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縈蒙特利爾
郝耳 /溫哥華 /大華筆會會員
住在渥太華,蒙特利爾就像擱在你枕邊的,潘朵拉的魔盒,日夜吸引著你,令你忍不住總想掀開蓋子看個究竟。
才二百多公裏的車程。我的法國老友何傑很有把握地說:兩個半小時,就可以到了。
路況很好。雖說是周末,車子還是能拉開距離,以百碼的速度疾馳。偶爾還有超車的,那準是違規拚命的了。
車入蒙特利爾地界,一股濃濃的法蘭西風情撲鼻而來:什麽路標、街牌、行車指示全都是單一法文的。要不是何傑握著方向盤,真叫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呢。
沿著Viger維戈路東行,徜徉在Vieux Montreal蒙特利爾老街上。一路上維多利亞噴泉廣場、屋鄰脊毗的博物館、沒有塔樓尖頂的聖母院、路邊露天的咖啡餐飲、一檔檔五光十色的工藝品小攤,演繹著一齣齣無盡的巴黎夢。
穿過Amable阿瑪波街,在Jacques Cartier雅克-卡蒂埃廣場的老咖啡館邊上,我坐在畫攤遮陽大傘底下,擺出Pose姿勢。讓一名不知名的畫家,用彩筆勾勒我的形象。逛街的人,三五成群,或駐足觀看、或指指點點、或露出會心微笑。不一會肖像畫成,我把它珍惜地放入行囊。畫家和我握手告別相互感激:我照顧了他的生計,他繪出我陽光下燦爛的時光。
我記得那年仲夏日的夜晚,我們驅車停留在巴黎的協和廣場,熙熙攘攘的人群,忘情地川流在白夜的陽光下。載歌載舞的姑娘,熱情地拍打我們的車窗,邀請和他們一起共舞。若不是蒙特利爾如此燦爛的豔陽。這些記憶,仿佛是飄忽無定的幻夢。
菜館的餐飲,猶如隆重節目的排練。那個穿著黑色燕尾服的前台經理,準是總導演。他用淩厲的目光,在十八世紀宮殿式的廳堂裏,讓每個餐桌,都按著他的脈搏運作。
一道道菜,有如精致的工藝品。神情飽滿的男侍,像捧出自己的精心巨作,在餐桌展示每碟菜、每盆湯、每杯酒光彩誘人的一麵。
樂隊在不知疲倦地吟唱,似山澗、似湧泉,輕輕地、汩汩地流過每個人的心田。
何傑失神地沉浸在對故國的懷念中。如同我們在Clark克拉克唐人街上,尋找那些早已不屬於我們的,但和我們有著千絲萬縷聯係的記憶。
夜幕悄悄降臨,高速公路上車光如織。 怏怏離開、黯然神傷的是一個個未盡的夢。速往直前、急切盼望的,又是一個個憧憬的夢。
卓瑪 (上)
北塘居士/杭州
我終於去了我在小學時就神往的青海湖。
行程的路上,導遊小姐告訴大夥兒:“遊客們下車前把上百元的錢最好都放在車上的包包裏。”到達青海湖後,我照著做了,隨身隻帶上十幾元的一元零鈔便下車了。
在我的腳還沒站穩那湖畔的地麵時,立馬,呼啦一下,我們的旅遊團全體成員就被約莫三十人左右一群漢、藏族的孩子圍了個團團轉、水泄不通。圍著我的有四個孩子,個個伸手要錢,我就給了他們一人幾個硬幣,告訴說錢都給完了。這些孩子不信,就把我身上的所有衣褲袋翻出,看是真的沒錢了,方才離去。其實,他們全都知道我們把錢放在車子上了,有的還想著上車討錢呢。這場景很有趣,孩子們走後,我就看熱鬧,一直站著沒動。
正看著開心時,隻聽得背後一女孩清脆的聲音道:“叔叔”,她同時還用手指在我的腰上輕輕地碰了一下。“我的錢都給他們了呢!”我轉過身來,笑盈盈地告訴她,還用手指著剛才問我要錢的孩子們離去的方向。
“我不要錢”,她睜著一雙大大的眼睛看著我,目光裏洋溢著天真的稚氣,可話語裏卻透出十分的堅定之意。
“伯伯”,她接著說。可能我的臉部容貌顯得比背部形象要老些,她改口“叔叔”爲“伯伯”繼續道:“你騎馬吧!”口氣中帶有我一定會答應她的自信。 “騎馬?”我有些詫異,於是一口氣地問她:“你靠叫遊客騎馬來掙錢嗎?你多大呀?叫什麽名字?爲什麽不像那些孩子那樣要錢呢?” “我叫卓瑪,9歲了!我不要飯,我做生意賺錢!”說這話時,9歲的卓瑪昂首挺胸,儼然成熟女子的氣派。同時,不止氣派,就那獨立於其他孩子要錢德性的“做生意賺錢”的品性,著實地把我給山崩地裂般地震撼了一下。
我是個“小氣鬼”,從來外出也就是拍拍照片之類,不捨得花錢娛樂的。開始時,在這小丫頭麵前,我心裏揣摩著,我怎麽也是個“老長輩”了吧?擺擺架勢總還是綽綽有餘的嘛!可聽了“我不要飯,我做生意賺錢”這話,加上她是這許多孩子中唯一不要錢的孩子,想象中眼前看著的這位好像就是未來的中華藏族巾幗女傑了!我能有幸早早將之拜謁,已是洪福在天,還能有什麽別的選擇呢?二話不說,我拉住卓瑪遞給我的繮繩,像是“卑職”在“大統領”麵前那樣唯唯諾諾,翻身躍上了一匹棗紅色的高頭大馬。
卓瑪牽來兩匹馬,個頭大一些我騎上了,她自己躍上了另一匹褐色的。
上馬後,我盡力保持男子漢中老長輩的尊嚴,儘量挺起胸膛,兩手把住繮繩,兩腿往馬肚子上猛地一夾,雖有些戰栗,但還是大聲念念道:“駕!”棗紅馬即飛奔了起來。卓瑪騎著褐色馬隨後緊跟著,顯然是在擔心我可能會摔下馬來。
我們一老一小,在青海湖的北岸由西向東急馳著。卓瑪離開我約一米,在我的右後方不到半匹馬的距離,時不時地就要超過我,而後又放慢騎速退回原位。馬背上,我揣摩著,我的高頭大馬怎麽跑不過她的那匹小個子呢?正思忖間,卓瑪的童聲發話了:“大伯伯(請注意,她的“伯伯”前邊多了一個“大”字。很顯然,我的保持尊嚴是湊效的),你往前坐一點兒,這樣不顛簸。”馬鞍較寬,我以儘量不被卓瑪發現慌兮兮心情的神速向前蠕動到位,心中暗喜:“狀態極佳!”。
一個一時慌張的人,一旦感覺已經達到了自我設定的尊嚴標準,或者適應了新的環境之後,通常總會恢復藏在自身心理的和生理的潛能的。這時,我的思緒正從“長輩”的架勢和對馬的適應性上轉移,開始了習慣性的人文探索。
“卓瑪,”我不無狡猾地問道:“像他們那樣向旅客要錢多方便呀?一天下來也不少的呢。”
“不行。”卓瑪輕輕地抽了自己的坐騎一鞭子,這會兒已經與我幷行了,然後扭頭朝著我大聲喊道:“我爸說了,人要有骨氣,不能白拿別人的東西;要勞動賺錢。”
“勞動賺錢”這四個字她說得很認真,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從嘴裏蹦了出來。說話間,我們不經意地放慢了騎速,伴著馬蹄“得、得”的碎步,邊溜達邊繼續著我們的交流。
“可這樣幹你多累呀,成天騎在馬背上,又不能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不感覺太苦了嗎?”
“我喜歡騎馬,不喜歡和他們在一起。”
“爲什麽?”
“我不和他們一起要錢他們就駡我。”卓瑪的眼睛有些濕潤。 “他們會因此而打你嗎?”我這時的思路由狡猾向著擔憂轉了個彎子。
“他們不敢的。”
“爲什麽?”
“我爸是中學老師,村子裡的人對他都很尊敬。”
“是老師!”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麽。卓瑪,無需介紹,從名字就能看出她是藏族孩子,生活在潔淨的青藏高原。然而市場經濟的大潮奔騰地越過沿海地區的平原、山川、和江河湖泊的同時,也沖刷著青海湖周邊的各個村落。處在這種人們都想著致富的大環境之下。為什麽有的孩子是“伸手要錢”, 而卓瑪卻是“勞動賺錢”?卓瑪賺錢觀念的形成是否和她父親的教育關聯的呢?
[作者簡介] 北塘居士 ,高級經濟師 ,業餘從事文學創作 ,大量小說 、散文 、詩詞 、雜文 、隨筆見諸 有關報刊和網絡 ,深受讀者喜愛 , 好評如潮。
水仙花和《春香太太》
董鐵柱/美國/大華筆會會員
初次知道水仙花的名字,是在伯克利第一學期的Proseminar上。這是一堂關於東亞文學研究方法論的博士生必修課,其中兩周的討論中心是早期在美國的中國文學。水仙花就這樣走入了我的視野。
水仙花(Sui Sin Far) (1865-1914)原名Edith Maud Eaton。她的一生始於戰爭,終於戰爭,生命軌跡的兩端分別係於美國的南北戰爭和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使人受傷,戰爭也使人堅強。這也是水仙花的寫照。水仙花生於英國的馬卡勒斯菲爾德(Macclesfield),父親是英國人,母親則是英國華僑。其父母共育有16個子女,水仙花是老二。她父親曾是商人,但因為和華裔結婚的緣故,被逐出家門而以畫畫為生。水仙花7歲之時,全家搬到了紐約州,後又徙至加拿大蒙特利爾,但是生活水平仍每況愈下。她11歲時,隻能輟學在家,沿街叫賣父親的風景畫。終其一生,體弱多病的水仙花幾乎都在為補貼家用而努力。即使成年就離開蒙特利爾到紐約謀生且在美國度過了大部分的時光,她依然與父母和兄弟姐妹關係甚密,而把蒙特利爾作為自己唯一的家。這樣的家庭觀念,無疑是中國化的,不禁讓我想當年棲身在洛陽而鄉思吳中的陸平原。她在暮年回到了蒙特利爾,並不久就西去,冥冥之中,居然葉落歸根,結局也帶有很強的東方色彩。
水仙花在少年時期就開始了寫作,於1896年始以“水仙花”為筆名。雖然隻有《春香太太 》(Mrs. Spring Fragrance)一書問世,但是作為第一位記錄了19世紀晚期在美中國移民血淚史的歐亞混血作家,水仙花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曆來被學者所重視,不但與莎拉•吉維特(Sarah Jewett)和凱特•肖邦(Kate Chopin)齊名,被視為19世紀晚期女性作家的代表人物,而且被譚恩美(Amy Tan)等當代美國華裔作家尊為北美華裔寫作的鼻祖。
《春香太太》包括37篇短篇小說和散文,從全方位刻畫了中國移民的生活。對於我來說,她筆下的中國移民生活固然栩栩如生,但是更值得思考的是,這樣一個與中國文化聯係並不緊密的混血作家(她母親已非在英國的第一代華人移民),這樣一個完全沒有中國生活背景的作家,為什麽在新大陸選擇了華裔而並非“英國人”的視角。中國的傳統以及象征著純潔和自戀的水仙花,為何能讓她找到歸屬感?是中國移民的弱者身份更加能夠引起她自身“女性”和“窮人”雙重弱者身份的共鳴?還是中國移民所麵對的中西文化衝擊在某種意義上正是她的家庭所一直麵對的?
雖然我一直懷疑作家的作品是否能給我們提供答案,但是《春香太太》這篇成為水仙花文集書名的短篇小說的的確確就是一幅文化衝突的畫麵——衝突而不劇烈,這正是我喜愛的風格: 春香先生和春香太太5年前從中國移民到了西雅圖。5年前,春香太太一個英文單詞都不識,而5年後小說開始的時候,她已經可以熟練地背誦美國的詩歌了。他們鄰居新月夫婦是一對年紀更大的移民,有一個18歲的女兒,名叫“玫瑰花”。玫瑰花從小定了娃娃親,男孩子在舊金山,是個書香門第,且他們的婚期已近,但是她愛上了商人家庭出身的男孩凱子。玫瑰花和春香太太是好朋友,有一天就將自己的煩惱向春香太太傾訴。春香太太用英國著名詩人丹尼森(Tennyson)的詩歌('Tis better to have loved and lost, Than never to have loved at all.)勸慰的時候,恰好被春香先生聽見。春香先生以為是妻子在向玫瑰花訴苦,他不解這愛情詩的意思,趕緊去問美國鄰居,而鄰居對詩歌的解釋加深了他的擔憂——他以為妻子吟誦詩歌是其因婚姻沒有愛情而苦惱。
恰好春香太太受其表妹之邀去舊金山旅行,因為在舊金山玩得開心的緣故,打算比原定的計劃推遲一周回家。春香先生聽了一些風言風語,再加上自己的狐疑,不禁懷疑妻子滯留舊金山是因為有了新歡。他和美國鄰居的一段對話在這裏顯得尤其有趣: 他問:在這個國家愛情是不是比婚姻 來得更早?
美國人說:當然是的。
他問:假設,假設你父親的一個朋友有一個女兒,你從來沒看見過她。你們在不了解對方的情況下結了婚,那個女人會愛你嗎?
美國人說:不會。接著美國人解釋說,在美國,愛情一定是自由的。
春香先生說,在中國是不一樣的。但是他對自己說,她(春香太太)已經像一個美國女人了。
春香先生因為自己的杞人憂天而寢食難安,到春香太太滿懷對丈夫的思念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幾夜不眠了。小說的最後,玫瑰花在舊金山有婚約的那個男孩自由戀愛已與別人成婚,因此玫瑰花也可以和凱子有情人終成眷屬。在玫瑰花向春香太太告訴這個好消息後,在一旁偷聽的春香先生頗有感觸地吟誦了當初妻子所說的丹尼森的詩歌。這讓春香太太非常感動。她以為丈夫為了自己在讀英文詩歌。但是,深愛著妻子的春香先生說:“美國的詩歌令人討厭!”妻子連聲問為什麽,這既可以是在問為什麽美國詩歌令人討厭,更可以是在問為什麽丈夫覺得討厭還會如此熟悉自己所愛的詩歌。
春香先生沒有解釋,他默默地給了妻子一塊玉佩。
《會員巡禮》:董鐵柱,1976年生於浙江杭州。2009年畢業於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東亞語言文化係,獲博士學位,現為美國Wofford College外文係助理教授。在《西湖》、《紅杉林》等中國和美國的中文文學刊物上發表過中短篇小說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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