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在猶大曠野的時候,作了這詩)
神阿,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
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
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
我還活的時候,要這樣稱頌你。我要奉你的名舉手。
我在床上記念你,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
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
因為你曾幫助我,我就在你翅膀的蔭下歡呼。
我心緊緊的跟隨你。你的右手扶持我。
但那些尋索要滅我命的人,必往地底下去。
他們必被刀劍所殺,被野狗所吃。
但是王必因神歡喜。凡指著他發誓的,必要誇口。因為說謊之人的口,必被塞住。
這是大衛在曠野寫的一首詩歌,我們以此為契機來分享一下《一個完美的生命》這樣一個題目。
希臘哲學認為人生的意義在於尋找到幸福。但幸福是什麽呢?這卻莫衷一是。小孩子最大的幸福是有一塊烤紅薯,窮人最大的幸福是有一碗熱飯,女孩子最大的幸福是被人愛,當然經常不是被愛而是被騙;男孩子最大的幸福是被人崇拜,商人最大的幸福是“下海”打到“魚”,賺到錢。雖然幸福各異,但幸福大抵是:你渴望的東西得到了。但問題往往是:你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渴望的到底是什麽。人的問題就在於人不知道自己要什麽,但知道自己不要什麽。就好像有的女孩子找對象,找這個找那個,隻知道哪個不行,不知道哪個行。
心理學和哲學都在探討Need(需要)和Want(想要)的問題。其實“想要”不等於“需要”。“想要”的給你你就滿足“需要”了麽?不見得,更是“見不得”。那麽,你到底要什麽?作家王爾德說:“人生有兩大悲劇:一是你想要的東西得不到;二是你想要的東西得到了。”人在追求理想,苦苦追求,到最後理想實現了又怎麽樣呢?照樣還會不滿足。有這樣一件事,一個警察苦苦尋找一個罪犯,找了幾十年,晝思夜想,夢寐以求嚴懲元凶。但就在他找到凶手兩周之後,突然發現人生沒有了目標和意義,於是自殺了。所以,奧古斯丁在神麵前禱告說:“神啊,我的心得不到安息,直到安息於你。”
《詩篇》六十三篇,是大衛在猶大曠野寫的。一般認為大衛王一生有兩段歲月在猶大曠野:一次是他逃避掃羅王追殺的時候,一次是他躲避他自己的兒子押沙龍攻擊的時候。從本詩十一節看來,已經做過王,可能是在躲避押沙龍的時候。詩歌第一節:“神阿,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這裏講的是大衛王所遇到的嚴重困境。其實不單單是大衛,我們每一個人,即使你貴為君王,有一天你也會陷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這是人生不能逃避的事實。“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嘛。有一次關公不能上戰場,你知道因為什麽?因為他正鬧肚子。我經常在外邊跑,有一次受了涼,風一吹,頭就會暈,就想睡覺,那個滋味很不好受。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曆吧。你有沒有聽說“莫非定律”? ――一件事情你擔心它出差錯(“會不會出錯?”“莫非會……”等),結果一定會出錯!你擔心飛機要掉下來,它一定掉下來。保險保險,就是“保”你有危 “險”。後來又有“莫非夫人定律” ――一件事情你擔心它出差錯,結果一定會出錯;而出錯的時候正好是丈夫不在的時候。連曾經呼風喚雨的王沒有不例外,何況凡俗小民?
當然,如果明白這首詩歌的背景的話,會更了解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在以色列有很多沙漠地帶,大雨的時候漲水,但晴兩天以後就一滴水都沒有了。因為雨水早就漏沒了。人生也是有晴天有風雨,“東邊日出西邊雨”;所以一帆風順的時候不要太驕傲。你看大衛在耶路撒冷做王,那個時候根本就沒有敵人了:掃羅和他的隨從都完了,外邊也沒有敵人可與之爭鋒,他的部下並沒有像劉邦那時候想著分封而治,因為巴勒斯坦地區本來就小,大衛王什麽都治理得好好的,可謂內治外平。但誰能想到在絕對不出差的時候,就出差了:他的兒子居然叛亂起來反對他,篡奪他的王位。然而,很具有背正性(Paradox)的是:“人生意義憂患始”,在挫折、痛苦中大衛反而在主麵前有一顆尋求意義與渴慕真神的心。在生命處於顛沛流離之時,大衛反而對生命的意義有一番更深的探詢和追求:人生的幸福是什麽?生命的意義在哪裏呢?一個完美的生命體現在哪裏呢?在本詩中大衛王有極為美好的探索和極為簡明的解答――
首先,一個完美的生命是有生命主宰的生命。
世界上最美的是什麽?當然是生命。這就是為什麽一個美人死了,我們不願多看她一眼的原因。因為一具再美的屍體還是屍體,美沒有了生命就沒有依托。在印尼有一種鳥叫天堂鳥,羽毛顏色豔麗可愛,但一旦死了,馬上就泛出令人作嘔的死亡之色。所以,隻要活著就好,生命就還有希望還有美的底子。但問題是活不了,當然更活不美。“文化大革命”時很多人想活活不了,現在可以活了,又活不了:那時候還沒有乞丐,現在遍地都是;現在什麽都有了,可什麽也沒有了;是自由了,但自由不能當飯吃。
無論怎樣,生命其實還是想延續下去。我們作牧師的時常為人家主持葬禮,在舉行入棺禮的時候,很多人抱著棺材哭得死去活來,說不活了,要跟著去,可是一旦頭發被棺材蓋子夾住,就大喊“救命啊”。是的,生命本身很美好,雖然有時很醜陋。許多人為了活,什麽都幹的出來,連你最好的朋友都可能出賣你。中國話裏邊有一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話太可惡了,好像天地都是為自己一樣,真把中國文化都給帶壞了。很多時候咒詛一個人叫他快死,以為死了就不會再害人了;但壞人死了,問題就解決了麽,不見得。
心理學上研究自殺的過程,得出自殺一般有三個步驟的結論:先有自殺的理念;再有對自殺的賞識;最後真去自殺。但是幾乎所有自殺成功的人都後悔,所有自殺不成功的人也後悔當初想自殺。對後者可問而知,後者從何得知?就以上吊自殺的人為例。小時候我最怕上吊自殺的人,因為真以為都變成了“吊死鬼”。為什麽怕吊死鬼?舌頭伸出來很長很長嘛。到底人的舌頭有多長?看看吊死鬼就知道。為何吊死的人舌頭如此之長,很簡單,是因為臨死之前的掙紮所致。凡是吊死的,都有掙紮,結果越掙紮死得越快。為何掙紮?不想死或者說本能還是想活。也難怪會遊泳的人在水中自殺要提前把手綁起來。所以,神給人強大的保護生命的願望,也給人活出生命之美的願望。人不能因為看到醜陋或者處在困境就像戕害生命,褻瀆賜生命與美的上帝。
若有一天你也在這樣的人生困境狀態中,我勸你想起這節經文:“神阿,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生命真是很美,但有一個條件,就是你要認識你生命的主宰。若你不相信有個創造者、管理者,在人生的終點之時,你必然會發現自己一無所有、兩手空空。因為生命的美在於這位賜福賜美的創造者;若你不相信這位主宰,自以為你自己在主宰你的生命,就可以隨心所欲,那坦率地說:連一隻蚊子你都沒辦法隨心所欲地處理,何況你的生命?這樣的人生勢必有極大的矛盾,這樣的人真是很可憐。我曾經看過一些解密資料,說前蘇聯解體的時候,有許多高級官員自殺。為什麽?他們說:So many things to die, but nothing to live(有許多值得死的理由,但是沒有值得活下去的理由)。為什麽活下去?真應該好好問問自己。結果問的結果一定是無可而活,於是就自殺了。也隻有基督教可以說,我們可以為主而活;因為主活著,所以我們也要活著(參見約6:57)。為主死,容易;為主活,難。正如為國家死,容易;為國家活,難。有美國的報紙說,中國比台灣會垮得更快,因為在美國存錢最多的是華人,不是港台人,而是大陸人;不是大陸的商人,而是大陸的官員。這很是可怕,因為這背後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觀念,於是人人都這樣為自己拚命打算和撈取。當然,我不見得同意這種看法,隻是說當你不把神當神當主宰的時候,任何東西都會成為你的神,成為你的主宰。
真正美善的生命不需要這樣。“神阿,你是我的神”,這句經文真是太寶貴了。你以為你相信就信,想不信就不信麽?你沒有那麽偉大。很多人聽了我的道,以為我是特意在講他。坦率說,你沒有那麽偉大,以至於我會為你一個人講道。你感動是神藉著他仆人的話在感動你。神如果要你,放心,你盡管走,隻是遲早而已,你跑不掉的。約拿怎麽樣?神叫他向東他向西,神叫他走陸地他下海洋,結果還不是弄了一身腥臭乖乖回來?!你願意要這身腥臭你就跑,你願意要以利亞的衣服你就跟隨。多聽道有好處,《聖經》又不叫人學壞,神的仆人沒有不學無術的,你是和尚聽了道會成為更好的和尚,你是道士聽了道會成為更好的道士,但要是神要你,你跑不掉。有一次一位大校要跟我說幾句話,我說不用說了,你想受洗是不是?她說你怎麽知道的?我說從你的眼睛早就看出來啦。從虎視眈眈的目光變成主麵前的小羊羔的溫順目光,還不是主的大能麽?你也不要以為講道所講的跟你沒有關係,更不要以為你都知道了。信仰既有命題性的一麵,又有關係性的一麵。我們不但知道所信的是什麽,還要知道所信的是誰。希伯來文的“知識”,既指頭腦知識,更是指經驗知識。講了一大堆,沒有品嚐和享受的話又有什麽意思?《人猿泰山》的作者並沒有到過非洲,一切都是從書本的知識得來的,根本就沒有草原、森林的親曆與快樂。但你要容你的生命與創造天地的主聯合,容你的生命被他觸摸。一切都會不一樣了。
《約翰福音》第四章的撒瑪利亞婦人一開始跟主耶穌講論的時候窩了一肚子的火。對猶太人,對男人,都氣不打一處來;對自己的過去也羞於啟齒。認識主之後沒什麽害羞的了,可以為了主放棄一切,跑去跟別人大膽做見證,來來去去何其坦然。隻因為得著了耶穌啊。這是神的工作,這是生命的接觸。就像電一接觸,燈就亮了。你的人生就是這樣,一接觸就亮了。打開你的心,因為“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神也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這些話真是美好。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我叩門我太太就知道是我,很少問是誰?如果問的話,我也頂多說一句:“我啊!”“誰?”“我!”她就知道是誰。你也一樣。誰叩門,你心中有數。你知道是神。
所以,一個完美的生命關鍵是要有生命的主宰。《聖經》上說:“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傳12:1)。“衰敗的日子”原文是“暴亂的日子”、“痛苦的日子”的意思。剛才爬樓,我隻能慢慢地爬樓了,現在背駝著才舒服,有時候睡覺也早早就醒了,自己真是老了,和你們年輕人不一樣了。但不管怎樣,那一天來的時候,真是不在乎。我多次說過,怕死的一定死,不怕死的不一定死。基督徒被人家抓住了,人家問你,怕不怕死?不怕;要不要死?不要。
其次,一個完美的生命在於有所渴慕。
“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
很多人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因為已經得著了,認為自己完全了解對方了。很多時候婚姻出現紅燈是因為很多丈夫或妻子以為自己知道對方在想什麽,其實呢按著他所知道的還是不知道。當你認為你還不懂對方時,還有很多可以學習的,但是當你以為自己很懂對方的時候,你就沒什麽和對方說的了。所以,我們在上帝麵前千萬不要一“得救”了就不追求了,千萬別以為你很了解神了。
要好好追求上帝。因為上帝真的享用不盡,越追求越覺得自己的渺小和無知,越發現主的奇妙和浩瀚。在溫州一個人告訴我,讀《聖經》讀了一千遍,嚇我一大跳。我自己讀經才讀了六十遍。但是每次讀每次還是新的,每次講解每次都是新的。像今天講這首詩這種講法在我來說還是第一次。上帝真是太偉大了,有哪一種學說能有這麽偉大呢?我們哪能不好好追求呢?一個老師如果不好好追求的話,最多隻能上四科,再上就重複了。現在我每個月還是要盡量抽空看三四本書。六十歲之後我掐指一算,自己讀的書超過一萬本。神是一切的一切,是我所渴慕的,怎麽能不好好追求認識神賜人能力所寫出的智慧之作呢?很多人說:“基督教,我都知道!”其實什麽都不知道。真正知道的不會這樣說。因為正如主耶穌所禱告的:“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路10:21)。是的,對於一顆孩子般渴慕的心來說,神的恩典每天早上都是新的,就像露珠每天都是新的一樣。很多人自以為很是了解自己的親人,你可以問問看,到頭來發現自己並不真認識。我們都說小孩子七十八變。其實老人家也在變。老人家講同樣的故事,第十次和第九次不同,並不是在嘮叨和重複,而是加了一點什麽。你看老人家也天天不同,而神當然更是永遠鮮活,當然每天給我們的都不同。陶恕(A·W·Tozer,1897-1963)牧師《渴慕神》(The Pursuit of God)這本書給我的影響很大,激勵我不斷渴慕追求神,如鹿渴慕溪水一樣,常常來飲用。永遠不渴並不是說喝了一次就不再喝,而是說在永活的泉水旁常常飲用常常享受。
三、 一個完美的生命在於有所仰望,在於經曆上帝的大能。
詩篇63:2說到“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接下來的經文都是講到這個方麵,又講到因著神的能力,而對仇敵也充滿了必勝的信心。
那個時候以色列的聖殿還沒有建立起來,猶太人看為最寶貴的聖所卻可以保證他們實實在在地敬拜。在聖所中瞻仰主,既包括不時交通,也包括定時交通。現在大衛王不能回聖所但仍然可以瞻仰主,因為這就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創28:17)。完美的生命不單單渴慕神,還在於隨時敬拜神並切實經曆神的大能。這裏沒講禱告,但講到禱告的真實態度:在上帝麵前瞻仰就是敬拜的意思。人自從犯了罪,在上帝麵前真正感到軟弱就會呼求神。人求告耶和華的名是從什麽時候?仔細讀聖經你會發現是從以挪士才開始的。“以挪士”的意思就是“軟弱”。所謂惡人的道路,其實就是不求告神、沒有神引領的道路,就是埋怨上帝跟人來比的道路,就是 “你會犯罪我也會犯罪”的道路。遺憾的是很多基督徒一邊禱告一邊走自己的道路,還埋怨神不給自己敬拜的機會。神有一天會為我們打開門,給更多敬拜的機會,但也許我們就會耍花樣:搞舞會啦、單身者介紹啦、教會裏摸彩啦,還教你怎麽“包聽”的禱告啦等等。在印尼有的教會傳福音能賺錢,有的人一年能賺一兩萬。雖受回教徒的逼迫,禮拜堂蓋得很大。某某城市的大商人,隻要一年帶他來八次,就可以拿到十萬美金。如果是帶普通人來也能拿到一百塊。奇怪的是有一些人被帶來最後真的就做了會友。其實這很簡單,如果你對一個人說給一百萬擔保上天堂會有人給你一百萬的。結果天堂沒上成,一定擔保上西天。
沒經驗神的能力“擔保”墮落。困難中最重要的是緊緊跟隨主。聖經中耶穌在加利利海對彼得說你跟從我吧,我會叫你得人如得魚(太4:19)。其實就是跟隨主經曆神的大能看見神的榮耀。很多人認為神的榮耀就是光,其實神的榮耀就是神的同在。神的同在不一定是火車火馬,天兵天使,可能就是一個罪人悔改的真正能力。神的榮耀可能就在馬槽裏,在拿撒勒的主耶穌在刨木頭,有沒有神的榮耀?保羅被人用筐子縋下去,讓人打四十減一下,有沒有神的榮耀?你以為被人打一板子怎麽樣?在新加坡你罵《三字經》被罰打一板子讓你兩個禮拜坐不起來。讓人家打三十九下,坦率地說那也是神的榮耀。主耶穌被釘時是赤身裸體的那也是神的榮耀。
在印尼有個女孩子,被回教徒輪奸後懷孕了,應該不應該打胎?有的傳道人說這是孽種,該打掉。我隻能說我不知道。有個姊妹就這個題目寫過很短的論文,說有一座房子,強盜來弄得一塌糊塗,可不可以重新收拾一下再住進去?我的子宮就像這座房屋,難道不可以把孩子生下來好好養大嗎?看了之後我很受啟發,我不敢斷定那裏就沒有神的榮耀,我隻是相信如果有神的同在,那仍然是神的榮耀。神的榮耀超過人的想象,是多向的,不是單向的。有一本書上說,照我們人的智慧來說,約翰·衛斯理的弟弟查理衛斯理早就給打胎打掉了。我們人所認為的聰明,就是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有所發現,在別人聽不見的地方有所聽見;但真正的智慧是從上帝開始的,因著上帝的同在就可以看見就可以聽見,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發現神聖的內涵,此地即聖所。
當然,神的同在才有神的榮耀,那麽什麽是“神的同在”呢?其實,就是神的道的同在。你越明白神的道,你越發現神的同在和神如何同在。有神的同在才會經曆神的大能。
四、一個完美的生命是被神的愛所圍繞所充滿的生命。
“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
為什麽神的慈愛居然比生命更好?真是讓人想不通。還有什麽比生命更好呢? 是不是為了神的愛可以放棄生命呢?不是。這節經文的意思是說:當生命被神的愛所充滿時,愛就吞沒了生命。沒有神的生命是慢慢在死去的生命――雖然可以爭取價值和意義,也能給你一些力量,但最後仍然如過眼雲煙般逝去。有一位心理治療的專家,叫維多·弗蘭克,他是奧地利人,曾經被關進猶太人的集中營,被關進煤氣室,卻大難不死;他很納悶:為什麽這些很偉大的人物,有的很有才華,有的很有魄力,隻有三五個德國兵拿著槍,為什麽沒有一個反抗?在飛機上我看到一個報道,說“9·11”時共有四架飛機被劫持,隻有第一架每個人都起來反抗,結果本來想衝到白宮去的也沒有衝成。這多少保留了一點美國精神。為什麽那麽多人那麽聽話?那位心理學家研究有兩個原因:第一,無助狀態,在危機中沒有什麽可以成為自己的幫助;第二,無意義狀態,這是更可怕的。在災難麵前突然發現生命毫無意義,連反抗也毫無意義,於是就消沉、無所作為下去。人如果知道生存的意義,無論在什麽樣的環境下,都可以站起來奮鬥下去。
可生活的意義在哪裏呢?哲學心理學很強調意義治療,但最後發現離了神什麽都沒有意義。因為沒有起點就沒有終點。人自以為可以離開神,可以克隆人了,要跟上帝比賽。上帝說:你盡管做,盡管跟我比,但請不要用我的東西。二十世紀開始的時候科學家認為信上帝很可笑,一百年後的今天才發現不信上帝才可笑。大到宇宙小到細胞,鑽進去你就會發現其奇妙無法想象!很多宗教都渴望與上帝有生命的接觸,但隻有基督教才真正觸摸到上帝,才真正有生命的奇妙味道。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羅馬人追求道路,但是隻有方法沒有愛心;希臘人追求真理,但是隻有思辨沒有生命;猶太人追求生命,但是隻有禮儀沒有心靈。隻有神的愛把這三樣結合在一起。神的愛長闊高深,神的慈愛比生命更好。生命無愛就幹枯,生命有愛就流動。有很多人愛你,但隻要有一個不愛你你就過得不快樂。這就是為什麽著名的領袖、出名的歌星往往過得不快樂的原因。所以很多領袖就用權力把意見不同者幹掉。為什麽會這樣?因為沒有愛的生命永遠很狹窄。我有一個學生很會講道,講得很好,但偏偏有人討厭他,當這個人坐在下麵前排的時候他沒辦法講道。主有十二個門徒,十二分之一出賣他,他仍然可以為他釘十字架,你看偉大不偉大?愛把生命改變了,生命就成為愛的生命。
“我的嘴唇要頌讚你。”這節經文真是很美。美沒有標準,在非洲嘴唇厚算美,在泰國脖頸長為美,在美國乳豐臀大腿長為美,但醜很容易決定:不感恩的人最醜。是不是這樣?那又為什麽不感恩呢?因為本就沒有感恩的生命嘛。連乞丐也會說:才兩毛錢。在印度有一個人去求問聖人生命快樂的秘訣,那位聖人讓他到井邊打水。井邊有兩個桶,一個有底一個沒底。第一天聖人叫他用有底的打水倒進沒底的桶,這個人感到莫名其妙,但還是打了一整天。聖人問他打了多少水,他說:還用問?怎麽能打到水呢?一點也沒有留下來。第二天聖人叫他反過來,用沒底的桶打水倒進有底的桶中。這個人覺得不可思議:這怎麽能打水?聖人說你隻管去打好了,結果打了一整天之後,這個人晚上回來興高采烈對聖人說居然打到了一桶水!
為什麽會有一桶水,因為桶有底啊。一個沒有底的生命,給得再多也不會感恩,因著不會感恩就成為空洞的生命;一個有底的生命,給的再少,也會感恩,因為感恩,就會成為豐盛的生命。生命的“底”是什麽?就是神。沒有神怎麽會有底?神就是我們生命的“底”,隻有有了神的同在才學會感恩的生命。
但願我們快快樂樂跟隨主,活出完美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