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523)
2006 (529)
2007 (113)
就送他一筆錢,不指望還那種(賺了就還,不賺就算了),算是幫襯,也不使月公傷朋友臉麵。
至於送多少(1/2,1/3,1/4)?看交情和自己的實力了。
如果是親戚做生意借錢,一口回絕了最好。
朋友,不一樣的。
當初孫大炮和蔣光頭在張靜江那裏都沒少借銀子,而且是老借不還。如果老張不借,誰也拿他沒辦法,隻是大炮還是大炮,光頭還是光頭,但是曆史上就少了一位民國奇人。
二、錢是王八蛋
本來就是身外之物,多他是老鱉一,少他是一老鱉。朋友有需要,就借或者是送過去,用到正地方。有什麽可後悔的?
要不,就響應前總書記的教導,朋友間最好不露富,與食俱進,悶聲發大財,做燜頭鱉為上上策。
三、朋友親戚之間,金錢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
我的經驗,要看情況,救急不救窮。有些事能幫,有些事不能幫,因為都要幫,是幫不過來的。
早的時候,我的姐姐和弟弟衝我借錢作生意,都一口回絕了,生意是無底洞嗎,哪能往裏麵填。話說開了,他們也都能理解。
小弟弟出了點事,急需用錢,開口說借三萬RMB。一開始也是回絕,過一段時間就給弟弟說,隻給你兩萬,也不要你還,剩下的自己去想辦法。弟弟得了教訓,高興的屁顛屁巔。到他結婚買房子時又要用錢,有了先例在那裏,知道我不會借給他,也就不作聲了。
父母親的零用錢,多多少少,一準是給的,人之常情,年關時寄一次,紅白喜事害大病另說,好在是農村人,沒見過大市麵,好打發,也都替子女著想,沒有讓為難的時候。
朋友之間,讀書時,借過別人的錢,也多是朋友看你困難,小金額,饋贈那種,不要你還,點滴在心中,時常提起,朋友反而大大咧咧,先不好意思了。嘿嘿嘿,提那幹嗎?工作後也借給還在念書的朋友過錢,因為朋友實在是需要,也是小金額,也不指望人家還那種。
席一媽則不一樣,剛工作的時候,有同事借他一點飯錢,過幾天就提醒人家,大小夥子不好意思,馬上就趕緊還了,也再不衝她借錢了。不過訣竅是態度要誠懇,私下裏提醒一下,大家還都是好朋友。
結婚前有個小時候的好朋友來借錢,是攝影愛好者,需要三千多塊錢買一個長鏡頭的相機,跑幾千裏路,已經看好了,但是身上沒有現錢,隻好找到我,說隻帶了一個長城或什麽牌子的銀行信用卡,可是工商銀行有限製,一次一天隻能取500塊錢之類。我說,好吧,我和你一塊兒去取錢,多跑幾家銀行,看能夠取多少,不夠的話,我再給你想辦法。結果我們一起騎車跑了半個城市的五家銀行,取2500元,我又借給他1000元,朋友千恩萬謝,買了像機,高興而去。
當時的月工資才一百多塊錢,本來沒想著他會還錢的,可是過了一個星期,錢就給匯來了。
這大概是我唯一一次借錢給人的經曆。
長輩中借錢的經曆,則是很多的。
爺爺年輕的時候做過生意,動亂年代,賒賬欠款,是生意上的常事,日子紅火的時候,也使人和雇騾子雇馬。碰上土匪老抬,血本無歸的時候也有,但一命值千金,要的隻是個和貴。
我父親這一代,就到了新社會,視金錢為糞土的年代,他的一句口頭禪就是,要錢就沒有人,要人就沒有錢。他一生真的沒有什麽錢,也不看重錢,但是人緣卻出奇的好,四鄉八鎮都知道。1978年生了一場大病,花了很多錢,都是四鄰鄉親湊錢幫他治療的,至今都沒有人讓還,還也沒有人要。隻好平時對別人家更好,紅白喜事的,幫襯了過去。
姐姐開始做生意的時候,記得是79年左右,由父親出麵,向他的一個朋友主持的銀行申請了無息貸款,由朋友做擔保。記得貸了三千或四千塊,當時也不算是小數目。從此姐姐的生意就做起來了,多少年來,一直也沒有忘記當初貸款給姐姐的父親的那個好朋友。
席一媽的長輩中,有一個人在戰爭年代,有個朋友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又新納一個年輕的媳婦,對錢管的緊,十幾年如一日,一到發工資的時候,這個朋友就衝席一媽的長輩借錢周轉,有時侯還,有時侯根本就不還。可是後來等該長輩去世後,那個好朋友好多年都來看顧,一直到死。
總之,世上好人還是有很多,另外很多有錢的人,生活的也並不一定比我們這些窮老百姓更快活。
人不為錢而生,也不為錢而死,有錢就多花,沒有錢就少花,把錢當工具,而不做錢的奴隸,知足常樂,也就是了。
錢借了出去,就不要再指望人家還。否則,就不要借。既然不想借錢給人,在朋友之間,也就不要炫耀自己。免得別人借不到錢,人前人後去編排你。
陳士美和秦香蓮的故事,就是這麽被朋友給捏造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