向著神。如果你的心是夠向著的話,你就不需要人的教導,因為你裏麵有一個活的真的,它必教導你。每一個作神兒女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曆,多也罷,少也罷,多少總有一點,就是裏麵有生命的律,它必定是在“律”著,它必定是說話的,它是不用人教導的。
聖經教導神設立仆人教導信徒,主要有兩方麵:一方麵是用聖經印證我們的經曆,另一麵是把聖經中神的旨意和法則向信徒說明。
在這裏,我們對於有的弟兄姊妹,要說幾句提醒的話:今天,我們幫助人的時候,千萬不要開十條誡命給人,千萬不要主觀的教人不作這個,不要作那個,或者教人要作這個,要作那個。我們不能像舊約的先知那樣向個人述說神的旨意。因為新約隻有教會的先知,沒有個人的先知。新約的先知隻能指明神在原則上定的旨意,不該指明神對於個人的旨意。因為我們每一個屬乎神的人都應當在裏麵得著恩膏的教訓。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我們隻能印證神在人裏麵所說的話,我們也隻能複述神在人裏麵所已經教導的。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另一麵,我們該謙卑的從那些在主裏教導我們的人麵前受教,但是,我們所受的教,必須也是恩膏在我們裏麵所教導的。不然的話,也不是新約。我們必須記得,“字句殺死人”,隻有“靈叫人活 ”。(林後三6)
如何明白恩膏的教訓──悟性必須更新
主的恩膏是在我們靈的直覺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但是,有的時候,我們的心思不能領會靈裏的感覺。所以,我們的悟性必須更新,然後我們才能懂得恩膏在裏麵所教訓的。羅馬書第十二章二節給我們看見,先是“悟性更新而變化”,然後才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歌羅西書第一章九節給我們看見,先有“屬靈的悟性”,然後才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所以,悟性的更新是必須的。
我們的悟性如果有更新,我們就不懂得恩膏的教訓。相反的,我們會把忽然來的思想,就是像閃電般從外麵注射進來的思想,當作主在我們裏麵的指示;會把沒有根據的理想,虛空的理論,當作主的旨意;會把沒有意義,沒有價值的幻象、幻夢,當作主對我們說的話,當作主對我們的啟示;這些都是有害無益的。我們承認,並且相信,有的時候,主是藉著異象、異夢,開通人的耳朵,像約伯記三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所說的。但是,我們不承認,不相信,那些思想紛亂,毫無意義,毫無價值的幻象、幻夢是出乎主的。所以,我們要領會,要明白恩膏的教訓,悟性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
奉獻後悟性才能更新
那麽,問題是悟性如何能更新呢?提多書第三章五節說“聖靈的更新”,這給我們看見,更新的工作是聖靈作的。羅馬書第十二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是先“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然後才是“悟性更新而變化”,所以,悟性的更新是根據於奉獻的。以弗所書第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給我們看見,更新悟性的靈,是要在經曆上先“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所以,悟性的更新是要藉著十字架的。照原文,以弗所書第四章二十三節應該譯作“又要在你們悟性的靈裏被更新”,可見更新是從靈裏更新起,然後更新到悟性。我們已經說過,聖靈的工作是從中心作到圓周的。人的心,人的深處,如果有了問題,如果不對付,那麽悟性的更新是不可能的。所以聖靈先更新悟性的靈,然後更新到悟性。總括的說,是我們因神的激勵,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之後,聖靈就藉著十字架,叫我們在經曆上用意誌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藉著他的生命,更充滿的進到我們裏麵,叫我們的靈得著更新,而達到悟性的更新;並且這一種更新是聖靈長久,繼續不斷的一個工作。說到這裏,我們又要感謝讚美神說,什麽都是他恩典的工作,我們除了領受之外,除了感謝他,讚美他之外,真沒有別的什麽話好說了。
正如耶穌所說:“人若立誌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 信徒在奉獻後,在每一件事上都要立誌遵行神的旨意,如此聖靈必在他所行的事上引導他,教訓他。
我們再說,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是千真萬確的。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麵,是“決不用”人教導的;這不是過火的話,是聖經實在如此說的。但是,另一麵,我們要防止受欺騙,防止走極端,我們還得用聖經的話來校對我們裏麵的感覺。
用聖經校對裏麵的感覺
聖靈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是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的。(約十六13)所以裏麵的感覺如果是出乎聖靈的,這個感覺就必定與聖靈所說的相合。裏麵的感覺如果與聖經所說的不合,這個感覺就必定不準確。我們要知道,裏麵的感覺是活的,但是,外麵的聖經是準的。光有聖經的話,隻是準,隻是穩,不活;光有裏麵的感覺,可能有時活而不準,活而不穩。這好比一列火車,車頭裏有汽力,車外麵沒有路軌。如果光有外麵的路軌,而車頭裏沒有汽力,這一列車就開不動;如果光有車頭的汽力,而外麵沒有路軌,這一列車開出去就要闖禍。
四、生命運行的條件
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
一個條件就是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除非一個人沒有重生,他才沒有感覺;如果他是重生了,總是有一點感覺的。有一個基督徒是作醫生的,他問一個傳道人說:“屬靈的起頭和屬靈的長進,是從饑渴起頭的,但是,有許多人,他不覺得饑,他不覺得渴,那麽,如何叫這樣的人能覺得饑,能覺得渴呢?” 那個傳道人就說:“你是醫生,你知道人有生命。除非這個人死了,他才沒有食欲;如果他沒有死,多少總是有食欲的。那麽你如何增他的食欲呢?你給他藥吃,他吃一點樂,食欲加增一點,吃到後來,食欲就正常了。所以,我們隻要有一點感覺,我們就要順服這一個感覺。你順服這一點感覺;你的饑餓就增加一點;你再順服這一點感覺,你的饑渴又多增加一點。你的感覺加強,你就多順服一點;你多順服一點,你的感覺就更強。你再順服,你就再加上感覺,你立刻看見,你的裏麵活了。” 生命在我們裏麵的運行就是這樣。它轉到你的心情部份,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思分,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誌部分,叫你向著神去。這樣一圈一圈的轉,你的生命就加多,你的生命就加深,你的生命就加高了。所以,我們總要從順服最小的感覺起。一有感覺,就得順服。
當我們蒙神的恩典,要學習在裏麵跟從神向前走的時候,我們裏麵是會有感覺的。我們這樣一步一步向前走的時候,有一件事是很寶貴的,就是你如果越過神去作什麽,你如果有一個行動與你裏麵的生命合不起來,你立刻發覺有“聖靈禁止”,(徒十六6)立刻覺得“耶穌的靈不許”。(徒十六7)你如果順服你裏麵的引導或行或止,一次過一次,你就在生命裏有長。我們再說,我們總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就是最小的一個感覺都得順服,因為順服是讓生命運行的一個要緊的條件。
愛神
還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愛神。馬可福音第十二章三十節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照原文,這裏的“性”該譯作“魂”,“意”該譯作“悟性”。這一節的意思就是說,要盡你的心,要盡你的魂,要盡你的悟性,要盡你的力量,愛主你的神。憑神的話來看,愛神是與生命的運作有關的。照許多聖徒的經曆來說,神是先把他的生命種在他們裏麵,然後用愛來打動他們的心情。我們如果讀約翰福音,就要看見它著重信,也著重愛。約翰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也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信是把生命接受進來,愛是把生命流露出去。隻有信,才能讓生命進入;隻有愛,才能讓生命出去。
現在的問題不是問什麽光照,什麽是聲音,什麽是感覺,乃是問你的心到底在那裏。你的心如果是貼在什麽人,貼在什麽事,貼在什麽物上了,你的心如果是貼在什麽恩賜,貼在什麽屬靈的經曆,貼在什麽屬靈的工作上了,就阻礙了你裏麵生命的發展,就叫你裏麵的生命流不出來,這就是因為你的心這一關通不過。所以,弟兄姊妹們,你的心必須歸向主!你的心要貼在神身上。你的心如果向著神,你裏麵必定有光照,你裏麵必定有聲音,你裏麵必定有感覺。弟兄姊妹們,你如果要明白神的旨意,不是先在頭裏明白,乃是你的心先傾向神。你說, “神啊!我隻要你,我不要別的”,你如果這樣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的旨意。
五、生命運行的兩大功用
更新的功用
天然的生命成長,一方麵是除去舊的組織,另一方麵是建造新的組織,即保羅在以弗所書所說的,“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羅八13)
神的生命這樣在我們裏麵運行的時候,就有兩個功用:一個就是死的功用,一個就是複活的功用。死的功用是去病的功用,複活的功用是得健康的功用。主的那個十字架,第一個成分是死,第二個成分是活。羅馬書第六章告訴我們,這兩個成分,是基督的生命頂有力量,頂有功用的成分。所以,什麽是十字架呢?就是當你的心被神打動以後,你把自己獻在神的手裏,他的生命在你的裏麵一直在那裏運行,運行的時候,有一種成分是叫你死的,這個死的功用除去你裏麵不該有的,除去你裏麵違反神的,除去你裏麵違反生命的,除去你裏麵違反聖靈的;同時又有一種活的成分是叫你活的,這個活的功用叫你活出神本性裏的一切豐盛來,你的裏麵就有了亮光,有了喜樂,有了平安。基督的死和基督的活是這樣的在你裏麵叫你脫離罪,脫離一切神所恨惡,神所定罪的;同時也叫你得著新鮮,得著光照,得著喜樂平安。所以,除去是如何的,增加也是如何的,正如羅馬書第六章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聯合,也要在複活的形狀上聯合。”(羅六5)也就是說舊人死多少,新人才能活出多少。
生命運行的大能
新約之所以是更美之約,就是因為把律法放在人的裏麵,寫在人的心上,使人順服神的旨意,決不用人教導,就能在裏麵認識神。所以我們說,新約是極其寶貴,極其榮耀的。但是,我們在前麵曾說到,諸律法是放在人裏麵的諸部分的裏頭的,神的生命如果運行到某部分通不過,就有受阻的可能,就要停留在那裏,就不能向外發展,這樣,新約豈不是仍有所不行麽?不。新約行。新約是“在神凡事都能”。這個能,就是因這個生命的運行是有大能的。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看小字注)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是使主耶穌從死裏複活的大能力。(弗一20)也就是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要充充足足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現在我們來舉幾個例:
1.能叫人順服神
腓立比書第二章十二至十三節,“你們既是常順服的……如今……更是順服的”,他們怎麽能到這個地步?“因為你們立誌行事,都是神在你們裏麵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照原文,“心裏”該譯作“裏麵”。以下有很多處“心裏”,照原文譯作“裏麵”,不再加注了。)多少時候,我們不隻不能順服神,並且也不要順服神。但是,隻要你是一個真得救的人,你的心是曾被打動過的,就是你有點退後了,心有點硬起來了,你的心還是有數的。神憐憫你,他的生命在那裏一直運行,運行到有一天,你的心又有一點要順服神,你也定意要順服神,你也能順服神了。這沒有別的,這是神的生命運行到你的心情裏運行到你的心誌裏,運行到你順服神,你也能順服神了。有一個姊妹的良心受控告,到一個地步,以為她再也不會要神的旨意,再也不肯順服神了。她苦到一個地步,好像隻等候神定罪的宣判來到。就是在這樣的時候,她裏麵有一個禱告,她微聲向神說:“神阿!就是我不能要你的旨意,我求也求一個要你的旨意;就是我不能順服你,我求也求一個順服你!”希奇,腓立比書第二章十三節的話在那一天扶持了她。她明白過來了,如果不是神在她心裏運行,她就不會有這一個禱告。神的運行既然叫她禱告出這一個禱告來,神就必定能叫她立誌行事合乎神的心,必定能叫她順服神的旨意,因為神如此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她看見了,她起來了,她喜樂了。
2.能叫人行神所預備叫他們行的善
以弗所書第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個工作,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親自作成的,可以說是“神的傑作”。什麽叫“傑作”呢?“傑作”,就是最好的作物,最好的作品,不能比這再好了。神把人救得來,是在基督耶穌裏把他建造成到最好的地步,這是生命的大能在人裏麵運行而成的。這是新約的特點。神把人造成到好得不能再好的地步,就是要人滿足於自己麽?不。他為的是“要叫我們行善”。行些什麽呢?行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哦,這標準太高了。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必是神自己所認為是善的善。隻有發源於“愛”的善,是神自己所認為是善的善。(太十九17)不是發源於“愛 ”的善,就是“將所有的周濟……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仍然無益。(林前十三3)發源於“愛”的善,不是普通所謂的善,乃是由愛的生命所流出來的善,是本著愛而行出來的善。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隻有憑著神的生命才能行。感謝神,他救了我們,他把他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麵了,他是藉著這生命的大能來成就這樣的工作,叫我們能行他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這是福音,這是新約的榮耀,哈利路亞!
3.能叫人盡心竭力作工
保羅他比別的使徒格外勞苦,論到這一點,他說,“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麵前”;他怎能這樣呢?他說,“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麵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29)(大能可另譯作“炸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