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得勝
三、己的對付
約伯並沒有犯罪,所以他所受的痛苦非為對付罪,乃為對付己,即對付己的顯露。
己生命是非常好的東西,它可以揀選神,表彰神,顯露神;它也是非常可怕的東西,它可以高抬己,揀選己,以自己為中心,反對神。可見,己不是罪根;罪根乃是指己的顯露,以己為中心。
“己”與“己的顯露”不同
世界上最好的生命無過於主耶穌的生命了,他的自由意誌與我們是一樣的,但他一生的事跡處處遵行天父的旨意,從不體貼自己肉身的軟弱。他行神跡奇事,不顧自己肉身之需;他說話行動,己不領先不顯露,不為自己預備什麽,也不為自己揀選什麽。就是在十字架上最痛苦之時,仍不為自己分辯,反而為他人代禱。他的一生是過舍己的生活。
可見,己不是罪根,“顯露自己”才是罪根;人類犯罪是己的問題,要對付己的出頭,才能對付罪的問題。
全本聖經均甚注重己的問題,律法,審判,地獄,撒但等,都是己所產生的問題,是己生命偏差墮落的結果。真正的罪根不是羅馬書第七章那個“肉體中犯罪的律”,乃是那個“我”,那個憑藉己力為善的“我”,那個不依靠“基督”“聖靈”的“我”,那個在神力之外靠己力掙紮的“我”。
撒但原是極美麗的天使長,愛慕神的明亮晨星;它的墮落是因為不揀選神而揀選己,不高舉神而高抬己,欲與至高的神同等。因此,我們可以領悟何為罪,何為罪的根源。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約伯所以受打擊痛苦,其原因何在了。
神打擊你所愛的
一位平生最喜愛清潔的朋友,因為太注重清潔乾淨,所以院子要每天掃幾次,弄膳要幾個鍾頭一次,地板要一塵不染;叫他的金錢時間損失是可以的,叫他的清潔差一點是不行的。
某日,這位朋友受邀赴親戚的筵席,享受給他特備的一塊鴨尾巴,那曉得一口咬去,竟滿口臭汙,全是鴨屎,因為裏麵完全沒有清洗。這一席的盛筵,弄成在不愉快中結束。
這就是對付,你最喜愛什麽,神就對付你什麽;你最愛你的妻子,神便打擊你的妻子;你最愛你的兒女,神便打擊你的兒女;那些奪去你愛心的東西若不受打擊,你對神的愛不會增長。
神人約伯,他所最愛的東西,不是他的妻子兒女,財產,乃是他的老自己;包括自己的名譽,道德,人格,完全。約伯最喜歡聽的音樂就是當人們提到他的“名字”。這些如果不受打擊,他就沒有辦法可以充滿神。
神不願意人以自己為中心,在一切事上那麽看重自己,他要動工,叫人厭棄自己,擺脫自己。
神從靈界,先問撒但從何而來,再問看到約伯的完全沒有。神準許撒但攻擊,以對付約伯的老我,叫他不以自己為寶貴,乃以神為寶貴。
(一)“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仆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伯一14、15)
(二)“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仆人都消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伯一18)
(三)“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進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仆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伯一17)
(四)“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的長兄家裏吃飯喝酒,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伯一18)
這裏,請注意那個“你”字,即約伯所喜愛的我。神興起環境,每一支利箭都射向約伯所喜愛的“我”;每一支刃都刺向他所寶貴的“我”;每一下鐵錘都擊中所看重的“我”。哦,這是何等痛苦的事呢!
神叫你厭棄自己
一次的打擊不夠,何況是身外的打擊,並不是身受的苦難,約伯的“我”雖然極受痛苦,還不能放棄對“我”的愛戀,不能放棄對“我”的興趣,故必須有第二次的打擊。
“於是,撒但從那和華麵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約伯就坐在爐灰中,用瓦片刮身體。”
這個平生被愛惜的我,竟然長滿毒瘡,發出惡臭,三尺之內令人作嘔,五尺之內不能站人,妻子滿口憎厭,朋友遠遠的站住,不敢挨近。既不能躺臥,又不能坐在板上,隻好坐在爐灰中。
“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麽?你棄掉神,死了吧!”(伯二9)
肉身上的痛苦已夠嚴重,再加上精神痛苦,妻子的激動,這個打擊多麽厲害呀!
一日之內,牲畜財產全失,兒女全失,這樣嚴重的事臨到,約伯沒有慌張,沒有妄評神,他認定這些出於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他的心中沒有懷疑的成分。他的“己”沒有顯露,可見他的信心功夫!
一日之內,這位滿有尊榮的大財主,如同君王的榮美外表,忽被剝去,剃頭裂布,坐在爐灰之中,這麽嚴重的光景,約伯沒有慌張,並不以口犯罪,他認定:“這一切皆出於神。”他認定:“我們從神得福,也當從神受禍。”(伯二10)約伯的“己”沒有顯露,可見他的涵養功夫。
約伯的三友
己生命在淺的人,是很容顯露出來的,信徒如果一餐飯吃得不飽,他也可能批評神;有一個月的房租付不出,也可能以口犯罪,妄論神。
約伯乃是古代聖賢,他的己生命因為修養到家,毫不顯露,甚至家產被擄,兒女喪盡,仍不妄評神,不以口犯罪,不是今日一般自以為愛主的信徒所能比擬的。然而,人的內心若不被帶到一種地步,經曆到人的批評誤會,己麵目的可憎,人仍然無法麵對麵認識神。信徒的長進乃是他經曆到人人的誤會厭棄,他才發現神的可親可愛,而厭棄自己,不再注重自己的得失,反而關心神的得失。
因此,這三位朋友,就是神所安排的工具,為要激動約伯,叫約伯大大的傾倒自己,數算自己的可愛。這三個朋友好似是神手中的醫療工具,用來治療約伯,把他肚中己生命之蟲一條一條的鉤出來,直到盡淨為止。約伯那些自訴自義的話,代表了他己生命之蟲,攔阻靈命的成熟。這三友的批評,正是神醫治的良方,叫他痊愈,以致可以充滿神的成分。這三個朋友都誤解約伯的遭遇,以為是犯罪的因果,這樣,神在約伯最心愛的名譽人格上,開了一刀,流了些毒汁,約伯的己病態,就慢慢地好起來了。
神從他的預見目光中,看出約伯心中隱藏一個墮落的己,是攔阻人認識神的東西,它深埋在生命之中,是約伯所最喜愛的,也是他最注重的,別人看不見,神卻看得見。神雖用了兩次的打擊,仍然未曾激動它,未曾引出它,因為它在道德的涵養裏紮根甚深。人若能看己的可憎,而厭棄己,須由神作工,用一種方法引出它來,叫人看見了,認識了,然後審判它,定罪它,方能蒙福。
在這裏,神的工作正如他教導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如何去攻打艾城的方法,要先“引誘他們離城”,引出來,然後從埋伏之地起來,將城奪取。艾城的人,如果閉門不出,深藏裏麵,以色列人就難以攻打。
神今日也時常用這種方法對付愛主的基督徒──
凡自誇有信心的,神就把他擺在信心的試煉中,引出他們心中的“不信”,然後定罪,叫他們厭惡自己。
自誇沒有邪情私欲的,神也把他擺在一種環境中,引出他的邪情私欲,叫他厭惡自己。
心中隱而未顯的罪,神也把他擺在一種環境中,叫他看見,吐出心中的罪孽為止。
人裏頭有極多敗壞可憎的成分,是自己所不知道的,隻有神知道,如果不設法引出來,迫出來,人的靈命還是不能成熟。
人的生命好象不成熟的水果,必須多受日光的曝曬,裏頭苦澀的成分才能去盡,然後成熟。
迫出墮落的己
約伯的三個朋友,從本處約會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沒有開口。
此後,約伯先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此時,約伯全身生毒瘡,沒有一處完好的肉,但是他的舌頭未長瘡,還可活動。他用舌頭發表苦情,他說:“人的道路既然遮蔽,神又把他四麵圍困。”(伯三23)約伯不明白神的旨意,不知何故受此大痛苦,因為神在這件事上未顯明其旨意。
約伯的話引發了三友的意見,他們三人輪流說話,解答約伯的疑問。他們認為約伯的苦況乃是與“罪”有關,是因果的問題。
這三友的理論,非從求問神而來,亦非從祈禱而來,乃從各人經驗學問而來,從曆史例證而來。
第一位朋友以利法,首先開口:──
“按我所見”(伯四8)。以利法不是從神的觀點說話,乃是從己的觀點說話。
“耕種罪孽”“照樣收割”,從情欲撒種的,必收敗壞。他叫約伯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他的話是要叫約伯知道,神是公義的,斷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他的話是以約伯要先對付自己的罪,然後方能解決受苦問題。
以利法曾經見過異象,得了默示,自認為靈性夠高,所下的斷案不會有錯。他說,約伯所遭遇的事,是神的“管教問題”(伯五17)。他認為這個斷案是正確的,放之四海皆準,各種難題皆適合;他要約伯“聽”,叫約伯“知道是與自己有益”(伯五27)。
第二位朋友比勒達,也發表意見──
比勒達補充以利法的理由,定約伯為“有罪”,或者,約伯的“兒女有罪”(伯八4),以致受報應,被擊打。“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伯八6)。比勒達自稱這“報應史觀”,不是一己的看法,乃是曆史的考證,從列祖的記錄中查考出來的真理,叫約伯虛心接受。
第三位朋友瑣法說話──
他也補充前兩位的意見,定約伯為有“罪”,叫約伯“把心安正”,“除掉手中罪孽與非義”(伯十三13、14),他叫約伯悔改,就必從苦境轉回。
瑣法加強他的看法,武斷的說:“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伯十一6)
神要叫約伯得到加倍的祝福,必須先叫他放棄對“我”的愛好,去掉對“我”的興趣,厭煩那個“我”,懊悔那個“我”。
所以,約伯這三友所說的話,好象三支利刃,刺向約伯的胸膛,砍向約伯所寶貝的“我”,兩三個人的口緊緊地咬住:“約伯是一個大罪人!”兩三個人異口同聲:“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所該得的還少。”這三支利刃就是神安排的工具,毫不留情地刺向約伯所愛惜的中心。
約伯為無罪自辯
一次外邊的打擊沒有激動約伯,二次身上的打擊沒有叫他失去信心,但約伯隱藏中的老自己如不被迫出來的話,他仍然自賞自惜,不會厭棄自己,也就永不會麵對麵認識神。所以這第三次的刺激,就是借著他三友的口:“定約伯為有罪”。這件事,叫約伯動了血氣,露出他的本相來。
約伯是個道德家,宗教家,天天獻祭,天天自潔,完全與罪隔絕,與不義隔絕。他的聲譽是烏斯地人知道的,被人人敬仰的,那是他的資產和本錢,他寶貝這個,財產比不上這個,兒女比不上這個,身體健康也比不上這個;誤會他別的事還可以,誤會他的 “清白”,這個絕對非他所能忍受。
於是約伯辯駁,為自己的清白申訴。他聲稱自己的口舌如何完全,行為如何公義;那些一向隱藏在他心胸深處之自榮,自賞,如江河一瀉而出。
約伯說:──
(一)我從來沒有違背神的話,這是我的安慰(伯六10)。
(二)我沒有發現我在何事上有錯(伯六24)。
(三)我的舌頭從來沒有不義(伯六30)。
(四)神知道我有義,神知道我沒有犯罪(伯十7、十三18)。
(五)我一向沒有行強暴,一向就是清清白白(伯十六17)。
約伯說了一大篇話,為自己的清白辯護,為自己的名譽辯護,愈說愈急燥,惹動三友的怒氣。
以利法、瑣法、比勒達三人聽見約伯自義自讚,自恃自榮,更不舒服,遂尋找理由,想出方法,要根據真理原則,因果報應,神的性情,定約伯為“不清白”。
以利法開口,他認為約伯的口,已經可以被定罪,約伯的嘴唇見證了自己的不是(伯十五6)。
比勒達開口,以惡人為例,影射約伯為不義之人(伯十八21)。
瑣法開口,以惡人題目,指約伯該受神的打擊,為天地所不容(伯二○23、27)。
憑二、三人的口,可以定準。三個朋友異口同聲把約伯的名譽說得一文不值,把他的道德說得那麽低。三把口同一個內容,同一個口吻,向約伯發泄胸中之氣。
約伯雖然全身生瘡,但他的舌沒有生瘡,還能運用自如,他不甘朋友給他的誤會,不甘受羞辱,他眼中冒出火星,大大發怒。
約伯說:──
“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我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應當閉口。”(伯十三章)
“你們編造謊言,都是無用的醫生。”(伯十三4)
“你們的話,全是虛空,我全聽不進去。”(伯十六章)
“你們用言語壓碎我,不以為恥。”(伯十九章)
約伯心中急燥,靈被激動,聲嘶力竭的申訴,想把三友帶上法庭,告到不信的人那裏,請個法官來聽訟(伯九33)。他的話愈說愈多,老舊人全然顯露。他嘮嘮叨叨,訴說自己的清白曆史,回憶半生的尊榮地位;念念於他的既往,戀戀於他的得失。在第二十九章中,他一連說出五十個“我”,“我我我──”,比羅馬書第七章保羅說的“我”還要多。
約伯的老我全然顯露出來了,那麽自義,自是,自訴,自賞,自尊,自恃,自守,自榮,完全目中無人。
對於對眼前的遭遇,約伯也感觸太多;他嫌自己的兄弟與自己疏遠;嫌親戚與他斷絕;嫌密友忘記了他;嫌仆人使女對他不忠;嫌妻子對他生厭;嫌小孩子的藐視;朋友的翻臉。約伯嫌這嫌那,他評判一切人都是不好,對一切人都不滿意。
約伯嫌人人離棄我,不愛我,不關心我,看不起我。他認為全世界的人都是可憎的惡人。
約伯不甘名譽受沾,不甘“被釘十字架”,他從被人誤會的“十字架上”跳下來,為自己的無罪而分辯;他的老我完全顯露,整個被迫出來了。
四、脫離己
約伯記全書內容均是談論神,那幾位發言者對神均有相當認識,並不是膚淺的人。然而他們的談論神,竟然談出血氣來,談到生氣發怒,末了口氣跡近相罵。這些,均代表生命的不成熟。
雖然,約伯三友對神的學問有相當認識,有高深的理解,但說得口急氣憤,一場辯論下來,各人均不得造就,也沒有將問題解決。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約伯三友對神的認識多在頭腦中,少在生命中。他們想出一套理論要約伯接受;他們是以理論服人,不是以愛心服人。
要叫別人心悅誠服的,不是靠魂的理論,而必須是由靈來的感動。如果屬神的人聚在一起,談論神,談出血氣來,互相以血氣作武器,雖然滿口聖經名詞,那能叫聽的人受感動呢?
如果談論神引出血氣來,這表示那些屬靈的理論,是在魂中,在頭腦中,並不在靈中,未曾親身用生命經曆過。這又表示談話的人尚不曉得如何運用靈,以愛心叫人服下來。
三友的言論逐漸顯出批評,論斷的態度,好象審判官的立場,這種欲以言語勝人的出發點,難怪對方全不接受了。
(二)約伯三友先神而說話,走在神的前頭。雖然他們所談論的話都是神的原則,神的學問;但這些皆是過去的學問,昨天的光亮。他們沒有讓神先在這件大事上說話,等候神先發言,在靈裏受引導;他們隻是各人搬出過去的屬靈資產,昨天不同的經驗,來解釋今天的難處,和目前的新事。
餅去的屬靈資產固然有相當價值,昨天的亮光也有價值。但是,隻能對過去有效,對昨天有用。屬靈的事要留意神當時當地的感覺,要聽神當時當地的引導,要讓神居首位,要先看神今天的言論如何,不要搶先,也不要以自己的意見代表神的意見,以自己的權柄代表神的地位。
如果一套理論和法則就可以概括神,代表神,那麽,神就是昨天的神,而不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又在我們左右,前後,內外,無所不在的神了。約伯三友的愚昧,就是因他們將神限製在曆史中,沒有留意神的隨處隨地隨在,經久恒在,和新鮮活潑。
聖經喜歡用比較的手法,從各方麵,各個角度,去說出耶穌基督的完全。約伯記這卷書的用處正是如此。
耶穌基督一生的美麗
我們已從四福音中看見耶穌基督的一生:他的降生,他的生活,他的言論,他的受洗複活。但這些均需要比較,以衡量主的美麗。
神使用約伯的受苦,說出基督如何受苦;他在天上的尊榮比約伯更高,他在十字架的貧窮比約伯更窮,他受的痛苦比爐灰中的約伯更深。
舊約聖經中許多人物,均是一種比較,藉以從各方麵,各個角度,說出基督在世三十三年所作所為,所成就的事工,具有多麽豐富的意義。我們必須熟讀聖經,認識它,並將之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
主耶穌在地上傳道,他一再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所說的話,也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麵的父作他自己的事。這也就是說,主耶穌的一生,從來不出頭也不顯露己,不憑著自己去成就什麽。
主耶穌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的不開口,在告他的人麵前不說話,既不評判什麽,也不為自己辯護,將自己交托給信實的神。
尤其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全人被帶到絕境的時候,他生命的實際光景完全赤露敞開,無一點隱藏。然而,給我們看見,並沒有一絲一片的恨,也沒有一點一毫的顯露自己;他既不埋怨人情冷暖,世態荒涼,更不訴說自己的自義自是。不以自己的苦況而評定別人如何,更不訴說自己的良善之處。當他受最大痛苦之時,門徒分散,父神離棄,十字架下的人搖頭撇嘴,旁邊強盜的譏笑諷刺,但他仍然心如止水,持守他的純正,不為自己清白而自辯自訴,反將自己完全交托管理萬有的神。哦,他是何等的不顯露自己呢。
如果我們像約伯那樣敬畏神,遠離罪惡,卻遭遇無緣無故的苦難,以致被人誤會,受人論斷,那麽,我們何需要為清白辯護?何需要為自己的名譽辯護呢?每一信徒的實際光景,神知道得最清楚,別人的稱讚不能加增什麽,別人的毀謗不能減少什麽,隻要將自己交托給管理萬有的神,他是唯一的神,能判定一切,配受一切的敬畏。
五、生命的成熟
約伯的三友年邁壽高,人生經驗豐富,一連八次發言,但均無法折服約伯,因為是憑各人一己觀點,不是憑著神的觀點說話。等到第九次約伯說完,他們就不再說了,辯論隨之結束。
這時,有一位旁聽的年青人以利戶開口,對他們四人的觀點作了評論。以利戶是一位單純的人,他的言語並不愚昧,表達了神一部份的立場,說出受苦的理由。
以利戶說:自以為義,自以為清潔無辜,這是不對的,因為人的義像汙穢的衣服,無法與神的全義相比。不要因無罪受苦而心懷不平,或對神誤解。人可能達到無罪,但不一定沒有驕傲。神借著困苦,趁著他們受壓,開通他們心靈的竅,以進入生命的寬闊。敬畏神的人受苦必不落空;我們受苦與我們有益,可以飽嚐神恩典的新鮮與肥甘。
總之,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神在人身上的要求比世人的要求更高,苦難過後,然後就會知道。
以利戶說完後,末了是神說話,指出人所知之有限,不能以一己之義判定神的非義。神用時間與事實答複苦難問題,叫人看出神行事的完全,是人的頭腦料想不到的,他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敬畏他的人。
厭惡自己
約伯對神的認識是從列祖的遺傳而來,從風聞而來,並沒有親身的經曆。直到這一次受苦過後,對神的認識才從頭腦而變為實際,好象親眼見過神一般。
以往約伯認為自己的生活行為,存心態度,高於世上的眾人,相當合乎神的要求了。如今,經過苦難以後,他才發現,那些自以為可誇的義,仍然是可厭棄的,一點不值得自誇。毀掉了一己之義卻換來對神親身之認識,以及對一己虛空認識,這,何等值得寶貴?
因此,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為一己微小的義自厭,為一己行為聲譽自厭,為一己所倚恃的自厭。他覺得,不單是那些自義,不值誇耀;甚至連自己,都是虛空,都算不得什麽了。以往花費那麽多口舌,為自義爭辯,是完全沒有價值的,這種自恃自榮,應該被定罪的。
人必須先認識自己,然後方能厭棄自己,以致可以脫離自己,而□慕神的可愛,進而投入神裏頭,消失在神裏麵。然後,才能以神為可誇,倚靠神的義,不再自義自是。那時,人的言談口氣會有個大轉變;不再是我的熱心,我的奉獻,我的恩賜,我的這個那個,而是──“神是一切”。至於我,不過是塵土之中的塵土,罪人之中的罪魁。今日神能用我們,肯用我們,不是由於我有一點點的好,而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不隻心中這樣感覺,實際上原本如此。
代禱與轉回
在受苦問題的辯論中,三友的愚妄全然顯露,以致神的怒氣向他們發作,要按他們口舌的罪辦他們。約伯的三友獻上燔祭,神的怒氣始告消退,約伯也蒙神的悅納。
一件很明顯的真理寫在這裏:辯論已經結束了,三友的祭物獻上了,神也悅納約伯了,然而,約伯仍然在受苦之中,仍然未從苦境釋放出來,直到他為三友禱告,為他們向神求赦免,為他們祝福後,苦難才離開他,他就從苦境中轉回。
記得摩西在曠野作首領時也是如此;以色列百姓抵擋他,攻擊他,藉各種問題在他身上發泄,摩西都能忍受。及至神發怒要除滅百姓,摩西卻出來代禱,攔阻神的怒氣。這些均說明生命成熟的人實在是脫離了自己,不從一己的利益榮辱,甚至為批評他的人代禱,而注重全體的利益,以及神的榮辱了。
約伯的三友雖然有罪,但約伯必須為之祈禱;求神赦免他們的愚妄,不照他們的口舌錯失定罪他們,然後,約伯才從苦境中轉回,身體恢複健康,神的賜福也加倍地賜下來。在神看來,人人均是一樣,人人均有軟弱,生命成熟的要代替別人的愚妄,擔當別人的軟弱,從心裏赦免他們。尤其神的兒女們,更要彼此擔當,互相代求,如此,就完成律法。神的心胸包括全部世人,我們要以神的心為心,幫助別人脫離苦難,同享神的賜福。將一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固然是大錯,獨自享受神的賜福也是大錯,因為世人原是從一個血統出來,原屬於一個大家庭啊。
米利暗用口舌批評摩西,患了大麻瘋,後來雖然神的怒氣消退,宣告赦免,但仍得摩西為之禱告,麻瘋病才好了。可見生命成熟的人,不喜悅看見別人被棄絕,也不喜歡別人受審的。無論是外邦罪人受報應,或主內信徒受管教,他心中的感覺總是很沉重的。這種與別人同感身受的內心成分,是從受苦來的,從破碎來的,好象神的心一樣。
謙卑的標記
約伯成熟之後的另一個標記,就是他的話語減少了,對人事物少發表自己的意見,所以他再沒有留下什麽話,像以前那麽愛爭論,愛發表了。照我們今天的經曆推測,後來的約伯是:──
(一)寡言。不願意也不敢隨己意發表什麽,也不願意人知道他為神作了些什麽。
(二)虛空。對日光之下一切財產兒女以及自己,均有虛空感覺。對神卻有真實感,雖然他仍然看不見神。他擁有極多財富,但他清楚知道,這些均非屬自己,乃是屬神的,從神而來的。他有妻子,好象沒有妻子;用世物,好象不用世物。
(三)沒有自我的感覺。無論別人對他稱讚如何,他不感覺特別欣喜;無論別人對他論斷如何,他不感覺特別難過,他自己的悲歡憂樂,完全根據神對他的反應。
尤其這第三點,乃是屬神之人最可愛之處。
(四)與人同心,不誌氣高大:約伯先前蒙神祝福,把神的恩賜視為自己的功勞。他多施舍與人,在外麵看是有愛心。但他與弟兄、姊妹和所認識的人並不是站在同等地位,無法謙卑與人同心。他好象君王親臨百姓,常坐在高位上。甚至王子、首領靜默傾聽(伯二十九7│9)。所以,他被神剝奪後,眾人都離棄他。甚至他所幫助過的那些貧苦孤兒寡婦都遠離且輕看他。但他被神破碎,脫離“己”的高傲後,他的家人和所認識的人,就能和他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來往了。(伯四十二11、羅十二16)
屬天與屬地
屬天的福氣與屬地的福氣,原來是分開的,兩者不相調和;生命豐富的信徒,好似應該外體貧窮,在世一無所有。反過來,財主難進神國,肉身豐富,靈命斷難長進,這是人類墮落後的一件事實。
然而神拯救的目的,不隻恢複墮落以前,甚至超過,超過創造光景,叫世人可以與神一同掌權,得到屬天屬地的豐滿。這個光景必須在生命成熟以後,脫離自己以後。
約伯從苦境轉回,神所賜予約伯的比先前更多,他得到“加倍的祝福”。除了屬地的財產以外,他又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先前的七子三女在天上,神再為他預備以前的數目。這是指明屬天屬地的豐富,是要加給一切凡為主受苦的信徒。
許多人常誤會屬靈人都該貧窮,一無所有,如保羅晚年之光景:赤身露體,又饑又渴,無一定的住處。一般人以為屬靈人如果富足了,一定會影響靈命,妨礙清心禱告生活。這實在是十分錯誤的觀念。
如果屬地的富裕會叫一位屬靈人墮落,靈命退後,那就表示他決非屬靈人,生命必不成熟。屬物質的富裕之未臨到,不是神的不可能,亦非他不願意,原因乃是今日信徒生命少有成熟者;信徒尚未能澈底的脫離己,為神掌權。如果,人仍然有一己的傾向,在屬靈事工上一直注重自己的局麵,而不留意神的整個局麵,那麽,他們仍然無法得到加倍的祝福。
神樂意看到每一信徒都靈命成熟、肉身富裕。但如果肉身富裕,會影響他們靈命追求的話,那麽神寧可叫他們貧窮,以幫助他們的靈命。在神看來,生命長進是比較難的,外體的富裕卻是比較容易得到。哦,神今天何等渴望信徒能脫離自己,完全屬神,以致他可以把加倍的祝福傾倒下來,叫眾人一同分享他的豐富,而知道他是豐富的神啊!
約伯成熟之後之另一個標記,就是他的話語減少了,對人事物少發表自己的意見。所以他再沒有留下什麽話,像以前那麽愛爭論、愛發表了。照我們今天的經曆推測,後來的約伯是: 寡言。不願意隨己發表什麽,也不願意人知道他為神作了什麽。 虛空。對日光之下一切財產兒女以及自己,均有些虛空感覺。對神卻有真實感,雖然他仍然看不見神。他擁有極多財富,但他清楚知道,這些均非屬自己,乃是屬神的,從神而來。他有妻子,好像沒有妻子;用世物,好像不用世物。 無論別人對他稱讚如何,他不感覺特別欣喜;無論別人對他論斷如何,他不感覺特別難過,他自己的悲歡憂樂,完全根據神對他的反應。
尤其是末了一點,乃是屬神之人最可愛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