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津對《人物》雜誌2004年7月號刊出的《黃汲清與中國石油的大發現》一文所闡述的內容提出不同意見,認為是不符合曆史的事實,並提出了個人的說明。《人物》雜誌約請趙文津先生將觀點整理成文並以《讀者來信》的方式在《人物》雜誌8月號上發表了這封來信。讀者來信內容如下:
編輯同誌:
接您電話後我又重讀了您們最近出版的第7期《人物》雜誌,您們對我國的一些作出過重大貢獻的人物進行宣傳介紹,是很好的。宣傳介紹黃汲清先生也是必要的。最近在紀念黃汲清先生誕辰100周年之際我還寫了一篇紀念文章,強調要學習黃汲清先生關於中國大地構造學研究和發展問題的論述。但是您們發表的“黃汲清與中國石油大發現”的文章問題很大, 使人不得不有所表示。
1,地質部1952年成立,地質部部長是李四光先生。他是偉大的地球科學家,地質力學派的奠基者。地質部的工作任務和重大工作部署, 涉及國家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調整與國家資源的重新分配,都必須得到國務院批準。地質部負責全國石油普查工作是1953年底毛主席親自聽取了李四光先生的建議後確定下來的。當時主持全國經濟和石油工作的是陳雲副總理。他負責領導地質部、石油部的石油普查工作。按照何民所說黃汲清先生當時是地質部普查委員會總工程師(注:主任是李四光兼,謝家榮先生也是總工程師,何來的總技術負責人!),石油局(注:1956年由普查委員會改組成立)的總工程師,“統領起全國石油普查的技術工作”。他統領的“全國石油普查的技術工作”究竟具體指什麽內容?是不是也包括全國石油普查隊伍的大調整大調動大建設呢?顯然這都是國家和部的權限,一個石油局的總工程師是管不到這些的。此外,找油 所必須的地球物理隊伍當時並不歸石油局管理,石油局無權指揮,黃汲清先生又如何去指揮呢!黃汲清先生在1957年後已與地質部油氣工作脫離了,又如何能“統領起全國石油普查的技術工作”?黃汲清先生在中國找油事業上起了大作用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究竟起了什麽作用,作者並沒有說清楚, 反而說了許多與其無關之事,希望知情者多多提供情況以便大家有進一步的了解。
2,關於黃汲清先生給鄧小平先生的信,作者對中央有關領導批示了什麽,表了什麽態,含含糊糊,給人很大的錯覺。批示不過是責成地質總局進行認真調查,弄清情況而已。總局領導組織了龐大的力量進行調查,事實清楚,1978年亦已將調查報告上報給中央,並轉發到部內石油係統的各單位。黃先生作為當時地科院的研究人員,部領導層的活動並不一定都知道。
李四光先生已於1971年4月仙逝,黃汲清先生於1995年3月也已仙逝。他們對我國石油發現所作的貢獻已在國家授予大獎時得獎人的排序中作了恰當評價,黃汲清先生排在第二位,僅在李四光先生之後,這有什麽不恰當的呢?
3,黃汲清先生在信中極力否定李四光先生在中國找油工作中的作用, 應當拿出些像樣的依據出來,可是到現在還沒有見到什麽,我們等待著看。涉及雙百方針貫徹問題是另一件事,我將在另文中討論。
現在可以說李四光先生至少有五點建議為中央所采納:
1)中國地下有很豐富的油藏,而不是什麽“中國貧油論”、“東北貧油論”。餘秋裏回憶錄中談到“周總理後來在一次會議上談到當時同李四光談話的情況時說:‘地質部長很樂觀,對我們說,石油地下蘊藏量很大,很有希望!我們很擁護他的意見,現在需要做工作’。”這是李四光先生作為地質部部長和地質學家對毛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承諾,承受的壓力該多大啊!
2)經毛主席同意、由陳雲副總理具體組織推動進行全國範圍內的找油工作,改變了多年找油偏於“西北一隅”的局麵。
3)國務院下令地質部和中國科學院參與全國找油工作,並作了明確的分工,規定地質部從1955年負責全國的石油天然氣普查工作,中國科學院負責石油天然氣的科學研究工作,燃料工業部石油管理總局擔負油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工作。地質部找油工作這才開始。地質部石油普查工作,前三年是戰略展開階段,盡可能地摸清主要盆地的地質情況,1957年秋局麵明朗後部決定戰略東移,將西部的隊伍調往東部華北、東北和華東地區。“1958年2月,地質部和石油工業部領導共同作出了三年攻下鬆遼(1958—1960)、盡快在東北找出油田的任務。”
4)地質部按照李四光部長的“到新華夏構造體係的坳陷帶找油” 指示進行工作。這一坳陷帶主要部分是華北平原與東北平原,而其東則是中國的渤海、黃海和東海。搞石油普查必須有大規模的地球物理工作,地質部調動部屬物探局(不是石油局!當時石油局沒有配備物探力量)人馬,實行戰略大轉移,從華北入手(1955年),再東北(1955年開始,1956-1957年進入高潮),再渤海(1960年成立海洋物探隊)。這有許多當事人可作證。
5)部領導采納了蘇聯物探專家建議,物探工作要走在地質工作之前,盆地調查應以綜合地球物理調查與 電法、地震大剖麵相結合的方式查明平原下的深部構造。綜合大剖麵工作野戰性很強,涉及多方麵重型裝備和工作組織及地方關係。還要準備大型鑽機,打深孔。李四光強調了地震勘探的重要性, 地質部1956年初第一次組織了中匈合作隊(地震隊),1957年轉入到東北地區找油工作。
作者在文章中否定李四光同誌在找油方麵的貢獻引用的僅僅是:“查閱1955年至1960年期間所有有關鬆遼平原石油普查的報告和資料,確知它們都采用了我(注:指黃汲清)的地質構造理論和學派術語,而無地質力學理論和術語。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又如“我國大慶等東部油田的普查和發現與地質力學理論無關,這是事實……據我所知,李四光同誌本人生前並沒有說過大慶油田是根據地質力學布置普查而發現的。”就這樣一句是無關的話,一句半是傳言的話用來否定李四光同誌的偉大貢獻,未免太無力了!
4,關於李四光先生的石油預測理論。已查到僅1953年前後的有三篇:
1) 1939年連載在英國《地學雜誌》(英文)的一篇“中國地質學”第342頁中有這樣一段話:“在新華夏地槽的北部和南部(注:即東北和華北平原),我們有證據表明在白堊紀時發育了一個內陸盆地。如果在華北平原我們鑽打得足夠深,一定會遇到白堊紀沉積這是毫無問題的。在這個平原進行勘探,如用地震方法勘探,將可能揭露出有重要經濟價值的礦床的存在”;
2)發表在1954年《地質學報》第四期上的一篇“旋轉構造及其他有關中國西北部大地構造體係複合問題”;
3)1954年3月初在燃料工業部所作的報告,後來發表在《石油地質》1955年第16期上,題目是“從大地構造看我國石油資源勘探的遠景”。在這篇文章中李四光著重論述了自己進行石油資源預測的理論依據。鑒於這一內容很重要,現摘錄如下:
在提具體問題以前,我先提出兩點,這兩點對我們石油勘探工作的方向,是有比較重要的關係。第一是沉積條件,第二是構造條件。這兩點當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聯係的。為了方便起見,我把這兩點分開來敘述。
對於石油生成的沉積條件,最重要的是需要一個比較長時期,同時不是太深,也不是太淺的地槽區域,便於繼續進行沉積和便於轉變為石油的機會。因為需要不太深也不太淺的條件,所以我們要找大地槽的邊緣地帶和比較深的大陸盆地。對這些地域的周圍,同時還要求比較適當的氣候——適當的溫度和濕度,以便利有機物的生長。這種氣候的存在和動植物的生長,是可以從有機物質在岩層中,如化石的多少表現出來的:如由煤、油頁岩等等表示出來,就是說從岩層中所含的有機物的多少,可以看出沉積的情況。以上是關於第一點的概略說明。
其次,構造條件方麵,應該從三方麵考慮:即大型構造,如盆地、台地、地槽;中型構造,如斷層、節理、片理、小的斷層和結構麵等;更小的構造,如顆粒的排列方式,孔隙存在的情況,包括用光學和其他適當的方法來鑒定岩石顆粒排列的方向——這是屬於岩組學的領域,從這一方麵得出的結果,往往對闡明流質在岩層中運動的方向有很大的幫助。這三方麵的研究不是孤立的,而是應該相輔相成的。
根據以上所述大地構造條件,我們對中國石油勘探工作的遠景計劃,似應考慮到下列幾點:
(1)青康滇緬大地槽的邊緣區域,包括柴達木盆地、西藏高原北部、四川貧地西部以及西康南部與雲南北部褶皺不過於強烈的地區,都有發現比較大規模的油田的可能。
(2)對伊陝台地與阿寧台地兩個地區的構造,應該加以詳細研究,在了解了它們的構造型式的基礎上布置詳細勘探工作,很可能發現比較重要的局部油田。阿寧台地工作的開展,對新疆油田勘探工作的部署,可能提供一些新的參考資料。
(3)華北平原與鬆遼平原“摸底”工作是值得進行的(筆者注:這就是1939年文章中提出的新華夏地槽)。
中國其他地區的一般油田構造條件和沉積條件,就已經了解的範圍來說,都不及上列各區,但也不應該因此而排除若幹小型油田區存在的可能。
從上述文章可以看出,李四光先生預測石油遠景的理論依據的一是沉積條件,即如果有好的沉積條件,並保證有足夠的有機質;二是存在有機質轉化成石油的熱條件;三是要有構造驅動和流體流動的條件。條件具備後,油氣物質就可以在一定的地點、一定的部位形成油氣藏。這裏,李四光先生完全沒有通常的“海相”與“陸相”生油的一套概念,這是打破了石油地質學家們“常規”概念的。
信中還將有關“雙百方針”的問題與找油工作混淆起來,如果兩者有關係可拿出來討論,但是文章中並不見這方麵內容,應當說這是與找油無直接關係的另一個問題,究竟“雙百方針”貫徹如何,本人將在另文中討論。匆匆草就,來不及核對,容後再陳。
歡迎大家討論。 此致
敬禮 趙文津(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
200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