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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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成熟(一)(推薦)

(2005-11-20 17:21:16) 下一個




張得勝



  序言

  一位信徒曾如此地問神說:

  “人生痛苦,肉身艱難,每使人有厭世之感,叫我出母胎,非我所願也。”

  神說:“我亦道成肉身,從女人而生,何況你呢!”

  又問:“自由意誌如洪水猛獸,殺人方法既殘忍又痛苦,究竟誰負其最後責任呢?”

  答:“人所發明最殘忍殺人方法,無過於十字架,我曾親身承受了。”

  宇宙問題非常複雜,信徒心中有許多解不開的死結,如:創造的目的,神對人的最高要求,撒但存在的價值,不會墮落的生命,苦難的來源,罪的根源等等,這些問題都很深奧,不容易領會透澈。

  約伯記是一本古書,是神賜給世人的智慧書,對於人生、宇宙、今世、來生,許多問題都有解釋。本書內容雖然簡略,但希望閱者多從其中體會領受,滲透人神之間的一些事。

  一、罪與己

  受造的人對人生有許多疑問,心中有許多死結解不開。約伯記解答人生疑問,引領信徒進入人神合一的經曆,是一本有極高智能的書。

  約伯記告訴我們:“罪、律法、撒但等,在神看來都不是問題,而人底己生命,及其自由意誌傾向,方是最重要問題。”

  又告訴我們:“要解決受造之物墮落的傾向,必須先行解決受造之物己的成分。” 

  又告訴我們:“無罪,不是神在人身上的理想要求;神的要求乃是喜歡人揀選他,彰顯他。”

  這卷書還告訴我們:

  “那些相信神而不彰顯神的人,乃是神所不欣賞的。”

  “神最終所要得著的,不是一個完全人,而是經過試探,靈魂體支離破碎,充滿他自己成份的人。”

  “在將來的永世裏,有一批受造的人要與神一同掌權,他們是滿了神的成分,也滿了勝過罪的經曆。”

  “神所加給人的痛苦、為難、火煉、壓迫,都是給他們組成一個存到永世,永不墮落的生命。”

  “增加神的成分,造成永不墮落的性格,乃是借著與靈界的爭戰,勝過仇敵的經曆而來。”

  “神不信任無罪的人,隻信任曾經勝過罪的人。”

  “任何人經過了約伯記的經曆,他在永世裏就永不墮落。”

  “如果神在日期未滿足時候便將撒但毀去,神在人生命中的建造就不能成功。”   

  “你的手創造我你還要毀滅我”(伯十8)

   神的手創造人,叫人自由自在地生活。神的手又毀壞人,折磨人。

  “創造”隻能叫人得著自由意誌,並不叫人能自動揀選神,所以要“毀壞”。 

  “毀壞,折磨,火煉,破碎,表麵看似乎是叫人受虧損,實際上是叫人受建造。”

  “創造”工作出於神,“毀壞”是出於撒但,然而卻是經過神的許可;昔日是如此,今日也是如此。

  神的一隻手托著人,另一隻手托住撒但,直到日期滿了,建造的工程完畢為止。

  沒有一位信徒可以免去“毀壞”,即便像約伯那樣的完全人。

  “愛惜自己”是天然;如地位,名望,工作,局麵,家產,兒女,功勳,情愛等等,這一切雖然外表屬靈,都要經過“毀壞”,好讓那新的,真實的,能建造起來。

  神賜給約伯“局麵”很大,“機會”很多,然而這些外表“賜福”存在與否,並不代表神,所以要毀壞。

  神賜給約伯健康身體,這些也並不代表神,所以要毀壞。

  約伯的“局麵”很吸引人,也很能招聚人,這種“神以外”的吸引招聚人的東西,也要毀壞,好讓神成為一切的中心。

  約伯重視朋友的貶褒,親屬的情愛,世人的評價,過於神的態度,這個,也需要毀壞。

  神興起一個“局麵”,又將它毀滅,卻得到一個成熟的人。

  很不容易建立起人們對我們的美好聲譽,神卻將它毀壞了。

  因為,這些東西雖然是神所賜的,卻不能用以代替神;以別的代替神的,他們的勞苦必加增。

  我們如果過份重視人的貶褒,這種人要受痛苦。

  我們如果過份重視工作的成敗得失,這種人要受痛苦。

  不是“罪”乃是“己”

  雖然耶和華神,曾三次親口見證約伯的完全,正直,無罪,遠離惡事;但這些均非神造人的最終目的,亦非神在人身上之最高要求。

  “罪”並非神所注重之大問題;神所注重的大問題是“人”;我們解決了“罪”的問題,卻不容易解決“己”的問題。“己”的問題隻有神有方法可以解決。

  約伯用極多的理由,極大的努力,極焦急的心情,為自己的清白作辯護。這不是罪,乃是己。

  約伯用一百零三個“我”字,自述他昔日的善行,又用五十七個“我”字申訴他目前所受的冷落誤會。他這樣看重人對他的評價,這並不是罪,乃是己。

  約伯的前半生,給周圍人極多的幫助,極多的利益;他說,都是“我”給的。這,不能說是有罪的表現,隻能說是己的表現。

  約伯作了許多好事,許多善事,人在他那裏認識了他,卻未在他那裏認識神。

  在約伯所住地區範圍內的人,充滿對約伯為人的讚美,稱頌;不是充滿對神的讚美和稱頌。

  在約伯身上所充滿的是什麽呢?答:他是充滿了“無罪”,“正直”,“清潔”,“敬畏神”;而不是“充滿神”。

  哦,這一切的一切,豈是神造人的旨意呢,豈能叫神對他感覺滿意呢?

  苦難是為了對付罪嗎?

  許多信徒極注意對付罪的問題,花大的努力去對付罪;這按照聖經說應該是對的,也是很重要的。但是,約伯記告訴我們,即便我們對付了罪,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一個人可能不傾向罪,並不就是傾向神。

  一個人可能不體貼肉體了,但,他仍然不一定體貼靈。

  道德家是不敢犯罪的,但卻不一定愛神,也不一定是體貼聖靈,可能隻體貼自己。這種人很需要厲害的對付。

  基督徒每逢遭苦難的時候,習慣是先行自省,看看是何處幹罪,何處失足,得罪了神,以致受此報應,受此擊打。如果找不出罪因,是無緣無故地受苦的,他們口中就會發出怨言來。

  可是,約伯記告訴我們:苦難是單為了對付罪嗎?無罪的人就不會遭遇苦難嗎?

  如果苦難是因果,是對付罪;那麽,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難是為了什麽呢?神為何加苦難於他的兒子呢?

  信徒如果不認識約伯的教訓,未進入約伯的內心經曆,他就沒有辦法了解人神之間的奧秘,也不能進入豐盛生命的高原。

  許多信徒在口頭上都說神的愛最高,最深,最大,最廣;但真正要體會神的愛,非先進入約伯的經曆不可。

  許多信徒表麵看,他是活在神的麵前,麵向著神;其實,他們內心是向著環境,向著人們,直到他們經曆無緣無故的苦難以後。

  約伯的經曆是什麽呢?答:朋友會對你誤會,同工會將你踢開,妻子會對你生厭,兒女會離你而去,財產會歸於無有。但是神不會誤會你,丟棄你,離開你,也不會對你生厭。

  約伯的經曆是什麽呢?答:蒙福時人來稱讚,平安時人來親近,這是世界的靈。世界繁華,人情冷暖,容易占據神在我們心中的位置,這一切都需要對付。

  要了解約伯記這本書,必須先超越人世的善惡觀念,從神的角度去看。

  “加倍的祝福”不是賜給無罪的人,乃是賜給愛神的人。

  “厭棄罪”是不夠的,必須“厭棄我”。

  二、己的本相

  如果我們將創世記的主題講成是“神的創造與人的墮落”,那麽出埃及記以下的主題該是“救贖”,約書亞記以下是“建造”,約伯記以下五卷就是“建造的成熟”。本書為智慧書之首,且是第一卷,是信徒進入成熟生命的第一階段。

  舊造生命的成份,在建造過程中已經被熬淨許多,被聖靈的火燒去許多;這熬煉工作不是借著知識,乃是借著經曆。神知道,信徒對知識的印象是浮淺的,對經曆的印象卻是深刻的。神也知道,信徒懼怕罪不是認識神的公義,乃是經曆神的公義。然而,脫離罪,敬畏神,遠離罪惡,為人正直,並非代表生命的成熟。

  生命與局麵

  約伯的生命未受苦以先,他有許多的“局麵”,如:五百對牛,五百對驢,七千羊,三千駱駝;財產,牲畜,學問,名望等,這些,均是他能以吸引人的地方。許多人尊敬他,稱讚他,□慕他,高舉他,不是因為他的屬靈生命好,乃是由於他的“局麵” 好;那些“局麵”是掌握在約伯的手中。

  約伯的生命要成熟,那些外表的局麵先得挪開,然後就能經曆一下,我們所恃,用以吸引人的,是局麵呢?是生命呢?叫人得供應的到底是些什麽呢?

  如果約伯所注重用以吸引人的,是生命,而非局麵;那麽,為何當神挪去他一切局麵之時,而他竟一無所有,一無所是,被一切親戚朋友厭棄呢?

  如果約伯的生命經常發出基督的香氣,而非發出自己的香氣;那麽,為何當他的局麵一旦失去時候,他的言論,態度,那麽叫人生氣,難受,得不到一人的同情呢?

  一切局麵都是從神而來,都是神所賜的。我們有局麵而缺少成熟生命,在神看來是虛空,在屬靈人看來也是虛空。神喜歡他的仆人全心全意去愛他,充滿他,而不喜歡他的仆人全心全意去注重局麵,發展局麵。神首先要得到的,乃是有豐富生命的人,流露生命的人。神樂意叫許多人的傳道工作並不十分順利,免得他們愛工作而非愛神,多談論工作而少談論神。事實證明,當屬神的人全力攪好局麵以後,他會發現自己的靈力失去了,靈程停下來了,愛心也冷淡了。

  如果人的生命進入成熟境界的話,那麽,他會注重神過於一切;無論是局麵,工作,以及人們的評論,日光之下一切的事。

  曆代被神興起來影響時代的人,都是他們所充滿的生命份量,而非他們所掌握的局麵。

  聖靈三次作見證,說出約伯已經脫離了罪,完全正直,敬畏神;他是一位無罪的人。可是,無罪的人就無需受苦嗎?受苦是單為了對付罪嗎?本書告訴我們,無緣無故的受苦,不是對付罪,乃是對付己;人需要脫離罪,人更需要脫離己,因為己是罪的根源。

  多言

  本書是聖經中最古的一卷,約寫於距今三千五百年,在摩西時代以前。書中的人物均與亞伯拉罕本族有血緣關係,是屬他父家的後代,他們對於列祖敬畏神的事跡均甚明了,有傳統的信仰。

  從第三章起,一連有三十五章,約一萬七千多字的篇幅,全是記述幾個人說話,我們可以想像當時的言論情形,是如何激烈緊張,和時日的長久了。

  己生命強的人,有許多表徵,而“多言”乃是其中之一。喜歡說話,有發表欲,缺少安靜,注重自己的看法感覺,這都不是罪,乃是己。生命成熟的人,正常時候,應該是言語寡少,為人安祥,在禱告中,在新鮮的靈中閱讀神的感覺。然而,己生命強的人,不是這樣,他隻注重自己的感覺,看重自己的經曆,對於當時當地人物和環境,以及神的感覺全不注重。己生命強的人,注重過去屬靈的資產,昨天的亮光,對於今天的啟示,聖靈今天的帶領,完全不知道,他的目光是向後看的,不是注意前後左右,也不是向前看的,他們的言論是把人的道路帶入臼巢,帶入框框,遠離神的旨意。

  己生命強的人,意見多,看法多,隻顧到自己的思想,不留意別人的感覺;認為自己的感想就是神的感想。這種人很難長進,也很可怕。

  重視人的貶褒

  當信徒生命未成熟,未夠深入紮根在神裏時候,雖然他口裏說的是聖經名詞,講的屬靈字句,然而在生命的深處,他們是極注重工作的得失,尤其看重外界人們對他的言論批評。生命膚淺的人,把自己的榮辱掛在別人的判斷上,因之極看重別人的貶褒,看重自己在別人心中的份量。

  當別人稱讚時候,心中就沾沾自喜,以為自己真是具有人所說的那些長處,配受人的褒揚。當別人指責時候,就鬱鬱不快,以為自己無故受辱,沾汙自已的清白。這種信徒,他的目光是向著環境周圍,不是向著天上;他們的喜怒哀樂,是根據人們對他的反應,不是根據神對他的反應。

  人在屬靈方麵的真象如何,份量如何,應該由神來估定,由神來判斷;那才是真實的估定,確實的判斷。生命如果不是紮根深入神的裏麵,我們就不可能在人稱讚時不自喜,論斷時不自辯;我們就可能像約伯一樣,在別人指責時滔滔自辯,自義自是。

  有一種信徒對於別人的誤會非常重視,而急於自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如果在人麵前失去價值,則在神麵前的價值也失去;如果在人麵前失去份量,則在神麵前也一無所用了。像這一種愛惜自己,活在人麵前而非活在神麵前的人,他們若非受極大痛苦與剝奪,那麽,他們的靈命斷不能從人們的麵前退出來,而紮根進深在神生命的源頭中。

  注重“我”

  環境正常的時候,人的生命光景很不容易被看出來,因為有隱藏,有化裝,必須來到最危急的時候,或者最無指望時候,他的表達,他的言論,方是他裏頭最實際的光景。

  約伯既然如此敬畏神,天天獻祭,遠離惡事,誰知道他的內心呢?誰明白他生命的實況呢?隻有把他擺在一無所有,眾叛親離,求生不得,難以入眠時候,人的裏麵光景才能赤露敞開。人必須如此認識自己,厭煩自己,然後才會愛慕神的成分,進而充滿神的成分。

  本書第二十九章,約伯將他自己向來不肯述說的可愛,一點一點的公開出來。

  他說:──

  “少年人見我回避,老年人起身站立,王子都停止說話,用手捂口,首領靜默無聲,舌頭貼住上膛,耳朵聽我的就稱我有福,眼睛看我的便稱讚我。”

  “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腿,我為窮乏人的父。”

  “人聽見我而仰望雨,又張開口如切慕春雨。”

  “我為他們選擇道路,又坐首位;我如君王在軍隊中居住。”

  在這一章聖經中,約伯總共說了五十個“我”字,表示出他自己有那麽多的可愛之處,他一直說:“我我我──,”他沒有說到神有什麽可愛。

  這就是己的本相:充滿自己,數算自己,欣賞自己。

  在本書第三十章,約伯又說──

  “現在,這些人以我為歌曲,以我為笑談,他們厭惡我,躲在旁邊站著不住的唾沫在我臉上。”

  “這些人毀壞我的道,增加我的災,驅逐我的尊榮如風,我的福祿如雲過去。”

  在這一章聖經中,約伯總共說了四十八個“我”,表示對人破壞他的人格,汙辱他的名譽,何等忿恨。而這些人都是受過他好處的。

  約伯戀戀於他既往的光榮曆史,又念念於眼前人的藐視,被人憎恨,因此,他又在第十九章中,自訴自怨:──

  “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我呼喚仆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煩;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連小孩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這一章聖經,他總共說出五十三個“我”,為世態荒涼,人情冷暖,而憤憤不平。

  就在這三章聖經內,約伯總共說了一百五十一個“我”,為自己評論,以自己為標準評論他周圍的人。

  人是神的創造物,由靈魂體三者合成。靈有“神覺”,魂有“自覺”,體有“物覺”。活在肉體裏的人,整天所思所想,全是身體需要的事,食色的事。如同老年的以撒,全是“吃肉”的思想,為“吃肉”的事而行動,在“吃肉”中生活。雖然是事奉神,目的還是為了身體需要,物質需要,為吃餅得飽。

  活在魂裏麵的人,鼠目寸光,在自己的範圍裏看一切,在自己的範圍裏感覺一切。這種信徒,摸到神同在時就很喜樂,摸不到時就很憂愁;感覺到神時就很熱心,感覺不到時就冷淡退後。他的靈命好象小孩子,要神在一切事工上遷就他,體貼他,而從不曉得如何去遷就神,體貼神。

  活在魂裏麵的人,雖然在熱心事奉神,但他所注重的是自己的職事,自己的奉獻,自己的恩賜;他害怕別人不了解他,不認識他,不欣賞他。這種信徒隻能看見自己被神使用,在神麵前的重要;而看不到別人被神使用,別人的重要。因此,所議論的全是 “我我我──。”雖然不是高抬犯罪的“我”,仍然高抬天然的“我”,叫聽見的人摸不著基督的香氣。

  約伯一直在說:“我我我──,”證明他是根深蒂固地活在自己的裏頭。(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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