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中的生命經曆 |
讀經:腓二5~11;創一2;賽十四13~14,太四3~4,二七46;路二42~47,三23
基督所經過的每個過程,都為著成就神永遠的經綸,這是基督的心思,也應該是我們的心思
在腓立比書二章五至十一節裏,保羅向我們陳明一幅圖畫,描繪基督為著成就神永遠的計畫,在祂的人性裏所經過的過程。在整本聖經中,似乎沒有一處經節比這裏所描繪的更為清楚。保羅很謹慎地選擇每一個字,來揭示基督的成為肉體、降卑、順從、以及在十字架上的死,這些也是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二5)。
這一段經文的背景,是保羅對腓立比聖徒的關切。撒但對教會的攻擊,並不一定都是聯於真理或生命,反而多半是叫聖徒離開對主耶穌人性的經曆。或許我們在生命和真理上是豐富的,但是若缺少了主耶穌的人性,我們的教會生活仍然有所缺乏。
在第二章的頭四節裏,保羅強調三件事,就是鼓勵、安慰和交通。在教會生活中,若是我們有了這三項,聖徒們就能因著我們得著益處。不僅如此,保羅也說到慈心和憐恤,換句話說,我們在教會生活中一切的操練,都必須在主耶穌的人性裏;若是缺少了主耶穌的人性,我們在教會生活中的運作就不可能健康。
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
保羅盼望腓立比的信徒能同魂,思念同一件事(二2)。這「同一件事」是什麽?就是基督。保羅十分強調「心思」,因為心思就是我們這個人。我們若是專注於基督,我們就能思念同一件事。同時我們也要在心思裏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二3)。保羅在這裏雖然不用「基督的身體」這個詞,但這一段卻很實際地說到身體生活的實行。活在基督身體裏的秘訣,就是以基督作中心,脫離一切基督以外的事物。若是任何其他的事物被高舉了,即使是一個人、一種實行、或是一種教訓,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消失了。
「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並不是任何人能憑自己做到的。我們很容易有一種傾向,若不是高抬自己在別人之上,就是誇耀自己的長處和美德。我們很容易看重自己,忽視別人,這就是我們這個人天然的所是,也是我們天然的心思裏所思念的(二3)。這樣的心思對教會生活並沒有益處,對教會生活有益處的心思,是一個思念同一件事的心思,是一個與別人在魂裏聯結,看別人比自己強,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也看重別人長處的心思。我們若是盼望教會生活得著主的喜悅,就必須有這樣的心思,因此保羅才說:「你們裏麵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二5)
基督的心思
在教會生活中,什麽樣的心思是我們應該有的?就是基督耶穌的心思,也就是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從二章五至十一節,保羅將基督耶穌的心思向我們啟示出來。
這位基督耶穌是誰?第六節說:「祂本有神的形狀,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這一節的「有」直譯是「存於、存在」,也就是說,基督的存在和神的存在是同等的。從已過的永遠裏,基督的形狀就是神的形狀,這是祂內在、素質、以及本質上的形狀。基督就是神,我們這位基督,祂是我們的救主,祂也是從已過的永遠就在神的形狀裏存在的一位。神是誰?祂就是基督。基督是誰?基督就是神。神在哪裏?在基督裏麵。基督在哪裏?在神裏麵,祂和神乃是一。保羅在這一段聖經裏向我們啟示,基督在已過的永遠裏就已經存在,並且祂的存在又是何等的豐富,所有的神性、所有神聖的屬性、所有神內在的素質、所有神本質的美德,都完全地構成在這一位基督的裏麵。
基督存在於神的形狀,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保羅這一段話是針對腓立比聖徒的需要說的,許多基督徒常常單看自己的長處,看自己比別人強,以為自己的事比別人的事更重要。然而在這裏有一個榜樣-基督本有神的形狀,這是宇宙中最有內在價值的寶藏,祂卻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二7),這就是基督的心思。
基督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這個「珍」是什麽?神如何是永遠的,基督也如何是永遠的;神如何是豐富的,基督也如何是豐富的;神如何是奇妙的,基督也如何是奇妙的;神如何是無限的,基督也如何是無限的。就著存在來說,就著實際來說,就著各方麵來說,神和基督都是同等的,然而基督並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
在我們裏麵要有一個深刻的印象,這位基督耶穌,這位在永遠裏就存在於神形狀的基督耶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我們的心思和基督的心思正好相反,我們經曆了一點神的祝福,就希望每個人都知道。在希臘文裏,「緊持不放」含有「以力量抓住」的意思。我們是誰呢?我們是一班「強奪者」,是一班以力量抓住的人。在我們墮落的天性裏,我們整天在都在「強奪」,甚至「強奪」許多不屬於我們的事物。這樣的「強奪」是照著撒但的心思,而不是照著基督耶穌的心思。
在聖經裏,撒但就是「路西弗」(賽十四12,和合版譯為「明亮之星」),原是最高的天使長。除了神以外,它在宇宙中擁有最高的地位,在神創造的等次裏,它擁有最高的尊榮。那麽,是什麽原因使它成為撒但?是因著它強奪了一些不屬於它的事物,也因著它的「強奪」,整個宇宙就陷入了混亂。在創世記的開頭,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這就是撒但背叛的結局(創一2)。神的運作總是在等次的原則裏,撒但的「強奪」破壞了神在祂創造中的等次。
保羅在這裏強調一件事,在基督耶穌裏所思念的,完全和撒但所做的相對。基督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而撒但卻正好相反。根據以賽亞書十四章,撒但想要建立自己的寶座,好讓自己的寶座與神的寶座在同一個等次裏。它的地位是直接在神之下,然而它並不以此為滿足,它的意圖是要「如同」神,它要分享神的榮耀。換句話說,神說話的時候,撒但也要發表自己的意見。它並不想推翻神的寶座,它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它隻是想「強奪」神所有的,因此它成了撒但。它想要以自己的權柄和地位,來取代神的權柄和地位。它是以這種方式背叛神,破壞了神在祂創造裏的等次。
在以賽亞書裏,撒但曾說:「我要升到天上。」(賽十四13)「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之上┅┅我要與至高者同等。」(賽十四13,14)神說「是」,它要說「不」;神說「不」,它要說「是」,這就帶進了神的審判。
撒但的心思成了墮落之人的心思,這樣的心思在人類社會中時常看得見,在教會生活中也看得見,這就是「強奪」的心思。我真是害怕,即使在教會生活中,我們也有一種想法:「我們來投票吧!」在教會生活中不能有這樣的想法,不能要求「平等」,這是得罪神的。在基督的身體裏有一個生機的等次,在這個等次裏,每一個聖徒都是重要的,每一個聖徒也都是寶貴的,然而每一個聖徒的等次卻不盡相同。
在基督的身體裏有一個生機的等次,這個等次是甜美的、是生命的,而不是一種壓迫或強製。在教會生活中,我們總喜歡至少與別人同等,並且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我們不該強迫別人服從,但是我們要認識,神是在祂所安排生機的等次裏來帶領祂的教會。若是我們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就必須在「不強奪」的原則裏。
保羅在這裏讓我們看見兩個範疇,一個是撒但的範疇,一個是基督的範疇。一個在撒但範疇裏的人,他不住地強奪;一個在基督範疇裏的人,他順服神,並且接受神所安排的一切。我們若是要滿足神,就必須住在基督的範疇裏,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
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
基督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祂反而倒空自己(二7)。什麽是倒空自己?或許可以用父親和女兒作比喻。在小女兒麵前,父親願意舍棄自己的所有,女兒要騎在父親的肩上,他就樂意讓她騎在肩上;女兒要把父親當馬騎,父親也樂意讓她騎,這就是「倒空自己」。所以,「倒空自己」就是放下自己的地位、身段、甚至聲譽。基督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倒空自己。祂並沒有放下祂的神性,就著裏麵來說,祂是神;就著外麵來說,祂取了奴仆的形狀(二7)。基督取了奴仆的形狀時,祂倒空了自己,包括一切因著存在於神的形狀而有的權利和享受(太四3~4)。
「奴仆的形狀」,不僅含示基督身份和地位的改變,也說出祂存在的改變。我們今天若是看見這位行走在地上的耶穌,我們會發現祂和我們一樣,受到許許多多的限製。事實上,隻要是人,他就是一個奴仆,活在一切的限製和約束之下,時間到了就得吃,時間到了就得睡,時間到了就得勞苦,這一切都奴役我們。基督取了同樣的形狀,祂需要吃,也需要休息,正如我們一樣。從外麵看來,祂取了奴仆的形狀,在祂的生活中滿了許多的限製和約束。
成為人的樣式
基督不僅取了奴仆的形狀,還成為「人的樣式」(二7),這含示祂經過一個過程。主耶穌在地上備嚐了一切,以致祂能經過這個過程,完成我們今天所得著的救贖。祂的心思隻在意神的旨意,祂將神的權益置於一切事物之上。在祂的心思中除了神的旨意以外,並沒有別的。基督成為人的樣式時,祂以這樣的心思成為一個真正的人。祂不僅取了奴仆的形狀,祂還成為人的樣式,經過世人所經過的種種事物,這一位基督是何等奇妙!
保羅對腓立比聖徒說:「你們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麵所思念的。」(二5)他似乎是說:「你們若是要過教會生活,你們若真是盼望成為基督身體的祝福,你們就必須有這樣的心思。基督耶穌隻顧念神的心意,在祂裏麵沒有一件事是抵擋神旨意的。祂經過了每一個必須的步驟,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並且成為人的樣式,為了成就神心中所喜悅的。」
保羅在第二章裏帶領我們進到更高的層次裏,不僅是心思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二3),更是以基督耶穌的心思為心思。卑微的心思是說到教會生活,是聯於基督身體的肢體;而基督的心思則是說到這位實行神旨意的基督。無論神所要的是什麽,就是基督所要的,祂的心思完全放在神的旨意上麵。祂選擇神的旨意,祂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這就是基督所經曆的一生。
基督並沒有人墮落的性情,卻有完美的人性。作為一個人,祂被辱罵、攻擊、試誘、並且接受許多的限製。祂本有神的形狀,卻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在這整個過程中,祂從未背叛神,這是祂的忠信,為要成就神永遠的旨意。在教會生活中,若是我們盼望能夠供應生命,就必須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我看見一些在教會中「強奪」的人,卻很少看到真正屬靈的人。撒但是宇宙中第一個「強奪者」,這位「強奪者」如今就住在我們的肉體裏。我們如何能從它的權勢中蒙拯救?我們需要持守基督,好叫我們從祂得著另一個心思,也就是基督耶穌的心思。我們需要花時間在主麵前,讓基督的心思做到我們裏麵來。
在教會生活中,許多人總是覺得神對待他們不公平,若是有機會可以得著他們想要得著的,他們就會「強奪」。弟兄姊妹,「強奪」的試誘會伴隨我們這一生。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並沒有高聲喧嚷祂的所是。祂就是神的自己,然而祂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
基督並不是取了君王的形狀,而是取了一個不能為自己爭取任何權益的奴仆的形狀。你若是一個奴仆,是別人來決定你該做什麽:你什麽時候吃飯,你什麽時候睡覺,你能有多少錢,你能不能結婚,你該和誰結婚┅┅,奴仆的一生乃是在主人的手裏。基督成為一個人,祂取了奴仆的形狀,成為一個完全在神以下的人。就著裏麵的所是來說,祂就是神的自己;就著外麵的形狀來說,祂從最高的地位降到了最低的地位。
顯為人的樣子
保羅接著說,基督顯為人的樣子(二8)。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祂從不活在任何其它的樣子裏。撒但曾經試誘祂,將石頭為餅(太四3~4),然而祂並不這麽做,祂從不為著自己的需要而行神跡,祂總是顯為人的樣子。
什麽是「顯為人的樣子」?就是別人怎麽活,我們也怎麽活。若是主耶穌今天顯在我們中間,我相信祂也會照著現今的世代,健康地顯為人的樣子。祂周圍的人如何生活,祂也如何生活;祂的穿著會和我們一樣,祂也會使用電話,祂也會在麵包上塗奶油,和我們一樣,祂乃是顯為人的樣子。
「顯為人的樣子」恐怕不是我們所期望的。我們總是盼望與眾不同,並且希望讓人看出我們的不同。保羅盼望被人看出是在基督裏的(三 9),他似乎是說:「你若是要找我,隻能在基督裏,因為我隻能在基督裏被人找著。」基督如何被人發現?祂是在人的樣子裏被人發現。若是我們盼望被人看出在基督裏,我們就必須有同樣的心思。我們不須要努力,好讓自己與眾不同;相反的,我們應該在周圍的人當中,在人的樣子裏被人看出我們是在基督裏。
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保羅用很簡單的話,描述了基督奧秘、奇妙的一麵。他的話並沒有結束在這裏,他繼續說到,這位基督不僅顯為人的樣子,更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二8)。基督的順從不隻是一種行為,也是一種態度。基督的「順從」乃是在一切事上,向著神存著順服的態度。在軍隊裏,如果我是一個士兵,對軍官就須要有一種態度,留意他們對我所說的每一句話。同樣的,基督向著父神是順服的,祂的全人都緊緊地聯於父,並且留意父對祂所說的每一句話。
基督不僅成為人的樣式,也顯為人的樣子。我相信主耶穌在成長的過程中,祂是個典型的孩子,就像其他的孩子一樣。我不相信祂會對約瑟說:「約瑟,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全能的神,你最好注意在我麵前的生活舉止!」我不相信主耶穌會這麽做。祂像所有正常的孩子一樣,在智慧和身量上成長。別人怎麽成長,祂也怎麽成長。逐漸地,祂的認知成長了,祂對自己所是的認知也成長了。到了十二歲的時候,祂到聖殿去,坐在教師中間,一麵聽、一麵問,凡聽見祂的都驚奇祂的悟性和應對(路二42~47)。事實上,在往後的十八年裏,祂繼續活在人的樣子裏,直到三十歲才出來盡職(路三23)。
如果我是主耶穌,或許我會受到試誘,向弟弟雅各或是表兄約翰,稍微顯露我的所是。然而在主耶穌成長的過程中,除了顯明祂是一個「人」以外,從未讓自己的所是被顯明出來。祂維持卑微的地位,順服在父的麵前,留意父神的旨意。祂的心是向著父,祂的順從是向著死。沒有一種順從比基督的順從更深,祂是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穌所經過的死,是超過任何人對死的經曆。父神願意祂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就像當時的眾囚犯一樣。父神願意祂孤單的死,甚至被祂最親近的人棄絕。在這一切之外,父神還願意祂背負世人所有的罪。祂取了奴仆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顯為人的樣子。在被釘十字架那一刻,除了約翰和祂的母親以外,祂被所有的人所離棄。因著背負眾人的罪,祂甚至被父神所離棄。祂向父神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麽棄絕我?」(太二七46)這是基督在死的過程中最深的經曆,也是十字架的死最深的經曆。祂被離棄,祂忍受孤單,祂背負世人的罪,甚至連神都必須離棄祂,因為全人類的過犯都落在祂的身上。
基督的「死」是在十字架上的死,祂的死完成了神永遠的定旨。我們讀到這裏,不能不告訴主:「主啊,我愛你!我實在不能領會,為什麽你要因著我們的緣故,經過了這一切,也忍受了這一切!」
神將祂升為至高,賜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因著基督降卑自己到了極點,神就將祂升為至高(二9)。在希臘文裏,「升為至高」含有「置於高處」的意思,所以神將基督升為至高,意思是神極度地高舉祂,並且賜給祂那超乎萬民之上的名,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穌的名裏,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二9~11)。
「賜給」這個字也可譯作「顯示恩典」(弗四32注2,恢複版),父神賜給基督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好賜恩典給祂,也向祂顯示神的恩典。我們若是基督,或許我們會說:「父啊,這個名是我應得的,我從未犯過罪,而我卻付了罪的代價。父啊,我為你做了這一切,你除了將我高舉以外,還能做什麽?這個名既是屬於我的,為什麽又是從你而來的恩典?」對我們來說,這樣的想法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對基督來說,祂卻靜默不語。在基督的死裏,祂下到陰間,被神升到至高。在這整個過程裏,祂隻專注一件事,就是神的旨意得著成就。
這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代表什麽?這個名所代表的,是基督的人位,以及祂所成就的一切。「名」不僅說出一個人所成就的,也說出一個人真實的所是。換句話說,我們描述一個人的名字時,它含示了許多的內容。譬如,說到「喬治華盛頓」,它是指著美國,因為他是美國的國父;同樣的,我們說到「主耶穌」,整個宇宙都包含在其中。在這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裏,有話成肉身、有降卑、有釘死、有複活、有升天、有得榮、有神永遠的經綸,在全宇宙中沒有一個名字超過這個名。
在主耶穌的名裏,萬膝都要跪拜(二10)。這不僅僅是外麵的做法,更是在我們的裏麵「跪拜」祂。不論在天上的、在地上的、在地底下的;無論是天使、是活著的人、或是死了的人,都必須在這名裏跪拜。哈利路亞!主做成了一切,祂是主,是那坐在寶座上的一位!
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二10~11)。即使基督得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至終還是神自己得著了榮耀。當我們說:「耶穌是主。」神就要說:「這是為著我的榮耀。」從起初到末了,基督所經過的每一個過程,都是為著成就神永遠的經綸,使榮耀歸與父神。這是什麽?這就是基督的心思,也是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所必須有的心思。(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