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一想母親使眼色所發出的力量。當我小時候,家母的一個眼色,就能讓我立刻抽回伸向餅幹罐的手,閉上說錯話的嘴巴。 我在6 個兒女的家庭中長大,若有人在飯桌上行為失當,母親眉毛一場,就暗示麻煩來了。那神情代表:"肯生,你想幹什麽?" 她隻需一個眼色,就能終止所有愚蠢的行為,那股力量令人咋舌?(即使現在一想到那眼神,我還會立刻正襟危坐!) 事實上,家母的眼色帶著強大的震懾力,我由經驗得知如果我不在乎它, 後果便不堪設想。 同樣地,這位栽培葡萄的天父也以類似的方式來糾正它的兒女。當我們任由罪阻礙我們結果子的能力,神就會介入幹預。起初,他的態度很溫和,但如果你對他的提醒視而不見,以為神的管教隻是"使一個眼色"罷了,那你馬上就會發現他將慈愛地舉起木棍。 在前一章,我們知道:管教是神使你從不結果子變為多結果子的方式,而罪則是使你生命無法或很少彰顯永生價值的主因。管教是天父的策略,為要潔淨你,使你能為自己的生命之籃結出果子。 如果你弄不清自己是否正在受管教,不妨問問自己以下的問題:“當我回顧過去的日子,是否清楚看到自己曾經深陷其中的罪行,已不再是困擾我的問題了?那些曾轄製我生命的思想、心態或習慣,是否已不再控製我了?”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已經與主上了一層樓。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你的籃子可能空空如也;無疑你現在正受管教。我建議你不妨嚐試了解神可能用什麽方式來管教你。 〖 神介入的3 個階段 〗 你是否清楚知道當你需要神的糾正時,他會怎樣告訴你呢? 若我們再讀希伯來書第12 章的經文,就會發現神的介入可分為3 個階段。你完全不必懷疑神為要讓你多結果子而在你身上動工。 以下就讓我們仔細看看這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責備--" 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 12:5) 責備是口頭上的警告。若我夠機伶,就會在晚餐時按母親的眼色行事,如此天下就太平了,全家共餐也會愉快無比。相反地,若我執迷不悟,父母親就會有進一步行動,父親可能會清清喉嚨:"肯生,你難道沒看見你媽的眼色嗎?" 若我再不懸崖勒馬,父親就會刻意以一種平靜得令人寒毛直立的口吻直呼我的名字:"肯生!" 他不是對我吹毛求疵。這些責備隻是針對我的不智選擇所作的第一步管教,為要使我免受進一步的痛苦。 雖然我們不是每一次都對主的責備有所回應,但我們都會聽到主的責備。神會以各種方式讓我們聽見:良心不安、旁人適時的中肯之言、聖經經文、講道內容、聖靈的定罪……神千方百計地引起我們注意,要使我們免於滅亡;你能看出他是多麽慈愛、良善嗎? 這些口頭的暗示就像母親對年幼孩子常作的警告一樣,乃是我們目前在神家中最常受的管教方式。我們應該隨時把這些責備聽進去。如果我們一味硬著心腸,充耳不聞,就會迫使天父不得不采取更嚴厲的管教方式了。 第二階段:懲戒--"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chastening)……"(來 12:5) 在聖經的其他經文裏,"管教"(disciplin e)和"懲戒"(chastening) 二詞是交互使用的。但從本經文中,我們看到一個特殊用法,顯示管教有一個更嚴厲的階段。 懲戒會令人感覺不安、沮喪或灰心。過往令你樂在其中的事如今卻味如嚼蠟,在工作、家庭、健康、經濟上的壓力也增加了。 對於在餐桌上搗蛋的小肯生而言,懲戒可能是叫他返回自己的房間反省,等大家吃完飯才準出來。他沒有東西可吃,也不能享受與家人和樂融融的氣氛。責備既然發揮不了作用,隻好期望這種不愉快的感受能產生一些作用了。 許多基督徒都經曆過這種管教的階段,卻無法理出頭緒。他們覺得在教會得不著滿足,對其他基督徒朋友評頭論足,跟神的關係也很疏離,似乎覺得自己不屬於神。每當他們拿起聖經,就覺得它重如鉛錘,而不是身心舒暢。他們與神的關係就像前一章提到的凱琳一樣,似乎被一股莫名的哀愁與消沉籠罩著。 若你對上述這些症狀的其中一項覺得眼熟,你需要的不是多上教會或以更殷勤的態度去讀聖經,而是應該積極地找出一直存在自己生命中的罪,把遍布你枝葉上的泥土,以及使你得不到神上好福分的攔阻統統除去。 假如你還是不聽,愛就會催迫天父采取更激烈的手段。 第三階段: 鞭打-- "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 12:6) 鞭打就是用鞭子施以處罰、抽打。它和福音書中描述羅馬兵丁把主釘在十字架上前,對他所施加的暴行是同一個字詞。那一幕並不好看!事實上,鞭打就是使人極端痛苦的代名詞。 你認為有多少比例的基督徒曾經曆過被鞭打的滋味,當你讀到神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時曾大感震驚,那意味著在你的生命中很可能早已有被鞭打的經驗了。 到了這個階段,就表示你明知故犯,過著公然犯罪的生活。你不顧神先前所作的種種努力,漠視他為救你脫離背道的罪,使你重新過多結果子的生活所費的苦心。因此,神隻好施加更多的痛苦,使你翻然醒悟。 想想調皮搗蛋的小肯生。若家父努力想要使我有正確的舉止,卻無法奏效時,就會把我叫進房間準備打屁股。我就會雙膝顫抖,嘴唇發白,因為知道緊接著會有一頓令我難忘的鞭笞。 每個人都討厭捱打受苦,但它一定會引起你的注意,不是嗎?魯益師(C.S .Lewis)說:"神透過歡樂發出低語,透過痛苦發出吼叫。"(God whispers through pleasure,but shouts through pain.) 〖 罪阻礙結果子 〗 神很在乎你長期生活在罪中,他必會采取行動,後果往往比大多數基督徒所認知的更可怕。保羅說哥林多教會不肯認罪悔改,以致整個團體籠罩在靈性死寂的陰影下。許多會友公然過著犯罪的生活,卻不以為意,還跟人一起去領聖餐。保羅說,他們的行為將為自己及其他人帶來審判。他寫道:"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 11:30) 你懂了嗎?由於信徒容許罪繼續存在,所以許多人軟弱、患病,甚至早已死亡!這不是舊約時代的事,而是發生在你我所處的新約教會中。 教會中有太多基督徒承認自己沒有為神結果子,我們也知道他們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長期犯罪,這個原因是否也使許多人承受痛苦與不幸呢? 你對這有目共睹的證據有什麽看法呢? 我深知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領域,所以我們務要謹記下列幾點: ◇ 神絕不會傷害一個無辜的人來間接管教一個罪人。換言之,你的母親不會因為你有外遇而得癌症。(你會因為女兒犯了家規,而把兒子關進房間痛打一頓嗎?) ◇ 神管教我們,決不是出於惡意、不耐煩或是憤怒。 ◇ 神給我們每個人機會隨時去回應他,直到我們離世那一刻。 ◇ 我生命中的痛苦和逆境乃是命運所造成的自然後果,跟我所作的選擇無關。 ◇ 如果神真的要管教我,可能隻有一次。他如此樂意赦免人,絕不會隻為了使我停止犯罪就故意讓我受苦。 若你發現自己有上述任何一種錯誤的觀念,你知道你真正在說什麽嗎?你是在說:我的罪不會帶來任何惡果,神不會追究此事。我太喜歡這罪了,以致欲罷不能。我承認自己無法刹車,但我的罪並不會減損我的成功或工作效率。總之,我的問題不在於我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