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結論
主在十字架上以這七句話表明了祂一切的救贖,十架整體工作的成就。對人就要如此說話,而對所有受造之物也都有不同的動作。諸如:天地昏暗、地大震動、幔子裂為兩半,……總也要讓所有受造之物認識神救贖的動作。讓受造之物認識創造者,在受造之物間的拯救。十架對人是個奧秘,對萬有卻是拯救的顯明。
參、十字架的意義
十字架是當時罪刑的工具,一個羞辱的記號,釘在十字架上都是可咒詛的。在當時,處死的刑罰不少,而以十字架的極刑最為殘酷。因著重罪,刑罰就加增,於是把至死的時間拉長。釘在十字架上正是把痛苦延長,加深的最大苦刑。
耶穌為何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沒有犯罪,沒有觸犯羅馬法律。在神麵前也 沒有觸犯摩西的律法,本來都不該定罪的。(詳見「耶穌受審篇」)逾越節到了,根據當時猶太人的習俗,必要放一個囚犯。就當時羅馬官府,彼拉多、希律的判 決,耶穌根本無法被定罪,理當釋放,卻因大祭司等人的煽動,百姓的呼叫,使得該死的巴拉巴得到釋放。結果,該放的祂沒有被放,反而代替了該死的巴拉巴死 了,如此也應驗了以義的代替不義的!
一、由神永遠裏的救贖,來認識十字架
保羅對十架的認識完全是神的啟示。他說的每一點都不是外麵的,所傳講──「十架是神的大能」,是整體的,永遠的十字架。由個人、教會、撒但、世界、受造之物講到永遠。十字架真是神的大能!因為一講到十字架就講到舊造的結束,撒但也在其中結束了。牠就沒有路,不能再迷感世人了。十字架就是這麽一個大能,因它告訴我們一切舊造在神眼光中己經結束了,帶進Ω,一個新造己經開始了。今天我們的眼睛若明亮,看見這一切的舊造己經結束了,這一切在時空中的舊造對他就毫無意義了。他也就不會以生命作代價來換取這些影兒。而且,今天所有一切的問題都在舊造裏,隻要進入新造裏,就在基督裏,在榮耀中,一切的問題都成為過去。
在啟示中所看見,十字架在救贖上的成全,可由幾方麵來認識。(一)在受造之物當中的恢複。(二)教會的建造。(三)保羅個人的經曆。
(一)在受造之物當中的恢複
一提到「受造之物」就是講到神的創造。神是本著祂自己的榮耀,得以完全彰顯在受造之物中,而創造了萬物。在受造之物失去了正常,或越過了界線或犯罪了,而失去神的榮耀(並不是破壞了神的創造)。神就借著一個表號,彰顯祂的大能來恢愎,成就神起初創造的心意,由受造之物彰顯出祂的榮耀,這表號就是十字架。借著它顯明神恢複的大能,恢複神起初創造的心意,使萬物,萬有能夠把神的榮耀彰顯出來,這是救贖的開始,也是救贖的見證。
祂如何恢複?有兩麵動作:消極一麵,讓受造之物看見他們己經失去了神起初創造的榮耀。積極一麵,讓他們看見神所要的,所彰顯的榮耀是什麽。祂怎樣來成全?借著教會把神的榮耀彰顯出來,這個榮耀放射到受造之物中間,使受造之物分享神眾子的榮耀而恢複神起初創造萬物萬有應該顯出的榮耀。
(二)教會的建造
十字架的原則是結束舊造。帶進新造。十字架要解決神所創造,己經失去神榮耀的「人」,神要借著十字架將基督的榮耀,神的生命借著教會彰顯出來。神起初造人的時候,就要把神自己的生命,借著人能活出來。當人墮落以後,神的生命就未能在人裏麵得以彰顯,卻讓墮落的舊生命彰顯了。十字架是個大能,釘死舊的生命彰顥神的生命。所以,在教會中十字架一直作一個界限,把舊生命解決掉,讓新生命釋放出來。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也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的建造就是要讓基督元首的榮耀,能借著身體得以彰顯出完全的豐滿。
教 會建造的過程,就是十字架的大能一直在教會中運行,在生命裏發光,所活出、所顯明的就是基督的生命。基督生命顯出的完全就是基督自己。十字架在教會中建造 的原則就是釘死天然的生命,活出神的生命;釘死舊亞當,活出基督。怎樣建造教會?不是人群、組織的問題,因為肢體之間的成長是生命的顯出,是生命的大能, 肢體顯出最大的特點乃是脫去舊人。故建造的過程就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建造的見證就是活出新人,活出新人的生命大能就是基督活!所以建造的過程有三點(1)脫去舊生命(2)釋放新生命(3)活出基督。活出基督就是基督徒的見證。
我們能被建造乃是因為我們接受了神的生命(基督的生命)。因著接受這新生命,祂在我們身上就有第二步的動作──舊生命脫落。當我們接受新生命,舊生命脫落,基督的生命就由我們裏麵活出來,這是我們的認識與經曆。(即(1)接受。(2)脫落。(3)活出。)站在見證來講是先活出,再脫落。「經曆」和「見證」不同。「經曆」是先經曆脫落,再經曆活出。「見證」是別人看見基督在我們裏麵活的見證,再回頭看以前,我們在亞當裏很差的光景,有個比較而顯出當今的見證。
保羅在教會中不講別的,隻講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因為這十架有個很大的能力,能讓主從我們裏麵活出來。今天我們最大的難處就是活不出主來,祂能活出,都是十架大能顯出的果效。
(三)保羅個人的經曆
當保羅還在逼迫基督徒的時候,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麵照著他,他就仆到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麽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1~5)。我們覺得希奇,保羅明明是逼迫基督徒,主耶穌卻說他所逼迫的是祂。因為基督徒的生命與基督是相連的,這位在榮耀中向他顯現的也啟示了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基督。我們常把基督徒的生命與基督分開,是不準確的!他逼迫基督徒就是逼迫基督自己。換句話說,接觸到一個肢體就接觸了身體,也接觸了元首。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生命就彰顯在這身體中的各肢體問。所以,他碰見了基督徒就碰見了基督。到了末了他能說我活著就是基督。
在保羅見到亞拿尼亞以後,亞拿尼亞按手在他身上,他那因主的榮光而瞎了的眼睛,不但可以看見,而且又被聖靈充滿(澆灌)而得到能力來為主作見證。這作見證的能力也是他過去所逼迫的那些基督徒所有的。如今,他也有了能力,願意在人逼迫殺害的環境中為主作見證。他傳福音的見證真是很強,因為過去所愛慕的神,如今看見了,也得著了。這也是他蒙恩、蒙召開始對基督的認識。
在亞拿尼亞為保羅施洗的時候,隻告訴他「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沒有告訴他受洗的意義。在他無法勝過這個肉體當時,也沒有人向他傳講神的救恩和救贖。他就陷入羅馬書第七章的泥沼中。這時他發現,他雖然有能力熱心傳福音,愛主,愛教會,敬畏神,但是這一切也不能勝過他肉體中的敗壞。他的愛神也不能達到神在律法上的要求,他失敗了!他得到了神的生命,這麽榮耀的耶穌基督,但是這榮耀的福音卻與他彷佛不相關連。神的拯救,在他裏麵並不是真實的。他說,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七15)。這兩點在他裏麵爭戰。這時他發現「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行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七18~20)他發現有神的律──神的標準要求他。他裏麵也有心中的律想要去討神的喜悅,答應神的要求。但是就在他要答應,附從神的要求時,在他的肢體中卻有個犯罪的律轄製他,擄掠了他(羅七24)。
有一天他在痛苦中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時他看見聖靈把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事實再一次活畫在他的眼前。他看見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時,他那舊人保羅,軟弱被罪擄掠的保羅也己經在基督裏麵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時他真是滿了感謝,他裏麵得到很大的釋放,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他,使他脫離了罪和死的律(要求)了(羅八2)!就這樣,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八25)!因為己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神在救贖裏己經把他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就不再作罪的奴仆了(羅七6、7)。肢體中犯罪的律在他身上沒有力量了,他這個人改變了。他就脫去舊人了,他穿上新人了。彷佛過去所認識,所信的耶穌是在天上向他發光、說話,在外麵與他同在同行,但如今耶穌在他裏麵活了。所以他說,我己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
因著知道(信!就知道)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也就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了(加二20,羅六4)。如此,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器皿獻給神了!就因為是基督在裏麵活,就本乎神生命的性情(不是外麵的要求)而「不要」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羅六12)。也是本乎這神生命本能的愛人「不可」虛假,惡──祂(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就「要」厭惡;善,祂(他)就「要」親近(羅十二9)……無論「不要」,「不可」,「要」……這一舉一動新生的樣式,於是因基督在裏麵活而顯明出來!後來他又說:「因為你們立誌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如此也印證了「又借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0)。這都不是神「幫助」老舊人的保羅來作,而是基督在他裏麵行出神所喜悅的事!是基督就在他的裏麵活。由保羅所得的啟示,我們知道一個人能由罪中得釋放,必定因信看見我們己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這是神拯救的道路──與約翰福音主耶穌所講,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同一原則──生命的聯結。
保羅所見證他與主同釘十字架的事實,是基督徒所寶貝的,所以在保羅的經曆來講,他看見基督的生命在一個人裏麵活,這個生命活,活著就是基督。正如他在起初不信時,耶穌向他顯現叫他看見,抵擋基督徒就是抵擋了基督一樣。
二、十架是新舊造界限的表號
十字架是執行死刑的一種刑具,罪的工價就是死,對耶穌而言,是神公義的要求,以祂的死解決罪的問題。罪是對著人來說,也是在舊造裏的。所以說,主在十架上的死也是對付舊造,對亞當裏舊造的一個結束。這結束的動作,顯明在時空中就有個表號,這表號劃一個界線就是十字架,使我們能看見這個表號而分辨出在基督裏的新造與在亞當裏的舊造。總之,十字架是個表號,豎立在萬物有中,這是神向受造之物的宣告──過去舊造都結束了,現在由界線這邊是新造。因這十架,舊約時代結束了,新約時代開始了,這新約時代就是把人帶進基督裏,新造裏,也是基督在人裏麵活的時代!
十字架是個界線,罪、肉體、撒但、世界……等一切所有的問題,都在舊造裏,都藉十架上的死解決。而且經過十架顯出複活的(原本在基督裏的生命)就進入新造。要突破舊造,進入新造,十字架是個關口。所有的舊造都無法進入新造,惟獨在基督裏的,才能帶進新造,因為在基督裏本來就在新造裏,十字架對它沒有作用!
主耶穌要我們天天背起十架來跟隨祂,可見祂不要我們活在舊造裏。停留在舊造裏,老自己就原封不動,必定滿了問題。聖靈每天在我們身上都有脫去舊造的工作,基督的身量在我們裏麵顯明,我們自然活出真實的見證。
三、十架是對受造的審判
在當時,十字架本來不過是木造死刑的工具,但是因為木頭上釘的是神的兒子,聖靈就借著這表號發光,顯出祂的權能,而有了特殊的意義和價值。神的救贖就在那裏向萬物萬有顯明了。當耶穌道成肉身,這造物者進入受造之物當中,這麽大的事,我們都不大有感覺。其實祂進入時空中,走過時空這一段,對我們的光景是最好的審判(顯明)。我們在地上過人的生活,祂也來到地上同樣過人的生活。祂所顯出的整體生活見證就帶著光──審判,叫我們認識自己的黑暗;而在萬有中也因這光所帶下的審判,分辨出那些是生常,那些是背叛,這些都是因為祂道成肉身開始,就一直走在這一條十字架的道路上。在祂上各各他十架時,所穿上的肉身更是代表著所有的舊造被釘在十字架上,接受神的審判。祂就是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
由另一麵來說,祂親自進入受造之物當中,也是對受造的一個審判。如同皇帝要親自出來解決,一個老百姓與他之間的問題。這對那個老百姓來說,還得了?我們在神麵前更是這樣,原本我們就不能接觸祂,在舊約時代中,見祂的臉都是必死的!竟然讓這麽高超榮耀的神親自來解決我們與祂之間的問題,在祂這榮耀的光景中,我們都要仆倒下來!
總之,神借著十字架把自己的權能顯在受造之物身上,這個權能的顯明對我們來講就是審判。
肆、基督的死(救恩篇)
救贖與救恩的分辨——
救贖是神的工作,在耶穌身上,成全了為我們預備的完全拯救。救恩是聖靈的工作,將基督所成全的救贖,成就在受造之物中間和蒙恩的人身上。因為神要把我們由撒但權勢下救出來,祂必須使兒子成為代價來贖!「贖」是祂來贖。這完全的拯救也是在耶穌身上作成的。基督徒因認識祂所成全的救贖,因著「信」,就能支取那在耶穌身上神為我們成全的,好成為救恩的真實、見證、體驗,在我們的身上。就彷佛一個人知道在銀行中的存款有多少,才能大膽的支領多少。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就是這個原因。
一、對神
一次獻上成了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2)
過去舊約時代,因人的罪而一再獻祭,甚至養牛、羊……準備贖罪。這都是由於人一直在犯罪。而主耶穌乃是一次獻上就成了永遠的贖罪祭,因為:
〈1〉在時空中:衪不但解決了罪行的問題,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而免除了我們因罪行所必要接受的刑罰,而且也解決了人罪性的問題,使人不再犯罪,也不必再獻祭了。過去牛羊鴿子贖罪不成功的原因也是因為人會再犯罪,如今不再犯罪(要能不犯罪,必須換另一個「人」活──基督活。)(約壹三6,羅六8,西三3)。
〈2〉在永遠裏:祂是永遠被殺的羔羊(啟五6)站在神的麵前,成為我們被贖的見證,一次獻上有永遠的功效。不但是為過去與現在的聖徒,也為將來的聖徒,直到教會完全彰顯基督進入榮耀中。
二、對撒但
世界的王受了審判,將一切執政掌權的擄來(約十二31、32,西二15)。
當基督死在十架上,聖殿的幔子由上到下裂為兩半,其上所繡的基路伯就毀壞了,基路伯乃代表所有受造之物。這就預表所有舊造都受審判,這審判分兩麵來認識:
〈1〉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除滅了魔鬼的作為(來二14,約壹三8)。這也是創世記三章15節所說,傷了魔鬼的頭。
〈2〉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基督的死,不但對付了魔鬼本身,也對付了牠的權勢,其寄居之地──世界也被審判。
這些都是指著在基督裏,新造的人而言,「死」不能再影響他。而撒但一切的作為也隻有在舊造裏,在基督裏牠沒有作為。耶穌說:「牠在我裏麵一無所有。」保羅說:「就我而言,世界己經釘在十字架上了;就世界而言,我己經釘在十字架上了」。故世界的釘不釘,是根據我們這個人的認識,也是因著「信」而有的看見。若我們與基督同釘十架,世界對我們就沒有地位。若沒有與主同釘的認識,自己就還在世界裏麵。
故說:「敗壞掌死權」、「除滅魔鬼的作為」,都是指著在基督裏麵新造的人來說。在新造裏就由死裏釋放了;而隻有在基督裏、新造裏,世界的王就受了審判。過去,世界的權勢在我們身上有地位,今天牠的王權在我們身上沒有地位,這都指著主複活以後,把我們帶進複活裏麵,神的救恩也就成全在這些人身上。等主再來時,整體舊造的結束就顯明了,大家也就看見了。所以說十字架的成了,就指著帶進新城,因為都在新造裏了。然而,為我們的緣故,時間要拉長,由A到Ω。到那時舊造整個結束,實時空整個結束,新造就開始。故在亞當裏世界就掌權,因為在亞當裏牠的時空還沒有結束,在新造裏才結束,而主再來時就顯明了。
總之,基督的死審判了舊造,在舊造裏都是定罪的,在新造裏就不再定罪了(羅八1)。因為撒但牠本身是舊造,牠不可能進入新造,舊造被定罪,牠當然就在裏麵一同被定罪,接受神的審判。
三、對蒙恩的人
作了我們的挽回祭與神和好(來二17,羅五10)。
「挽回」乃因我們離開神、不要神、背叛神,神要把我們從這種失落的光景中找回來。故「挽回」不是我們這失落的舊人再找回來。舊人的光景在神麵前,找不找回都是失落的。「找回來」不是「空間」的問題,乃就「地位」,而言。這挽回就是恢複神兒子的地位(亞當當時被稱為神的兒子),就光景而言,稱義、成聖了。如此,神的兒子由我們身上活出來,恢複神起初造人的心意。由於這挽回祭,我們與神就和好了,而和好的原因乃在乎:
〈1〉舊人與基督同釘死在十字架上,罪身滅絕(羅六6)。在基督裏就不再犯罪,因為不但舊人被結束了,且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裏麵活。主活出來就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而與神和好了。
〈2〉脫離了罪,死就不再作主了(羅六7、9,羅八1、2)。神厭棄我們,我們與祂不能和好,都是因著罪的緣故。罪的問題解決了,罪人解決了,神就不厭惡我們,而相反的祂就能喜悅我們,因為祂的兒子在我們裏麵活出來了。
「舊人與祂同釘」──神從來沒有釘死我們,審判我們,神乃審判耶穌,被釘死的是耶穌,而聖靈卻作見證「就是」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是神所成就的事實,是救贖上己成全的。而因這所成就的,我們因著信,就成就在我們身上,成為我們的。在經曆上,我們就經曆脫離了罪,罪與死不再作王的實際,我們不是經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經曆怎樣脫落,怎麽得勝。因著信知道舊人與基督同釘的事實,在經曆上必顯出罪與死不再作王的見證。因為在基督裏就不再犯罪了,若還犯罪,可見就是舊生命在活,不是在基督裏的見證。一個基督徒,可活在聖靈裏,經曆神的作為,外麵恩典的扶持,卻仍然是罪作王的軟弱見證;我們不能說他沒有神的生命,卻知這仍是舊生命在活。因為若在基督裏就不再犯罪了,必有得勝的見證,縱使偶而被過犯所勝,借著交通馬上恢複。故耶穌說:要常常住在祂裏麵。總之,挽回乃是我們死了,基督由我們裏麵活出來成為我們的見證,活在神的麵前。基督的死,結束舊造,好讓新造顯明出來,結束神所不要的,把神所喜悅的彰顯出來。結束背叛、犯罪的,活出來的就滿足了神的心意。如此,「祂的死」主要在解決舊造在神麵前的難處;以便積極的,能帶進複活新造裏麵。
伍、基督的血(救恩篇)
一、對神
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使萬有與神和好(西一20,來十二24)。
在萬有中,血就是一個結束的記號,因為「流血」見證死了。耶穌死了,以肉身代表受造之物接受神的審判。在審判中,與神敵對的舊造,在神眼光中整個結束了。實際上由時空看,萬有還是老樣子,但是在神而言,萬有新的開始了。如同神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月為正月。實際上,正常月份是七月。一樣的日出、日落,在神的心目中卻是以色列人一個新的開始──正月初一日。
萬有與神不和好的原因乃因人犯了罪。而基督的血就來洗淨我們的罪(來一3,約壹一7,啟七14),叫我們得稱義(羅五9)。而且因著血成為我們永遠的救贖(來九12),因為血買我們,贖回我們歸祂(啟五9,徒廿28,彼前一19),屬於祂,就是一個分別出來歸祂為聖的光景。所以,這也是使人成聖之約的血(來十29)。在約的裏麵也解決主權歸屬的問題,使祂得著了我們,我們也在祂裏麵得著了祂,所以這也是立約的血。
總之,因著基督所流的血使萬有與神和好,和好的原因乃解決人身上的問題,而萬有也在人與神和好中,來分享神兒子的和好(同是羅馬書八章,分享神兒子榮耀的原則)??膁窈禿昧恕?
注一:舊約時代講到「成聖」乃是屬神,歸給神。新約時代的「聖」是神的所是、神的自己。祂的自己活出來就是聖的(林前一31)。(這是在複活裏麵才成就的。)對基督血的認識乃建立在舊約中對血的認識上,以舊約對血的認識為基礎。
注二:舊約都是「算」,例如,亞伯拉罕神算他為義。新約是以「信心」支取神活出來;舊約既是算。是影兒;新約是實體,是基督來成全我們。所以舊約中牛羊的血都是預表、影兒;真正的實體是基督的血,滿足了神的心。舊約這些牛羊的血,神不過算他們滿足公義的要求,實際上還指向基督。
注三:血是死的表號,大祭司能看見血,可以帶著血到神麵前;他不能帶「死」這無形的東西。就如十字架,神以木頭的十架為表記,叫我們在時空中能看見神的工作。木頭十字架,不是那榮耀十字架本身,真正的十架是講到屬靈,無形、榮耀的。
二、對撒但
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十二11)。
撒但的工作就是看守罪人與牠一同滅亡,牠到神麵前控告我們,也在我們的良心裏定我們的罪。主的寶血就在這兩麵解決這個問題:
〈1〉不再有控告(羅八33),因主的血,神己經赦免我們的罪了,在神麵前撒但無法要求定我們的罪。
〈2〉主的血洗淨人的良心(來九14),對我們的經曆而言,良心就平安了。我們因此勝過了牠的控告聲,因罪得赦免,解決了我們的難處。
注:啟示錄十二章11節講到我們勝過牠,消極一麵是勝過牠的控告聲。積極一麵是「所見證的道」而勝過牠。在舊約時代神以律法由外麵要求我們,遵行律法就活,不遵行就定罪、就死。而現今是因活出了神的話,即遵行神的旨意,撒但不能再定我們的罪,即「道」由我們身上活出就得勝了,這活出的一麵,是在複活裏成就的,在血的一麵就不講到這點。
三、對蒙恩的人
承受神一切的應許(可十四24,來八6)
當神看見血就看見所立的約,我們看見血則己經承受了應許。
〈1〉因著主的血,我們得以親近神(來十2,十19,弗二13)。這是很大的救恩,在萬有中隻有人得以如此地親近祂。因罪己得赦免,且被祂贖回得著神兒子的名份,我們裏麵也得著了兒子的生命。叫我們因而得以在神麵前,站在父與子的關係、地位上,與祂立約,且在約的內容中承受了神一切的豐盛(來九5,西二10)。
〈2〉主的血是我們親近神的憑借,因著血,沒有一點能攔阻我們。(攔阻是出於撒但)。也因著親近神與神帶進交通,在交通中就知道己經得著了應許。我們不敢親近神,軟弱的原因是因不認識基督寶血的功效。而且除非我們在罪中、良心不安,否則不必再有帶著血來到神麵前的祈求,因為主的血己經赦免我們的罪了。大祭司帶著血很平安的就來到神的麵前,不是彷佛血沒有功效而戰兢、發抖的光景,如果這樣就得罪神了,等於否定了血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