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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 我為什麽要為父親翻案?

(2005-04-22 13:24:11) 下一個


作者:陳定炎

────公仇私恨都可遺忘,曆史教訓必須記取。

香港《信報》本年(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一日及十二日,連續兩天刊載了馬失途先生的大作『陳炯明也可以翻案嗎? ── 一本有爭議的新書發表會側記』(下簡稱「馬文」)。

去年(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本人由美國來港參加與高宗魯教授合著的『一宗現代史實大翻案 ── 陳炯明與孫中山,蔣介石的恩怨真相』新書發表會。細讀「馬文」對這發表會內過程的記述,多與事實不符,令人駭異!舉一例:當日參加發表會的來賓在三百人以上,據說是香港近年來新書發表會的盛會之一。本人在會中,解答來賓提出的問題,約有四十五分鍾之久。「馬文」卻說本人「顧左右而言他,兩分鍾後。。。。人們便一哄而散了」。這次發表會,全部現場均有錄影為證,豈能為一人閉門造車,隨意捏造事實?!馬先生用意何在,令人難解。

「馬文」提出先父(陳炯明先生)「不可以翻案」的理由,全是七十多年來,國民黨史中,誣蔑先父,片麵之詞的老調。「馬文」所引證的五本中文書籍,全是同一時期,同一單位,口徑一致的出版物。拙作所引證的大量在香港中立派的中,英文報章,和英,美兩國駐廣州,汕頭等地領事館,「及時當地」的報告,「馬文」對此隻字不提,視若無睹,就重唱老調,斷言「陳炯明不可以翻案」。馬先生的用意何在,更令人難解!

茲就「馬文」所提出的幾個重點,在下麵一一作答:

 

聯省自治與北伐統一

「馬文」說:「孫中山同令尊的分歧,絕非政見不同那麽簡單。。。。但令尊縱兵謀叛,荼毒生靈,則有負國人了。」

先父於二十年代與孫中山因政見分歧而決裂,孫主張「中央集權」,要以武力「北伐」統一中國;先父主張「聯省自治」,要建立與歐美民主國家相仿的聯邦政製,以和平妥協的手段來謀求中國永久的統一。那麽,誰的主張和實際行動,會引致「荼毒生靈」「有負國人」呢?

一九二二年廣州發生「六一六事件」,即是國民黨編寫的曆史所指的「陳炯明叛變,炮轟觀音山,孫大總統廣州蒙難」的事件。事變前十三天的六月三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暨北方知名人士二百餘人致電孫中山,請孫實行與北方總統徐世昌同時下野的前言。事變前兩天的十四日,粵軍全體官兵通電響應,請孫中山停止北伐,謀求全國和平統一。十六日微晨,孫中山預得粵軍總指揮葉舉的警告,走避永豐艦。所謂「炮轟總統府」,是府內守軍拒絕被粵軍繳械解散,粵軍開土炮「三響嚇之」。本人在當年香港出版的中,英文報章,遍找不到粵軍有「炮轟總統府」的標題新聞,而是有孫中山於次日(六月十七日)下午,以海軍大炮,亂轟廣州市區大標題的新聞報導!

十七日午後一時半,孫中山率領永豐等七艦,「在省河海珠,天字碼頭,士敏土廠前各處開炮轟擊,又向白雲山,觀音山,大沙頭(廣九車站),沙河等處遙遠射擊」。午後五時,又重行開炮,兩次炮轟,計「炮聲前後將及百響,子彈橫飛,四散墮下。。。房屋損失估計總共不下五百萬元,平民死傷,總在百人以上」。(詳情見拙作第三一六頁至第三三七頁)。那麽,誰是在這次事變裏,「荼毒生靈」,「有負國人」呢?

至於先父是否「縱兵謀叛」,那就必須探究這「六一六事件」的前因後果,才能作一公正的判斷,維護曆史的尊嚴。七十多年來,國民黨史家一直避免討論這個問題,現在馬先生如果不是蓄意誣蔑先父的話,則懇請參讀拙作(第二六三頁至第三一六頁;第三三七頁至第三四八頁)之後,再作評斷。

 

鄧鏗之死的真相

「馬文」說:「孫中山的親密戰友,粵軍參謀長鄧鏗雷厲風行查緝鴉片,斷了以陳炯明之弟粵軍警備司令陳炯光為首的鴉片集團之財路,因而被刺身死」。

事實的真相,鄧鏗是孫中山派人刺殺的。刺殺後,嫁禍於先父。(詳情見拙作第二九五頁至第二九七頁,第三七二頁至三七四頁。)

孫中山在其三民主義的民權主義第一講裏說:「你看他(指先父)的部下,像葉舉,洪兆鱗。。。。那一般人,沒有一個是革命黨,隻有鄧鏗一個人是革命黨,他便老早把鄧鏗暗殺了。陳炯明是為做皇帝而來附和革命的,所以想做皇帝的心,至今不死」。日後國民黨的記錄裏,又說鄧鏗是負責籌備北伐經費的人,因為先父反對北伐,故把鄧鏗殺掉。所以在國民黨的記述裏,雖然口徑一致,誣指鄧鏗之死是先父或先父的親族所為,但是對要刺殺鄧鏗的動機,為什麽先父要把自己親信重用,「代拆代行」的參謀長處之死地?就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了。

一九九零年留美曆史學者汪榮祖博士,依據湮沒已久的史料,包括有英,美兩國國家檔案局裏的情報,對鄧鏗之死的真相,作一仔細的研究與分析。汪教授的結論說:「孫中山謀害鄧鏗,是北伐軍改道攻贛回粵時,對付陳炯明『殺雞儆猴』的一著棋』(見拙作第三七三頁)。

 

廣州商團血案

「馬文」說:「一九二四年八月,廣州發生商團事變,商團團長陳廉伯受英帝國主義與陳炯明的煽動,從香港私運軍火入境,圖謀不軌」

商團事變的真相是一九二四年五月,商團曾以一百萬元向丹麥商行訂購步槍及大小短槍各四千餘枝,另配子彈,合共軍火一千三百餘箱,並向孫政府軍政部領取入口證(許可證),該入口證,有原件照片載於香港報章(見拙作第四一六頁注五十八),史實昭彰,豈容後人隨意誣指為「私運軍火入境」。八月中旬,軍火運抵廣州,孫中山因需軍火北伐,即手令軍政部取消入口證,把軍火扣留。商人不願與政府武裝衝突,實行罷市政策,要求政府交還依法購買的軍火。八月下旬,佛山首先罷市,隨著當時在孫政府控製下的南海,番禺,順德,台山,東莞,增城,新會,清遠,高要,曲江,陽江,羅定等二十餘縣屬內的一百三十八處鄉鎮,先後罷市,響應佛山。廣州市內商店,閉門關戶的,亦在十分之九以上。十月十一日,孫中山仿效蘇俄辦法,組織「革命委員會」,決定全力圍攻西關,一鼓撲滅商團。十五日晨,以三百罐火油,放火焚城,大火蔓延兩整天,十七日晨,才自行燒盡。焚毀房屋三千餘所,焚死無辜平民一千七八百人。(詳情見拙作第三七七頁至第三八九頁,及西關災區圖片)。

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香港《華字日報》的社論結語說:「我尤願我三千萬粵人,世世子孫,毋忘此民國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偽革命黨孫文等焚燒奸掠屠戮廣州市人民之傷心紀念!」

商團罷市索械運動,用不著先父「煽動」,而且當年粵軍困處粵東一隅,實是「愛莫能助」。英國(香港政府)方麵,他們雖然同情商團,也是處於「愛莫能助」的境地。(詳情見拙作第三八一頁至第三八二頁)。

 

為什麽要為先父翻案

馬先生說本人「為先父鳴冤,份屬孝子賢孫,那也無可非議」。馬先生這樣體諒本人的心情,實深感激。但是本人和高宗魯教授合寫這本書的動機,並不單是為「陳炯明」個人翻案,而且是要為「聯省自治」翻案,為二十年代的廣東商團,廣州市同胞鳴冤,為中國現代史實的評論,打開一個天窗。

「聯省自治」的目的是要以和平統一的手段,來建立與歐美民主國家相仿的聯邦政製。可是今代中國人(包括政治領導者)知道的已不多,知道的也大都誤解為在軍閥時期,給「武人割據作護身符」,擁兵自保的藉口,(孫中山在民權主義第四講裏之語)。這是什麽緣故呢?,追根究底,就是幾十年來,國人深受「黨化教育」所影響的惡果。從小學生開始閱讀曆史,直接間接的都以孫中山為中心。凡是孫中山的「異己者」,不是「軍閥」,就是「叛逆」;不論他們的政治主張如何,都是邪說,不值一談,也深怕國人明了。先父不幸是孫中山一生在政治思想和行動上的最大敵人,先父所主張的「自治省聯邦製」,當然是邪說,更是隻字不提了。這也就是治理中國現代史實,「人治」史觀祛除不掉,「法治」史觀遙望不來的大悲哀!

所以為先父翻案,必須先也把孫中山「非偶像化」。五四運動的主要人物胡適曾解釋為什麽要領導批評孔子的理由。胡適說:「我們批評孔子,是要去掉孔子一尊。。。。如果不打倒一尊的孔家店,沒有法子使得思想解放,思想自由」。以中國現代化來說,如果不去研究討論「真正的孫中山」,擺脫任何一家獨尊「偶像政治家」的觀念,就沒有法子使思想解放,國家民主。

「六一六事件」,今天國人隻知道「陳炯明炮轟觀音山總統府」,不知道「孫中山炮轟廣州市」,炸死無辜平民過百人;廣州「商團事變」,國人隻知道商團謀叛,政府合法鎮壓,不知道商團罷市,要求政府交還非法扣留之軍械,也不知道政府放火焚城,焚斃無辜平民一千七八百人;更不知道孫陳因政見分歧,其前因後果,重大影響中國的近代政治。「一國兩製」,如何統一,「人治」或「法治」,兵戎相見,或和平談判,殷見不遠,能不慎乎?!

拙作第四一二頁引用了一句西諺。恰巧最近出版,名播中外的張純如(Iris Chang)女士名著《南京大屠殺》的引言裏,也引用了同樣一句的諺語。這諺語說:『忘記了曆史的人,定必遭受曆史的重演 (Those who cannot remember the past are condemned to repeat it)』。

換句話說,維護曆史尊嚴,不為政治利用,也就是

公仇私恨都可遺忘

曆史教訓必須記取

的道理。願與馬失途先生,海內外讀者朋友們,祖國同胞,共勉之!

(一九九八年四月寫於美國維州定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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