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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婦與英雄

(2005-01-25 15:20:05) 下一個

[按]: 這是很久以前俺看到的一個帖,是一個叫大狗的網友,給《水滸傳》裏武大郎同誌的愛人潘金蓮女士平反的帖。但轉在這裏,博大家一樂。

帖是一個好帖。內容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俺自己覺得,第二部分,批判武鬆也就算啦,畢竟武二先生和潘女士有過接觸,但順便的捎帶上了李逵先生,有點沒有厘頭。

潘金蓮女士開天下婦女解放的風氣之先,是我國女權運動的先驅。但長期以來,潘女士不為男權社會和封建製度所容納,以至於多年蒙受不白之冤。時至今日,西門慶先生早以身披大紅花,手拿大哥大,頻繁出入於樓堂館所和政協人大,但潘女士之所作所為,仍不能見容於天下。

幸虧前有施耐安氏為之作傳,後有一名叫大狗的網友為之喊冤,再加上無數青春美女與時俱進,前赴後繼,才使潘氏功夫,沒有失傳,並逐漸的成為一門顯學,和人見人羨的謀生手段。

 

大狗: 蕩婦與英雄

水滸傳裏潘金蓮是個蕩婦,因為她偷漢殺夫,沒了良心,武鬆、李逵之流是大英雄,因為他們替天行道,誅殺貪官。這樣的觀點是最好不過的,因為曆史早有定性,誰想翻案,就會成為千夫所指,央視拍攝水滸,對潘金蓮稍有同情,討伐之聲便四起,但今天,我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再來翻一次案。

一、潘金蓮不算蕩婦

首先要確定“蕩婦”這一概念。

“蕩婦”應該是指那種“別問他是誰,請和我做愛”的女人,如目前很出位的那個“阿美”之流,不顧一切地把性當作滿足生理需要和自我實現的唯一手段。但潘金蓮不屬這一範疇的女人。這位出身清河縣大戶人家的使女,因“頗有顏色”,引得大戶日思夜想,口水直流,多次半夜起來跑步,多次想摟摟她的“細柳腰”均被嚴拒,最後大戶把她賣給武大郎為妻。我得提醒大家注意幾點:

第一、阿蓮生性並不放蕩。否則,她早就主動勾引大戶了,還用大戶經常三更半夜來探索她?畢竟,做一個大戶的“二奶”總比嫁給“三寸釘穀樹皮”強得多,何況武大郎又是個性無能者,跟著他簡值入了火坑,有清河縣“豬肉佬”的話為證:“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裏!”。但她“雖九死猶未悔”,不肯屈從大戶,可見伊人何等堅貞。

第二、潘金蓮是有原則的女人。在金蓮日日夜夜忍受性煎熬和與極反感的“猥瑣人物”武大郎一起生活期間,縣裏就經常有一幫“浮浪子弟”來勾引她,但她依然堅守那塊“陣地”,一次又一次擊退了妄想“一親香澤”的浪子,這說明她不是一個很隨便的女人,否則,這塊肥肉早落到“腳踩兩督屎”之流口中了,哪裏會輪到西門兄。

第三、潘金蓮是個講愛情的女人。據文字記載,阿蓮一生隻動情兩次,一次是對小叔子武鬆,一次是對西門兄弟。這兩個均是不錯的男人,有成就、生猛、強壯,是女人都會迷上這種男人的,這說明金蓮是有眼光的,不是象“阿美”那種人盡可夫的女人,並且這兩次動情都是情有可原的。阿蓮一見武鬆如大狗般高大威猛、很酷的樣子,想起一母所生卻“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老公,心裏產生不平衡,這是人之常情,在坐的哪一位女士不作如是想呢?久別的親人回家,在阿蓮的心頭產生脈脈親情,加上幾年來她所受的委屈和性渴望,對“自己人”武鬆產生了欲望,這是正常的,有不少男人不是對自己美貌的表妹,甚至表嫂都產生欲望麽?這是一種正常的生理現象,隻要處理得當,應該能好好相處的。恁武鬆那廝沒有讀過《性心理》,所以對大嫂的感情處理得過於輕率,一發火便搬出去住,使阿蓮情難以堪,最後讓西門慶有機可乘,撿了條鹹魚。感情空虛的阿蓮,怎敵心儀的西門慶的精心設計,於是酒亂卿性,終成雲雨。從本質上說,這是誘奸,並非清醒的阿蓮的本意。但阿蓮最終背叛甚至害了大郎,這是她長期受壓抑的“人性火藥”在某種導火線引導下的必然產物。對此,當時的社會製度要負責任,武鬆的思想工作不當也要負責任,不能全怪她一個人,要是別人,身負著這樣的美貌,卻生活在這樣的環境,麵對著這樣的老公,不早早“開籬以待狗來眠”,便早就發瘋了,阿蓮能撐這麽多年,已經很難得了,我們怎麽能“站著說話不腰痛”,罵她是蕩婦呢?將心比心,哪一個美女,或哪一個男人的美女兒、美姐妹掉進這樣的“火坑”,能安於現狀的?

人們攻擊阿蓮是蕩婦的另一個理由,是她謀害親夫。

是的,沒有這一點,阿蓮作為蕩婦的依據就不足。不然,曆史上婚外有性的女人不少,何以獨獨說她是蕩婦。謀害親夫是犯法行為,什麽時候都不可饒恕,但大家想一想,當時的社會除了男休女之外,女人可以提出離婚的麽?不可能,否則,以西門大哥的財力和豪氣,甩給大郎二十萬作為補償不就得了,何必去冒險殺人?皆因他們知道,大郎絕不會寫休書的,一者他確實需要女人,用不上也罷,隔山打牛總比沒牛可打好些,況且阿蓮已成了他的門麵,蹲著茅坑不拉屎也不肯把坑讓出來。二者他仗老二做官,不會輕易向人低頭。假若武鬆還沒打虎回來,或者雖回來但沒打死老虎,或者雖打死老虎但沒當上公安局長,大郎肯定會轉讓阿蓮的,轉讓費可能還不用二十萬。所以西門大哥隻好出此殺人下策,即便如此,阿蓮也不敢殺人的,都是西門慶惹的禍。退一步說,即使阿蓮殺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能否就據此說她是蕩婦?如是,那麽請看下一個議題。

二、武鬆、李逵不算英雄

武鬆算什麽鳥英雄,他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強盜,在第三十一回“張都監血濺鴛鴦樓”一節裏,武鬆濫殺無辜,他手起一刀,把一個毫無反抗之力的仆人殺了,接著,他“呀地推開門,搶入來,先把一個女使揪住,一刀殺了,另一個卻待要走……武鬆手起一刀,也殺了”,武鬆殺了張都監、張團練、蔣門神後,繼續行凶,又殺了兩個隨人、夫人,直殺得刀壞割不斷人頭時,這家夥還換把樸刀繼續殺人,養娘玉蘭,帶著兩個小孩,讓武鬆“握著樸刀,向玉蘭心窩裏搠著。兩個小的也被武鬆搠死……又入來,尋兩三個婦女,也都搠死在房裏”。僅此一節,號稱英雄的武鬆就殺死了12個無辜的人,連兩個不諳世事的小孩子也不放過,可見他內心極端殘忍變態,這個魔鬼卻獰笑道:“我方才心滿意足”,真是讓人不寒而顫。

英雄本是扶弱濟困,匡扶正義的,可是聲稱“替天行道”的這些所謂英雄卻向弱小的、沒有做過錯事的人揮刀,這算什麽英雄?另一個殺人魔王李逵,以殺人比賽為樂,水滸傳經常描寫他“掄起兩把板斧,向人群排頭砍去”,而從不管殺的人是百姓還是汙吏,不管他們該不該殺。死在他斧裏無辜百姓不計其數。老實說讀水滸時我最希望這兩個魔鬼快點死去。當武鬆殘廢,李逵毒死,我懸著的心才安定下來。水滸中一大幫無法無天的所謂英雄組成了黑暗的嗜殺的流氓王國,對人們的生命財產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可悲的是後人還對這些流氓讚不絕口,甚至於說武鬆、李逵之流出身貧下中農,是革命最徹底的大英雄,真是讓枉死的無辜人們九泉之下難以瞑目。

對此,我為潘金蓮叫屈,她受人教唆害了老公,背上了千古蕩婦的罵名,而這幫流氓談笑間殺了多少無辜的人,比潘金蓮凶殘萬倍,卻成了千古傳頌的“英雄”,這是多麽不公平的邏輯。

如果潘金蓮是蕩婦,那麽武鬆、李逵等人就是十足的流氓、強盜、社會垃圾,盡管他們披上了一千多年的英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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