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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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產的安樂死

(2005-04-19 14:59:22) 下一個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還要忍受病魔的折磨,而人生最大的不幸則莫如喪失選擇結束這種最後的痛苦的方式的權利了。在21世紀的中國卻依然禁止實行安樂死,這是違背現代化的發展的,也是不人道的行為。在世界上已經有實行安樂死的國家的先例的情況下,我國的法學界和全國人大以及有關部門不知辦事效率為何如此低下,一拖再拖,使安樂死遲遲不能在中國產生,難道中國人真的這麽保守嗎?難道中國人就沒有一點人道主義精神嗎?為什麽安樂死如此難產?
    得過病的人都知道病痛是很難受的,但大多數人都隻是得些小毛病,是能治好的,縱然生病時難過,但當時忍一忍或病後想一想,也不會覺得很可怕。所以中國人總以為自己很堅強,把呼籲安樂死的人視為懦夫,這正表明了中國人是一種如何冷酷的動物。他們不會想一想一個身患絕症的人的病痛是自己平常小毛病的成千上萬倍,根本不是毅力所能忍受的,那種痛苦真可謂是生不如死。在這種情況下卻還要他們繼續活著,那簡直就是魔鬼。
    生死是人生最大的事,人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難道還不能選擇死亡的方式嗎?安樂死根本就不需要討論,要死要活是人家自己的事,你根本就沒權去管,否則你就是侵犯人權。這些狗屁專家官員們一天到晚開會玩,日子過得夠舒服的,他們沒有基本的生命關懷意識,他們安安穩穩過著每一分鍾的時候,那些絕症病人正在度日如年呢!這跟中國的文化意識有很大的關係,中國是一個集體本位意識的國家,集體意誌高於個體意誌,個體隻能處在集體的操縱下,而對於那些處在弱勢的個體,則更隻有任人踐踏了。所以那些絕症患者的哀號竟然被掩蓋無聞了。
    因而出現了最荒唐的情況,安樂死是用於那些身患絕症飽受痛苦的病人,但安樂死法卻要完全由那些身體健康的上層人物來決定,這些事對他們而言是無關痛癢的,而於此息息相關的病人們,他們卻喪失了話語權,這是何等的霸道!
    我國已經把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那麽我們的所作所為就應當是不斷的鞏固它,而不是相反。遲遲不出台安樂死法又如何能體現保障人權的精神呢?這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狡辯的!因此不管是從現代文明的角度還是從人道主義的立場出發,實行安樂死都是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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