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523)
2006 (529)
2007 (113)
美國的陳希同犯了案,辭職不當市長了。
查來查去,丫在八年當市長期間,從房地產開發商那裏收到過五萬美金。這五萬美金倒也沒有什麽事,屬於正常的生意往來。
可是這五萬美金沒有交稅。
丫聰明絕頂,40歲剛出頭的年紀,受過良好的教育和曆練,任內也口碑甚好。
可是千不該萬不該,丫一時犯渾,竟然到一個珠寶商朋友那裏去洗錢。
五萬美金的稅錢是多少呢?
按照陳希同當一市之長約三萬年薪的低收入,五萬塊錢的外快,稅收不應該超過一萬二千美元。
作為一個公務員,上百萬人口的父母官,逃稅一萬二千美元,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了。因為有一個公務員,曾經喝了客戶送的一杯咖啡,丟了工作。還有一個立法主管,因在一個客戶家裏住過一夜,被掃地出門。
因此,對陳希同市長的判決,是罰款三千美金,和在聯邦監獄服刑十個月,外加12個月的監外執行。
支持的群眾不斷地喊冤。
可是判決的大法官卻信誓丹丹:誰讓你丫執法犯法,明知故犯呢?
如果依法從嚴審判,市長犯罪,可以判三年監禁和二十五萬美元的罰款呢!
美國的包大人,對丫已經是從輕發落了。
感恩去吧。
任後的就無所謂, 這個企業就會請你做個演講啦之類..當然是給錢的..美國人還是挺講究誠信的.
中國人一定要任內拿, 因為任後就根本沒人理的.. :)
--------如果不提出處,我就覺得是你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