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著神的話和我們的經曆來說,認識神可以分作四點,或者說可以有四種的方法來認識神:
第一種方法——就是借著神所創造之物來認識祂。
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一種的認識該是全世界人所共有的認識。因為神的永能與神性,彰顯在所創造的萬物裏麵,正像詩篇十九篇裏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我們看見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走獸、昆蟲,海裏的魚,空中的飛鳥,還有樹木花草,花花絮絮,許許多多數不過來的萬物,就該推想說,這裏定規有一位全能的創造主,雖然人不承認這是一位神創造的。但是我說,人至少也得承認宇宙中有智能,創造裏有理性。不必問別的,隻問在我們人身上幾樣的東西,人也得承認創造的智能與理性。你看眉毛生在眼睛之上,是有意思的。因為可以攔阻汗流入眼睛。眼睛生在頭上而不生在腳上也是有意思的,若生在腳上豈不是看不遠嗎?我們全身的骨頭都生在肉裏,惟獨牙齒——也是骨頭——生在肉之外,也是頂有意思的,不然我們怎麽能咬東西呢?所以我說,人縱然不承認有神,但是人卻不能不承認宇宙中有智能,創造裏有理性。當然,按我們信的人來說,神就是這裏的智能,這裏的理性,人如果稍為有一點理智的話,就也不能推翻這一類明顯的事實。
但是,這一種的認識神,就是你從心裏承認有神了,讚成有神了,也不過是外麵的認識,推想的認識,頭腦的認識,是膚淺的,皮毛的,不夠實際的。
第二種方法——這一種方法,比剛才所說的更進步,就是藉神所行的神跡奇事來認識祂。
你看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神興起摩西來,帶領他們出埃及,隻是以色列人與埃及王法老都不相信。因此神就借著行神跡奇事來叫他們相信。我們看見神叫摩西的仗變蛇,手長大麻瘋,水變血,以及埃及地遍地生青蛙,遍地生虱,還有風災,雹災,蝗災,一直到末了,在一夜之間將埃及人的長子全數殺死,之後法老覺得神有大能,沒有辦法再留以色列人,隻好讓他們到曠野去。到了曠野,以色列人沒水喝,神能叫盤石流出水來。沒肉吃,神能使鵪鶉飛來,又能使嗎哪從天降下,作他們每天的糧食。神行這些事,為的是要人相信祂,敬畏祂。可惜出埃及的人,男丁有六十萬,但真的信神、敬畏神的人,除摩西外,隻有約書亞與迦勒二人,其餘不信的人都是倒斃在曠野(來 3:18)。神可以藉神跡奇事叫他們認識祂的大作為,但這些人不一定有真的信心和敬畏的心。他們像多數的以色列人一樣。當主在世界的時候,也有一般人因看見神跡信了主,但主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約2:23-24)。交托的意思,就是信托,他們可以信主的名,但主卻不能信托他們。這一種方法,是借著神的作為,而認識祂的。但是這一種的認識,還是膚淺的,外麵的,是不夠深的。
第三種方法——這一種的方法,比以前兩種進步得多,並且是真的與神有所接觸,和神碰過頭,辦過交涉,對於神做事的手續與原則有實際的認識。
老實說在我初信主的幾年間,心裏想這是認識神惟一最好的方法了。因那時我還未曾看見比這更深的。那麽這是什麽種的認識呢?這就是借著禱告將事情帶到神麵前,看神如何答應禱告,如何辦理事情。後來漸漸的學知神做事情的手續與原則,並且對神的信心,也會因著這類的經曆而長大。現在讓我舉幾個例來表明我的意思。
我們先看創世紀十八章,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的這一件事。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對於神有一種的認識,就是神做事是公義的,祂必定不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並且祂的憐憫極大,肯因義人的緣故而饒恕其餘的人。所以他敢在神麵前代求不毀滅那城,結果那城雖遭毀滅,因為不夠亞伯拉罕所求的條件。但是他的禱告卻得著了答應:因為那城惟一的義人羅得是蒙拯救出來的,你看這是亞伯拉罕對神有某一種認識,(做事原則的認識,)所產生的結果。
我們再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的故事,以色列人犯了拜牛犢的罪,按著神的公義,就得將他們除滅。但是摩西認識神的心,求神紀念祂自己向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所起的誓,摩西認識神是信實的,是永不背誓的。所以結果神聽了他的禱告,不將災禍降在祂百姓的身上。另一麵摩西又認識神是忌邪的神,是公義聖潔的神,所以他將牛犢焚燒磨粉,叫以色列人喝,並且要利未子孫殺他的弟兄,以息神的怒氣。第二天摩西站在神與百姓中間作中保替百姓代求。因為他知道神做事的辦法中,有一個是代替。所以他那時真是滿了基督的愛,寧願在神的冊上塗抹他自己的名而讓這一班百姓得救。哦,這摩西真是認識神做事法則的人。
在我們個人的經曆中,也有這一類的事。有一次我為著一位朋友得救的問題在神麵前代禱,那天在我裏麵有一句話說,讓他的愛情向神自發。因此我不去提醒他,因他是一位教友,禱告後,就將這事交托神再也不問了。大約過了半年(記不頂清楚)之後,忽然接到那朋友的一封信,裏麵有話說,你對於屬靈的事很有學習,可否告訴我一點。那時我就覺得主已經在他身上動了工,必定成全這工。因此我就求主叫他悔改重生。為此事禱告了三天,後來寫了一封信給他,求主的靈跟著這封信去,叫他看了之後就得救。過了約兩個禮拜,回信來了,信裏說,他看了我的信,就大大的悔改得救了。因此我知道一件事,就是神既動了工必成全這工。還有一次在假期中,我在家養病,假期將滿,而病還未愈,不能去醫院工作,(我是大夫。)就寫信去續兩星期假。轉瞬兩星期將到而病仍然如故。在這裏我就與神辦了一個交涉。因我知道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對神說,我已經答應醫院,定規某日必到院工作,因我說了話必須信實。現在身上的病還緩茫?饈悄愕氖攏?蘼酆貌緩夢易艿萌ィ?蛭?盜嘶耙?瞻臁U饈且惶焱砩嫌膁癜斕慕簧妗R壞降詼?燁逶紓??P壓?吹氖焙蟶穸暈宜擔骸翱孔拍羌癰?伊α康姆彩露寄蘢鼇!蔽伊⒖唐鵠醋吡巳?錇返匠嫡荊?辛巳?觳諾揭皆海?ぷ饕恢鋇澆裉歟?翊?糊夜?聳?甙四炅恕?br />
這一類的經曆,許多的基督徒都有,並且是很有意思的。不但能認識神做事的法則,並且加增了我們在祈禱時的信心,這是很緊要的。所以我也常告訴人,一個基督徒總得常藉祈禱與神辦交涉,以致能多多知道神做事的原則。但是,這一種的認識,雖然是頂寶貝,頂緊要的,卻還不夠深,不夠裏麵,還是夠不上認識神的自己。
第四種方法——這一種的認識,就是認識神的自己。
這是我今天特別注意而要講的。這一種的認識,才是真正的認識神的自己,才是實際的認識,直接的認識,準確的認識。祂差祂兒子來世界也為著要我們這樣的認識祂。因為認識神的兒子,就是認識神。(約14:9-17)
那麽到底是什麽種的認識呢?現在為了要叫這件事講得清楚的緣故,讓我一點一點的來說。
第一——有一句很深而又實在的話是這樣說,“你是什麽,你才真的知道什麽。”
你可以看見空中的飛鳥,飛到東,飛到西。一下子到青翠的樹林裏,一下子到芬芳的花叢中。也許你要說,飛鳥是多麽快樂呀!但是我說,你不是飛鳥,你怎麽能知道它們的快樂?或者你再看看汙泥裏的豬,滾到東,滾到西,滿身汙穢,腥臭不堪。或許你要說,滿身肮髒的豬是多麽苦惱呀!但是我說,人不是豬,怎麽能知道豬的苦惱呢?也許它是頂快樂呢?所以我信,你若不是什麽,就難以真知道什麽。今天我們是人,所以我們能知道人的事。同時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牛的兒女是牛,羊的兒女是羊,我恭敬的說,神的兒女也當然是神)。所以也能真知道神。我說能知道神的事,不是我說的,乃是聖經說的。請看林前二章十—、十二節。這裏頂明顯的說二件事:一件就是說人的靈知道人的事。第二件是說,神的靈知道神的事,並且我們所領受的靈是從神來的,是神的靈。你看見麽?在我們(基督徒)裏麵,不止有人的靈,能知道人的事,並且有神的靈,能知道神的事。真是讚美主!我們不止有神的靈,在十六節裏再告訴我們說,我們還有基督的心思。(心原文是心思。)這一個心思,是叫我們能明白神的靈的意思的,這現在不提。
第二——你要認識某一種的東西,是需要某一種工具的。
比方說,你要認識顏色,眼睛是工具;你要知道聲音,耳朵是工具;知味道必需用舌頭;辨香臭必需用鼻子。如果你要用眼睛去聽聲是不可能的,照樣你要用耳朵去辨色也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用錯了工具。照樣你若要認識神。若非藉靈在聖靈裏認識祂也是不可能,因為神是個靈,你就不能用你的頭腦去認識祂,不管你的頭腦多聰明,多智能,都是不行的。也許我們能記得一個故事,就是有一個生來的瞎子,他從來沒看見過太陽,有人對他說太陽的形狀是圓的,好象鑼一樣。有一天,他聽到了鑼的聲音,他以為這就是太陽。又有人對他說,太陽的光好象蠟燭,有一天他摸著一枝燭,他以為這就是太陽。你看這瞎子所領會的太陽,與真的太陽相去多遠!所以人想用他聰明的頭腦去想象出一位神,其錯謬不能比這瞎子更進步一點。因此,從古到今,有多少有頭腦的科學家,哲學家,他們可以有奇妙的發明,超人的哲理,但對於神的事,卻是無法領會的。所有的原因,就是因為用錯了工具。所以人若要認識神,就惟一的工具是靈,與神聯合的靈,藉直覺來知道神。
第三——藉神生命性情的感覺認識神。
我們知道每一種生物的生命,都有它特殊的性情的,並且是借著這特殊的性情彰顯它特殊的生命的。比方說虎的性情是凶猛的,羔羊的性情是溫柔的,鴿子的性情是馴良的,蛇的性情是狡猾的,豬的性情是汙穢的,羊的性情是潔淨的。我們能借著這些生物特殊的性情,來認識他們的生命。我們能說,生物生命的彰顯,是根據於這生物特殊的性情的。那麽人呢?當然人也是生物,也有它特殊的性情。老實說,人特殊的性情,就是會犯罪。所以人有犯罪的性情。那麽神呢?我恭敬的說,神也是生物,是非受造的,是至高無上的生物,所以神也有祂特殊的性情的。如果要述說的話,讓我這樣說,神的性情是良善的,慈愛的,憐憫的,溫柔的,忍耐的!同時也是聖潔的,忌邪的,恨罪的,公義的,信實的,又是屬天的,敬虔的,等等。在一個基督徒裏麵,有人犯罪的性情,也有神聖潔的性情。彼後一章四節說到與神的性情有分,就是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所以在一個基督徒裏麵,有兩個絕對相反的性情,就是人本來犯罪的生命,與由神而來聖潔的生命,同時並存的在我們裏麵。
基督徒之所以有加拉太五章十七節的經曆,就是因這個緣故。當人未得救之前,雖然可以有理欲之爭,但與加拉太五章的經曆是絕對不同的。(這個在前麵“人的墮落與恢複的路線”一文裏,已說過,故不重提。)在這裏聖靈與肉體相爭,實在也就是神的性情與人的性情相爭,這兩個是水火不兼容的,借著神的性情在我們裏麵,我們就能認識神是如何的。比方說,神的性情是恨罪的,如果我犯了罪,神的生命在我裏麵就非常難受,若不認罪,蒙血潔淨,就裏麵永無寧日。所以一個神生命掌權的基督徒,他的不犯罪,並非因為律法的製裁,或者是因為沒有本錢,沒有犯罪的環境,乃是因為裏麵實在是恨罪的。比方說,神的生命是屬天的,你若愛世界,祂就在裏麵不舒服,所以一位真正不愛世界的基督徒,不是因為世界不可愛,也不是因為世界沒有吸引人的能力,乃是因為這屬天的生命對世界根本不發生興趣。再比方說,神的生命是聖潔的,是公義的,現在你是一個基督徒,你試想想汙穢的事看看,或者你試做做不義的事看看,你裏麵神的生命定規起來反對你,使你不平安。哦,讓我告訴你,這些就是生命的感覺,並且這些感覺是根據於這生命的性情的。讓我在此說兩句簡單的話,就是凡你所想、所說、所作的一切事,如果與生命的性情相合的,祂就覺得“是”,就覺得“阿們”;凡與這生命的性情相反的,祂就要踢你,反對你,使你不平安。人若順服這生命的感覺,他就有生命,平安,膏油,滋潤,滿有神的同在。
請弟兄們原諒,我不怕重複地說,在我們——基督徒——裏麵,有神的生命,這生命有祂的性情,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是會使我們感覺的,這感覺是根據於這生命的性情的。所以無論是思想,言語,動作,凡與神的性情相合的,就要感覺“是”,這人就要得著平安;凡與神的性情相反的,就感覺“非”,這人就要失去平安。所以我說,我們能借著神生命性情的感覺而認識神。
申明一件事:我們借著生物的性情,認識這生物的生命,不過是靠我們的觀察,是一種外麵的認識。至於我們借著神的性情認識神,是在我裏麵的,與我打成一片的,是在我的裏麵有感覺的,這兩種的認識大不一樣。
第一步的認識神
或者有人問說,我們第一步的認識神該是如何的呢?我就這樣回答你,你隻要問你信主之前,與信主之後,有什麽東西加到你裏頭去?或者說,你多了一個什麽東西?或者說,那叫你與你未信主前不同的是什麽?這樣你就會看見,在你裏頭加上了一個東西——生命——在你裏頭進來了一位新的主人,祂老人家常常要幹涉你。當你未信主的時候,你可以隨便說話行事,現在你要處處遭遇幹涉,反而沒有已往那麽自由。讓我告訴你,這就是神的生命,你可以借著這一個加進去的,(或者說新的感覺)來認識祂,祂在你裏頭,祂像是你,又像不是你,祂在你裏頭使你有感覺,但又與你從前——未信時——的感覺不一樣。讓我告訴你,你當注意這一個,留意這一個新感覺,因為這就是神生命的感覺,是你重生時加上去的,也是你本來所沒有的,你隻要照著這一個感覺行事為人。你就是跟隨聖靈,就是順服神,你就要得著平安與喜樂。這感覺起初是借著良心的機關而覺得的,當你靈命長進時,你會看見這感覺是借著神自己的同在而覺得的。(這個在前麵“人的墮落與恢複的路線”裏有更詳細的說明)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七節說到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也就是指著這一個的。你若跟隨神生命的感覺,你就要碰著膏油——滋潤—— 這恩膏是借著油的塗抹來教訓我們的。當我們摸著膏油時,我們就有滋潤,就感到舒服。所以膏油在哪裏,主的教訓也在那裏,也就是神在那裏——神的同在。所以我們如果一直能活在膏油的教訓裏,這就是住在基督裏的生活。這樣,主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2:28)
國度時代的人的認識神
我們看希伯來書八章十一節,這裏有兩個認識。第一個就是“你該認識主。”第二個就是“都必認識我。”這兩個認識,在原文裏不一樣,第一個認識,是一種普通的認識。第二個認識是一種裏麵知覺的認識。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借著裏麵生命的感覺認識神,這是一種內在的知識,像人認識他的自己一樣的。實在說來比認識自己還要深,因為是由於靈的啟示。我們感謝神,將來有一天——國度時代——以色列人全體要這樣的從他們的裏麵認識神,而我們——教會——就在今天能預先經曆這一種的認識,這是教會特別的福分,這是神在恩典時代裏的傑作。
超過麵對麵的認識神
許多人也許在那裏羨慕摩西的經曆,就是麵對麵的與神談話。也有人在那裏想,最好生在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可以親眼看見主。但是親愛的讀者,讓我告訴你,我們今天的認識是遠超過摩西與神的麵對麵。在摩西的經曆中,因為神是神,他是他,是分開的,是在身外的,是有時間與空間的阻隔的,隻能認識神的作為,不能認識神的自己。就是在主的時候,那些親眼看見了主的人,也會像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一樣,不一定能認識祂,並且是沒有法子享受時刻同在的。今天呢?哦,神在你裏麵,你在神裏麵,像你自己一樣近,是聯合為一的,沒有時間與空間的阻隔,能時刻不斷的同在,能認識神的自己,並且借著啟示與亮光,神要一天過一天將祂的自己組織在你的裏麵,叫你和祂打成一片,叫你越過越變作像祂。本來是寶貝放在瓦器裏,後來——像祂時——瓦器也變成了寶貝了,這是一個榮耀的事實。但願榮耀歸於祂!
認識神的路線
認識神的路線是從中心到圓周的,是從靈到魂(心思)的,是借著神的啟示與亮光的,或者說借著我們的感覺與看見叫我們認識祂的,是先在我的靈裏啟示,使我覺得,然後光照心思,使我明白,這是神在我裏麵,叫我們認識祂自己的路線。我想,在此要將啟示、亮光、感覺,與看見這四件事多說一點。
啟示亮光感覺與看見
我們在已往多次提起這四件事,也略加解釋,但總沒有說明這四件事彼此間的關係,現在在這裏要詳細的提一提。
我在已往的時候,曾聽見人說,最緊要的東西是啟示,是從啟示來的,才是真實屬靈的。基督教是一個啟示的宗教,沒有啟示,就沒有基督教。
再有人說,人需要亮光,當活在光中,要照著亮光而行。在黑暗裏的人比犯罪的人還可憐,因為犯罪的人還能覺得錯,在黑暗裏的人有了錯都不知道,多麽可憐。所以最緊要的東西就是光。
又有人說要注意裏麵的感覺,隻要順服裏麵生命的感覺,就是順服神,千萬不要抹煞它,不理睬它。不然的話,生命就沒有出路,也就永遠不能長進。所以當寶貝這裏麵的感覺。
另有的人說,人總得看見,一麵看見自己實際的情形,一麵看見主的寶貝。若不看見自己,就無法純潔自己,因為不知道有什麽東西是該除去的,因此生命的長進就要受攔阻。同時若不看見主的寶貝也不會看萬事如糞土,來得著基督,所以看見是非常緊要的。
你看各人有各人的說法,各人有各人注意的點,真叫一個幼稚的我,弄得莫明其妙。現在我覺得我懂得一點,我就將這四件東西——啟示,亮光,感覺,看見——彼此的關係寫在下麵。
神是給人啟示的(但 2:47)。神借著聖靈啟示(顯明原文即啟示)我們(林前 2:10)。神賞賜啟示的靈使我們得啟示,叫我們真知道祂——神(弗 3:17)。
靈是得啟示的地方(約翰在靈裏得啟示,啟示錄1:10)。
心思是得光照的地方(弗3:18,林後4:4)。
所以啟示與亮光是神給的,是神主動的,是客觀的。神的啟示在我們的靈裏,神的光照在我們的心思裏,當神啟示的時候,我還莫明其妙,但是有了光照的時候,我才明白神所啟示的是什麽。神用我們的靈作祂啟示的地方,神用我們的心思作祂光照的場所。在此你看見,神要我們知道祂的意思是先從靈,後到心思——魂 ——的。是從裏往外出來的(而我們普通所得的知識,是從耳目到心思的,是從外往裏的)。
有一天我看見賓路易師母說了一句話,她說靈感覺(動詞),心思看見,我的竅立刻開了。我就知道,當神在我靈裏啟示的時候,我就在靈裏有感覺,所以啟示是神給的,是客觀的,感覺是主觀的,是我覺得的,其實是一件事。等到這被啟示的東西在我裏麵發亮,照到我心思時,我就看見了。所以亮光是從被啟示出的東西發出來的,是客觀的,看見是主觀的,這兩個都是在心思裏的。那麽從靈到心思,從啟示變亮光,從感覺變看見,是怎麽過來的呢?我說是從在靈裏被啟示出來的東西發亮,借著光照過到心思裏來的。所以光是過橋的東西。豈不是看見世界物質的東西,也同是一個原理麽?我們無論看見什麽來西,豈不是因這東西有反射的光照到我眼睛裏,叫我看見這東西嗎?我怎麽能看得見這麽遠的太陽呢?豈不是因為它直接借著它的光射到我眼睛裏來嗎?所以我說,我的心思能看見,能明白靈裏的東西,是因為被啟示出來的東西發亮,光照到心思這邊來的緣故。所以我稱光為過橋的東西。
我想為著要應用這四件東西,最好在此舉一個實在的例,來認識神在我裏麵有一種忌邪的性情。有一個時期,我特別喜好拉凡啞鈴,正當我那麽愛學的時候,忽然在裏麵來了一個感覺,使我不平安,不舒服。我真覺得希奇,這麽好玩的東西,怎麽反而不平安呢?想來想去,都沒有理由。反而理由是告訴我,這是一種極高尚的娛樂,為什麽不可以玩呢?但是真的放下不玩了就有了平安。起先我不懂,可是我卻放下了。後來才知道,這是肉體的喜好,是使我分去愛神的心的。神是忌邪的,祂不願意我在祂之外另有偶像。你看見了麽?當我感覺不安的時候,是神在我靈裏啟示,也是我在靈裏感覺不安的時候;當我明白為什麽緣故不安的時候,正是神已經在心思裏給我光照,也是我在心思裏看見的時候。這時我能解釋為什麽不安,也能講明白給別人知道。當我隻有靈的感覺的時候,就是當我還說不出所以然的時候,我的心思若能安靜沒有起伏不定的思潮,沒有被別的東西——今生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各樣的私欲所占有,我就會快一點明白靈裏的意思。
我想憑著神來說,是神給我啟示與亮光,憑著我的經曆來說,就是在我的裏麵有感覺,有看見。
申明
有這末後一段的話裏,請讀者特別注意,因為這是對有經曆的人說的。你若有經曆,這些話能幫助你分開。分開是因為看見清楚了,是自然的,是有益處的。如果你沒有經曆,而將這些話記住或拿去告訴人,在你不過有了一些分析的知識,於你毫無用處,反而害了你,所以請特別當心。
一得之言——疑難時尋求神旨意之秘訣
(一)將難事交托神,並相信神之信實。請記得,慈父必能引導祂兒女。(二)絕對放下自己之喜好,傾向,揀選。(三)順服已經知道之亮光。(四)相信聖靈能給清楚之心思,以省察各方麵之事,如對神國度,對人職責,對己等等。(五)以安靜相信的態度,信神必定成全。(六)神既然命令人知道祂的旨意,就必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