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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經天(1904-1959)

(2006-04-10 15:34:37) 下一個
雷經天,黃埔軍校政治部宣傳科科長,解放軍將領。

右江革命根據地創建人之一。
 
1919年,在南寧參加“五四”運動。
 
1923年夏,考入廈門大學理科。
 
1924年,轉上海大夏大學。
 
1925年初,加入共青團。5月,經惲代央、賀昌介紹加入共產黨,工參加“五卅”運動。後到廣州,任黃埔軍校政治部宣傳科科長。
 
1926年7月,雷經天參加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政治部宣傳科科長,隨軍參加攻占南昌、九江等戰鬥。
 
1927年4月,調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第二十四師(師長葉挺)第六十團黨代表。8月,參加南昌起義,在南下廣東途中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四師黨代表。起義軍在廣東潮汕失敗後,轉赴香港、澳門。11月,被派回廣州,參加廣州起義的準備工作。12月,參加廣州起義,任行動委員會委員。失敗後,轉赴香港。
 
1928年初,雷經天被派回廣西,參加重建廣西黨組織的工作。6月,任中共廣西特委常委。
 
1929年1月,任中共廣西省委代理書記。8月,任廣西省農民協會主任。12月,與鄧小平、張雲逸等領導百色起義,任中共右江前敵委員會委員、右江工農民主政府主席兼中共右江特委書記。對紅七軍的建設和右江革命根據地的鞏固擴大作出了貢獻。
 
1930年6月,因主張保留一部分地方武裝保衛右江根據地,在紅七軍第一次黨代會上被“左傾路線執行者鄧崗撤銷右江特委書記和右江蘇維埃政府主席職務,並開除黨籍。後隨紅七軍北上喘蘇區。到達江西後,在紅七軍第二次黨代會上,又被恢複黨籍。不久,在中央蘇區的肅反中,被誣為改組派,再次被開除中共黨籍,並被逮捕關押,後被國家政治保衛局局長能上能下發留在保衛局做審計工作。
 
1934年10月,隨中央紅軍參加長征,在中央幹部團當戰士。
  
1935年10月,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被調到中央工農民主政府糧食部任秘書科長,並經中共中央黨務委員會審查,重新入黨。直到1945年初,中央組織部才正式恢複他1925年5月的黨籍。
 
抗日戰爭時期,雷經天先後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法庭旅長、代理院長和院長等職,對邊區的司法工作建設作出了貢獻,參加了對轟動一時的“黃克功情殺案”的審判和宣判工作。
 
1945年初,調任八路軍南下第三支隊政委(司令員文年生),率警備第一旅和八路軍總部警衛團,從延安南下湘粵桂邊區開辟遊擊根據地。日本宣布投降後,正在南下途中的南下第三支隊奉命去東北。
 
1946年,雷經天被調到張家口,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7月,長期在華南堅持抗日遊擊戰爭的東江縱隊在司領員曾生率領下,自廣東經海路到達膠東,加入山東野戰軍序列。雷經天被調到山東,任東江縱隊政治委員和黨委書記。
 
1947年8月,山東縱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野戰軍兩廣縱隊,曾生任司令員,雷經天任政委和黨委書記。
 
1948年9月,參加濟南戰役。11月,參加淮海戰役。
 
1949年3月,第三野戰軍兩廣縱隊調歸第四野戰軍建製,參加南下作戰。12月,廣西省解放後,雷經天調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0年6月,雷經天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長。
 
1956年,調到上海,任華東政法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後又調任上海社會科學院院長。
 
1959年8月,在上海病逝。
 
第四野戰軍兩廣縱隊政委-雷經天
 
1904年5月24日出生。
 
1925年初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5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大廈大學黨團支部書記。不久到廣州,任黃埔軍校政治部宣傳科科長。
 
1926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政治部宣傳科科長。
 
1927年任第十一軍二十四師六十團黨代表,參加南昌起義。後任二十四師黨代表。
 
1928年2月到廣西從事秘密革命工作。同年6月任中共廣西特委常委。
 
1929年曾任中共廣西省委代理書記,同年8月任廣西省農民協會主任,9月任中共右江特委書記。12月組織領導右江(百色)起義,任右江蘇維埃政府主席。
 
1930年10月因反對中共中央領導人命令紅七軍北上攻打城市的錯誤決定,被免去特委書記和主席的職務,11月被開除黨籍。後隨紅七軍轉戰桂黔湘粵贛。
 
1931年4月紅七軍在江西永新召開第二次黨代會,傳達了反立三路線精神,此時恢複了他的黨籍。同年7月隨紅七軍進入中央革命根據地,參加第三次反“圍剿”。後在“肅反”中遭受誣陷,又被開除黨籍。
 
1934年10月隨紅一方麵軍長征。1935年10月到陝北後,重新入黨,並曾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糧食部任科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庭長。後任代理院長、院長。
 
1945年初中共中央為其1930年被錯誤地開除黨籍平反,按1925年入黨恢複他的黨籍。同年4月列席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期間被任命為八路軍南下第三支隊政委。抗日戰爭勝利後,率部到東北。
 
1946年初調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
 
1947年8月任華東野戰軍兩廣縱隊政委,率部參加濟南、淮海等戰役,後參加解放華南地區的作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0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長。
 
1956年任上海華東政法學院院長。後任上海社會科學院院長。
 
1959年8月11日病逝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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